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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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年假肢、矫形器、助听器
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大成竞磋(货物)-
采购人: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年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以下均简称“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年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大成竞磋(货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万元
包三: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三个包
各包要求
磋商内容:
全数字助听器等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时分-时分
下午时分-时分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号公寓楼室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
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现场购买需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网上购买需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号公寓楼层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包三联系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城西区西川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m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号公寓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财政监督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年假肢、矫形器、助听器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大成竞磋(货物)-
采购人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万元
包三: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三个包
磋商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包三:
元(大写:
肆仟元整),首次磋商已交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再次交纳。
收款单位: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银行账号:
缴费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年月日:
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
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制作,电子文档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正本的彩色扫描件(必须是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格式采用。
、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供应商如投多个包,响应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磋商开始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号公寓楼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
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个日历日
其他事项
无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磋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在磋商开始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报价及币种
.磋商报价为总报价。
磋商报价应包括:
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入关手续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磋商报价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采购项目清单包含的技术要求为供应商磋商报价的依据;项目所需要但未列入清单的其他辅助设备、材料及配件等,不属于漏项,由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清单里,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此次采购项目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价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报价要考虑周全,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最终以交钥匙形式交付于采购人使用。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撤销的;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个日历日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服务费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目录
()磋商函
()首次磋商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所提供产品相关资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最后磋商报价表
注:
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
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制作,电子文档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正本的彩色扫描件(必须是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格式采用。
.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供应商如投多个包,响应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磋商开始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如果供应商未按第.-.条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截止日期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前撤回其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后不得撤回。
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五、磋商过程
.磋商过程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青海省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与磋商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磋商。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对评审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磋商程序
.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不符合第.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产品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所提供产品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最后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额度的;
()未提供电子文档或提供的响应文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在响应文件初审、详细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及提交的最后磋商报价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满分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分值
Ⅰ
商务部分(满分分)
、磋商报价
、商务评价
Ⅱ
技术部分(满分分)
、技术质量方面
、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情况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满分分值
评审标准
磋商报价
分
报价分
在所有的有效最后磋商报价中,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评价
分
业绩情况
提供自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项以上(含项)的,得分;提供项以下的,每提供项得分;不提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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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假肢 矫形 助听器 采购 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 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