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基础知识与编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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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基础知识与编写规范
地方志基础知识与编写规范(转载)
地方志基础知识与编写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曾石
地方志的概念
(一)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
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
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
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
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
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
(1)地域性和
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
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志”就是记述性,
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
”。
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
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
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但随着修志实践的不断深入和修志理论的不断丰富,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又有了新的认识,将“资政”作用前移到第一位,同时又增补了信息作用和窗口作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信息、窗口”5种作用。
我个人认为这5种作用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是社会主义新方志本身特点所决定的,志书一经出版,就必然肩负着为统治者(执政者)的决策提供历史的基本资料、对社会人群尤其是对下一代青少年进行爱国爱家乡的传统教育、
传播历史和现代化信息、扩大本地区(本系统或本行业)的
三)常见的地方志书和地方志类书
可以简单地认为,只要书籍名称在这7种之内的书籍,一般都可以认为是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
1.《XX图》《XX图经》《XX图志》《XX图记》“图”在秦代
时较多,如《秦地图》;“图经”出现于汉代,到唐代时为极盛
和“图记”在隋代至宋代时曾流行一时,如隋代的《区宇图志》、宋代的《长安图记》等。
因当时有相当一部分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是以图为主,并配有一定的说明文字而成书的。
以后才逐步发展到以文字为主,配以一定的图表而成书。
这里的“经”、“志”、“记”都是文字记载的意思。
2.《XX记》此为汉代至隋代之间比较通行的地方志书或地
方志类书名称之一,如《武昌记》、《庐山记》等。
以后也有少量用“记”为名称的志书,比如清代道光年间张穆所著的记述内蒙古和外蒙古地区的《蒙古游牧记》
3.
传”
《XX传》这也是汉代至隋代之间比较通行的地方志书或
地方志类书名称之一,但记述的对象与“记”有所不同,所记载的对象主要是人物和风俗。
如东汉时期的《南阳风俗传》、三国时期的《汝南先贤传》等。
到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时,也出现过以“传”名志的。
4.《XX誌(《XX志》。
南宋以后,绝大部分志书都称为《XXXX
誌》(或《XXXX志》如元代的《镇江志》、明代的《宁夏县
志》、清代的《常熟县志》、民国时期的《五原厅志》等。
5.《XXX志稿。
凡经编纂者编辑完成初稿,但没有正式定
稿和正式出版的志书,均称其为“志稿”。
如内蒙古西部地区
原绥远省的《绥远通志稿》。
4种志书的名称外,还有少部分以“录”、“书”“、经”“、论”“、谱”、
考”、
补”、“略”等名称来名志的书籍也属于地方志书或地方志类书。
7.《XXX事情。
20世纪30〜4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侵华
期间,为了侵略的需要,日本人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用日文撰写了许多《XXX事情》的书籍来记述当时当地的情况。
这些书籍也可以看作是地方志书的一种,但这种志书多出现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均以日文出版。
四)常见的旧方志种类(以“志”为名称的志书)
、明朝
1.一统志:
全国性的志书,如元朝的《大元一统志》
的《大明一统志》、清朝的《大清一统志》等。
省的《察哈尔通志》;还有原绥远省已编纂成稿但未正式出版的《绥远通志稿》等。
3.总志:
两个省合编的志书,如《湖广总志》等。
府志》、《直隶通州志》等。
志》、《丰镇县志》等。
6.乡镇志及部门志:
乡镇志比较好理解,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志;部门志则是记述一个部门事情的志书,包括边关志、卫所志、土司司所志、盐井盐场志、书院志等。
7.
、民
都邑志:
相当于现在的城市志,如宋代的《长安志》国时期的《首都志》等。
8.专志:
即专门记述自然环境的志书,如山志、水志等等。
五)志书的命名地方志书选取志名,都受地域名称,部门名称、专业名称和编纂时间的制约。
也就是说,志书编纂完毕后所选取的志书名称,必须标出所记述地域的地名、部门的名称或所记述专业的名称,以免造成混乱;同时要注明所编志书的编纂年代
编纂时间),以免后人读志或续编续修此志时,年代混淆不清,也会造成混乱。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
“地方志分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方志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
地方志的起源与发展简述(略)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一)概
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
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章法:
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
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
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
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
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
以下简单地介绍
各种体裁的作用。
1.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写在全书之首。
