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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汇编
绞车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预防过卷
因绞车操作工精神不集中、操作失误或自动减速装置失灵,使串车或其他提升容器提升到上部终点停车位置0.5-1m以上,称为过卷。
为了防止过卷造成事故伤害,在上部终点停车位置以上0.5-1m处,装设过卷保护开关。
当串车或提升容器触及该开关后,绞车自动断电,保险闸施闸。
由于从过卷开关动作到保险闸闸块接触到绞滚筒闸轮有一段空动时间,因而串车或提升容器在高速运动惯性力的作用下将仍可上行一段距离,即使保险闸闸块与闸轮接触施闸后,还会出现串车或提升容器继续上行一段距离。
所谓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就是指串车或提升容器在正常运行速度情况下,触及过卷开关后继续上行可能到达的一段距离,并乘1.5倍的备用系数,串车或提升容器能在过卷距离内平稳停车,避免发生事故。
2、预防放飞车
放飞车有下列害处:
(1)、运行速度不能控制。
相当于自由落体或自由滑行,下放速度越来越快。
如果突然施闸,将产生较大的冲击负荷,甚至制动不住,造成断绳(或带绳)跑车事故;
(2)、遇有事故需要停车时,则不能保证准确停住,加大闸轮和闸带的磨损;
(3)、运行速度超过正常速度后,使绞车滚筒、齿轮、电动机转子都将产生很高转速,产生极大的离心力,因机械强度和偏重等原因,可能造成电动机扫膛或烧毁,加快齿轮、轴承等的损坏;
(4)、当某些绞车安装不牢固时,飞车中紧急制动,特别是当提升容器运行速度较高时制动,则产生很大的冲击力,可能拉坏绞车的基础螺栓、地锚、压柱、顶柱等,使绞车发生跳动或倾覆事故,对司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伤害。
放飞车是绞车操作工的严重违章行为。
3、预防松绳冲击
松绳冲击产生的原因有:
(1)、把钩工操作不精心,明知绞车松绳很多,仍把提升容器(矿车)强行推过斜巷上部平车场的变坡点,产生松绳冲击,造成断绳跑车事故。
(2)、司机操作时不主动观察松绳情况,不与把钩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没有在松绳情况下先紧一下绳后,再进行下放运行操作。
(3)、绞车司机精力不集中,没有注意松绳保护装置发出的松绳信号,结果造成松绳冲击。
(4)、斜井或立井箕斗提升时,在上部卸载处常用卸载曲轨来进行卸载。
当箕斗暂时卡阻在卸载架上时,司机没有及时发现,按常规反放车,这样钢丝绳就会松驰。
当外加卡阻力突然消失时,即发生松绳冲击。
(5)、斜井绞车向上提升时,因绞车制动力矩过大,造成绞车的减速度大于提升容器的自然减速度,即绞车先停止,而提升容器仍按自己惯性向上运行,直至自然停止,造成松绳;然后又在重力的作用下,反向运行,造成松绳冲击。
4、松绳冲击产生下列严重危害:
(1)、松绳冲击产生的冲击力与松绳长度、滚筒外钢丝绳长度、钢丝绳粗细、斜巷倾角、提升容器质量等有关,比正常计算的静拉力超过几倍或十几倍,因此会拉断钢丝绳或连接装置,造成断绳跑车坠井事故。
(2)、钢丝绳拉断后,因其自身的弹力,会伤害司机和周围的工作人员。
(3)、跑车后的提升容器或钢丝绳将与巷道轨道棚柱产生剧烈摩擦和碰撞,若产生金属火花,则可能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5、预防斜巷串车提升运输中发生跑车事故
斜巷串车提升运输中发生跑车事故的原因有:
(1)、钢丝绳断裂。
钢丝绳断裂的主要原因有:
①磨损或断丝严重,超过规定要求;
②锈蚀严重,使钢丝绳的强度和韧性降低。
③钢丝绳使用中出现扭曲、打扣、折绳等严重损伤。
④运行中受到过大的冲击负荷。
(2)、连接装置断裂。
连接装置和矿车检查,检修不及时,使用多年没有做过拉力试验,连接件出现裂纹没有及时发现,或用其他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插销,造成连接装置断裂。
(3)、窜销脱钩。
矿车插销没有防止脱落装置或防止脱落装置失效,插销没有放到位,轨道铺设质量差、行车中车辆在轨道接口处跳动(或脱轨)引起插销跳动而窜出。
(4)、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没有或失灵。
斜巷上部平车场没有设阻车器,变坡点处没有设挡车装置,变坡点下文约一列车长处没有设挡车装置,斜巷中间没有设跑车防护装置,以及上述装置失灵,发生跑车事故。
(5)、把钩工违章操作或麻痹大意,把钩工没有挂钩或没有认真挂好就将矿车从平巷推下斜巷;提升车辆未全部上安全平坡道就提前摘钩;没有将常闭的挡车装置处于常闭挡车位置;没有对常开的跑车防护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试验;在斜巷上部平车场钢丝绳较多的情况下,没有与不尽相同配合先紧绳,而把矿车直接推过变坡点,造成松绳冲击而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6)、绞车制动力矩过小,没有保证滚筒上留有3圈钢丝绳,司机操作不当。
绞车制动装置出现故障、闸瓦磨损超限、闸瓦间隙过大、操作手把调节不正确、制动系统杠杆及重锤运动受阻挡等使制动力矩减小;司机操作不当,下放重物时电动机送电不及时又没有施闸,超速运行后,停不住车;钢丝绳进行倒绳头作业时,没有保证滚筒上留有3圈钢丝绳,造成滚筒上绳头抽出等而发生带绳跑车事故。
预防斜井跑车事故的措施有:
(1)、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实现一坡三挡,加强检查、维护、试验,健全责任制。
(2)、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车要设专人检查,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矿车的连接钩环、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4)、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5)、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装载情况、牵引车数,如不符合要求不准发出开车信号。
严禁先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严禁矿车在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严禁在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
(6)、绞车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他其他安全装置,操作时要准、稳、快,特别注意防止松绳冲击现象。
