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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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2013年3月1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试行)
2013.3
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部分岗位设置与职责
岗位设置
直属学院按照正处级建制,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下设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学生支持服务中心。
一、院级岗位及人员配备
院长负责学院全面管理,分管学生支持服务中心工作。
副院长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分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工作。
二、科级岗位及人员配置
学院设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学生支持服务中心两个科级岗位。
1.教学支持服务中心
设主任1人。
设科员3人:
教学计划管理员、教学考核管理员、教师工作量及费用核算员。
2.学生支持服务中心
设主任1人。
设科员5人:
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员(主任兼)、收费管理员、课程管理员、成绩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远程接待中心(学生咨询服务部)管理员。
每300名学生设学生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
一、学院职责范围
1、负责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实施学院教学组织,负责直属学院教师教学管理、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和学生管理。
2、负责制定直属学院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聘任(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和管理、学生日常管理。
3、负责按照实施性专业教学规则和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课表,组织实施课程教学。
4、负责按照相关职责规定,与教务处、教学系进行教师的选聘、考核与管理,教学工作量统计,酬金发放工作;学生学费、教材费、考试费等费用的收缴。
5、负责直属学院教学管理档案、教师教学档案、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档案、学生档案的建档及各项统计工作。
6、负责《学院简报》的编印和发放。
7、负责直属学院网页建设和更新。
8、配合教学系做好形成性考核作业册、毕业论文的集中收缴和发放工作。
9、配合招生办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和专业论证工作。
10、配合教务处和学生处做好学生考试组织、考风考纪教育和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11、配合教材中心做好学生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二、院长、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制定学院工作规划,组织完成学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完成学校及分管校领导布置的工作。
(二)副院长岗位职责
1.副院长负责学院教学组织工作,分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工作。
2.完成学校、分管校领导和学院院长布置的工作。
三、教学支持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1.落实学校教务处教学教务管理要求。
2.负责学院编制课表、安排教室。
3.与教务处、教学系配合完成教师选聘、考核及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教师相关费用的发放。
5.负责学生论文指导工作的组织及相关费用的发放。
6.负责学校和学院网站相关信息资源建设、更新和发布工作。
四、教学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教学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支持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1.教学计划管理员
(1)负责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实施性专业规则制定学院学期开设课程计划。
(2)负责学院课表的安排、教室的调配。
(3)负责教师聘任管理工作。
(4)负责课表的日常管理(教师调课、大屏幕发布、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5)负责毕业学生论文指导的组织工作。
(6)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2.教学考核管理员
(1)负责督促教师课程网上教学资源更新、网上教学活动的开展。
(2)负责教师教学档案建立,资料收集与保存,负责教师教学纪律检查。
(3)负责每学期形成对教师的考核及形成考核报告。
(4)负责汇总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7)负责汇总成绩管理员对教师任教课程期末考试及格率的统计。
(8)负责检查教师形考作业册的批改情况。
(9)负责每学期两期的《学院简报》的组稿。
(10)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3.教师工作量核算员
(1)根据课表管理员下发的教师课程安排、调整情况,以及课程学分、教师日常考核情况核算出课程教师初步工作量。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核算专职教师工作量。
(3)根据学校讲课费标准,计算教师酬金,报财务处扣缴外聘教师税费。
(4)定期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处发放。
(5)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支持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落实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教学管理要求。
2.负责学生学习支持服务。
3负责《学生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班级日记》布置、收交、检查工作。
4.负责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教材费、考试费、毕业论文费、毕业审核费以及信息采集费等的收缴工作。
6.负责班级学生到课率统计汇总、订书率统计汇总、学生考试违纪率统计汇总、课堂纪律情况、教室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毕业的相关工作。
8.负责教师考核表的收发工作。
9.负责汇总学生对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评价。
10.负责汇总导学教师(辅导员)对教师的评价。
11.负责学校网站涉及相关信息资源建设、发布和更新工作。
六、学生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学生支持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聘任、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汇总学生对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评价。
4.负责汇总导学教师(辅导员)对教师的评价。
5.组织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6.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支持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1.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员
