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经营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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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两层独立楼房的经营性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用途
乙方只能用于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房屋租赁期为五年,从月日至日止。
2、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半月(45天)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确定租金,租期及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用房每年租金为(大写)元)。
从起租日起(计租日)至下一年终止日,乙方应向甲方以每6个月一期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共计(大写)元(元),乙方每期提前一个月缴下一期房费。
2、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煤气、排污、卫生、治安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情况下,陪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看和了解房屋状况。
2、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将其所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经营性用房(包括可移动而不损害房屋结构和使用的装修场)。
4、甲方确认房屋无抵押、贷款、第三者纠纷等争议。
5、甲方按合同约定期将该经营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甲方保证房屋结构完好。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当地村委、街道等地方政府做好协助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装和改建供水、排水、电路、水管等设施。
也不得在经营性用房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超出房屋承重范围的物品。
附合物业公司的规定。
4、在租期内房屋因拆迁、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给予乙方经营性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如有其他形式的纠纷,如抵押、贷款、第三者争议与乙方无关,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按其接收状态还给乙方。
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社区物业及对用火的规定。
保证防火设施的有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人死亡的。
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对来访客人及顾客在该用房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负全责。
9、乙方对经营性用房的牌匾,外墙装饰物的脱落。
倒塌造成行人和顾客受伤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
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
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用途
乙方只能用于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致同意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半月(45天)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确定租金,租期及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元(。
从起租日起(计租日)至下一年终止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共计(大写)元(元)。
2、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
3、此房屋的租金收取为上打租。
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
如下一年续租提前45天交租金。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1元(人民币。
2、上述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至租期结束。
3、租赁结束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的租期相关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租赁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如乙方无拖欠费用,并无房屋及设施损坏,甲方将乙方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返还。
如乙方未到租期结束,或中途出兑,租赁保证金不退。
第五条:
物业费及其它费用
1、除租金外,乙方应按该经营性用房的建筑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
2、除租金外,乙方应向经营性用房辖区的供暖公司缴纳房屋供暖费,如承租人不需供暖,每年应按供暖公司的规定交纳供暖费(占网费)。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煤气、排污、卫生、治安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情况下,陪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看和了解房屋状况。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及条款,甲方在此作出授权,届时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即可由物业管理部门至少中断该房的水、电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
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将其所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经营性用房(包括可移动而不损害房屋结构和使用的装修场)。
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处理。
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及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乙方任何损失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代理人代办代理交付和收回房屋及甲方授予的其它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按合同约定期将该经营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甲方保证房屋结构完好。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装和改建供水、排水、电路、水管等设施。
也不得在经营性用房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超出房屋承重范围的物品。
3、乙方根据需要对房屋装饰和装修必须通知甲方,并附合物业公司的规定。
未取得甲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审批手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和更改房屋设施。
4、房屋的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保养、维护维修。
包括上下水、电、供暖、卷帘门、门、卷帘窗、防盗窗、吊棚、煤气管设施。
5、租赁期内,乙方对任何人给房屋或房屋设施造成的损害全部负责。
6、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按其接收状态还给乙方。
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社区物业及对用火的规定。
保证防火设施的有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人死亡的。
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对来访客人及顾客在该用房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负全责。
9、乙方对经营性用房的牌匾,外墙装饰物的脱落。
倒塌造成行人和顾客受伤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三:
房屋租赁经营合同】
房屋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甲方):
联系(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指定收件部门,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在此确认:
各方提供的上述联系方式保证能够收到对方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内上述信息发生变化,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位于市路号“长江壹号”街区号楼层房屋是上海盈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长江壹号”项目实施地,该项目由甲方受上海盈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全权代理(详见附件)招商、市场推广和租赁等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中的约定向乙方出租本合同1.2条约定的房屋;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中的约定从甲方承租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房屋。
1.2甲方同意将位于市路号“长江壹号”街区号楼层)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使用。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房屋(区域)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签约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平方米)。
乙方承租房屋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本合同附件《租赁房屋的平面图》圈定部分为准。
1.3该租赁房屋仅限于经营业态为,经营品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1.4乙方在该房屋的每天经营时间为:
24小时,甲方有权根据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1.5本合同中,“租赁房屋”一词均指1.2条所确定的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含装修免租期)。
甲方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房屋交付给乙方。
2.2装修免租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乙方装修免租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按实结算,由乙方承担。
