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试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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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试探
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试探
胡康莉
(邵阳学院中文系湖南邵阳422000)
[摘要]满清和南京临时政府相继推行反缠足政策,晚清西学东渐过程中男女平等思想的广泛传播,女学和戒缠足会的纷纷建立,社会审美观的巨大变化,再加上近代环境压迫,女子生存权利受到威胁,女子自身也厌倦了缠足生涯。
这一切终于导致反缠足运动在民初大规模兴起。
[关键字]民初反缠足运动大规模兴起原因
[Abstract]]TheQingDynastyandtheNanjingProvisionalGovernmentcarriesoutthecounter-foot-bindingpolicyconsecutively,thelateQingDynastyWesternlearningeastprocessishitbytheequalityofthesexesthoughtwidespreaddissemination,femalestudyandabstainsthefoot-bindingmeetinginabundanceestablishment,thesocialaestheticstandardchangesgreatly,inadditionduetothemodernenvironmentoppression,thefemalerighttosubsistenceisthreaten,femaleoneselfhasalsobeenwearyofthefoot-bindingprofession.Allthesefinallycausethecounter-foot-bindingmovementlarge-scaletoemergeinearlyRepublicofChina
[Keyword]EarlyRepublicofChina,Counter-foot-bindingmovement,Large-scale,Emerges,
Reason
中国汉族妇女断骨缩筋的缠足陋习所经时间之长,地域之广,流弊之大,世所罕见。
历史上虽不乏有识之士针砭其陋,倡天足之言论,却并无具体行动。
笔者认为反缠足作为一种运动肇始于清末,真正形成大规模则应在民初。
而民初为何能够大规模兴起,却是由晚清以来的诸多因素促成的。
一、满清和南京临时政府相继推行反缠足政策
1、清政府的法令措施
满族入主中原前,长期过着游牧生活,逐水草而居,性格豪爽,不仅如此,满族女人还习骑马、射箭之术,甚至有些还参加军事格斗。
因此满族妇女并未形成缠足之俗。
满人入关后一段时期,也极力反对汉族女子缠足。
据载,清廷曾多次颁布谕旨禁止妇女缠足。
顺治年间崇德三年(1638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缠足”[1]。
孝庄皇后曾谕:
“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2]顺治二年规定:
二年以后所生子女永禁缠足。
顺治十七年,皇帝谕旨规定:
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其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年间,又重申禁止规定:
“康熙六年以后所生子女禁止缠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交刑部,责二十板,流征十年,家长行稽察,枷号一月,责四十板。
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
”[3]法令虽严,但统治者的举措还仅仅是为了稳定传统秩序和维护满族旧制,所以缺乏变革文化的深层意义。
又因之禁缠足与汉人的民情与生活观念大相径庭,所以缠足之风屡禁不止。
康熙十年七月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上奏言,要求“相应免其禁止”。
于是,自后弛禁。
然而,自西人入侵中国以来,民族危机日益严重。
到19世纪末,为了国富种强,反缠足被再次提上日程。
1898年,光绪皇帝支持变法,于8月13日采纳康有为的主张,发出上谕:
“命各省督抚劝诱禁止妇女缠足。
”[4]1901年1月,那拉氏宣布“新政”上谕。
2月1日正式发动戒缠足上谕,各地纷纷响应,其中四川行动最为积极。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905年),慈禧太后寿诞时,又颁布懿旨:
