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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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一、培养目标与教学基本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有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技术人才。
应该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国家服务的政治素质。
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一定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
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规律,突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特色,理论联系实际,将教学活动与生产经营、技术应用、科技推广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的吃苦创新精神和综合职业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为此,应认真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加强德育课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载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德育课的主要任务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法制教育为基础。
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的教育,职业生涯设计和职业理想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
德育课教学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确保德育课课时,使用国家规划教材。
德育课教学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结合社会热点,突出培养学生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能力。
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要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精神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养成。
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创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服务思想、敬业精神。
劳动观念和质量意识。
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就业和生活观念。
要加强美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加强和改革文化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
文化基础教育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保证。
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改革文化基础教程教学,是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
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和有关规定开设文化基础教程,提高学生文化素质,为专业教学和学生发展打好知识基础,文化基础教育要注重实效,坚持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既要注意克服随意降低教学要求,忽视文化基础教育的倾向,又要防止无视学生文化课基础,为完成教学内容而忽视教学效果的做法。
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教育要注重知识的应用,技术能力、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保证必要的实验和社会实践环节。
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三)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根本特色在于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学校要多渠道增加对实验、实习设施和设备的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尽最大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教学内容应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要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一体化职业教育教学特色。
加大专业技能课程的比重,专业技能课程(含顶岗实习)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业化方向的专业课程结构,来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
学校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于完成专业学习,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推进学生在校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学校要努力完善实践教学的基本标准的规范建设,切实加强实验、实习、职业技能训练等实践性课程和教学环节。
要认真安排。
从严要求,严格考核检查,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
学校要积极实行产教结合,密切与企业的联系,鼓励学生深入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推广和技术革新等实践活动。
要认真执行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拓宽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参与技能大赛活动,使技能竞赛成为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创业教育。
要在职业生涯教育和职业指导教育中加强创业教育,突出对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相关课程。
要通过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业事迹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要加强创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创业教育水平。
(四)积极改进教学及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推进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
改进教学及新式考核方法和手段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客观要求。
学校应积极采用适应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需要的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体现生产实践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推行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激发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的能力。
要改进考试考核方法,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
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手段的学习、研究、开发和使用教学需要的现代化教学媒体,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信息网络化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化远程职业教育,逐步加大模拟实训室的建设。
(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教学制度
学校应树立服务意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教学制度。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现代学徒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
要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允许成年学员和有实际需要的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要进一步改革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实行春季、秋季和常年招生的政策。
多种形式招收应届和往届初中及高中阶段毕业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可以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学生个人愿望和条件以及就业需要在确定专业方向。
二、教学基本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育人为本原则
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遵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增强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信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科学性原则。
教学内容应当是对自然和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准确无误的揭示和反映,是对长期职业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代表着当代科学技术成就;教师在设计、组织和指导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应采取符合教学目标和内容要求,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活动规律的、科学的方法。
(三)可接受性原则。
教学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教学的方法以及教学的组织形式等,要符合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和文化知识水平,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主动、活泼的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素质。
(四)直观性原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利用实物、模型、标本、图表、音像、微机模拟等各种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媒体,使学生获得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减少认知过程中的困难,从而更准确深刻地掌握所学内容。
(五)目标性原则。
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科学地确定各种层次的学习目标,特别是单元(模块、项目、阶段)学习目标和课时学习目标,并依此来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
在教学中要对既定的学习目标进行控制,保证学习目标的实现,并对学习目标的达成进行检测和评价。
(六)实践性原则。
教师要围绕所教专业的培养目标,根据生产实际和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要求组织教学,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并按照专业的发展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生活实际补充教材,选择教法。
要充分发挥实践、实训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学生不仅具备在模拟工作环境中的经验,而且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
实训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实行借用他校实训设备和师资完成实训任务。
(七)因材施教原则。
在教学中,既要根据学生的共性特征,又有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从实际出发,做到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
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措施,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提高。
(八)教学与生产相结合原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组织并指导学生直接参加生产、经营、服务、科技推广、技术应用等活动,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
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教学机构与教学管理
(一)国家和自治区两级重点校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教研能力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师资培训和教改实验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校应有一名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并设立专业教研室(或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教研室主任(组长)应选定教学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有一定威信的教师担任,负责教研室(组)的全面工作,教研室应积极组织(学科)教师贯彻上级教研部门和学校的教研工作安排,认真学习和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教研活动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过程、有结果。
(三)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包括教师聘用、培养、量化考核和申诉等方面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档案,包括校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师任课表、教学检查记录、听评课记录、教学信息员反馈记录、实验(实习、实训)记录等。
(四)积极建立教学与生产劳动、经营管理、科技推广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教学体质,以适应职业技术教学的发展。
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生产实习、勤工俭学活动和就业指导。
