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所有工种及分部分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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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所有工种及分部分项
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所需和材料、料具必须列入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并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各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病、高(低)血压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它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
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
4、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认定。
6、高处作业应配置对讲机或规定旗语、哨音作为上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负责。
禁止多人乱喊,以免误操作发生事故。
7、悬空、攀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胸有成竹经专门培训、考试,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经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和作业。
否则,禁止悬空、攀登工作。
8、高处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给予固定或拆除。
所材料均应安放平稳并不得妨碍装卸和通行。
工具使用后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零件、材料时,禁止抛掷。
拆卸下来的材料及零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作业平台或登高工具,应随时清理干净。
9、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的,事先应安装避雷击发生。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的攀登从事高处作业。
不得已需要进行雨天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0、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如因作业需要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拆除。
事后,应及时恢复。
11、在白天或夜间施工的高处作业场所,如光线;较差时,应加强照明,并有足够的照度。
如夜间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时,禁止作业。
1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前,对作业的内容和操作安全,作业环境必须熟悉,使用的工具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迁就使用。
2、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3、会车时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4、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
5、机械人员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6、挖土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它不能瓣认的异物、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待查明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配合机械施工的作业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从事作业。
8、机械在边坡、水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挖掘机发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10、严禁挖掘机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铲斗范围内严禁站人。
11、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12、推土机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13、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人员和障碍物时才能启动。
14、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5、横向结构物两侧过渡段对称均匀分层,同步进行填筑施工,在其顶部填筑厚度大于1m后方准通行重型施工机械。
16、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土通道。
17、深基坑作业,应具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18、开挖中当可能出现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沙影响基坑边坡稳定,应加强观察及时进行加固防护。
19、开挖中发现危险物、不明物等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按程序上报,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20、基坑开挖中与已埋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它管线距离小于1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管线的警示标志,严禁破坏管线开挖时宜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
21、开挖中当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有效措施,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恢复施工。
22、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要求执行。
23、使用挖掘机的施工现场附近有架空线时,应设专人监护,确保挖掘机(含吊物、载物)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挖掘机作业应遵守土方机械施工的规定。
24、使用起重机(设备)吊运基坑土石方时,应符合起重机作业安全要求。
25、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
模板安、拆安全技术措施
模板安装
1、安装前应审查模板工程施手续是否齐全,模板工程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安装、拆除方案。
模板及支架系统必须具有所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安装时正确无误。
2、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技术交底。
3、安装模板时,必须按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措施。
安装2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等,并设防护栏杆,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
支设的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若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为的模板固定牢固。
4、操作人员须登记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它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5、新使用模板及支撑材料,应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有不合格或有损坏、缺陷的不得使用。
6、使用有效的方法与措施,保证支撑、支点牢固,不产生相对移动。
模板支撑系统在必要时,应加适当的侧向斜撑以抵抗水平推力。
7、钢、木支撑不够长时,可以接长使用,但必须采用措施,保证其强度和可靠性。
8、支撑杆件除顶紧上下两端和固定外,还应在纵横两个方向适当高度处设置水平拉杆和斜撑(剪刀撑),以加强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9、模板支撑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钢管及腐朽的木材,在安装支撑时,地面应平整、坚实、垂直安装,在调整时,应用木楔楔紧,并钉牢。
10、采用钢桁架作支撑时,螺栓连接处应将螺栓紧固不松动,防止桁架变形,并经常进行检查紧固。
11、采用钢桁架作支撑时,螺栓连接处应将螺栓紧固不松动,防止桁架变形,并经常进行检查紧固.