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阐明志书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基本情
况,如经纬
及优势;④重大的建设成就和损失;⑤重要人物及其主要活动;⑥适当的评论及对未来的展望。
2)概述的体例
种:
①直述体(也称史体)。
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
定时间或时段内的所有事物(包括自然、政治、
经济、军事、文化等)高度总结、概括后进行连续记述,记
也称志体)。
首先将所记述的事物按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进行分类,再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将志书中所记述的事物高度总结、概括后进行分别记述,记述
号,以示区别;③追述体(也称倒述体)
首先将志书中下限时间或接近志书下限时段的主要成绩和经验记述清楚,然后再以时间或时段为序,从前至后将志书中一定时间或时段内的事物(包括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高度总结、概括后进行追述;④混合体(也称灵活变通体)。
这种体例就是根据志书的具体内容将上述诸体混合编排,不拘一格,灵活变通地使用。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概述”不纳入志书的篇、章的序列,应独立于篇、章序列之外;②记述文字不宜太多,应高屋建瓴,概而述之;③可以有一定的点评和展望。
2.记(大事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概述”之后;也可以排列在“人物传”之后,“附录”之前。
大事记是以历史为主线,对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时间和空间上加以贯穿,并以高度概括和简明的文字,进行记述的一种体裁。
从一定意义或一定角度上来讲,它起着整部志书的总纲作用。
它以时间为序,记述个地区(一个系统或一个部门)在各个方面(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重大事件,使人们对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的历史发展脉络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同时,大事记还具有串联作用和索引作用,它把各篇、章、节、目所记述中的重大事件串联起来,反过来又为各篇、章、节、目的记述提供重要的线索。
2)大事记的体例
称编年记述体)。
特点是以时记事,简单明确,不足之处是
有时把一个完整的事件割裂开,失去连贯性;②分类编年体(又称专题记述体)。
特点是在以时记事的基础上,把事件分为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各个专题进行记述,以便于查询,不足之处是在记述中割断事件之间的横向联系;③纪事本末体。
特点是对事件记述完整,有始有终,具有连贯性,不足之处是在记述中错乱了时间的顺序;
评体。
特点是记述与评论相结合,以表明作者的观点,不足称纲要体)。
特点是纲目分明,叙事简要,不足之处是对复
杂的事件难以表达详尽;⑥社会、自然分记体。
特点是在以时记事的基础上,是将同一时期社会与自然界所发生的事件分开记述,不足之处是割断了某些事件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必然联系;⑦大事表体(又称大事年表体)。
特点是记述内容丰富,言简意赅,不足之处是表述文字不宜过多,从
而限制了部分事件所表述的内容;⑧编年、纪事本末结合体。
特点是以编年体为主,以纪事本末体为辅的灵活形式来记述各类不同事件,目前地方志书中的“大事记”基本采用这
种体例。
除此之外,“大事记”还有一些其他体例,因为在志书中不常见,就不一一列举了。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编写“大事记”应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①确定大事记
的体例;②确定大事记的断限;③制定大事的收录标准;
④制定大事的收录范围。
⑤“大事记”不纳入志书的篇、章、节的序列,应独立于篇、章、节序列之外。
3.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
志”的记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概述”、“大事记”之后,“人物传记”之前。
内容包括自然、人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
志”是地方志书的骨干和主体,是整部志书的主要组成部分,
部志书的成败主要取决于“志”的优劣。
2)志的体例
志”的体例只有一种,就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简称为“横排竖写”)。
3)志的种类及相互关系
编纂一部志书,首先要确定编写的范围,这样就必须分清专志、专业志、部门志、总志、分志的区别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否则不利于确定编写的范围和选取志书的志名。
①专志:
所谓专志,就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的志书,它包括一项事业,一个方面、一个特定范围、或是一个专题。
如记述教育事业的志书称为“教育志”;记述地理方面的志书称
为“地理志”;记述土特产品范围的志书称为“土特产志”;记述
2专业志(也可称行业志):
所谓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一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所记述的内容只包括这项事业或这一个行业内的事情,其他不属于这一项事业或这
个行业内的事情不予记述。
3部门志:
所谓部门志是指记述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事情的志书,所记述的内容只是这个单位或部门内的事情,其他不属于这个单位或部门内的事情不予记述。
4专志与专业志的关系:
专志是专门记述某一事物的志书,相对而言,它的概念范围比较广;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一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相对而言,它的概念范围比较窄;专志可以包括专业志,而专业志只是专志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5专业志与部门志的关系:
专业志(行业志)是指记述项事业或一个行业的志书,它所记述的内容主要是具体业务,相对而言,专业性较强,概念范围较大;部门志是指记述个单位或部门内部事情的志书,它所记述的内容主要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的各方面事情,相对而言,专业性较差,概念范围较小。
因此说专业志与部门志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志书,相互不统属,相互也不能替代。
⑧总志与分志的关系:
总志与分志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总志由各分志组成,分志则是总志的组成部分。
如《内蒙古自治区志》这一部总志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志》的各专业分志所组成。
4)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坚持“横排竖写”的原则;②记述过程中应使用第一人称
