交口张排泵站改造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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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张排泵站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交口抽渭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
陕西江龙工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
交口抽渭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
编写:
虢重军
审核:
韦斌
批准:
陕西江龙工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九月
一、总则
根据陕西省交口抽渭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便于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政策法规:
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合同内容等,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监理规划。
(一)工程工程简况
1、工程简况
交口灌区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渭河下游,是一个以渭河为灌溉水源、灌排并举的大型电力抽水灌区。
灌溉面积119.7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2.96万亩。
灌区西起临潼区石川河,东到大荔县沙苑地区,东西长48.6km;南临渭河,北靠蒲富卤泊滩,南北宽31.9km。
灌区辖灌西安、渭南两市的临潼、阎良、临渭、富平、蒲城和大荔六个县(区),涉及33个乡(镇)。
灌区总人口79.9万,其中农业人口77.5万。
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1)地貌
场地区地处渭河一级阶地前缘,总体西北向东南徐徐降低。
地面高程354.0m。
2)地下水
本次勘察在勘探深度内揭露地下水,属孔隙潜水。
地下水埋深3.5m左右,含水层为第四纪全新世早期冲积与粉土层。
地下水流向补给河水,据水质分析资料:
地下水矿化度1.04g/1;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无腐蚀性,潜水位年变幅±1.00m。
3)地基土的工程地质分布特征
综合本次勘察钻孔岩芯描述和土工实验资料,根据其揭露土的工程地质特性,场地内地基土由上到下分为四个工程地质层:
①黄土状土(Q4eol+pl):
该层土分布全场地,厚3.50-3.60m,层底深度3.50-3.60m。
②粉质粘土(Q3al):
该层土分布全场地。
厚6.10-6.50m,层底深度9.70-10.00m.。
③粉土(Q3al):
该层土分布全场地。
厚4.20-4.80m,层底深度14.20-14.50m。
④粉土(Q3al):
该层土分布全场地。
本次勘察20.0m内未见底。
3、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交口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更新改造10kv变电站1座,10kv输电线路14.5km,抽水机组更新5台套,新建厂房178m²,副厂房90.4m²,桥式起重机一套,压力钢管制安112.3吨,钢制闸门2套,低压控制设备5台套以及进站混凝土路面、围墙砌筑等。
本监理标段即对交口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4、计划工期
总工期14个月,即2013年10月20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完工,且2014年5月1日前必须达到通水运行条件。
5、质量目标
合格质量标准。
以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为依据,运用现代化质量控制手段,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实现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二)工程工程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工程划分,以单元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2.工期目标
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2013年度施工的工程进行进度计划,总工期为14个月,2014年5月1日前必须达到通水运行条件。
3.投资目标总投资不超出概算
(三)监理范围和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准备、施工实施、保修期,具体工程有:
变电站的改造,水泵机组、进出水池、压力管道、输电线路的改造及更新,增设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辅助工程等。
2.监理工作内容
⑴对上述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直至工程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各阶段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地监控,对所有相关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理。
对施工阶段(含各类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与施工等)、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等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实施控制。
对合同、信息、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在工程实施各方面对内、对外的协调,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监理档案。
⑵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办法,包括:
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检测原材料采购配件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和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审查工程价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提交竣工报告;处理质量事故等。
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督促建设单位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审批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实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
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确定措施情况。
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定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承建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5)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程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6)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计划,审核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指令。
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检查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进行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期限届满时移交建设单位。
11)其他相关工作。
(四)监理主要依据
⒈编制依据
(1)《招标及合同文件》;
(2)按照《陕西省交口抽渭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书》;
(3)《陕西省交口抽渭灌区张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
(4)《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6)《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SDJ249-88;
(9)《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五)工程监理机构
1.监理组织机构
2.监理人员组成
表1—3监理人员组成表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职务
韦斌
男
高工
水工
总监
虢重军
男
工程师
水工
总监代表
3.监理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内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工程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⑵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六)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⑴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⑵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⑶编制各专业、各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细则。
⑷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⑹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⑺结清监理费用。
⑻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⑼向建设单位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备。
(七)监理工作方法和制度
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⑴现场记录。
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⑵发布文件。
采取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⑶旁站监理。
按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⑷巡视检验。
对所有监理的工程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⑸跟踪检测。
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⑹平行检测。
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
⑺协调。
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⑴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⑵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⑶技术交底制度。
⑷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
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⑹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⑺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
⑻监理部管理制度。
⑼会议制度。
⑽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⑾监理报告制度。
⑿工程验收制度。
内容详见监理部工作制度及上墙图表内容实例。
(八)监理人员守则
1.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
全面履行岗位义务,正确运用权限,谨慎、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全面收集相关信息,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和专业施工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与管理水平。
在授权范围内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除工作联系以外的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假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
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7)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2.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
⑴实行总监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的,给予经济奖励。
对所监理的工程工程不合格或留下永久缺陷的给予惩罚。
