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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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
1.1施工图纸2
1.2主要规范、规程2
1.3主要标准2
1.4主要法规2
1.5其他3
2、工程概况3
2.1建筑设计概况3
2.2结构设计概况4
3、施工部署4
3.1安全人力资源配备4
3.2安全防护材料计划(如下表):
5
3.3安全防范保证体系5
4、安全防范措施5
4.1土方工程安全防护5
4.2钢筋工程安全防护6
4.3模板工程安全防护6
4.4混凝土工程安全防护7
4.5“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7
4.6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10
4.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防护12
4.8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14
4.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16
5、安全施工管理16
5.1确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16
5.2安全施工保证体系16
5.3项目安全员管理职责和权限17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
1.2主要规范、规程
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国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326-2006
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4.
行业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7.
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8.
地方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2002
1.3主要标准
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行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2.
地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2003
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DBJ01-611-2002
1.4主要法规
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5.
行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1991年第15号
6.
地方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人大公告第24号
1.5其他
序号
名称
编号
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
2
企业内部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2、工程概况
2.1建筑设计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建筑概况
地下2层用于汽车库、设备用房等,地下1层用于自行车库、设备用房和备用房等,首层涵盖入口门厅、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教室、办公室、控制室和备用房等,地上2-9层用于教室、办公室、教师休息室和答疑室等。
2
建筑分类
二类
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3
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
4
建筑面积
建筑总面积25910m2,其中:
地上20293m2,地下5617m2;
5
建筑层数
地上九层,地下二层;
6
建筑层高
地下二层层高4.50m,地下一层层高5.10m;首层层高为6.00m、二层至九层层高为4.50m。
7
绝对标高
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黄海高程)为36.80m。
(开工前需对该标高进行现场复合方可最终确定);
8
建筑高度
绝对标高(m)
+0.000=36.80
室内外高差(m)
0.45
基底标高(m)
-11.60
建筑总高度(m)
46.450
9
建筑平面
横轴编号
A-a1~A-1~A-13
纵轴编号
A-S~A-V
10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及设计年限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建筑耐久年限
50年
11
维护墙体
外墙: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300厚;
内墙体: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200厚(100厚用于管道井隔墙)。
15
内装修
楼、地面
耐磨混凝土、水泥砂浆、水泥、石材(精装修、做至垫层)、石材(一层室外)、地砖、防静电全钢活动地板;
顶棚
白水泥浆、涂料、矿棉板、铝方板吊顶等;
墙面
抹灰、装饰板墙面、涂料、面砖、增强水泥纤维板、花岗石等;
16
门窗工程
外门窗:
铝合金门窗;
内门:
木门、钢质防火门、卷帘门、钢筋混凝土单扇防护密闭门、悬摆式防爆破活门
2.2结构设计概况
1
结构形式
基础类型
主楼筏板基础、裙房独立基础加防水板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
设防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设防类别:
丙类
3
抗震等级
框架结构为二级;剪力墙结构为一级
3、施工部署
本工程在施工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零死亡事故目标,控制重伤事故在0.3‰以下。
3.1安全人力资源配备
3.1.1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
3.1.2每个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1人。
3.2安全防护材料计划(如下表):
名称
数量
规格
备注
安全网
1800㎡
1.0×6米
密目网
11000㎡
1.8×6米
安全标志牌
50块
彩色钢板围墙
500平米
电动大门
1扇
洞口、临边防护材料
钢管10吨
Ф48
通道、进出口防护材料
钢管8吨、脚手板70m3
Ф48、5cm厚
3.3安全防范保证体系
3.3.1严格贯彻执行GB/T2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遵循既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保证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执行经理许金栓
副组长:
生产经理李军成
组员:
唐连生、杨志武、许卫民、刘广利、华强
4、安全防范措施
4.1土方工程安全防护
1)各种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条件,了解地下情况,根据季节施工特点编制防坍塌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进行,严禁掏底作业。
3)当使用机械开挖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4)人工挖土时,人与人的操作距离不得小于2米,并派人观察边坡有无坍塌危险。
5)基槽开挖后,必须在边沿设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为1.2米,并张挂安全立网,危险处应设红色标志灯。
