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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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副本
目录
1、工艺管理制度2
2、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6
3、公司设备管理制度8
4、公司内部建筑设施管理制度18
5、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3
6、公用工程管理制度28
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2
8、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巡线及安全管理制度34
9、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1
10、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管理规定48
1、工艺管理制度
1范围
加强工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工艺管理工作和工艺纪律的考核。
2职责
2.1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厂工艺技术管理工作,制定、修订产品的工艺技术文件和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日常监督工作。
2.2生产车间各班组负责执行工艺纪律,并按要求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3内容和要求
3.1工艺技术文件的管理
3.1.1工艺技术文件包括产品的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等。
3.1.2生产技术部提供各生产车间有效版本的工艺技术文件,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与统一性。
3.1.3工艺文件的发放、使用、管理应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3.1.4各生产工序班组应有本岗位工艺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
3.1.5生产车间在用的工艺技术文件不得擅自更改,当发现错误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由生产技术部工艺员负责对原工艺文件进行更改。
3.1.6工艺文件的修改不得采用涂改方式,应将更改部分用实线划去,然后在附近填写更正的内容。
3.1.7在更改部位附近标注本次修改所用的专用标记,并在文件更改栏内填写本次更改所用的专用标记、更改处数、更改通知单编号、日期和更改人签字。
3.2生产现场的工艺管理
3.2.1各生产工序的操作者,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
3.2.2在加工前应按工艺规程对本工序的加工条件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要求。
3.2.3各工序的生产操作人员、应认真按工艺操作规程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3.2.4当因生产条件变更或遇有技术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工艺技术人员报告,由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调整后方可继续加工。
3.2.5所有设备和工装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不得超期使用。
3.2.6生产操作人员应坚持“三按”生产(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和“三检”制度(首检中间检完工检)。
3.2.7生产车间要做好“三定”工作,即定人、定机、定工种。
3.2.8生产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并按规定保养好使用的设备。
3.2.9生产操作人员使用的工艺文件应保持完整、整洁,对在制品、量检具、工装等要妥善存放,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卫生。
3.2.10工艺贯彻率要达到95%以上,计算公式如下:
工艺贯彻率=已贯彻的工序总数/应贯彻的工序总数×100%
3.3工艺纪律检查与考核
3.3.1工艺纪律检查的内容见《工艺纪律检查记录》(附后)
3.3.2工艺纪律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3.3.2.1对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日常监督由检验员实施,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责令其纠正,否则不得将其产品放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承担。
3.3.2.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检查由生产厂长负责,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办法3.1、3.2条规定的全部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90-95分为优良,96分以上为优秀。
检查结束后应写出考核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措施,责成有关部门整改。
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序号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1
车间工人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工种)
一人未定,扣2分
10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不得弄虚作假,粗制滥造。
抽查5人,1人1条达不到要求,扣2分
10
3
生产用的图样、工艺规程标准齐全,正确统一
1、缺1种扣2分
2、一种达不到要求扣2分
8
4
工艺规程审批更改手续符合规定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5
5
工人持证上岗,熟悉应知应会。
发现1人无证上岗或不熟悉应知应会扣2分
5
6
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和专检)
制度执行不好,一项做不到扣2分
12
7
计量器具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无损坏。
1、发现一件不合格或超周期使用扣5分
2、损坏一件扣5分
10
8
不准擅自使用未办理代用手续的材料。
擅自使用代用的原材料一次扣5分
10
9
车间设备、工具箱等设施要清洁卫生、内部整齐
达不到要求扣3分
5
10
工人配戴劳动保护品,车间悬挂安全标志牌。
1、发现1人未配戴劳保护品扣1分
2、未设安全标志牌或损坏扣2分
5
11
车间地面清洁,道路畅通产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
1、产品摆放不整齐扣2分
2、车间道路不畅通扣3分
10
12
做好原始记录,达到正确清晰、整齐,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原始记录达不到要求扣5分
2、交接班制度不执行,一条扣2分
10
得分合计:
考核结论:
考核人员:
2、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3.内容
3.1职责与分工
3.1.1 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3.1.2 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1.3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2管理内容与要求
3.2.1 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3.2 .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3.4.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4.3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3.4.4 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3.4.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5 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3.6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7 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 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 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 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3、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为科学地进行设备管理,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保证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内容包括:
设备前期管理、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检修、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的停用及报废等。
二、设备的前期管理
1、设备定购。
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
全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报常务副经理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1)申报,首先分公司先向总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设备申请,其中包括所需设备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体费用(包括设备价格、设备安装费用、防腐保温、新增管材费用、土建费用、吊装费用等)。
