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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物流知识点
国际物流笔记
第1章国际物流概述
一、国际物流:
是组织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和制成品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流动和转移的活动,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也称国际大流通和大物流。
二、国际物流的特点:
(一)经营环境存在着较大差异。
(二)系统广泛,高风险性。
(三)物流信息化必须依靠国际化信息系统的支持、
(四)主要运输方式具有复杂性。
(五)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较高。
三、国际物流的分类
(一)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
(二)国际商品物流、国际援助、国际军火物流、国际邮品物流和救助物流物流
第2节国际物流系统
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
国际物流系统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装卸、运输、报关、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
储存和运输子系统是物流的两大支柱,产生时间和空间效益。
(一)运输子系统
外贸运输的两段性:
指外贸运输分为国内运输段和国际运输段两段。
(二)储存子系统:
是零速度运输。
(三)检验子系统
(四)通关子系统:
国际物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跨越关境,
(五)装卸搬运子系统:
节省装卸搬运费用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
(六)信息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的信息情报。
二、国际物流网络系统
国际物流网络系统的概念:
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
节点:
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如制造仓库、口岸仓库。
作用:
实现国际物流系统的时间效益,克服生产和消费时间上的分离。
连线:
指连接收发节点的运输连线,如海运航线、铁路线、飞机航线等。
作用:
使货物产生空间位移,实现货物的空间效益。
三、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1、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确定进出口货源点和消费者位置,各层级仓库及中间商批发点的位置、规模和数量,这一中心问题将决定国际物流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化。
2、决定国际物流流动的方向、结构和规模。
3对扩大国际贸易,占领国际市场、加速商品的国际流通提供了有效和切实可行的途径。
四、国际物流的运输线路
(1)海洋、运河和海峡通道:
海洋通道,太平洋货运量居世界第二位、
(2)运河通道。
(苏伊土运河、巴拿马运河、基尔运河)
(3)海峡通道:
马六甲海峡、是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上交通要道。
英吉利海峡是连接北欧和北美的主要航线。
霍尔木兹海峡是世界著名的石油海峡。
太平洋航线:
仅次于大西洋居世界第二位。
大西洋航线是首位、印度洋航线、北冰洋航线、集装箱航线。
航空路线:
北大西洋航空线、北太平洋航空线、西欧—中东—远东航空线
大陆桥与小陆桥:
美国大陆桥、加拿大大陆桥、西伯利亚大际桥、亚欧第二大陆桥、小陆桥与微型陆桥、
管道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美国和苏联管理运输最为发达。
全球物流动作的环境复杂四个D:
距离、单证、文化差异、顾客需求。
全球物流呈现出的新趋势:
新一轮的国际分工将导致全球物流向集装箱货物为主流的方向发展。
交通流的强化导致许多地区基础设施能力不足;返回物流快速增长;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物流全球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卫生定位)EDI(电子数据交换)BARCODE(条码)
第2章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第1节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一、国际贸易的含义:
指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服务的买卖或技术交换活动。
包括出口和进口对外贸易又称进出口贸易。
国际贸易分类
1.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划分标准:
货物流向。
贸易差额=出口额—进口额;贸易顺差、贸易逆差、贸易平衡。
2、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总贸易:
以国境作为划分进出口标准,总进口和总出口;专门贸易:
以关境作为划分进出口标准,专门进口和专门出口;过境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
3.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
指实物商品的进出口,即商品购销活动;无形贸易:
指非实物形态的进出口,如知识产权、劳务、国际咨询、国际金融服务等。
4.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划分标准:
有无第三国参与
直接贸易:
指商品从生产国直接销往消费国,没有第三国参与的贸易活动
间接贸易:
指通过第三国或其他贸易环节将商品从生产国销往消费国的贸易活动。
转口贸易:
指商品贸易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
生产国为间接出口;消费国为间接进口;转手国为转口贸易。
5.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政贸易。
划分标准:
国际贸易运输方式。
二、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一)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物流是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国际物流是在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国际分工的深化,使国际物流从国际贸易中分离。
国际间商品的流动体现了商流和物流的统一。
(二)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
国际贸易要遵守国际惯例,由此带动物流的国际化。
(三)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表现为质量、效率、安全、经济等方面的要求。
第2节国际贸易方式
一、包销和代理
(一)包销:
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包销须事先签有包销协议。
2.包销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
包销协议实质上是一个买卖合同;包销商在包销地区享有专营权,有利于调动包
销人经营的积极性,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避免多头经营自相竞争。
缺点:
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可能使存在包而不销或包销商对委托人的依赖,遭受出口受阻的风险;包销商能力过强时,可能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来操纵价格、控制市场
(二)代理:
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授权代表委托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1.代理的基本特点:
(1)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
(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
(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4)代理人赚取的报酬为佣金。
2.代理的种类:
(1)总代理;
(2)独家代理;(3)佣金代理。
二、寄售
(一)寄售的概念:
指委托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理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销售后,由代理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二)寄售方式的特点:
(1)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待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3)寄售商品在售出之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三)寄售方式的优缺点
1.寄售的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掌握着货物的销售处理、价格确定等大权;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不占用资金
2.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高,增加出口人资金负担,不利于其资金周转;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时,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
(四)采用包销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包销商;对大众商品应有一个试行阶段;2.适当规定包销商品范围、地区及包销数量或金额;3.在协议种规定中止或索赔条款。
三、招标、投标和拍卖
(一)招标和投
1.招标与投标的含义
招标:
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投标:
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国际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投标的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招标方式:
(1)国际竞争性招标,有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谈判招标(又叫议标,非公开非竞争性招标,通过谈判进行)
(3)两段招标(先公开招标,再选择性招标)