6)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准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土方机械开挖深度,每步不能超过2米,土方开挖与护坡配合施工。
8)基坑边坡设置观测点,每天检查边坡沉降量,发现异常采取措施。
4.2钢筋工程安全防护
1)钢筋加工在加工棚内进行,加工棚顶设置双层防砸棚。
2)钢筋加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机械防护罩安装到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加工棚内必须悬挂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钢筋加工前由负责钢筋加工的工长对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绑扎边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防护架或马道。
5)钢筋按规格分类进行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绑扎3m以上柱、墙体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7)绑扎圈梁、挑檐,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2m,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8)钢筋起吊必须捆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方能放下钢丝绳。
9)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4.3模板工程安全防护
1)支设柱模板和梁模板时,不准站在梁柱模板操作和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3)高空临边作业时,有高处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好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4)模板拆除应经工长同意,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
5)拆模后需要局部支撑的和使用早拆体系的支撑杆必须顶牢,不得送动,防止支撑倒下伤人,高处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6)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7)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4混凝土工程安全防护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应安全可靠。
电动机接零线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
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混凝土柱浇筑必须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
6).布料杆的安全防护:
组装的布料杆必须经检查后方可吊至作业面。
布料杆的安装必须按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完成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按布料杆的操作工艺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4.5“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4.5.1基本规定
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架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7)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5.2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4)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
2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
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4.5.3洞口作业
1)板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的孔口,必须使用坚实的盖板。
盖板应能防止移位。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位于车辆行使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承载力2倍的荷载。
2)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外墙安装门、窗时,必须有外脚手架。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5.4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九项强制性措施:
1)楼板、平台等处长向尺寸小于25厘米的洞口,必须使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固定于结构面上。
2)长向为25-15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钢筋网片”与满铺竹胶板(或脚手板)的双层防护方式。
“安全防护钢筋网片”使用不大于Ф8的盘条,网格尺寸不大于10×10厘米。
“安全防护钢筋网片”随结构施工时浇筑于主体结构中,搭接在结构中的尺寸不小于30厘米。
钢筋网片在该洞口部位正式进行设备安装或施工前不得拆除,拆除前禁止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方式。
“安全防护钢筋网片”上必须满铺竹胶板(或脚手板)并采取可靠方式固定。
已形成的洞口无法设置“安全防护钢筋网片”的,防护盖板必须固定在结构面上,以后施工中此类洞口的防护必须按此办法实施。
3)150×150厘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置两道防护栏并立挂密目式安全网,中间支挂的水平安全网与孔洞周边沿的最大间隙小于5厘米。
4)结构施工形成的留有门洞或施工洞的封闭式井筒,如电梯井、管道井、烟风道等,在未进行正式的设备安装或施工前,必须做好防护且防护必须焊死。
同时每隔一层设24小时低压照明灯。
井道内的安全平网必须采用软连接的方式固定,且与井壁的最大间隙不小于5厘米。
5)主体结构临边防护必须焊死包括落地窗、低于90厘米的窗台、阳台的临边部位,并加密目安全网封闭严密。
上述部位在进行设备、构件安装或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在设备或构件安装到达安全平网防护部位、且安全平网不拆除确实影响施工时方可拆除安全水平网。
严禁上述部位在放线、安装龙骨等阶段拆除安全平网。
6)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适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的双层网)。
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支搭的水平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7)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脚手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9)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进场施工人员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否则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地,工地门口外悬挂黄色公示牌15天。