待总公司批复后可按相关程序办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设备满足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参数,然后总公司根据参数选择制造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2-3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比从选定(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
3)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可签订采购合同并建立设备台帐,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补充完善,签订合同后应随时了解设备制做进度并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4)设备到厂后,由各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装箱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如固定资产和压力容器台帐)。
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2、新设备安装及验收。
1)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具体实施,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就位、调试,总公司同时需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2)安装调试结束后,可由总公司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各车间)。
车间对该设备按照本车间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各分公司生产科统一整理归档。
三、设备使用管理
1、各分公司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并纳入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进行培训,
2、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特殊设备,须由国家特定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上岗。
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
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班(组)制,由班(组)长负责,并由班(组)长包机到人。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特别是开停车需注意的问题,如油位是否合适、盘车是否灵活、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等),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转。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由维修工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主,各分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包机责任人,并针对设备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况规定具体维护保养内容,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设备故障。
3、设备包机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巡检,不能流于形式,在搞设备卫生的同时,要切实通过“看”“听”“摸”,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对马上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给出解决方案,做好监护运行准备。
同时包机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记录,真正做到对设备了如指掌。
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包机人员的反馈及自己的日常检查要做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将设备存在问题、需准备的材料、检修工时,需检修人员及工器具落实到位),以准备好随时停车检修而不慌乱。
4、设备包机人员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因缺油而发生设备故障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5、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定期组织各车间干部管理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整改单要求车间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时整改或不整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设备的维修
1、设备的小修(或临时修理)
1)各分公司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易损件(如轴承、机械密封、多级泵平衡盘和平衡套等)规定小修周期,对运行到期的设备应倒过进行检查,通过检测数据,如果要要求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如果超标则更换新配件。
检修时一定通过科学手段进行检查,用数据说话,而不能靠经验来裁定。
2)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后,分公司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定制定检修方案,组织维修人员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如果是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需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要求派技术人员协同解决。
3)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检修,应由分公司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总公司批准审核后,进行外协修理。
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4)在维修完成以后,各分公司必须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同时做好设备事故台帐,对发生事故原因认真剖析,并从根本上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对主要设备的还需及时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3)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4)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总公司技术部、财务各一份。
5)验收后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6)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超重机械等,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六、 设备改造与更新
1、各分公司可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1)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2)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应写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详细改造方案、改造费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报总部审批。
3)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总公司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各分公司立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
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七、 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1、设备闲置
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
2)设备封存程序
A封存由各分公司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B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4)设备的封存和启用需填写设备封存和启用表,并报总公司同意。
2、设备报废
1)设备报废条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B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C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D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E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F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2)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A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B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3)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设备报废申请由各分公司使用单位提出(写明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经计财处、常务副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八、 备品备件的管理