(7)、保证斜井轨道和道岔的质量合格。
(8)、保持斜井完好的顶、帮支护,并保持运行轨道干净、无杂物。
5、斜巷串车提升运输必须设置安全装置
(1)、安全装置有:
①在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挡车装置。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挡车装置。
⑤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装置。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报警的信号装置。
上述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2)、安全设施有:
①钢轨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8条有关规定,并装设轨枕防滑装置。
②托绳轮(辊)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经常保持转动灵活。
③在倾斜井巷上端,必须留有足够的过卷距离(从上部过卷开关算起)。
过卷距离应根据巷道的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④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应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项工作车场应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
斜坡斜巷处理下道车安全技术措施
斜坡斜巷在提升运输过程中,常发生提升串车下道情况。
为确保在处理下道车辆过程中的安全,特拟定本措施,请各单位在处理斜坡斜巷下道车辆时认真遵照执行。
斜坡斜巷串车提升过程中发现车辆下道,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绞车司机停车,拉紧制动闸。
在下道车辆未设置有效阻车装置前,绞车钢绳必须张紧,绞车必须处于有效的制动状态。
斜坡发生车辆下道,由下磨盘人员在下车场醒目位置挂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绳,或者安排专人在下磨盘躲身硐室内站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下车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进入躲身硐室内。
处理期间车辆下方严禁有人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
斜巷发生车辆下道,在车辆下方至挡车栏段区域严禁有人行走或进行其它作业。
斜坡发生车辆下道,现场人员必须向本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由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地面值班队干用电话通知井下跟班队干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如果下道车辆装运的是四超物资等大型设备或材料,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部门协调起重工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
斜巷发生车辆下道,由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到现场指挥进行处理,当班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未到现场,严禁擅自处理。
斜坡下道车辆有侧翻矿车或下道车辆所装为大型设备及材料,必须有跟班队干到现场指挥方可进行处理。
处理人员在指挥人员的带领下到达处理现场,查看车辆下道情况,由指挥人员确定处理方案。
指挥人员处理方案确定后,现场人员按指挥人员所确定的方案准备抬车所需的各类材料及工具(如葫芦、千斤顶、绳扣、卡环、开块料、耙杆、橇棍等),并快速运送到位。
处理前,由现场指挥人员负责检查各处理工具及材料完好情况。
处理所需的各类工具必须完好无误方可使用。
现场处理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统一指挥进行处理,严禁擅自作主或冒险蛮干。
斜坡斜巷处理下道车的整个过程中,串车下方严禁站人。
处理过程中若需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在摘大、中钩前必须用葫芦和绳扣将下方矿车稳固可靠,并在车辆下方用枕木或其它材料架设有效十字阻车装置;也可用钢梁一端插在车辆下方道心内,另一端抵在巷道顶板上,钢梁必须固定稳固,并与轨道方向夹角不超过60度。
阻车装置架设完毕,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对车辆稳固情况及阻车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确认已安全无误后方可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
在斜坡上处理下道车过程中,当下道串车中有翻倒的矿车,在所翻矿车未抬起来前,严禁摘掉大、中钩进行处理。
必须先用葫芦和绳扣将最下方一个车稳固可靠后,再将所翻车辆抬起来,然后再使串车恢复上道。
处理下道车原则上只能用葫芦、千斤顶等工具,采用人工方法进行复轨,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
处理过程中在车辆可能发生翻倒的方向禁止有人。
处理过程中如确需用绞车辅助复轨,必须先用开块料或枕木等将下道车轮对塞垫好,人员撤离下道车位置2m以外,并不得站在车辆下方,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开车信号。
信号联系必须可靠,上下磨盘发送信号人员手不离停止按钮,得到信号立即发停车信号。
在斜坡上采用葫芦、绳扣等工具进行起吊时,当班负责人对起吊工具的悬挂和固定进行确认,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起吊。
操作手动葫芦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下道车辆的上方或侧上方安全位置进行操作。
在使用葫芦、绳扣等处理下道车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察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违规作业。