(1)负责导学教师(辅导员)的选聘、培训工作。
(2)建立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档案(含基本信息及学生和认课教师考核记录)。
(3)负责导学教师(辅导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学生对导学教师的评价、教师对导学教师的评价)。
(4)每学期对所聘导学教师(辅导员)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5)负责教师考核表的收发统计整理工作。
(6)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2.收费管理员
(1)负责收缴学院学生第二年学费。
(2)负责收缴学生综合费用(教材费、考试费、毕业论文费、毕业审核费、信息采集费等)。
(3)负责学生各项费用收缴情况的统计工作。
(4)负责审核毕业生缴费情况并收缴欠款。
(5)负责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上交各种费用。
(6)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3.课程管理员
(1)负责学生课程注册工作。
(2)负责学生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期末考试的报考工作。
(4)学校教务处考场编排完成后,负责学院学生的考试通知单的下载、打印、发放工作。
(5)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4.成绩管理员
(1)负责作业册的收集、归档、形成性成绩的收缴造册归档并上报学生处。
(2)负责毕业作业成绩的收缴建册归档并上报学生处。
(3)负责审核发布学生期末考试成绩。
(4)负责期末考试成绩的管理。
(5)负责期末考试成绩及格率的统计,交学生支持服务中心主任。
(6)负责学生免修、免考的审核受理工作。
(7)负责学生毕业审核工作。
(8)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5.档案管理员
(1)负责教学管理中学期课程安排的归档工作。
(2)负责学生课程注册、报考信息的归档工作。
(3)负责学期教师选聘档案的归档工作。
(4)负责学生学期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的归档工作。
(5)负责教师讲课费发放材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学生各项收费凭证的归档工作。
(7)负责聘任导学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学生毕业作业材料的归档工作。
(9)负责学生成绩的归档工作。
(10)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归档工作。
(11)负责教学简报的归档工作。
(12)负责教务处、学生处以及中央电大下发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的归档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6.导学教师(辅导员)
(1)负责班级的日常教学组织和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4)负责为教师提供学生名单。
(5)负责学生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6)负责课表发布工作和课表更改通知工作。
(7)负责学生课程注册、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8)负责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受理上报工作。
(9)负责记载《班级日记》,记载学生到课率、订书率、教师到课情况和相关教与学事项等。
(10)负责形考作业册以及教师批阅形考成绩的收集上缴工作。
(11)负责学生考试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12)负责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及考试成绩核查工作。
(13)负责学生毕业作业环节的组织、答辩和成绩整理等相关工作。
(14)负责学生毕业申报工作。
(15)负责与学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16)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7.远程接待中心(学生咨询服务部)职责范围
(1)负责远程接待中心网页的建设和更新工作。
(2)负责学生政策、资源、学习等服务的远程接待咨询工作。
(3)负责学生学习资料的复印、打印等服务工作。
(4)完成院领导、主任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教师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模式与课程教学安排
一、课程基本教学安排
学校按照学分型和选择型模块化教学模式安排课程教学。
学分
面授数
网课数
总量
4及以上
9
3
12
3
6
2
8
2
2
2
4
二、课程特殊教学安排
1.低于10人(含10人)的专业,3学分及以上课程执行2学分课程教学安排;
2.高于10人、低于20人(含20人)的专业,4学分及以上课程执行3学分课程教学安排。
三、教师教学作息时间与工作量
周一至周五晚:
17:
40-19:
30
周六上午:
08:
00-09:
50
10:
00-11:
50
周六下午:
13:
00-14:
50
15:
00-16:
50
周六晚:
17:
40-19:
30
周日上午:
08:
00-09:
50
10:
00-11:
50
周日下午:
13:
00-14:
50
15:
00-16:
50
周日晚:
17:
40-19:
30
单位教学工作量报酬按3课时计算。
教师聘任及教学要求
一、关于教师聘任管理
(一)教师任教资格
教师在直属学院任教资格执行《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聘任办法》(大电大字[2009]28号)文件,即:
1.专职专任教师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讲授课程应为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包括实践课程,下同)。
2.同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校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科研人员,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在高等院校进修两年以上后,可任教专科相关专业的相关课程。
专科相关专业课程任教两年后可申请任教本科相关专业的相关课程。
3.同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并首次在市电大拟任教专科相关专业的校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科研人员,拟任教课程非所学专业课程的,须在高等院校进修一年相关专业课程。
4.兼职(外聘)教师必须同时具有普通(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聘任课程应为所学专业相关课程。
5.教师必须熟悉多种教学媒体和网络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够使用多媒体资源和网络资源进行指导性教学。
(二)聘任程序
直属学院依据学校《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聘任办法》(大电大字[2009]28号)和《学校直属教学部门教师管理的补充规定》(大电大字[2012]3号),结合学院教学模式改革及专业、课程开设等实际聘用教师。
其程序如下:
1.学院根据教务处确定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规则,拟定学院学期开设课程,确定学期课程教师的聘任计划。
2.各教学系按照学院开课计划向学院推荐经学校师资办、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的教师名单,并提供教师相关资质材料。
学院确定聘任教师名单。
3.被聘用教师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学期教学工作任务书。
4.学院根据教师学期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对于在直属学院教学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由直属学院、师资办、教务处、教学系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关于教学过程管理