12、支架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禁止施工人员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3、支设独立的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横梁上作业或行走。
模板拆除
14、模板捭除应经过施工人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准进行,并严格遵守“拆模作业”的规定执行。
高空结构复杂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组合模板、大模板、滑动模板等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0)《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范》(JCJ74-2003)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113-87)的相应规范。
15、模板作业时,必须设警戒线,严禁下方有人进入,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力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拆除模板时,作业人员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载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
16、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派专人指挥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地面划定作业范围区设置诫线,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
17、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率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或从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高空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必要时应佩戴安全带。
18、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高处作业,在雨过后,应先清理施工现场,待工作处不打滑时,再进行作业。
19、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20、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橇杆,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拆模未完,暂行停止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好,防止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21、拆除大型模板时,严禁用机械强拉强拽;
22、拆除模板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模板拆除后,不得留有松动悬挂的模板。
放落在地上的模板支撑、支柱,拉杆等对象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按要求堆放。
保持文明施工。
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第一条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高处坠落伤害事故发生后,要分清轻、重、缓、急,在事故现场处理受伤人员时,要沉着、果断、准确、细致,保护好事故现场,经理部医务人员要立即对受伤人员作出诊断伤势情况作出简单处理,并通知当地医院说明伤员的伤势情况,受伤部、性质,以利医院作好准备。
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第二条机械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要根据机械伤害程度,组织抢救方案,由项目第一管理者负责指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确定抢险方案后组织抢救,有效控制灾害扩大,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组织机械设备由机械工程师闞兴仁负责,发现有人员伤害要沉着、果断、准确、细致,保护好事故现场,医务人员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诊断处理,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第三条物体打击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伤害事故,首先要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根据受伤人员的伤势情况、受伤部位、性质、施工现场负责人要以最快速度上报经理部领导,组织抢救,确定抢危方案,在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鲁莽从事,团结协作,争分夺秒,全力抢救。
经理部医务人员要立即对受伤人员作出诊断伤势情况作出简单处理,并通知当地医院说明伤员的伤势情况,受伤部位、性质,以利医院作好准备。
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第四条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1、发现有人员触电伤害事故,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针对被触电人员受伤情况作出简单诊断,当病人处于昏迷状下,要尽快对心跳和呼吸情况作出判断,看看是否处于“假死”状态。
如出现“假死”状态,说明全身组织严重缺氧,此时情况十分危及,应采取有效方法:
⑴、把脱离电源后的病人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于平坦处,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⑵、观察病人是否还有呼吸存在,⑶、摸一摸颈动脉或股动脉有没有搏动。
⑷、看一看瞳孔是否扩大。
2、采取人工呼吸法。
3、采取体外心脏挤压法。
在现场采取急救的简单方法外,马上要组织车辆将病人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抢救,经理部医务人员要护送到医院待病人脱离危险后才能离开。
第五条物体坍塌伤害事故抢险措施
发生坍塌伤害事故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员要立即报告经理部施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立即报告第一管理者,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确定抢险方案后组织抢救,有效控制灾害扩大,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事故现场由项目经理王荣成负责指挥,由机电工程师闞兴仁组织机械设备调配,由物资部部长黄大勇负责物资供应,在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鲁莽从事,团结协作,争分夺秒,全力抢救。
经理部医务人员要立即对受伤人员作出诊断伤势情况作出简单处理,并通知当地医院说明伤员的伤势情况,受伤部位、性质,以利医院作好准备。
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抢险保证措施
经理部各下属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使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负于“安全重于泰山”的历史重任。
使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做到群众化,制度化,科学化,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劳务协作单位要认真抓好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的“五大伤害”,高空坠落,人体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的预控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要害部位,危险部位采取重点的安全防护措施。
各劳务协作单位在各施工项目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急时抢救伤员;要立即报告施工预案办公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将现场保护好;并将发生事故周围的材料;机具设备转移到安全地方,施工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要立即确定抢险方案组织抢救。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检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量。
其调试和故障的拆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进入机械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6、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7、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
并清楚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8、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
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9、严禁非作业人员进行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锅炉房等场所。
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对方物品。
10、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11、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规范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
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13、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14、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5、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16、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1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1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19、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不得超载作业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2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更换:
危险断面和钩颈有永久变形;表面有裂纹;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的10%;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台风、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⑴开工前与当地气象部门签订服务合同,及时掌握天气预报的气象趋势及动态,定期提供旬、月气象预报,以此安排月度施工计划;并注意邻近3天天气预报,以此安排日施工计划,并同时做好预防的准备工作。
⑵成立防洪、防台风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⑶坚持防洪、防台风值班制度。
遇有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⑷根据地形对场地排水系统进行疏通,以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并防止周邻地面水倒流进入场内。
⑸机电设备的电闸箱或开关采取进盒和搭篷等防雨、防潮措施,并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⑹雨中灌筑砼时,快速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量,根据含水量的大小,及时调整砼的施工配合比,确保水灰比的正确性。
同时对正在灌筑的部位或已被灌筑砼未初凝的部位,用防水材料遮挡或覆盖。
⑺水泥库及砼搅拌场所的挡雨设备应完善,防止雨水飘入而影响施工质量。
拌合站、预制场、项目部及其所有料仓、厂房均应支撑牢固,并设置可靠的拦蓬绝。
地锚螺栓顶浇注牢固。
⑻场备足覆盖材料,保证已喷脱模剂的模型板和浇灌砼不被雨水冲刷。
⑼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
⑽选用透水性好的、符合要求的填料分层填筑。
每一层的表面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⑾边坡及时夯拍密实,防止坍方和冲刷,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的污染。
⑿雨天过后基层土过湿,所填土含水量过大,应采取翻晒换填,掺拌生石灰等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填土出现填土过湿碾压不密实现象。
⒀对未安排跨雨季施工的基础工程,在人力、物资和机械设备上保证在雨季来临之前施工至不受雨季影响的部位或完成。
⒁基坑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配以抽水机将积水排出到基坑以外。
⒂现场备足覆盖材料,以保证砌好的建筑物不受雨水冲刷。
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3.1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3.2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2.3.3爆破前应根据爆破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警戒范围的边界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2.3.4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3.5现场的爆破器材,炸药应在专用库房存放,集中管理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回,严禁私自收藏。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2.3.6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交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2.3.7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2.3.8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
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次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等,减轻震动波。
2.3.9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都有草袋子、胶管帘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钎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以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2.3.10爆破时,应清点爆炸数量炮眼数量是否相等,缺人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3.11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基槽开挖和砌筑安全施工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至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坡见表14-1;深度超过6.0m或虽不超过6.0m,条件又不允许放坡时,应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基槽开挖最小放坡比表14-1
土质分类
砂土
亚砂土
亚粘土
粘土
黄土
风化土
槽深(m)1.5-3.0
1:
0.8
1:
1.5
1:
0.4
1:
0.3
1:
0.25
1:
0.1
槽深(m)3.0-6.0
1:
1
1:
0.7
1:
0.5
1:
0.4
1:
0.3
1:
0.12
2、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土石和其它材料,基槽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3、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4、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5、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远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两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
6、基槽开挖须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塌方。
7、深基础施工时,在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上线深坑需有可靠的数量足够的安全通道。
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桩基施工。
首先必须做好河道的防洪抢险工作。
河道的主要用途是排涝防洪,特别是季节性河流,必须从计划安排上避开汛期施工,如果因特殊情况部分桩基需要在汛期施工时,要与当地水利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
遇有险情,施工设备和人员可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
2、围堰打桩。
围堰设计必须满足河道最高水位和有利于洪汛期施工;要设专人值班,现场必须备足抢险物资。
3、墩台施工。
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和护身栏杆;作业人员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马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
4、大梁安装。
单片梁安装就位后,禁止人员在上边走;整跨梁安装完毕后,应立即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正式桥梁栏杆安装之前,临边防护设施不得拆除。
5、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时,桥梁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挡,防止非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入。
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
2、构件预制场、砼搅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应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在路面设计高程范围内和其他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14-3所示:
施工设施最高处与外电架空线路垂直距离表14-3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4、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器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移动式供电机用电器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连接。
6、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杆、脚手架上;不得承受拉力,施工现场的架空线最大弧垂距离地不小于4m。
7、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蜕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应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时要穿管保护,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8、构件预制场,沥青砼搅拌站等集中用电场所配电箱,开关要分开设置,并采用两极漏电保护装置;所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牢固,电具齐全完好,注意防尘。
9、必须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和下班断电加锁的原则。
10、手持电动工具和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度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器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夜间施工安全方案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
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
3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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