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市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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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市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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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市政
项目名称宁德市高速公路西侧12m路及污水主干管
监
理
规
划
(市政)
项目监理部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日期:
总工程师审批:
日期:
福建中交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德市高速公路西侧12m路及污水主干管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
使用说明
1、本监理规划属基本格式、供各项目监理部参考,使用时请根据工程实际内容补充或修改。
2、本“格式”中不完整或不妥之处,请使用者提供修改意见。
谢谢合作!
总工办
2009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1.2技术标准
1.3工程环境
1.4工程内容
1.5工程工期
第二章:
监理依据、监理工程及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
2.1监理依据
2.2监理工程及工作范围
2.3监理工作目标
第三章:
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监理组织机构
3.2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及分工
3.3监理检测设备
第四章:
监理工作方法
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4.1.1准备工作程序框图
4.1.2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框图
4.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4.2.1质量监理
4.2.2进度监理
4.2.3费用监理
4.2.4施工安全监理
4.2.5环境保护监理
4.2.6合同管理
4.2.7信息管理
4.2.8组织协调
4.2.9文件与资料管理
4.3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第五章: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及质量控制
第六章:
监理工作主要措施
第七章: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
设计文件、《监理大纲》、招标投标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宁德市高速公路西侧12m路及污水主干管
项目地点:
福宁高速路西侧,闽东路至富春路之间
建设单位: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日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
约元
1.2技术标准: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4)、《城市道路绿化规范与设计规划》(CJJ75-97)
(5)、《公路软土地基路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97,1997年版)
(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10)、《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106-87)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J50298-98)
(12)、《城市防洪堤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5-91)
(16)、《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
(1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18)、《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19)、《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20)、《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2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2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23)、《公路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2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2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26)、《公路工沿海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按设计图纸的内容填写各专业、各分部的内容及要求)
1.3工程环境:
(1)地形地貌
宁德市位于欧亚大陆东南部的陆缘地带,位于欧亚板块的东南缘,东面经岛弧、海沟与太平洋板块相连,在两大板块长期相对作用中,形成自己的地质特征。
宁德市地处洞宫山脉南麓,鹫峰山脉东侧,东面濒临太平洋,中北和中南部又有呈北东—南西、西北到东南走向的太姥山和天湖山两条山脉,构成沿海多山地形。
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中部隆起,大致呈“门”型的梯状地势。
区内山岭起伏,地表深切,高差悬殊,地势陡峻,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期间杂有山间盆地,沿海一带夹滨海堆积平原。
海岸线漫长曲折、港湾众多、海岛棋布,海域辽阔。
(2)气候条件
宁德地处低纬度中亚热带,背山临海,受海洋性季风影响显著,具有冬短夏长、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温暖湿润等气候特点。
境内地形复杂,内陆山地为中亚带山地气候,东南沿海的低丘、平原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4℃~20.2℃,年平均降雨量在1250~2350毫米,无霜期235~300天。
年平均气温:
13.8~19.30℃
最大日降水量:
252.9mm
历年最大降水量:
2143mm
历年最小降雨量:
1610mm
全年无霜期:
240~310天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风
(3)水文地质
在城区内影响及流经城内的溪流共13条,均汇集入东湖塘。
东湖塘水面总库容156万m3
海潮水位:
50年一遇高潮位5.39m
50年一遇低潮位-4.20m
10%频率高水位3.87m
90%频率低水位-3.16m
1.4工程施工内容:
本工程污水管道主要是两侧地块污水汇流流量。
本管网到十二米路交叉口与十二米路北段污水汇流,向南排至十二米路南段。
(1)、干管施工
根据规划及管线综合,十二米路以西塔山路标准断面的污水干管布置在机动车道下,距中心线9米,采用d800的污水管,污水自西向东排入规划十二米路污水管网。
十二米路以东塔山路标准断面的污水干管布置在人行道下,距南侧道路红线5米,采用d300的污水管,污水自西向东排入规划十二米污水管网。
(2)、支管施工
为方便地块开发污水排放要求,沿线桩号间距80—120米预留街坊支管,在道路两侧预留街坊检查井,井中心距路边2米。
污水街坊支管口径d300,i=2‰。
1.5工期天数:
180天
1.6监理阶段
第二章监理依据、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
2.1、监理依据
(1)、国家及省市各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建筑法。
2.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2000年12月7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国家建设部2002年9月颁发的《市政基础实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5.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福州市建委颁发的榕建[1998]第53号通知《福州市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管理规定》。
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8.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其他相关规定。
(2)、合同:
1.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
(3)、技术支持文件:
1.设计文件。
2.地质资料。
3.地下管线及周边环境资料。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建部分)。
5.国家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6.企业标准。
2.2、监理工程及工作范围
(1)、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按照合同要求制订质量监理程序,开展工程的材料检验与批准、设备与工艺审批、工程跟踪监理、缺陷工程处理、成品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2.进度控制:
根据业主的进度要求编制监理控制进度计划,分阶段检查分析施工进度,及时提交各种进度报表。
3.投资控制:
监控工程费用、审查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
4.合同的管理:
合同的制订、跟踪管理、协助处理有关索赔及纠纷事宜。
5.有关工程信息、档案、资料的管理。
2.3、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目标:
合格(具体详见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工期目标:
约180日历日(具体详见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投资目标:
万元(具体详见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4)、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3.1、监理组织机构
3.1.1机构设置
在详细调查现场情况并结合施工单位的驻点设立位置后,根据方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以及有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同时便于监理人员的管理,在现场设置项目监理部,实施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3.1.2监理机构框架图
道路工程
桥涵工程
管渠沟工程
(质量进度)
组织协调
3.2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及分工
3.2.1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3.2.1.1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3.2.1.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2.1.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2.1.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2.1.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3.2.1.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3.2.1.7组织项目监理部学习贯彻工程监理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2.1.8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3.2.1.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2.1.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2.1.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2.1.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3.2.1.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2.1.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1.15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岗位职责