2.3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完成装修并开业。
2.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返还承租房屋。
2.5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日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续租要求,由双方协商于租赁期限届满日3个月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提出续租要求或双方未能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终止,甲方有权在租约期届满后将房屋出租他人,并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前与他人订立本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双方议定的租金按签约面积计算,乙方承租该租赁房屋首个租赁年度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逐年递增按3.3条约定执行。
3.2双方议定租赁期间内的租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人民币元整(¥)。
第二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人民币元整(¥)。
第三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人民币元整(¥)。
第四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人民币元整(¥)。
第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人民币元整(¥)。
3.3租金从年月日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租金年递增率为:
%。
3.4租金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先支付后使用,乙方应提前个月一次性全额支付下一支付期租金。
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年月日前需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元
整(¥)。
3.5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甲方收取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帐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元整(¥)。
保证金由甲方在整个租赁期间保存,乙方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给甲方的租金。
4.2合同届满后,合同不再续订的情形下,如乙方无违约情形,在乙方按期腾空、返还房屋,并办理完毕电信、网络、煤气、营业执照等相关迁出、变更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中的元无息退还给乙方。
剩余部分元自然转变成产品售后服务保证金,由甲方保管个月,保管期满后如无售后投诉或其它纠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此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亦不计息;如发生客户投诉或其它纠纷时,乙方应即时妥善处理,如乙方不能妥善处理或丧失处理能力,则甲方有权作出处理,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该剩余部分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3当乙方保证金不足时,必须在甲方送达缴款通知7日内补足,否则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如逾期20日仍未补足,则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4租赁期内,乙方若有擅自撤店行为,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5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拒不纠正该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行为可行使的其他任何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甲方损失超过剩余履约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甲方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按4.3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其他费用
5.1因本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所涉及的全部税款、政府规费依法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
5.2租赁期限内,乙方根据需要自行申请及安装独立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表具,费用自理,
表具须经甲方确认,水电气接驳口应放在甲方工程部指定的位置,安装后须由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
否则,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5.3甲方为乙方需要特别新添置的水、电、燃气等设施,无论安装在何处,均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不得拆除,费用不作补偿。
5.4鉴于总水表与分水表、总电表与分电表的级差损耗和公摊,乙方认可水费:
元/吨(含排污费)、电费为:
元/度,此单价为双方结算单价,今后如遇政府指令性上调基数单价,则此结算单价须按比例上调。
5.5水电费按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支付时间、方式及金额均按甲方付款通知单的要求。
5.6乙方认可的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元,物业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第一年至第三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物业服务费为:
人民币元整(¥)。
第四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物业服务费为:
人民币元整(¥)。
第五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物业服务费为:
人民币元整(¥)。
物业服务费从年月日开始在上一年物业服务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物业服务费年递增率为:
%。
物业费的支付期按租赁房屋租金支付期执行,与租金一并支付。
首期物业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元元整(¥)。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6.1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填写《交房确认书》,作为甲乙双方交接的依据。
6.3甲方同意提供立方的燃气给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使用。
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增容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因增容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经乙方装修后房屋的装潢物,除经甲方同意外,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甲方同意拆除的装修、装饰部分自行
拆除(水、电的增扩容设施、设备除外)搬出全部自有物品。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水、电、网络、燃气、电话、营业证照等相关迁出、变更手续,结清相关费用。
否则,乙方同意甲方同时按
(1)和
(2)进行处理:
(1)乙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最后一期日租金的4倍支付租赁房屋闲置期的损失。
(2)乙方超过7日仍未撤场,乙方同意房屋内的物品、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等归甲方所有,出租方有权进行处分,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6.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偿还因装修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承租场所内的装修和各种设备,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运费、撤离费或拆除费。
6.6在清场之前,乙方必须清偿所有在合同项下欠缴的款项。
乙方清场后必须将注册在甲方租赁场地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注销或变更注册地址。
乙方撤场时不得影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乙方履行完上述义务,经甲方验收、检查合格后,甲方将按有关规定无息退还乙方在扣除各项应付款项后的承租保证金。
6.7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伤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在承租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
如果承租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
第七条房屋的装饰、装修
7.1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装修装潢、设备添置需根据《装修、装潢、迁出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
7.2装修装潢期间乙方应遵守《装修、装潢、迁出协议》的约定。
工程设计、装修施工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卫生、规划、质监、城建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放置、报批、登记、处理、领取许可证或验收报告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对承租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不得对租赁房屋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
乙方的店招设计、安装方案必须符合甲方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动工。
乙方若违反装修、装饰规定,甲方有权作出立即停工或即时整改决定。
7.4乙方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7.5乙方同意支付装修保证金元,并于施工开始前支付给甲方,装修完毕,经甲方检验合格符合甲方装修装饰规定,并由甲方确认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后15日内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如乙方装修不符合甲方规定或给甲方房屋、有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如装修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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