(一)授课门数
1、每学期教师教学课程门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专职专任教师不超过5门,专职兼任教师不超过3门,兼职教师(外聘)不超过2门。
2、教师所授课程中课程内容、性质属相同、相似的(经教务处认定)计1门课程。
(二)教学要求
1、教师要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教学要求和学校模块化教学要求进行课程指导性教学。
2、教师要做好课程的一体化教学方案,做好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按时上传网上文本和视频《学习指导》、《复习指导》。
3、教师要及时建设、更新网上教学资源,开展网上教学辅导活动。
4、教师要对学生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进行指导。
5、教师要认真布置、指导、检查批改学生形成性考核作业。
6、教师要认真布置、指导学生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教学(毕业作业)工作。
7、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参与学生学习小组的协同学习活动。
8、教师要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保证课程及格率。
(三)教学管理要求
1、学院聘任的教师,以下达课程教学工作任务书的形式,履行聘任手续,并认真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日记。
2、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教学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课,严格履行调课相关规定。
3、教师要遵守课程教学要求,参加学校责任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认真组织教学,对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形成性考核指导和期末复习指导。
4、对于连续两个学期学生出勤情况较好,且居于全校排名前10;学生评价满意度较高;连续两个学期所任统设课及格率不低于全国电大平均及格率且高于85%,省开课及格率不低于大连电大平均及格率且高于90%;学院将提请学校予以奖励。
5、学院每学期对教师平时作业的批阅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对课程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并通过《直属学院简报》进行通报。
6、有下列情形的教师,学院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其是否续聘:
1)没有按规定按时提交文本和视频《学习指导》、《复习重点》。
2)网上教学资源建设、更新、答疑不及时;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指导实效性差。
3)连续两个学期所任课程统设课及格率低于全国电大平均及格率且不高于70%,自开课及格率低于大连电大平均及格率且不高于80%。
4)面授课课堂没有教案且教学态度不端正。
5)经查证属实,学生投诉教师教学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学生。
6)不遵守教学纪律,旷课、经常迟到早退。
7)学生评价满意度多次很低(连续两学期排列倒数后两名)。
附件:
开放教育直属学院教学工作任务书
教师调课的有关规定
为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教学运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表是执行专业教学规则的周计划,包括上课的课程、教师、时间、地点、起止周次以及面授、网上教学的安排等重要信息。
每学期课程表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调(代)课,如确需调课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调课手续,开学前两周原则上不得调(代)课。
二、调(代)课条件
1.上课时间与中央电大或学校重大活动有冲突。
2.参加中央电大课程教学研讨会议或因公出差。
3.因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者。
4.因突发事件确需本人处理者。
三、调(代)课程序
1.教师在调课前一周,持《调课申请单》(二联单)(学院网页下载),同时附相关领导签字的会议通知等材料,经系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院教学支持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2.学院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审批后,由课表管理员填发《调课通知单》(四联单),一份存档,一份给导学教师管理员通知相关班级学生,一份给教师,一份给教师工作量核算员。
3.教师每学期每门课程原则上调课不得超过2次。
4.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履行上述程序者,可由教学系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调(代)课,并同时通知学院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并按规定办理调(代)课手续。
5.遇到学校有重大活动必须调课时,由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做出部署,及时通知教学系、教师以及相关班级学生。
教学管理档案建设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为了适应国家开放大学对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提高教学过程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直属学院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档案建设,对教学过程管理、学生管理、导学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档案管理。
一、关于教学管理档案建设
(一)档案范围:
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学生管理档案;导学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工作档案;教师教学工作档案。
(二)档案内容:
1、直属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内容:
直属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计划,实施过程和学期工作总结。
2、学生管理档案内容:
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学期选课、报考、缴费记录、学生成绩单、毕业作业、学生在校奖惩记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
3、导学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内容:
《班级日记》填写情况,学生管理档案填写情况,学生面授课平均到课率,学生平均订书率,学生平均考试违纪率,有无乱收费情况,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有无属实的学生投诉,有无没有或错误通知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
4、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内容:
教师自然情况(教师登记表,学历证和教师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教学工作纪律、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学效果三类考核结果。
(三)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由直属学院负责记载和管理,档案从2013年春季开始记载。