4.6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
1)钢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采用合格的可锻铸铁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成,厚度不小于5厘米宽度为20~25厘米,板长3~6米。
腐朽、破裂的不能使用。
4)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必须符合GB16909-1997国家标准。
5)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结实,有排水措施,保证地基有可靠的承载力。
6)立杆下面必须垫通长木板,规格不小于5×15×200厘米,内外立杆应绑扫地杆。
7)结构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
8)装修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米。
9)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的垂直距离不大于4米,水平距离不大于6米,所用拉接材料强度不小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并在拉接点处设可靠的支顶。
高大架子(高度在20米以上)必须做到刚性拉接,每个拉接点的承受能力应大于7KN。
10)脚手架操作面满铺脚板与墙面距离不大于20厘米。
脚手板的对接处应有两根小横杆,距离不大于30厘米,脚手架上不准有探头和飞跳板。
11)脚手架外侧设1.2米高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高18厘米的挡脚板,并挂密目安全网,操作面的下方设兜网封严。
12)脚手架的剪刀撑的底部要插到垫付板处,与立杆相交点用扣件扣牢。
剪刀撑应采取搭接接头,搭接长度不小于1000mm,采用不小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3)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应大于10厘米,以防止杆件滑脱。
部分拆除后其间距:
结构架子不大于1.5米,装修架子不大于3米。
脚手架操作层的端头处必须用两道栏杆封严。
14)因施工需要立杆不能伸到基础时,在经过计算的基础上,在断杆处加八字撑,将断杆荷载分卸到两侧架子上。
15)脚手架四周在首层顶板标高处加设水平兜网一道。
16)建筑物顶部脚手架要高于坡屋面挑檐板1.5米,高出平屋面女儿墙顶1米,高出部分要绑两道护身栏杆,并挂安全网。
17)结构用的里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646N/m2,脚手架上放砖不允许超过单行三层(侧立)。
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18)高度24米以下的脚手架附近2米不准开挖土方。
19)垂直偏差:
高度24米以下的脚手架小于1/200且不大于10厘米;水平偏差小于1/300且不大于5厘米。
20)钢管脚手架上严禁直接缠绕电线电缆,高出四周物体的脚手架要有避雷措施。
21)斜道的搭设
1人行斜道的宽度不小于1米,坡度约为1:
3(高:
长),运料斜道的宽度不小于1.5米,坡度宜为1:
6。
2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必须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满挂安全网,人行斜道脚手板应铺平、铺严,脚手板的防滑条高度为2~3厘米,间距为30厘米。
3斜道立杆间距1.5米,大横杆间距1.2~1.4米,小横杆置于大横杆之上,间距不大于1米。
4斜道两侧及端部应设剪刀撑,对地独立斜道应加密连墙杆。
5斜道入口处应设护头棚。
6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准搭在有外线路的一侧。
22)满堂红架子的搭设
1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4米,小杠杆间距不大于l米。
2高度在6米以下的满堂红架子,可花铺脚手板,间隔不大于20厘米,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高度在6米以上的架子,脚手板必须满铺。
3地基为土质时,立杆的底部应平整夯实并垫通板。
4四角设抱角斜撑,四角设剪刀撑,中间每隔4根立杆沿长方向设一道剪刀撑。
所有斜撑和剪刀撑均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
4.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防护
4.7.1基本要求
1)项目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KW(含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
现场临时用电设拖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工程项目应经常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维修电工完成。
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5)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设施和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4.7.2保护接零与接地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丁TN-S防护系统。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5)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保护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纠屏的金属框架。
6)保护接零线应单敷设不作他用。
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也不得有拧缠或接头。
7)保护零线应用多股铜线,其截面与工作零线相同且应不小于2.5mm2,同时要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8)保护零线应与设备或端子板连接牢固。
保护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7.3架空线路
1)架空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导线中的负菏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线路末端电压损失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米,间距不得小于0.3m。
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架空线杆不应有下沉、倾斜。
4)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5)架空线路的最大弧度与地面最小距离:
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
4.7.4电缆线路
1)电缆线不得直接敷设在钢管、钢门窗、脚手架等到金属管上,且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
2)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米。
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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