“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恶习。
”[5]中央政府的提倡,使得地方督抚和下层官吏成为晚清反缠足运动的鼓励者和参与者。
他们也积极响应,参与到运动中来。
如:
直隶总督袁世凯亲自撰文劝戒缠足,并让自己的子女亲属不缠足或放足。
四川总督岑春煊刊印五万本《不缠足官话浅说》,颁发属下。
两江总督端方也订立不缠足章程,札饬各地遵行。
到1904年,“中国十八省总督皆有戒缠足之示,所缺惟闽浙与陕甘而已。
”[6]清末不缠足运动的肇始为民初大规模兴起无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2、南京临时政府劝禁缠足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为扫除积弊更新气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条件。
同时,1911年10月19日,即辛亥起义成功后的第九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立即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禁缠足文告,即《各省劝禁缠足文》,“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7],从而得到社会各界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满清直到民国时期,反缠足的政令措施虽有张弛,却从未间断过。
满清与南京临时政府虽为性质不同的两个政权,但反缠足的基本态度是一致的。
反缠足从清末肇始到民初社会出现“天足兴,纤足灭”的局面,是两个政权的政策前后呼应,首尾一贯的必然结果。
二、西学东渐,风气见开
人类历史的陈迹,显示了“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8]。
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伦理纲常根深蒂固,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大绳索的束缚,使广大的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对于妇女被凌侮被桎梏的悲惨境遇,明清时期一些开明人士曾发出不平之鸣,但当时中国还没有什么新的力量足以瓦解中国封建的经济基础,也没有什么新型的理论武器足以摧毁封建的意识形态,因此不平之鸣只能是唏嘘叹息而已。
直到鸦片战争,西方的坚船利炮惊破“天朝上国”的迷梦,情况才有所改变。
从闭关到开放是日趋衰颓的大清帝国对处于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的痛苦而又无奈的让步,同时也是儒家社会对外来文明不自觉的承认和容纳。
国外生产技术、自然科学和政治学说络绎东来,它从价值观念、伦理思想、生活方式等方面对中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引发了近代化女权运动,这给中国妇女解放,尤其是双足的解放带来了新的契机。
诚如柳亚子在1904年所概述的那样:
“海通以来,欧美文明窈窕之花,将移植于中国,弥勒约翰、斯宾塞之学说,汽船满载,掠太平洋而东,我同胞女豪杰亦发愤兴起,相与驱逐以图之。
”[9]
在西学东渐过程中,西方传教士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西方文明的传播者。
他们给中国带来了近代新闻、教育、医疗、图书等种种文明,其中也包括了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女权运动的信息和男女平等思想。
另外,相当数量的来华传教士和部分天主教士本人即为妇女,她们来到中国后,对中国妇女深受压迫的处境深感焦虑,尤其对妇女缠足甚为不解。
因此,她们决定将反缠足作为传播西方基督教义的起点。
他们通过对西方文明和社会状况的介绍和在中国兴女学,成立戒缠足会等具体活动将西方男女平等思想输入到中国。
他们利用基督教“上帝创世,男女并重”的教义和依据“上帝造人,不分男女,各予两足”的宗教观念,认为女子缠足“实超越上帝矣”,此事“亦失爱主爱人之道。
”[10]在西学东渐思想的感悟下,中国国人,如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也对中国妇女问题进行思考。
他们从妇女解放的基本要求出发,对缠足陋习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早期维新派认为,缠足“酷虐残忍,殆无人理”,是“合地球五大洲万国九万余里”绝无仅有的陋俗,它既造成妇女“迫束筋骸,血肉淋漓”的惨状,又使他们难以操持家务,遇水火盗贼只能坐以待毙[11]。