直属学院每学期末将教师教学工作档案交学校师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内容为有无非学校工作原因调课、代课,有无迟到、早退、旷课,是否按时提交文本《学习指导》、《复习指导》,是否按时提交网上形考作业指导材料,是否开展网上教学活动,是否按时提交各类成绩单等,有无经查证属实的学生投诉,学生面授课平均到课率是否过低,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导学教师(辅导员)对教师教学态度的评价,学院组织对教师课堂教学听课评价,学生成绩合格率等。
(三)考核实施
1.考核每学期由直属学院组织进行,期末完成,满分为100分,前20名排序公布。
2.学院组织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对教学效果优异的教师通报表扬,并记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
3.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作为学院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学生评教表
2.听课记录单
3.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
4.学生对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
5.导学教师(辅导员)对教师满意度调查问卷
第三部分关于导学教师(辅导员)管理规范
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聘用
1.临时工作人员(5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开放教育学生管理业务。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
待遇:
与学校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
2.正式职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有两年以上中等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或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等学生干部)
待遇:
按照学校人事处要求实行管理。
二、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档案(含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在校奖惩记录、学生集中实践毕业作业、学生毕业证等)的建档、归档工作。
(2)负责学生学费、教材费、综合费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3)负责课表发布和调课通知工作。
(4)负责学生课程注册、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受理上报工作。
(6)负责建立和记载《班级日记》,督促学生参加面授课和网络课。
记录学生日常到课情况,订书情况,教师到课情况,统计和记录相关教学和学生事项。
(7)负责形考作业册以及教师批阅形考成绩的收集上缴工作。
(8)负责学生考试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做好学生考风考纪建设和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9)负责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及考试成绩核查工作。
(10)负责组织学生毕业作业环节的组织、论文收交,答辩和成绩整理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毕业申报工作。
(12)负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反馈工作。
三、日常管理
周一至周五15:
00-19:
40;
周六、周日上午08:
00-11:
50下午13:
00-16:
50晚上17:
20-19:
40(具体时间随管理的班级而定)
承担学院日常管理工作的导学教师随学院日常工作时间。
每天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
导学教师(辅导员)工作暂行条例
1、为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使广大学生成为德育合格、学习勤奋、基础扎实、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强的合格人才,制定本条例。
2、导学教师(辅导员)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3、抓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
针对成人业余学习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公寓、进课堂。
4、搞好班级组织建设,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6、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的管理和教育等工作。
7、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每学年要撰写一篇专题文章(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论文等),进行交流。
8、全面负责班级的教育工作,与各任课教师协调一致,指导学生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学好各门文化课,提高专业技能。
密切任课教师与班级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及其它信息向任课教师反馈。
同时注意收集就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的有关要求及学习风气、现状等信息。
9、加强班级管理,致力班风建设,从学生出发,对学生全面严格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注重于团结、奉献、实干精神的培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创一个优良的环境。
10、深入学生,熟悉掌握学生个人各方面信息(如心理障碍家庭情况等)或特殊困难(如贫困)者,要及时排解或立即反映,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积极与家庭等方面取得联系,做好工作。
11、根据学院学生支持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导学教师开学前要写好班级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学期总结。
12、探索教育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就导学教师工作向学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3、作好桥梁作用,对一些重要问题及时与科室领导及学院领导沟通。
14、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进行对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
15、工作原则和方法
(1)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从学生特点出发,进行工作和教育活动。
要讲求思想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正面教育,积极引导的原则
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
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
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进行简单的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原则
对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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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属 学院 教学管理 工作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