备品配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
短缺时由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报总公司审批后进行购买。
1、备品备件的申报
非急需要的设备配件,可按月计划申报程序由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各维修人员提出的采购计划于每月20日前经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经逐级审批后购买。
急需要购买的设备配件,可填写设备配件计划表,走急件报批程序,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直接报总公司,经总经理签字后购买。
2、备品配件的验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后,可由各分公司组织各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验收,需测量的必须进行检测,然后按照供货单检查到货数量、规格型号等,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好设备配件明细台帐。
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3、保管员应根据维修人员提供配件最少备用数量,确定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
5、设备配件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需调整间隙的安装时应运用检测工具进行测量,并记录好检测数据。
九、 设备的基础管理
1、各分公司应对各车间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建立要将运转设备和静止设备分开),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
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 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2)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主任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总部审查,总经理审批。
由生产质量处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
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4、设备的档案管理
1)各分公司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2)有关设备技术档案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等科技文件资料
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公司内部建筑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建筑设施在公司配置、验收、使用、保养、改造、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所需基础设施的完好,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建筑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改造、维修和报废等方面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ISO9000:
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公司《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以下定义。
建筑设施:
在本规定中仅指建(构)筑物、设备基础、道路、排水沟、门窗等由基建处负责实施和管理的项目。
4.职责
4.1.基建处负责建筑设施的配置、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4.2.生计处负责木工维修的审批。
4.3.车间负责木工维修工作的实施。
4.4.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建筑设施的日常保养、检查和维修改造后验收。
5.工作程序
5.1.配置
5.1.1.项目部或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填写《基础设施配置申请表》,经基建副总经理批准,由基建处依据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通过招标或其它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负责保存有关的资料。
5.1.2.如需通过基建处外协设计的,项目部或使用单位在提供条件图的同时,还应填写《建(构)筑物设计申请表》,经基建副总经理批准后,基建处负责实施。
5.2.验收
5.2.1.基建工程完工后,由基建处根据建筑规模或等级组织专业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图纸技术要求,对完工的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对隐蔽工程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5.2.2.基建处负责将有关的图纸资料及时移交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
5.3.使用和保养
5.3.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要自觉爱护建筑设施,保持其完整和完好,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确保不出现人为损坏。
5.3.2.使用部门不得私自对各类建筑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改造。
5.3.3.建筑物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应经常打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
5.3.4.禁止把排气管设置在距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角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受浸蚀下沉。
5.3.5.重大设备吊装时,不得借助或破坏建(构)筑物的梁柱、楼板、墙面等承重构件。
5.3.6.对有防腐层的建(构)筑物,严禁乱打孔、敲击或与高温物及火焰接触,以免防腐层受到破损。
5.4.改造和维修
5.4.1.因工作需要对建筑设施进行改造或维修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基建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基建处负责实施。
5.4.2.申请部门在提出建筑设施改造申请前,应就改造内容的可行性先征求基建处的意见,确认改造内容可行后再提出改造申请。
5.4.3.申请部门应对实施改造或维修施工的人员安全、工作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告知施工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防止建筑材料浪费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施工在安全、规范、可控、高效和节约状态下进行。
5.4.4.基建处应做好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检查记录。
5.4.5.维修材料由基建处、四车间按业务分工分别统一领取和管理、安排使用,维修结束后,向申请部门提交材料使用清单,申请部门核实后向业务主管部门开具领料单。
基建处
应建立维修材料领用台帐,月底盘存,做到领、发、存平衡。
5.4.6.行管办公室的维修和改造
5.4.6.1.为保持行管办公室的整体化,原则上不单一对办公室进行维修、改造。
正常情况下的维修由总务处根据行管办公室总体情况统一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经公司分管
领导审核、基建副总经理批准后,基建处负责实施。
5.4.6.2.特殊情况下行管办公室需进行改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建筑物维修申请表》,分管领导审核、基建副总经理批准后,基建处负责实施。
5.4.6.3.行管办公室的维修用工具体执行《行管维修用工使用管理规定》。
5.4.7.维修和改造验收
5.4.7.1.改造或维修结束后,一般建筑设施由基建处和申请部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或设计
图纸共同验收,在《建筑维修验收记录表》签署验收意见后,即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
5.4.7.2.对于较为重要的改造项目的图纸,基建处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
5.4.7.3.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其返工所用工时基建处和申请部门不得认可,主管部门不得结算。
5.5.门窗的维修
5.5.1.木制门窗的维修
使用部门向生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开出《木工维修派工单》,四车间安排人员维修。
所用工时由申请部门和四车间木工管理人员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5.5.2.钢窗、塑钢门窗及铝合金门窗的维修
使用部门填写《门窗外协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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