康梁维新派从保国、保种、保教的目的出发来鼓吹中国实行男女平等、劝戒缠足、发展女子教育的必要。
资产阶级革命派则从女子参政的女权方面提出,妇女参与政权必解其双足。
中国先进的女性也以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猛烈抨击传统性别制度对女性的摧残和压抑,强烈要求“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女性自己。
在西方文明思想传入过程中,她们也认识到男女同有天赋之权力,同有生存之能力,而缠足使女性成为“废人”,“病夫”,“乃愚乃顽,乃怯乃惜”,严重侵犯女性身体的健康权,因此,欲争女权,首先就应该铲除缠足陋俗。
西学东渐,促进了中国近代女权思想的产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进程。
它打破了封建纲常对人的束缚,促进了人们思想的解放,推动了传统妇女观的变革与更新。
它为不缠足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思想文化铺垫,加速了社会风气的进化。
三、女学和戒缠足会的宣传组织准备
1、女学的广泛建立
“不缠足和兴女学今日述为两事,晚清人却合为一体。
”[12]“缠足不变则女学不兴,女学不兴则民智不育”[13],而民智不育,西方平等思想则不进,则中国妇女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愈深,则妇女缠足之俗则愈兴。
西方的传教士和中国的革新人士都看到了只有兴女学,中国的缠足陋俗才能从根本上铲除。
而近代中国女学的兴起始于基督教创办的女学。
鸦片战争后,西方国家通过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量特权,其中就包括在华传教士办学。
五口通商之后,各级各类教会学校相继创办。
1844年,英国东方女子教育协会派爱尔德塞夫人在宁波创办女塾,这是近代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教会女校,也是中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开始。
此后,教会女校迅速增加。
早期教会女校因招生困难,对缠足女子一般不加禁止。
随着教会学校影响的扩大,生源日渐增多,再加上课程设置日趋系统化、全面化,教会女校普遍开设体操课,校内社团活动也增多。
因此,对小脚女子而言,参加公共社交活动和上体操课“简直就是一种刑罚”,使她们对缠足感到厌恶,拒绝缠足或把已缠上的双足放开的现象屡见不鲜。
到60年代以后,教会女校也相继开始禁止缠足者入学。
如1864年,贝满女塾要求学生不准缠足;1867年杭州的一所教会女校禁止由校方提供膳宿的女生缠足。
到80年代,废弛缠足已成为所有教会女学的统一想法和规定。
1886年1月2日《益闻录》上公开发表了《创设女学论》,主张“废弛缠足”,文中言道:
“女子身未始非父母遗体,况因旋走,端赖足力,如必紧缠之,使肉不长,骨不伸,稍立顿觉难持,百步已知劳瘁,终日要婷婷欲倒,举重无力,行远不由,何异削人足而阻其动作。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亟宜弛放双弓,以为一生之硬。
”[14]
此后,教会普遍把不缠足作为入学的条件,这在当时的社会起了促进妇女解放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当时就有部分教徒和一些十分贫穷而不能养活他们的女儿的人接受了这个要求。
将女儿送进了学校。
1876—1879年,仅仅在江南一带,即有教会女学213所,学生2791人[14]。
而据《万国公报》主编林乐知统计,1902年在医学堂、工艺学堂等教会学校读书的女生数目,已有4373人。
1877年,在华基督教(不包括天主教)传教士共开办女子寄宿学校38所,学生777人;女子日校82所,学生1307人[15]。
到1910年,仅基督教会办的女校就增至6798人。
教会女学虽然利用学校来传播上帝之说,以达西化中国妇女之目的,但在客观上开化了中国妇女的思想,有利于中国妇女的解放,尤其是足部解放。
受教会女学的影响,中国人的教育观也迅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戊戌时期及其以后的人们。
维新人士认为:
“人无论男女,全以智慧为要,智慧实从学习而生,故此无论男女全须学。
中国女学不讲,固然是由于国家不提倡,到底中国的女子,也实在有不能学的缘故,头一个缘故就是缠足。
”[16]因此在国门迫开且在亡国之际,提高国民素质尤其是二万万妇女的素质,就必须废缠足、兴女学,而兴女学才能开女子脑力,才能弃禁锢之念,才能废缠足。
