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主中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11页文档资料.docx
- 文档编号:12744027
- 上传时间:2023-06-0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8.50KB
深交所主中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11页文档资料.docx
《深交所主中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11页文档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交所主中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11页文档资料.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交所主中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11页文档资料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
(2010年8月31日)
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警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1季度报告、3季度报告)经营业绩进行预计。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二、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
(一)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二)1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
(三)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四)3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三、上市公司如出现本备忘录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应披露业绩预警但属于下列较小比较基数情形且变动幅度不超过100%的,经本所同意后可以豁免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一)上一年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度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4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度半年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3元人民币;
(四)上一年度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2元人民币。
四、上市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公告后,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与此前预计的业绩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如出现实际业绩与预计业绩存在下列重大差异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的变动方向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1、原先预计亏损、最新预计盈利;
2、原先预计扭亏为盈、最新预计继续亏损;
3、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
4、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如曾预告业绩将大幅上升50%-100%但最新预计业绩可能大幅上升为100%-150%或150%—200%等;
(三)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盈亏金额与原先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最新预计盈亏金额比此前预告盈亏金额同向变动达到50%以上。
(四)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五、存在需要对已发布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情形的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一般不应晚于:
(一)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二)1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
(三)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四)3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六、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前,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
文件并参见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进行披露:
(一)公告文稿;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经营业绩的预计,以及预计的依据、方法等情况说明;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或修正其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如适用);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在对其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及修正时,应同时披露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以及第三季度本季度的业绩情况。
七、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在编制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时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是否将出现业绩预警情形进行估计时,如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作出声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八、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被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包括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在内的业绩快报。
九、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十、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前,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
文件并参见本所《第16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进行披露:
(一)公告文稿;
(二)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公司董事会对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内部责任人认定情况(如适用);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时,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本所报送相关文件。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业绩预告、快报及修正公告的披露准确性负责,确保披露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业绩预告、快报及修正公告误导投资者,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十四、本所或上市公司认为有必要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发布预告或快报的,参照本备忘录执行。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2010年9月1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1、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2、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进行预告,而董事会在公司上市后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本所鼓励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30%以上的公司也进行业绩预告。
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3、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且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异常波动公告中对第一季度的业绩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即上一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2元人民币)预计出现第二项情形的情况除外。
4、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或者盈亏金额预计范围:
(1)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情形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
公司能够明确预计业绩变动方向的,披露的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差异不得超过50%,本所鼓励公司以不超过30%的幅度披露,如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0-60%、50-70%。
公司预计业绩既可能同比增长、也可能同比下降的,应同时披露同比增长的最大幅度和同比下降的最大幅度,但披露的增长幅度和下降幅度都不得超过30%,如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不超过30%且增长不超过10%。
(2)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为负值或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范围。
本所鼓励公司以不超过500万元的幅度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范围,如亏损1000-1500万元、1200-1600万元。
5、因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中做出声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6、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是否与此前预计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财务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专门的报告。
7、公司董事会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
原先预计亏损,最新预计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最新预计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与预告相同)
8、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最新预计的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范围,或最新预计的盈亏金额变动范围,变动范围的披露要求同业绩预告。
9、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本所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10、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事先经过公司内部审计程序。
11、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应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2、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公司应立即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如果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公司应在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披露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2年1月制定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所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二、公司在编制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经营业绩将出现应予以预告情形的,应当在本期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
未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和会计指标,而董事会在公司上市后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将出现应予以预告情形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披露业绩预告。
三、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及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
1、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为正值,且上年同期也为正值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及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
披露的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差异不得超过30%,例如20%至50%、30%至60%、-5%至25%,-60%至-30%等。
2、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范围,应以不超过500万元的幅度披露盈亏金额,例如亏损100万至600万,盈利300万至800万等。
预计业绩同比增长或扭亏为盈的公司,应说明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或者详细说明导致业绩同比增长或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
四、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参照本备忘录第三条的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五、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被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包括本期相关财务数据在内的业绩快报。
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本所鼓励公司对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由注册会计师进行预审计或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先的充分沟通。
上市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数据之间的差异达到或超过20%的,应该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六、因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准确性的,公司应在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做出声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披露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披露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宁可辛苦一阵子,不要苦一辈子。
2、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3、蔚蓝的天空虽然美丽,经常风云莫测的人却是起落无从。
但他往往会成为风云人物,因为他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交所 中小 创业 信息 披露 业务 备忘录 业绩 预告 快报 修正 11 文档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