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docx
- 文档编号:13055756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0.62KB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docx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
DBJ/T01-104-2005
备案号:
J10691-2006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TheSpecificationofHigh-qualityEvaluationfortheBuildingDecorationProject
2005-12-05发布2006-01-20实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TheSpecificationofHigh-qualityEvaluationfortheBuildingDecorationProject
编号:
DBJ/T01-104-2005
备案号:
J10691-2006
主编部门: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批准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06年01月20日
2005北京
关于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的通知
京建科教[2005]1097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提高,引导和激励建筑装饰企业不断争取名优产品,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主编的《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0l-104-2005,自2006年1月20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5年12月5日
关于同意《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
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16号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科技教育处“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报的两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J10690-2006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J10691-2006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4年度编制计划”的通知(京建科教【2004】36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编制。
本标准是评选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为基础,以北京市地方标准特别是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总结了多年来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的经验,为规范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检查办法,试行采用量化评分办法,强调了装饰工程施工科学化、规范化,突出了消除质量通病,提出了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应为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精品工程。
本标准为首次编制,请各单位、各专家评委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写人名单
编制单位: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主编:
朱希斌彭纪俊
主要编写人:
郑芸
目次
1总则……………………………………………………………7
2基本规定……………………………………………………………8
3评审标准……………………………………………………………9
3.l室内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2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
4评审检查评议评价方法……………………………………………
4.1评审检查项目的评议方法…………………………………
4.2评审检查项目的评价方法…………………………………
附录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0.1为统一全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规范评审工作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的编制依据是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1.0.3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是基本消除质量通病、优中选优的工程,是经得起细部检查和时间考验的工程。
1.0.4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装饰工程(含幕墙及古建装饰工程)。
2基本规定
2.1参评项目条件
2.1.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1.2必须是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的工程。
2.1.3必须是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合法开工手续的工程。
2.1.4必须是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
2.1.5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2.1.6工程施工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2.2评审检查内容
2.2.1现场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2.2.2检查工程施工资料。
2.2.3幕墙工程还应检查设计计算书、关键部位图纸以及三性试验报告、后置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硅酮结构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等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报告。
3评审标准
为了规范装饰工程的评优检查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试行采用量化评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分别从装饰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质量两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3.1室内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3.1.1基本规定:
1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主要从顶棚、墙柱面、地面以及整体装饰效果、工艺规矩、做工精度、“四新”应用等方面进行抽查,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等专业工程质量为参评内容:
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等的规定;其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其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4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1.2吊顶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吊顶、灯具、风口、烟感、喷淋、检修口安装等项。
1一般规定: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以及防潮、防火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玻璃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吊顶工程的材料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防火、防腐、防蛀处理。
(3)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与结构有可靠的连接,严禁安装在吊顶的龙骨上。
(4)罩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5)对吊顶内可能形成结露的暖卫、消防、空调等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6)吊顶各种终端设备口应做整体规划,位置整齐美观、与面板交接严密。
检修口、上人孔、设备口的收边、收口做法和材质宜统一,其颜色与吊顶饰面板相适应,以保证整体装饰效果。
(7)吊顶灯光片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应有隔热、散热措施,并便于灯具维修。
2纸面石膏板、木制胶合板吊顶:
(1)胶合板防火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板面应平整、无裂缝、修痕,曲面吊顶曲面应顺畅,无死弯,迭级造型吊顶表面及棱角应平直方正,侧板应垂直通顺。
(3)罩面板板面应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无锈迹、麻点、锤印,无开裂现象,自攻钉排列均匀,无外露钉帽,钉帽应做防锈处理。
(4)压条应顺直、宽度一致、无翘曲,接缝严密,无错台、错位现象,阴阳角方正,装饰线流畅美观,割角交接严密、无错台。
3金属板吊顶:
(1)板块排列应美观,板缝应顺直、宽窄均匀。
(2)板面无明显下挠变形、凹陷,板面洁净无污染、划痕、脱漆,设备终端口的安装位置应美观居中。
(3)边龙骨应顺直,接缝拼缝严密,与板面、墙面接触平实。
4纤维块材吊顶:
(1)纤维板的防火性能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板面安装应严密、牢固、排列顺直,板缝均匀、收口条顺直。
(3)明龙骨应顺直,接缝严密平整,收口条无错台、错位,无划痕、麻点、凹坑,色泽一致。
(4)暗龙骨暗装灯具与饰面板的接缝应严密。
(5)拼花图案方向正确、端正,拼缝处图案应吻合、严密、平顺。
5玻璃吊顶:
(1)玻璃吊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2)玻璃的图案、花饰应连续,吊顶表面应洁净、接缝严密、均匀。
(3)密封膏的耐候性、粘结性能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4)玻璃安装应与龙骨采取软连接,玻璃与槽口的搭接尺寸应满足设计和安全要求,槽口处的嵌条和玻璃及框应粘接牢固。
3.1.3墙柱面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墙柱面、门窗、固定家具和细部工程等。
l一般规定:
(1)墙柱面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颜色、图案、防火、防潮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玻璃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后置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汞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汁要求,饰面板(砖)安装必须牢固。
(3)墙面阴阳角缨方正、顺直,墙面与电气面板交接应严密。
(4)墙面线盒、插座、开关、检修口等的位置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电气终端设施和检修口周围应与墙柱面交接严密,电气面板颜色宜与墙面顺色。
(5)墙面不同材料交接处未做收口处理的缝隙可打弹性胶遮盖,但颜色要协调。
2饰面砖工程:
(1)饰面砖表面应平顺、色泽一致,无污染、无裂纹、无缺棱掉角。
(2)饰面砖排砖要求:
在门边、窗边、阳角边宜用整砖,非整砖安排在不明显处,且不宜小于三分之一整砖。
(3)遇有突出的管线设备卡件,应用砖套割吻合,不得用小块随意拼凑镶贴影响美观。
(4)砖缝应宽度均匀、平直顺畅、擦缝清晰、光滑,纵横交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填缝应连续密实,宽度、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饰面板工程:
(1)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均匀,无划痕、磨痕、翘曲、裂缝和缺棱掉角。
饰面板的孔洞套割应尺寸正确,边缘整齐、方正,与电气面板交接严密、吻合。
(2)饰面板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尽量使饰面板排列合理、整齐、美观,非整块宜排在不明显处:
(3)饰面板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缝处无明显错台错位,若使用嵌缝材料,填缝应连续、密实,宽度、深度、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密缝饰面板无明显缝隙,缝线平直。
(4)条形板、方形板接头应平整,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接缝平直、宽窄一致,无错台错位,板与收口条搭接严密。
(5)石材无残缺破损、无明显修痕,石材墙柱面接缝应平直、严密,板面无透胶污染,湿贴石材墙柱面应无泛碱或水渍现象。
(6)金属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板缝均匀平顺、板面无明显脱漆和划痕污染,金属饰面板裁剪尺寸准确,边角、线角、套口等突出件接缝应平直、宽窄一致,宽度、深度应符合设汁要求,嵌缝胶应平顺、宽度一致,胶表面光滑,直线缝内无明显接头痕迹。
(7)木饰面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污染、无锤印、不露钉帽、不显钉眼,清水活木纹纹理通畅、吻合,色泽均匀,板面无翘曲、开裂、离缝,接缝应严密、光滑、顺直、棱角方正。
(8)组装式、有特殊要求的饰面板(如吸音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说明书要求,钉眼应设在不明显处,并应尽量遮盖。
(9)变形缝(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处应先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再进行装饰。
变形缝处的装饰应美观,同时应满足变形、防火等实用功能要求。
4裱糊与软包工程:
(1)壁纸、墙布粘贴应牢固、无脱层、空鼓、翘边,裱糊后各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协调、吻合,拼缝处应不离缝、不搭接、一般观察不显拼缝,边缘平直整齐无卷翘、毛边,阳角处无接缝、阴角处断开搭接,壁纸、墙布与装饰线、护角板、踢脚线、电气面板等交接处应严密、吻合。
(2)软包内衬填充料的材质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面料四周绷压严密、布面松紧适度、边角应圆润饱满;软包与基层板粘钉紧密,防火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软包饰面与装饰线、踢脚线、电气面板等交接应吻合、严密、顺直、无缝隙,套割边缘整齐、方正、无毛边,软包墙面应平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协调。
5玻璃板饰面工程:
(1)玻璃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连接件以及金属框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板安装应安全、无松动,安装位置及安装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规定。
(3)明框玻璃板外边框或压条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必须牢固,外框或压条应平整、顺直、无翘曲,线形挺秀、美观。
(4)玻璃板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宽窄均匀、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光滑美观。
玻璃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玻璃板饰面应色泽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5)隐框玻璃及点支承玻璃应进行磨边处理,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6)镜面玻璃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暇,映人景物应清晰、保真、无变形。
(7)玻璃安装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美观。
玻璃板接缝应平直、勾缝应密实平整、表面无污染、划痕。
6隔墙工程:
(1)玻璃板隔墙应按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2)玻璃隔墙安装方法及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的规定。
(3)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嵌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4)活动隔墙轨道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活动隔墙推拉平稳、灵活,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孔洞等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推拉式活动隔墙推拉时应轻便无噪音。
7涂饰墙面工程:
(1)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涂饰后应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明显刷纹、无流坠、无污染、无透底、无脱皮、无反锈和斑迹,阴阳角直顺,凹槽应清晰干净。
(2)喷涂的涂膜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不掉粒,喷涂接茬应无明显色差,无分格缝时接茬不得有搭接痕迹。
(3)美术涂料涂饰的线条表面应颜色一致,线条顺直清晰,全长歪斜不得大于1mm,线条宽度一致,无错位流坠、接头痕迹。
8门窗工程:
(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2)木门窗扇表面洁净,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无扭曲变形,缝隙大小符合规范要求,关闭严密、无倒翘,门窗扇上、下端应满刷油漆,空腹门上下冒头和横楞宜留设两个以上的透气孔。
(3)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固定应牢固、开启灵便、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门窗扇表面洁净、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划痕和脱漆,密封条安装牢固、完好、接头严密,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排水孔应通畅、位置美观,位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4)玻璃门门扇无下坠、拉手无松动,缝隙均匀且符合规范要求。
(5)门窗玻璃安装应牢固,表面洁净、无裂纹、损伤,玻璃镀膜面、磨砂面、刻花面朝向正确。
玻璃压条镶嵌应严密、牢固,密封条与玻璃的接触应严密、平整,安装密封胶条在90°拐角处应断开,并采用45°角粘接方式,胶条接口处应保持严密。
(6)七层以上外开窗、落地窗、倾斜装配窗、天窗等应按《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要求选用安全玻璃。
9固定家具及细部工程:
(1)木质固定家具门扇无松动、无翘曲变形,与顶棚、墙体交接应严密,缝隙顺直。
(2)暖气罩木质百页应里外刷油,阳角线、挂镜线、腰线、踢脚线接口无明显高低不平,装饰线收口严密。
(3)木门窗套安装应牢固,表面洁净、平整、色泽一致,不露钉帽、无锤印,无裂缝、翘曲、损坏现象,线条应顺直、接缝严密,装饰线纹理应清晰。
(4)木隔断安装应牢固,活动隔断应推拉灵活、轻便,木隔断表面应洁净、木纹通顺、颜色一致,与顶棚、墙体交接严密。
10厕浴间洁具、五金等安装:
(1)五金配件安装必须牢固,其材质、光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应正确、对称、平直、镀膜光洁无损伤、护口遮盖严密与墙面无缝隙,外露螺丝卧平,整体美观。
(2)细木制品安装应牢固、表面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洗手台板和卫浴设备安装的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牢固,沿墙、沿地部位应采取防水措施、缝隙应均匀。
(4)卫浴间成品隔断和配件安装应牢固、平整,卫浴间玻璃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安全玻璃。
3.1.4地面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地面工程、楼梯、栏杆、扶手等工程,其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规定:
(1)地面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颜色、图案、防火、防潮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玻璃还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标高要求:
面层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客梯、滚梯等标高协调。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木地板地面工程:
(1)条形地板面层表面平整光滑、无刨痕、戗茬、毛刺,图案清晰美观,板面铺设应牢固无松动,接头位置应按规范要求错开,接缝严密、拼缝平直、缝隙不应过大。
(2)条形地板铺设方向应正确:
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光铺设:
(3)拼花木地板面层的排列及镶边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做到合理美观、周边一致。
(4)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及出墙厚度一致。
3板块地面:
(1)板块的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尽量保证面层整齐美观,门口处宜用整砖(块),非整砖(块)位置应安排在不明显处,且不宜小于整砖(块)尺寸的三分之一。
(2)板块地面面层与基层结合应牢固,板块地面表面平整洁净、无划痕、磨痕,接缝处无局部打磨,板块无破损、崩边、掉角、修痕等,围边应交国,切角应到位、套割严密。
(3)板块面层不得采取局部打磨处理,以免光泽不一,影响整体效果。
(4)踢脚线正面及顶部应平整、光洁,接缝平整、高度及出墙厚度应一致,踢脚线宜与地面围边板块或地面板块对缝设置。
(5)石材地面应无水渍、反锈、透胶等污染,石材无明显色差,纹理基本通顺、接缝平直严密,擦缝饱满美观。
(6)地砖留缝宽度、深度、勾缝材料颜色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防滑要求。
(8)有地漏的地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坡、不积水,地面与地漏管道应结合严密,无渗漏。
4地毯地面:
(1)地毯应固定牢固,表面平服、无起鼓、翘边,接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不显拼缝,绒面顺光一致、图案吻合、拼花严密、一致。
(2)地毯沿墙边、柱边收口应顺直、压紧、严密,接口和相邻部位地面平齐,脚感舒适。
5活动地板:
(1)地板安装应牢固、平稳、行走无响动,面层应排列整齐、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等缺陷。
(2)防静电地板竣工后应进行电阻率测试。
(3)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边角应整齐、光滑。
6塑料地板:
(1)面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不翘边、不脱胶,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拼缝严密,接缝处的图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
(2)板块的焊接焊缝应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等缺陷,无明显凹凸。
7楼梯踏步、栏杆扶手:
(1)楼梯踏步面层与基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表面应洁净、平整、色泽一致,周边顺直、踏步板外露面的板材厚度一致,小面和平面的光泽度一致,相邻踏步高差不应大于3㎜;防滑条位置正确、平直、排列均匀整齐,凸出板面高度一致、镶嵌牢固。
(2)栏杆高度、间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栏杆立柱固定应牢固,栏杆安装应排列均匀、整齐,与楼梯坡度一致,转角通顺。
(3)栏板玻璃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安全玻璃。
玻璃边缘应打磨光滑、安装应平顺。
(4)木扶手无开裂及油漆剥落现象,色泽应均匀,栏杆和扶手的金属连接件无外露现象,弯头及接头应平滑自然;金属栏杆、扶手接缝应严密,平顺,表面拉丝应均匀。
3.1.5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电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铭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
其产品质量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
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
2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蓝色线;相线分别用:
A相一黄色、B相一绿色、c相一红色。
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
3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
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有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
儿童活动场所采用非安全型插座时.其安装高度应不低于1.8m。
暗装插座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插座面板应与地面齐平。
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
4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即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PE线在插座问不得串联连接。
5开关面板安装位置应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安装牢固、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螺钉孔装饰帽齐全。
6各种灯具、风扇应安装牢固。
灯具的外型、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设计及以下规定:
(1)灯具及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无剥落,灯罩无破裂。
(2)吊扇、壁扇表面无划痕、污染,吊杆扣碗安装牢固,防护罩无变形。
(3)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与吊顶风格相协调,灯具布置匀称美观。
吸顶式灯具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贴脸与吊顶紧密结合。
3.1.6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行业规范、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其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2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等符合要求。
3管道及设备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设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
4给水系统表面涂层光滑整洁、色泽均匀、无漏刷、透底、反锈、流坠、起皮,无滴水、渗漏现象。
5散热器及风机盘管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靠,表面洁净、无变形、损伤。
6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平整、光洁、美观。
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7卫生洁具安装应平稳牢固,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洁具表面光滑洁净、无裂纹破损、实用美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装饰 优质 工程 评审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