1898年6月,中国近代第一个由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女子学校——经正女学在上海创办,首批学生有16人。
它代表着中国近代女学的真正开端,打开了我国女子学校教育的禁区。
此后,由中国人主办的女学扩展开来。
如关怀芝在上海开办的“务本女学”,蔡元培主办的“爱国女学”,上海的城东女学、宗孟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等等。
女子公学章程第十九条还明确规定:
“所收学生以不缠足者为合格,如已经缠过者亦当逐渐解放。
”[17]维新人士通过办学的方式,吸收和鼓励广大妇女参与到反缠足运动中来,扩大了反缠足运动的社会基础。
清政府迫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最后的自救,为了配合新政的进行,20世纪初终于正式承认女子教育的合法地位,办女学一时兴起。
清政府开办了一批女校,到1909年,由1904年的25所猛增到722所。
[18]20世纪朝野上下兴办女学,使女校遍布通都大邑,女生人数激增。
1907年,仅初等女校就有391所,女生达11,936人[19]。
女子师范学堂在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安徽、湖北、奉天等地均有成立,仅宣统三年即1911年就设七所,女子师范学生亦有所增加[20]。
同时,一股女子留学热也兴起来了。
中国不仅要在国内接受教育,而且还大胆地走出国门,接受国外的新式教育,并自办学校。
1902—1912年间,由女性创办和参与的新式女校达38所之多,女子留学东洋在1907—1910年间形成高峰,其中1907年139名,1908年26名,1909年149名,1910年125名。
[21]
伴随着清末女学堂(包括西方传教士的女学)的增加和女子出国留学人数的增多派,中国逐步形成了一个博学多才、交游甚广、政治感觉敏锐的近代知识妇女群。
这一群体,数量虽小,但它不断冲击着中国传统女教,荡涤着几千年中国独有的残害妇女的陈规陋习,唤醒了女子自强自立的意识,为辛亥革命后反缠足在全国大规模兴起提供了组织者和宣传者。
2、戒缠足会的成立
在兴女学的同时,西方传教士和中国的革新人士还不断地扩大反缠足的范围,创办了不少的戒缠足团体。
随着传教士在华的大力宣传,再加上中国的社会风气渐开,传教士还倡议成立戒缠足会,以使中国戒缠足能达规模之势,从而一举铲除这一恶俗,减少传教过程中的困难。
1875年,以伦敦传教会的牧师约翰·麦克高望为首的厦门传教士在中国成立了第一个“天足会”团体,规定凡不愿给女儿缠足者,均可入会。
入会者需立约画押,保证履行公约,违者会众共责之。
这是目前所知道的中国最早的不缠足团体。
该会成员每年春秋季节召开两次会议,开会期间发动人们就缠足问题公开辩论。
该会前后举办了三年,入会者逾80户[22]。
到1894年,厦门天足会的成员已达800余人。
此外,1895年4月,以英国立德夫人为首的女教士在上海成立了“天足会”总会,并在苏州、无锡、镇江、扬州、南京等地设立分会。
其宗旨为:
“专司劝戒缠足,著书作论,即送于世,期于家喻户晓。
在会诸员,皆有同心,体救世爱人之心,务欲提拔中华女子而造就之。
先以释放其足为起点,除其终身之苦,然后进谋教导之法。
”[23]该会规定,凡入会者,皆先释放其家中女人之足,且于他日永不再裹女子之足,也不娶缠足之女为媳。
“天足会”通过出版书刊和集会演讲的形式进行宣传,号召中国妇女戒除缠足陋俗。
上海的一些知名传教士,如李佳白等,也经常参加天足会举行的演讲会。
同时,该会还通过演说和有奖征文等宣传及“劝令官长出告示,绅士做榜样”等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宣传戒缠足的益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仅江苏一省“放足盈千,最老者七十多岁。
”[24]上海天足会活动最多,持续时间较长。
“受中国习俗的影响,尽管困难重重,但每次会议结束,都会有新人加入,除此以外,最令人欣慰的是,不缠足女孩的数目不断增加,并且受到强烈的羡慕。
”[25]
西方传教士主持的不缠足活动仅限制在教徒内部,但对中国的有识之士有所启迪,并为戊戌及以后不缠足团体的建立提供了某些借鉴,增加了不缠足的人员数量。
资产阶级维新派在利用女学堂宣传缠足危害的同时,还致力于不缠足团体的组织工作。
康有为早年对缠足陋俗就深恶痛绝,他首先自我发难,不给自己女儿缠足,这是先识者的远见和胆识,陋俗的改造往往需要这类先行者的垂范作用。
然而创议不易,持传统观念及其习惯势力者无不为之骇奇疑笑,非睿智之贤哲是难以抵住周围之压力的。
康有为也深感“独立甚难”。
为阻止“谬俗流传”,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仿照传教士办的不缠足组织与开明士绅区谔良创立了中国国人的第一个“不缠足会”,“创不裹足会草例,令凡入会者,皆注明籍贯、家世、年岁、妻女子女、已婚未婚,约以凡入会者,皆不缠足,其已裹者听;已裹而复放者,同人贺而表彰之,为作序文,集同志行之。
