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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思考
关于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思考
论文摘要:
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这只是一个粗浅的论断。
那么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学其核心命题是什么?
这个问题是自社会学成为一门学科以来一直被人们探讨和思考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社会为对象,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命题,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重在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等的命题。
本文主要探讨经典时期三位主要的社会学大师:
埃米尔·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以及格奥尔格·齐美尔对社会学核心命题的论述,从而折射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何为社会学?
社会学的核心命题是什么?
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论不休的两个问题。
社会学自创立之日起,就是一门边界模糊的学科。
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明确了社会学的核心命题,这两个问题是一致的,所以本文试图在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折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社会学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社会”和希腊文的“言论”“学说”的结合。
就其一般的意义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
1838年,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提出并使用社会学概念的,目的是要表明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前那种思辨的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实证社会学说。
但是由于社会概念本身含义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总是显得模糊不清。
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大家莫衷一是。
与此同时对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也没有统一的定论。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
[1]这是从行为角度对社会学所下的定义。
而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
“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
显然,他把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
即他是一种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
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则指出:
“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我们的社会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和不偏不倚的方法。
这一目标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科学性的。
它是认识的导向”。
即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
无论是古典社会学家还是近代社会学家以致现当代的社会学界对于此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
但是通过分析他们的社会学思想还是可以窥见其中所反映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的。
二、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各学科的特征:
研究对象的不同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用科学的思维逻辑来讨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学科。
这也是严复对社会学的基本定义。
与心理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心理过程,而关注客观的、可测量的社会现象;与政治学比较,社会学不单纯关注国家和政体,而是把两者都当做人类的组织活动,关注组织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经济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的经济现象,譬如价格、竞争、垄断,但却关注经济现象的社会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与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地方性的文化、象征和意义,而关注具有普遍意义、可解释的文化现象。
这些不同都体现了社会学的独特之处。
这些都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着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象之中。
三、从经典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论述窥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古典始终占核心地位。
主要原因在于古典通过社会传播机制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功的建构了人们认识和想象自己以及社会的问题意识、基本框架,如野蛮与文明、秩序与进步、身体与灵魂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挣脱的思维模式。
所以虽时过境迁,可古典的生命总是历久弥新,向古典的回归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方式。
研读经典时期的社会学着作对我们澄清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们可以从埃米尔·迪尔凯姆那里学到社会事实的经典命题,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学到社会行为以及理想类型的经典命题,从格奥尔格·齐美尔那里学到社会学被形式化的经典命题。
从三位经典社会学大师那里可以看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1)埃米尔·迪尔凯姆: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
因此,笛尔凯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
他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写道:
“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
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绝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
对笛尔凯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
这一点和前面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中提到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心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他们都道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
这些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
包括:
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等。
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
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
社会形态学。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
包括:
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
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笛尔凯姆把他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
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自发挥着特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
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
社会生理学。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
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
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哲学思辨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
笛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2)马克斯·韦伯:
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
马克斯·韦伯是人文主义理论的传统主要代表。
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上他提出:
“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
”由此可见,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视为社会学的重要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
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内心活动还是外部行为,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
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行动。
理解不可能在没有作为被理解对象的社会行动的条件下而独立存在。
关于社会行动,韦伯认为,社会行动应该称作这样一种,即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待的他人行为为取向。
按照韦伯的理解,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即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
第二,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
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人的行动才可以称为社会行动。
总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于人们社会行动,因而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落到了社会行动上。
(3)格奥尔格·齐美尔:
社会交往的形式和过程——社会互动。
格奥尔格·齐美尔理解的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化”的过程和形式。
这种社会学思想受康德哲学先验范畴认识论的影响,着重研究社会中剥离了具体内容而普遍存在的社会形式,用形式规约繁杂的社会内容。
齐美尔仿照康德的提问“自然如何可能”,提出“社会如何可能?
”他对此的回答是社会互动关系。
齐美尔分别分析了基本的、体制化的乃至游戏的互动形式,如上级下级的秩序、竞争、秘密和秘密社会、穷人、(书信)交往、群体的量和规模与个体的关系等。
正在于此,齐美尔成了“形式社会学”以及后来“社会冲突论”的奠基之父。
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就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
社会学要阐明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
由此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
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指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
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
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性困扰,公众再不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
总之,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看到,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他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却成为社会的现象。
在这一点上,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它的核心命题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
但是这许多的关于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
1.侧重以社会为对象
这一观点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实证主义传统。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社会保障。
2.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反实证主义传统,它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区、社会生活方式。
对二者进行一定的综合应该是必然趋势。
也就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活”的社会有机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作为整体的社会。
它研究的不是一般抽象的社会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是由具体的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以及这个现实的社会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
总之,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这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以及社会交往的形式是否具有社会学意义,并且在其背后所映射的社会学意义。
我们学习社会学,就是要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包括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交往的形式,它是我们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门学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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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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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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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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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 强,张永强,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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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吴增基,吴鹏森,苏振芳.现代社会学[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2][21][日]富永建一.社会学原理[M].严立贤,等译.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18]齐美尔.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M].柏林:
莱比锡,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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