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下道车辆处理好后,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对车辆及钢绳完好情况、设备材料捆绑固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必须先处理,确认完好无误,人员全部撤回到各自岗位后,方可恢复提升。
斜坡运送大型设备及材料(单车自重达到或超过5t),车辆在提升过程中发生下道,必须专门编制现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并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处理。
本措施未涉及到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本措施为通用措施,各单位每月由技术员贯彻学习一次并签字存档。
小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目的:
保证调度绞车的完好,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使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本矿各地点调度绞车的使用。
1、绞车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并且持证上岗。
操作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在材料上山提运物料时,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作业。
2、绞车司机进入工作岗位时,首先必须检查工作地点及附近的环境完好情况,气体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作业。
3、开车前必须检查压柱、地锚、紧固件、基础是否牢固,零部件是否齐全,闸把、信号、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绞车主绳、矿车保险绳是否完好无损,变坡点设阻车器、挡车拦、挡车器是否灵活可靠,严格按“一坡三挡”的规定执行。
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4、钩头使用鸡心环,固定绳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并将钢丝绳压变形1/10。
提放矿车时,必须挂好保险绳,严禁无保险绳或不挂保险绳提放矿车,钩头及保险绳必须插好插销,矿车插销必须使用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物件代替。
5、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好电铃信号,电铃信号规定为:
一点停,两点提,三点放,四慢提,五慢放。
严禁用口喊或用灯晃等方式代替电铃信号联系。
6、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管理制度。
7、绞车的运行速度必须平稳,矿车提放不得过速。
8、下放货物时,必须先插好插销,挂好保险绳,方可打开挡车拦,打点下放矿车;矿车到位后,及时打点停车,同时将挡车拦置于关闭状态。
9、上提矿车时,必须将矿车下方所有人员躲入安全地点后,方可打点上提矿车;在矿车即将通过挡车拦时,及时打开挡车拦待矿车通过后及时将其关闭。
10、绞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工作期间不得离岗、脱岗、注意听清信号,信号不明严禁开车,绞车在运行中,禁止用脚排绳或处理机器运转部件,严禁骑绳作业。
11、严禁断电放飞车,必须带电操作,操作手不得离开闸把,防止突然停电造成跑车,严禁扒、蹬车。
12、必须执行“回铃开车”制度。
每次只准提放一个矿车,严禁超数提放。
13、每班必须派专人打点信号和摘挂钩,摘挂钩工作必须在绞车停止运行,矿车停稳后进行。
必须按规定使用好挡车装置。
把钩工挂钩前,必须检查装车情况,绑扎物件必须牢固,对超重、超长、超宽物件的运输必须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检查钩头连接情况,使用保险插销和挂上保险绳,检查信号时,应做到完好灵敏、清晰可靠,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再打点开机。
14、绞车运转过程中,绞车司机应经常注意机器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声音异常时,应及时停车,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15、绞车运行过程中发生掉道,处理时,必须先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待矿车停稳后,刹稳绞车,方可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矿车下方不得有人,处理地点上方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
16、机电队必须派专人负责对绞车及提升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17、每班交班时,必须把绞车的稳固情况作为重要的交接内容之一,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如发现道橛子松动或钢丝绳断股等必须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严禁绞车提升系统带病作业。
18、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并对完好状况、信号联系检查,只有在试运转正常,安全状况完好,专用构件齐全、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小绞车。
19、在材料道内不允许装卸吊车,若条件限制或特殊情况下需装卸吊车时,必须在车辆的下方打上临时支柱,在车辆上方钩头处用钢丝绳将车固定在轨道上,并注意所装卸物件防止下滑,设专人警戒。
20、在绞车运行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后再作业。
21、作业完后,必须将钩头提到上车场内,严禁放在上山中。
上山内各变坡点必须设齐地辊,确保钢丝绳运行良好,减少磨损。
22、提运超长、超宽物件时,必须先检查材料道,有无障碍物影响,清除杂物。
保证运输线路畅通。
23、提运时,必须绑稳牢固,且装车高度不超过规定,从平巷进入上山时不得触及上山底板以免引起重心偏移。