来者甚多,实为中国不缠足会之始。
”[26]1895年,康有为与其弟康广仁又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由其两个女儿康同微、康同璧参加主持,现身说法,参加者很多。
在广东的影响下,1897年4月,梁启超、汪康年、谭嗣同等筹备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并在《时务报》上刊登了由梁启超等人起草的《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拟于上海设总会,各州县市集设小分会。
1897年6月30日,上海不缠足总会正式成立,“入会者甚多,约30万余人”[27]。
它是当时影响最大的不缠足组织。
1898年,黄遵宪等人在长沙成立湖南不缠足会,使湖南不缠足搞得有声有色,并带动了省内其他地区的不缠足运动的展开。
南方很多地方也先后办起了不缠足会组织。
陈默然、赖弼彤等在广东顺德倡办不缠足会,入会者几百人。
张之洞在湖南成立不缠足会,并亲撰《不缠足会叙》,规定凡于光绪二十年以后、出生女子,缠足罪其父母,并不准封为命妇。
四川重庆府250家士绅互相定约:
女子不缠足,男子不娶缠足妇,违者罚款。
1902—1912年间,像上海、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天津、北京等地也都创办了不缠足会,并出现了县以下的各种不缠足团体。
1906年还成立了全国性的不缠足团体——中国不缠足会。
由于不缠足会数量增多,不缠足的人数也较之以前明显增加,如山东暨属有一“天足会”,入会者约有12000多人[28]。
山东潍县“放足者不下千人”,广州“放足者十有八九”[29],厦门天足会友4767人。
[30]
随着参加天足会的女性的增多,她们的觉悟也在不断提升,并主动投入到不缠足运动中来。
她们组织团体,创办报刊,积极带头,出现了“女子相率放足者”,“指不胜数”[31]的局面。
1905年,天足会在上海召开两次大会,到会的千余人中妇女约占三分之一。
是年山东潍县召开的一次不缠足大会,有400余名女子参加,会后有205人签名表示愿意放足。
这一时期出现了妇女自发组织的不缠足会。
杭州放足会就是妇女自己组织的。
1903年她们在西湖开会,提倡天足,演说达三个小时,会后合影留念,到会的80余人,其中已放足的10余人,当场表示愿意放足者30余人,将来不愿女儿缠足的二三十人[32]。
女学的广泛建立,戒缠足的纷纷创办,使中国女子不仅接受了新式的教育思想和西方的基督教义,而且她们的思想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不再受封建理教的束缚。
天足女子越来越多。
她们利用她们已经掌握的知识,摆脱过去受男子引导的方式,开始走上自己解放自己的道路。
她们创办学校,成立不缠足组织,开始向其他还陷于缠足痛苦中的女子传播解放双足的思想。
“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在民国之后终于赢来反缠足运动大规模的兴起。
四、社会审美观的改变
社会全体的审美标准直接影响了女子是否缠足的心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政策的宽松,女学的广泛建立和戒缠足会的创办,社会风俗、婚姻观念,尤其是男人的审美观也发生了变化。
随着社会风气渐开,小脚也由“美”变“丑”。
长期以来,民间流传:
“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
”“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
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
”“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糠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
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
”等歌谣。
这些民间歌谣道出了当时的婚姻状况。
“若不缠足,难以找婿”,即使有人要,婚姻也不幸福或是夫家境不好,除个别愿意并且有经济社会实力的人家可以有“遗世独立”外,一般家庭还是爱好小脚的。
他们仍不敢在社会风俗方面冒“鹤立鸡群”之险,因为结局是明显的,“恐婚姻难定”[33]。
然而由于受西学东渐的影响,西人和国人的宣传,社会风气渐开,广大民众的思想也得到了改变。
同时,为了解除女子放足、出嫁困难的顾虑,天足会还规定:
入会者若有女儿放足嫁不出去者,可在会内联姻。
它在上海召集大会,发布公开信,呼吁有识之士动员妻女放足。