⑵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后,在工作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和施工单位的赞扬,并能提出优化施工方案和合理化建议,节省投资缩短工期的,监理公司视其贡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⑶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应征求公司的同意并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
原则上不能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如无故离开工地监理公司将要对其进行处罚。
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由于渎职、玩忽职守、与施工单位勾结瞒报、虚报、偷工减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惩罚,并记入个人档案。
⑸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必须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开展监理工作,坚决杜绝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一经发现立即撤换,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序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工程质量控制(见附图1工程质量程序框图)
㈠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相互制约,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按合同、委托协议书、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坚持:
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热情服务的原则,通过主动控制、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㈡质量控制的目标
以单元工程施工工序控制为基础,单元工程合格率达100%,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硬件、软件设备质量全部合格,设备安装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达85%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㈢质量控制的内容
1.开工前质量保证工作
⑴建立监理部质量控制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⑵总监组织绘审设计图纸并签发监理工程师图纸。
⑶对施工单位的设备、机械及人员进行检查。
⑷对施工单位和分包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⑸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报经总监批准实施。
⑹监控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⑺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
⑻单位工程工程划分。
2.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
⑴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与控制。
⑵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全过程检查,检查出厂质保资料中出厂批量、出厂日期、报告日期等是否与实际相符,进场主要材料必须进行复检。
⑶督促施工单位设置专门的材料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的运输、仓储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以及材料的整理保管制度。
⑷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检验。
未经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对材质或检验结果有疑问时,监理有权重新检验,对重要部位、主要材料可进行与施工单位平行检验或抽验。
⑸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存放、保管以及使用条件进行监控,确保各类合格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使用。
⑹检查混凝土材料的最早进场日期是否在配合比实验取样日期之前,检查现场使用材料是否与报审资料一致。
⑺协助建设单位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施工过程单元和分部工程验收
⑴控制好工序质量。
监理通过巡视、旁站、资料检查、抽测、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工序质量的监控,使施工过程不致造成疏漏。
⑵做好提前预测,及时处理质量事故。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及时观察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预测,采取可行措施,尽可能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和手软,督促责任事故者写出事故报告,落实批准事故处理方案。
⑶坚持联检制度。
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基础工程告一阶段时,监理要组织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联检结果要详细记录并签认,否则施工不得向下进行。
其中重要工程关键隐蔽部位要报请市水利质检站参与验收
⑷进行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检查验收。
⑸通过工序控制单元,通过单元控制分部。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月质量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对其审查,对已完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阶段或完工验收。
⑹分部工程验收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发包人或监理主持,设计、施工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分部工程的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附有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未完成缺陷修复工程清单。
㈣质量控制的程序
1.施工检验程序
⑴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⑵“三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部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工程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
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⑶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纠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⑷如施工单位不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⑸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后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核定,报现场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⑹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⑺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施工单位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⑻施工单位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监理月报》。
⑼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2.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⑴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实验并报监理部审核。
⑵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实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⑶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⑷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⑸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⑹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⑺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⑻混凝土浇筑工程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⑼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⑽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⑾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工程不得申请计量。
3.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见图2—1)
4.质量控制的依据及方法
⑴质量控制依据
1)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计文件。
2)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文件。
3)SL52—19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SL27—91《水闸施工规范》。
5)SL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6)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通知及条文说明。
7)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JGJ/T23—200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范》。
9)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0)SDJ338—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1)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12)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DL5007—94《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14)SD186—96《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范(试行)》。
⑵质量控制的任务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
2)控制工程分包,并对分包商进行审查。
3)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控制制度。
4)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5)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好质量及安全事故等。
6)负责好日常工作的抽检工作。
7)主持并参与工程的各阶段验收工作。
⑶质量控制的方法
1)旁站监理。
对重要工序的施工全过程监理部实行全过程跟踪旁站监理,时刻检查,注意质量事故的苗头,避免发生问题。
2)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在现场质量控制中,对几何尺寸检查的重要工作。
开工前,监理人员要对引测和放样等工作进行复测,成果不符合不能开工。
施工中,要随时进行测量控制和检查。
验收时,对验收部位要进行测量,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整。
总之,测量数据是工序和单元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
3)实验。
实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主要依据,包括原材料的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土基的压实度实验等,都要通过实验获得准确数据。
没有实验数据的工程不能验收。
4)指令文件。
指令文件是监理工作的另一种方法。
在监理过程中,各种报表、及监理所发出的指令,必须形成文件,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比如:
开工、停工、复工通知书、重大事故记录等,用以提醒施工单位和指出问题,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㈤质量控制的措施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⑵主体工程
1)控制点测量放样:
监理对平面基准点、高程基准点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测。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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