(五)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为教学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经济界、产业界等不同行业专家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他们在设置专业和确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骨干教师,提高具有本科生学历教师的比例,并注意吸收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任教,加快建设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七)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理论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验。
经常组织公开课如竞赛、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参加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各项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八)建立有效的教师培训机制,为教师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创造条件。
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对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九)组织教学业务活动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切实注重实效。
对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包括学制、教学体制和模式、教学内容、实习及考核等),要积极慎重,一般应经过科学论证。
重大改革措施应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四、教师
(一)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职业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教师应自觉提高政治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得无故不参加学校会议(及政治理论学习)。
3、中职教师应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人格,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教师的任职资格
1、中职教师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熟悉相关学科或专业知识,有广博的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够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课堂教学及进行科研、教改。
2、文化课教师应具备本学科大学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专业课教师应具备大学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熟练的专业技术,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
专业课教师必须经常深入对口企业和部门,参加专业实践活动,了解新知识和信息,补充教学内容。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还应具备实验仪器和实习设备使用维护和维修能力,熟知专业岗位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运用到实习指导中去。
(三)教师的各项工作
1、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为平均周8—10课时。
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应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每学期期末填好教师工作手册,上交教育主管部门。
2、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课时,每教研室(组)出1—2次公开课,并要求说课、做好记录。
学期末把记录、教案等相关材料上交教务部门。
3、教师应做好学生的课内外辅导工作,特别是组织好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4、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并且班主任在评优晋级中加分,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5、教师应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注重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尤其要参与到当前的课改活动中来,进行有关的课题研究,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
教师每年应撰写1-2篇具有一定质量的教研论文或教学心得上交教务部门。
6、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水平。
倡导跨学科名师。
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一)课程设置及其要求
1、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2、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等为必修课;根据专业目标培养需要,可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为选修课(根据专业特点可作适当调整)。
3、专业技能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
(二)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1、基本内容:
包括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4)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2、时间安排:
(1)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周学时一般为28。
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
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2)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
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3)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年学,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4)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
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5)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做适当的调整。
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以及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院或采用远程教育手段的学校(专业)。
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时间。
(6)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
(7)学校德育课程,应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
必修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课程。
心理健康作为选修课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
必修课每学期为32—36学时,选修课的总学时一般不少于64学时。
选修课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外,还应根据国家形式发展进行时事政策教育,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学习、顶岗实习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等。
(三)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1、教研室(组)和教师均应根据上级的教学工作意见以及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好上交教务部门。
2、教师的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
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学生情况分析;学年、学期应达到的教学目标;技能训练、实验实习及成绩考核等安排意见;改进教学的措施及应注意的问题等。
3、教师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学校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学期末做执行情况的总结。
采取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四)教学大纲的使用
1、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和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处理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根本依据,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下达的教学大纲,应认真学习、掌握教学大纲内容和要求,在教学中贯彻执行。
对于一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尚未下达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可根据情况制定暂时的教学大纲使用。
2、认真执行教育部门新修订的公共基础课程各学科教学大纲。
(五)教材的选用与教材建设
1、教材是依据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用书,它为教和学提供具体的内容。
学校要重视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应首选教育部推荐并经国家或自治区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教材。
2、德育课、必修课程的教材及相应的教学参考书必须选用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
3、各地,各校还可以自编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补充教材或讲义,以充实教学内容,适应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六、备课
(一)备课的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备课应在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所任班级学生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之上,根据学期授课计划写好教案,备课笔记应不断更新、补充。
开学前应提前写出一周教案及备课笔记。
2、教案应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讲课提纲或讲稿)和教学反思三个部分。
3、教师备课要把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与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认真研究技能形成与训练教学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还要把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作为重点,并准备好各种教学课件、直观教具、实验器材和训练场地等。
(二)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
1、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
制定学期教学计划要按照“个人初定——集体研讨——教研组统一制定”的程序进行。
集体备课活动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
学期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
大纲(课程计划)、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教材简析,教材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进度安排,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各学科教研组要做好集体备课研讨的记录。
2、单元教学计划的拟定。
拟定单元教学计划要提前进行。
各年级学科教研组要在学期初做好单元集体备课的的计划安排,定好主讲人、参加活动人、时间、内容和形式。
严格按照“个人初备——集体讨论——修改完善——集体备课”的步骤进行。
单元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是:
单元教材简要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课时安排、单元测试后补充措施。
单元集体备课的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各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3、课时教案的编写
(1)编写课时教案要采用共案与个案相集合的形式进行。
(2)课时备课的主要形式是“个体——集体——个体”。
即组织同教材的教师就单元中的不同内容分工备课。
先由组长制定备课计划,分解备课任务;承担备课的教师充当中心发言人,就其备课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提前准备,写好预案),同组教师共同讨论研究,提出各自的建议和意见;中心发言人集合研讨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备课预案,形成集体备课方案(共案),人手一份;在共案的基础上,各任课教师结合本班的教学实践,进行学情分析和个案补充,最后备出符合本班实际情况的有个性的教案。
(3)课时集体备课的重点是研究大纲、教材、教法、学法和学生,制定教学目标,确定重点难点,分析教学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要突出集体备课的创新性、开放性,忌搞形式、走过场。
(4)课时教案的项目一般包括:
课题、课型、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师与学生的活动)、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
一般采用叙述的形式。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集合,有一定的模式又不能模式化。
(5)集体备课的具体操作。
第一步,每位教师根据《大纲》对本学科、学段的具体要求,提前研究教学内容,钻研教材的编写意图,明确教学内容的地位和知识结构,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根据现代教学观念设计出本课的教学思路。
如:
如何导入新课、知识点之间的过渡、解决重点的措施、突破难点的方法、知识、能力形成过程的步骤、学法指导等。
第二步,在个人备课出思路的基础上组织集体备课。
备课时中心发言人就本节课的教学思路做框架式的说明(解决重点难点的措施方法等关键部分详细说明),其他教师结合自己的备课思路提出看法与意见,进行认真研讨,确定一个最优化的教学思路。
第三步,编写课时教案(共案)。
在集体备课通思路的基础上,由承担任务的教师修订完善预案,备好课时教案,做到人手一份。
在共案的基础上,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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