3.2.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3.2.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2.2.3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3.2.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2.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2.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2.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2.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2.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2.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2.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清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2.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2.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3.11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2.4、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3.2.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2.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2.4.3复核或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2.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2.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2.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2.4.7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3.2.5、人员分工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
备注
郭雄新
总监理工程师
35002610
翁杰
专业监理工程师
福建建监-060631
傅丽鹃
造价员
建【造】0735*******
黄长勇
监理员
榕建监岗字第0908425号
严安国
监理员
章传瑜
专业安全员
闽建建安培字第09286号
榕建监岗字第0907365号
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阶段划分:
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
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按监理阶段,要采取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但其基本点应该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
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阶段的监理是一种重要的工程质量预控措施。
监理准备工作和施
工单位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是否充分、周密,不仅影响工程能否顺利开工,而且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监理工作的准备,为提供良好的监理服务打下基础。
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各项人员机构、机械设备、材料及临时工程要逐项认真检查其落实情况。
4.1.1监理准备工作程序框图
配备监理设施及办公场地
熟悉合同文件
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1.1.1监理设施
序号
仪器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说明
4.1.1.2熟悉合同文件:
本项目监理部将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4.1.1.3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及必要的记录。
4.1.1.4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在相应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好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程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参加设计交底
4.1.2监理工作内容框图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保证体系
审核工地试验室
审批复测结果
验收地面线
审批工程划分
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核算工程量清单
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召开监理交底会
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会
4.1.2.1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4.1.2.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工序(分项)、部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按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1.2.3检查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
4.1.2.4审核工地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
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1.2.5审批复测结果
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经施工单位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
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4.1.2.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抽测。
抽测频率应能判定施工单位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不低于施工单位测点的30%。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审核。
4.1.2.7审批工程划分
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4.1.2.8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及临时增减的用地计划予以确认,并及时提交建设单位。
4.1.2.9核算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进行核算。
4.1.2.10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当有预付款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4.1.2.11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的组织内容要求应符合本监理规范的规定。
4.1.2.12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
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4.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4.2.1质量监理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内容程序框图:
部位工程交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
签发分项、部位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审
查
施
工
方
案
及
主
要
工
艺
部位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4.2.1.1、审查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2.1.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4.2.1.3、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或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4.2.1.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4.2.1.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
施工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
4.2.1.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4.2.1.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必要时)、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
4.2.1.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施工单位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及必要的见证取样送检。
4.2.1.9、巡视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
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详细做好巡视记录。
4.2.1.10、旁站
监理人员应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1.11、抽检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见证送检。
4.2.1.12、关键工序签认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1.13、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生可由项目监理部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设计单位修改,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不属于项目监理部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
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4.2.1.14、中间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4.2.1.15、质量评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4.2.1.16、工地例会
(1)会议组织
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周期、每召开一次,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
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4.2.1.17、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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