24、启动时,必须缓慢启动,把钩工随时注意观察,待车缓慢进入上山无误后,方可打点正常提升,提升时,速度不得超过2m/s,同时,材料道各出口设好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25、材料上山内,铺设的轨道应有专人维护,保证轨道平直,接头平整,轨距适当,道夹板、连接螺拴齐全,轨枕完好,符合要求。
26、绞车不用时,必须停电闭锁,切断电源。
27、绞车从提升能力不超过绞车牵引力4000kg为准,每次只准挂一个重车运行,严禁挂串车提升。
29、提运物料时,高不超过花架车高度的0.2m,长度不超过花架车前后碰头,宽度不得超过花架车的宽度。
30、车辆在上山掉道时,现场必须有一名科级以上的干部现场指挥。
人员应从事故车的上方进入作业地点,处理掉道车,作业时人员应站在事故车的两侧或上方,并防止滑到,禁止在掉道车的下方作业。
31、抬、拉、撬时,应协调一致,同起同落,禁止蛮干乱干。
32、每次提运单体支柱每车为:
2.5上的不超过20根,2.5m以下的不超过25根,其他材料以不超过该绞车的牵引力为适当。
33、小绞车的使用,按谁安排使用谁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运送大型设备及物料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经矿各技术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小绞车。
34、上下山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作业。
绞车司机,把钩工及其他运料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本措施的贯彻学习,签字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35、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相关事项执行。
井下用电的安全措施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为创建平安和谐矿井,保证我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触电事故及电器事故的发生。
从而有效提高我矿安全生产效益。
特制定本矿用电安全措施。
并组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1、井上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及安全工作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担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两回路电源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母线端,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对井下各水平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不少于2回路。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瓦斯抽放泵等主要设备,应有2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4、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同时遵守“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七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然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名接头。
“七有”:
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俱全;图纸资料全;防火用俱全;防火门全;型号照明全;记录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十不准内容”:
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
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不准使用失爆的电器。
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发生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1.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沉着、迅速、准确地进行处理,不应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及进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
2.尽力限制事故的发展,找出事故的根源,并消除对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威胁。
3.用一切可行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安全运行,对重要负荷应保证不停电,如全部停电恢复送电时,应首先恢复通风。
4.发生事故时,可先停电后汇报。
5.在处理事故时,除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外来或无关人员应退出事故现场。
6.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将事故情况简单明了、准确的汇报给有关领导,听从上级领导关于处理事故的指挥。
7.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既要积极处理,又要明确分工,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记录。
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可做助手。
8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机电科,或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停送电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停送电措施:
1、当地面主扇风机需要停风时,必须先切断井下所有电源,然后才可停主扇风机。