梁启超在试办的不缠足会简明章程中也考虑到这一情况,它道:
“此会之设……即难以择婚,故特设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姻,无所顾虑……凡入会者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34]。
维新派领袖人物康有为身体力行,首先给自己女儿放足。
蔡元培还公开征婚,以放足作为第一条件,以一名翰林之身作出这样勇敢的抉择,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之举。
此外,《大公报》还努力树立大众新型的婚姻观。
1902年6月26日,《大公报》刊登了中国近代第一个征婚广告: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妻,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为妻室,其主义如下:
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
如有符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
”
开化国人的行动和书面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的封建婚姻观念,同时为打消下层民众的婚姻顾虑,推动下层民众主动参与到运动中来作出了示范。
后来在省外学习或出国留学归来的青年回家后都不愿娶缠足女为妻,鲁迅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又给那些想凭女儿“美足”嫁得高门第的人以重重一击。
民国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展开,“大脚女易嫁”的婚姻观念更是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前发展。
随着风气渐开,男子的小脚“美”的观念也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千百年来,由于男子的喜欢,再加上古代文人无耻的极力赞美,所以小脚之美逐渐成为当时仅次于面容美的时代美的一种标志。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男人就极力提倡妇女缠足。
封建社会就是依靠男尊女卑性观念维系着,妇女受着性歧视和性压迫,是丈夫的经济和性奴隶[35],妇女缠足很大程度上就是适应了这种传统的性观念的要求。
因此,妇女放足,不仅是女性的要求和欲望,更是男性的责任。
“女子无才便是德”,在男权文化的作用下,中国妇女神经麻木,忘却了自我的存在。
忘却了缠足的痛苦。
她们乐于现状,把男权的压迫看作是生活的必然。
因此,倡导不缠足的重任就自然应落在有文化的男人身上。
而恰在中国近代由于受西方文明思想的影响,中国国人的审美观发生了巨大变化。
清末一批先进的男性思想家应运而生,他们勇敢地承担起解放妇女双足的任务,成为妇女解放的始作俑者和主力军。
戊戌时期,积极倡导女子不缠足的是男子,兴女学、创戒缠足会的也是男子。
因为广大的妇女仍拘束在封建理教中,不敢公开为自身的解放奔走呼号。
直到20世纪初,这种男人主导女子解放的局面才被打破,出现了女子自己组织的学校和不缠足团体。
但无论如何,男人倡导解放女子,说明他们的审美观确实比前有了改观。
男人爱上了天足,这无疑减少了反缠足运动的阻力。
五、严重的生存危机
缠足,对于没有尝过这种滋味的新时代的妇女,是不会体会到利害痛楚的。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
“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那女子以健康以血泪为代价换来的。
为了限制脚的生长,女孩子从三四岁就开始缠足,到七八岁时已具模样。
图
(2)
图
(1)
如右图⑴⑵所示,这是天足和小脚的对比图。
从图上我们可以看出:
小脚脚底中间已形成一个深深内凹的凹陷面,脚背上面隆起,自足踝到足尖形成一个后高前低的陡坡,且脚底缝口愈深,脚背愈隆,脚型愈小。
如右图⑵所示,小脚脚下趾之中,只有大足趾孤零零地向前伸展,其余四趾都被压得贴伏在脚底之下,一字并排,好像是贝壳一样排列,其中小趾入脚底的凹陷中。
这就是古代所称的“美足”,令现代人毛骨悚然。
据天津医院小儿骨科专家介绍,“小脚”就是用外力强力使足固定在一个形状的行为。
缠足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而且重心移到脚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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