2.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
(3)开标、评标、决标;
(4)中标签约。
(二)拍卖:
公开叫价竞争,价高者得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1.拍卖的一般程序:
拍卖准备;看货;出价成交;付款交货。
2.拍卖的出价方法
(1)增价拍卖;
(2)减价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
三、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有国际博览会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又称贸易条件或价格术语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或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主要是解释6种贸易术语,多为美洲国家所采用。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通则》):
由国际商会制定,只限于对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且该货物是有形的。
《2000通则》将国际贸易中适用的贸易术语归纳为13种。
二、《2000通则》
(一)六种常用的贸易术语
1.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术语是指当货物在制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OB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
CFR术语是指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其他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3.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
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总结:
CIF=CFR+保险费=FOB+运费+保险费
4.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
FCA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地点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承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5.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
CPT是指卖方须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在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其他额外费用也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6.CIP(CarriageI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
CIP术语是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进行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总结:
CIP=CPT+保险费=FCA+运费+保险费
CIP与CIF的异同:
相同点:
价格因素构成(均运费、保险费)相似;卖方责任相似;均是装运地交货;都是装运合同;货物在途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不同点:
使用范围不同(CIF仅适用于水上运输,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具体部位不同;单证不同。
(二)其他贸易术语
1.EXW(ExWorks,工厂交货)
EXW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就算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无须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而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
2.FAS(FreeAlongside,船边交货)
FAS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在码头或驳船上靠船边,即完成交货义务
3.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境交货)
DAF指卖方在边境的具体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境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在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算完成交货义务。
买方须承担在指定地点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
DES下,卖方不仅负担正常的运费、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附加险的费用。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灭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5.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该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适用范围:
只有当货物由海运、内河运输且目的港码头卸货时。
6.DDU(DeliveredDutyUnpaid)
DDU术语中,卖方承担在进口国内的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办理货物进口所涉及的关税、捐税即进口时应交纳的费用。
买方承担受领货物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
DDU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7.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
DDP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
卖方是在办理好进出口报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第4节国际贸易合同磋商及履行
2.合同磋商的含义及形式
合同磋商又称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就某一货物的购销进行各项交易条件的洽商,以期达成协议的过程合同磋商的形式:
口头;书面;行为。
合同中需要磋商的六个主要条件为如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及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磋商的一般程序
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贸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1.询盘
询盘:
又称询价,它是买卖双方为了达成交易而向另一方提出的有关交易条件的问询,它由卖方提出,但实际业务中由买方提出为多。
询盘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询盘的内容:
成交条件,如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等,多为询问成交价格,也可向卖主索取估价单、样品。
2.发盘
(1)发盘的含义及性质
发盘:
指买卖双方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发盘既是商业行为,也是法律行为,在合同法中称谓要约。
一向发盘发出后,对发盘人便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果对方完全同意发盘内容,并按时大幅,表示接受,则合同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交易达成。
(2)发盘的形式:
发盘大多是由卖方提出,但极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由买方提出,由买方提出的发盘称为递盘。
(3)发盘的构成条件:
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2.表明承受约束的旨意。
即承担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责任;3.交易条件必须十分确定,特别是主要条件必须确定;4.送达受盘人。
(4)受盘的有效期:
受盘的有效期:
是指发盘供受盘人接受的期限,也是发盘人对发盘承受约束的期限。
有效期有两种规定方法:
1.在发盘中明确规定有效期;2.发盘中不明确规定有效期。
(5)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发盘的撤回:
指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亦即尚未生效之前,由发盘人将其取消。
发盘的撤销:
指一项发盘在已经送达受盘人之后亦即开始生效之后,由发盘人将其取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规定: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如果撤销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发盘可撤销;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
发盘中写明了发盘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盘是不
可撤销的;或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6)发盘的失效
发盘在下列四种情况下失效:
1.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期;2.发盘人表示拒绝或还盘;3.发盘人对发盘依法撤回或撤销;4.法律的实施。
3.还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
对还盘作再还盘,实际上是对新发盘的还盘。
一笔交易有时不经过还盘即可达成,又是要经过一次甚至多次的还盘才能达成。
还盘时,一般仅将不同条件的内容通知对方,即意味着还盘。
4.接受:
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
书面合同的签订是合同成立的证据,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也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2、支付工具:
货币和票据。
票据是一种信用工具,是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是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票据包括本票、支票和汇票
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以自己为付款人于见票日指定日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支票:
是银行存款户签发的授权银行对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之日或指定的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汇票的分类:
(1)按出票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2)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按付款期限不同为分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按是否随附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汇票的使用一般要经过出票、提示、承兑和付款程序。
3、货款的支付方式:
(1)汇付(信汇M\T、电汇T\T、票汇D\T)、
(2)托收,是指出口只于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有关单据(主要是提单、发票和保险单)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行为。
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3)信用证:
是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的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议付银行、付款银行。
A信用证的种类有:
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B信用方式的作用:
基本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具有安全保证作用。
便利了进出口人向银行的资金融通。
C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银行负首要责任,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纯单据业务,
4、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专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进出口合同规定,对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货物品质、数量、包装及安全性能进行分析和测量,并出具检验证书的活动。
A检验方式有:
离岸品质、离岸重量;到岸品质、到岸重量;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B检验的机构有:
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生产制造厂商、用货单位或买方。
C检验程序:
申请检验、抽样、实施检验、签发证书。
5、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是一种免责条款。
包括有范围、处理原则和方法、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通知方式以及出具事件证明的机构。
不可抗力的范围有:
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
6、仲裁是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7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装船)、款(制
单、结汇)四个环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度有开立信用证--运输和保险(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从货物越过船舷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目的的仓库或卸离海轮后60天,)---审单(汇票、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产地证明、检验证书)和付款---接货和报关---★索赔教材66。
第3章国际货物运输业务
1、国际物流运输是指国际货物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是的运输,它包括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国际非贸易物资运输。
2、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主要有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和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两种。
(一)班轮运输:
指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按照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从事航线上各港之的运输。
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固定一负责:
固定航线、固定挂靠港口、固定船期、相对固定运输费和负责装卸货。
有杂货班轮运输和集装箱班轮运输。
(2)班轮运价的构成:
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多种附加费所构成。
(二)租船运输又叫不定期船运输:
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包运租船和航次期租船五种。
最主要的是前两种,
3、航空运输:
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急件传送。
4、铁路运输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和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5、公路运输和邮政运输、集装箱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
6、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有:
货物托运、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单据。
7、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是指一份买卖合同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批装运。
单证是连接各合同履行环节的主要凭证,最典型的就是CIF合同称为单据买卖合同。
8海运主要的货运单证:
A装货港编制的单证:
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提单、装货清单、载货清单、载货运费清单、危险货物清单、货物积载图、剩余舱位报告。
B卸货港编制的单据:
过驳清单、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理货长但必须有船长或大副签认有效。
)提货单。
9、海运提单
A提单的含义: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B.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船的
货物收据;(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C.提单基本种类:
(1)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2)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最常用);
(3)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4)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
D、提单应记载的事项如下:
船名、承认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通知人名称、装货港卸货港和转运港、货物名称数量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运费的支付、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份数、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盖章。
10集装箱:
又称货柜、货箱,是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专供周转使用并便于机械操作和运输的大型货物容器。
A集装箱应具备的特点:
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
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无需中途换装。
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
设计是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看卸空内容积在1立方米或1立方米以上。
B集装箱的分类
(1).按规格尺寸分:
20尺货柜、40尺货柜、
(2.)按集装箱的用途分:
干货集装箱,又称通用集装箱;冷藏集装箱;散货集装箱;
敞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牲畜集装箱;罐式集装箱。
汽车集装箱
C集装箱运输方式:
根据集装箱货物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整箱CYtoCY和拼箱CFStoCFS两种。
D集装箱货运进出口程序及单证
(一)集装箱运输出口程序:
订舱或托运--承运---.发送空箱--货物装箱--货运交接---换取提单---装船。
E、集装箱运输进口程序:
a.凭出口港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着手安排工作;b分发凭证;c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到港时间,并于船舶到港后发出到货通知;d.收货人按到货通知,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小提单);e.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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