2、操作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前,必须先送地面主扇风机电源,方可进行。
3、当地面变电所停电或倒电时,必须先送地面主扇风机电源,主扇风机正常运转后,方可给其它地方送电。
4、主扇负机停风,恢复送风后,井下送电程序:
⑴送风1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和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再给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
(2)通风15分钟后,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小于0.75%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由中央变电所给采区变电所送电。
(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的设备送电,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必须由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送电。
(4)掘进工作面送电,必须排完瓦斯后,经安全员测量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由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送电。
(5)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恢复送电。
5、需要停电检修的单位必须办理停电票,并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把停电票送到变电所,由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停电操作,并挂警示牌;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经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取下停电牌恢复送电。
6、计划内安排停电时,变电所值班电工应提前通知用电区队、停电范围,并汇报调度室安排是否撤人。
7、所有值班电工必须按照停送电制度进行操作,并作好记录。
井下排水安全措施
矿井涌水,使井下环境恶化,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就需要把矿井水排到地面。
排水的主要设备有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井下还要修筑水仓、泵房。
在发生水灾时,这些设施还起应急的作用有。
(1)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要求水泵从两个方面保证安全:
第一,工作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即工作水泵的能力相当于正常涌水量的1.2倍;第二,工作和备用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根据情况另外增设水泵。
(2)水管必须与水泵的排水能力相适应,有工作和备用的管。
即使在涌水量很小的矿井,也必须敷设两趟水管。
(3)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的水泵。
有的矿井涌水量小,不重视配电设备和水泵的配套,这样,一旦矿井涌水量增大,备用泵无法开动,造成水害。
(4)主要水仓必须有两个,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水仓的进口处要设置箅子阻挡杂物;水仓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两次,其中在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以保证水仓的有效容量。
上面说的水泵、水管、配电设备等主要排水设备,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人体触电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一、人体触电的原因如下:
1.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带电作业,带电安装,带电检修处理故障;忘记停电。
停错电。
不验电。
放电等。
2.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开关未闭锁。
没按要求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
警示牌,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安全作业制度不严格,误送电。
3.没有可靠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失效或甩掉不用;漏电保护失效且保护接地网断线,人触及带电的设备外壳。
4.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带电拉隔离开关等误操作导致人生触电。
5.不按要求携带较长的导电材料,在有架线的巷道行走时触及架线。
6.工作中,触及破损电缆,裸露带电体等。
二、人身触电预防措施有以下几点:
1.辟免人体接触低压带电体;辟免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
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用外壳封闭,并设置闭锁装置;高压线和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设置在安全高度。
对导电部份裸露的高压母线及高压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设遮拦,防止人员靠近;设置的遮拦门上安装闭锁装置,人员误入高压电气室时,确保门开电断,防止人生触电。
各变配电所的入口处和门口,悬挂“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关门加锁。
2.对人员易接触的电气设备尽量采用较低电压;信号照明电压使用127V;控制电压使用36V等。
3.井下采用闭变压器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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