记性记述;③在设置篇目时应坚持“事以类从,类为一志”
持“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独略同”的原则;⑤记述中要坚
持“秉笔直书”的原则,不加评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标点符号、标准计量单位和阿拉伯数字等。
4.传(人物传记)
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
排列在“志”之后,“附录”之前。
“人物传记”自古以来在地方志
书中就占有很大比重,有的旧志书甚至占到志书的一半以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人物传记”则与旧方志不同,它的记述范围主要是那些为人民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就是要通过这些人物的先进事迹对全体人民和子孙后代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爱家乡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人们分清什么是“真、
善、美”,什么是“假、丑、恶”,潜移默化地达到教育人民的
史人物;②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重要人物和爱国人士;
③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和研究人员;④著名劳动模范;⑤
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很大反面人物;⑥做出较大贡献或有较大影响的“小人物”;⑦外籍人士为本地做出重要贡献者;⑧革命烈士;⑨其他应收录的重要人物。
2)人物传记的表现形式与体例①表现形式:
人物传记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传、传略、记、记略、表、名录。
A.传:
记述人生全部活动的称之为“传”。
它包括的内容比较详尽,生卒年月、民族、性别、事迹言行、个性特点等无所
不包。
“
传”的记述形式也比较多,主要的有3种,第一种是单人传,就是单独记述一个人;第二种是合传,两个或几个人的事迹联系密切但又不可强行拆开记述者可采用合传;第三种是类传,以事迹为主,将有关重要人物都记述在一起的传记为类传。
B.传略:
记述人生主要活动的称之为传略。
它包括的内容不如”传”详尽,只是记述人生活动的主要部分或主要活动。
C.记:
简要地记述人生的一部分或几件事,重点记述人物的事迹和言行。
D.记略:
简单地记述人生的几件事或一件事,适用于记述做出一两次较大贡献但其他方面平平者。
E.表:
作用与“名录”基本相同,但“表”的记述范围要比“名录更广泛一些,表的“备注”栏内可以简单地记述一下人物主要事迹。
F.名录:
主要收录那些做出一定贡献,但又不够立传写记的人物,其内容可根据不同名录来确定。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入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②入志人物坚持以“原籍为主”的原则;③记述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溢美,
不隐恶;④不发空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⑤注意对少数民族人物的记述。
5.图(包括地图、图片和各种说明图)
1)排放位置与种类
图”主要穿插于各有关篇、章、节、目之中。
“图”的形式是比较直观,一目了然,在志书的记述中适当地使用一定的“图来表现所记的事物,可以达到简明易懂的良好效果和完善文字记述的不足。
“图”的种类包括地图、图片和各种说明图等。
①地图中则包括区划图、地形图、游览图、交通图和各种分布图等;②
图片中则包括照片和拓片等;③各种说明图中则包括机构沿革图、产值说明图、比例关系图等。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图”不能单独列目,既在篇、章、节、目的标题下不能直接排列“图”要,有一定的记述文字,“图'只是记述文字的补充;②“图”的数量不宜太多尽量不要使用折图;③使用“图”时,
应标明图序;④“图”的标题书写要规范统一,书写顺序应先
202000年XX市人民政府机构沿革图”。
6.表(各种表格)
1)排放位置与种类
表”的作用与“图”基本相同,主要也是穿插于各有关篇、章、节、目之中。
是一种综括的表达形式,它具有直观性、简明性和宜读性,一目了然,在志书的记述中适当地使用一定的
表”来
表现所记的事物,也可以达到简明易懂的良好效果,并完善文字记述的不足。
表”的种类包括统计表、比例分析表、机构沿革表、人物表等。
①统计表中按类型分可分为多项统计表和单项统计表,按内容分则包括人口统计表、产量产值统计表、收入支出统计表等等;②比例分析表则是通过表中的各种数据对某方面的情况进行更直接的对比分析,这类表的名称则根据不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③机构沿革表的使用一般较少,主要在机构变化频繁,文字记述又难以表达清楚的情况下使用;④人物表按内容主要有:
职官表、知识分子表、劳动模范
表、先进集体表、社会名人表等等。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表”不能单独列目,既在篇、章、节、目的标题下不能直接排列“表”要,有一定的记述文字,“表'只是记述文字的补充;
表”的数量不宜太多尽量不要使用折表;③使用“表”时,
应标明表序;④“表”的标题书写要规范统一,书写顺序应先写时间,再写范围(地区或单位),后写性质,如“1982-2000
年XX市人口统计表”;⑤使用统计表时,不一定要逐年记
开始恢复时的统计数;1965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的前一年
志书下限前几年的统计数;以此来反映不同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⑥使用单项统计表时,应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使用“三线表”。
7.录(附录)
1)排放位置与记述内容写在志书的最后,不纳入志书的篇、章、节的序列。
所记述
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跋。
领导人或权威人士为志书所写的总结性文章;②不能进入志书正文的资料。
如较
有特色的诗文、传说、典故等;③重要的文献。
如重要文
件、公告、决定、计划、规划等;④除本届志书编纂委员
会外的历届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名单;⑤修志始末。
志书的编写者所写的回顾修志全过程的总结文章。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附录中所记述的内容不一定必须全部记述以上5项内容,应按照志书编写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有则记,没有则不记,但“重要文献辑录”和“修志始末”是一定要记述的;②附录的篇幅不宜太长,否则显得太臃繁。
三)结构(主要体现在体裁与体例方面)
1.体裁方面主要看体裁的运用是否全面,编排顺序是否合理。
一般情况
,社会主义新编志书均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
这7种体裁。
志书编排顺序一般分为两种:
①概述、大事记、志(正文)、人物传记、附录,图表则穿插于志的正文
之中
这种编排方法为大多数志书所采用;②概述、志(正文)、人物传记、大事记、附录,图表则穿插于志的正文之中。
这种编排方法只有少部分志书采用。
2.体例方面这里讲的体例主要是“志”的体例,也就是修志界人士常说的
横排竖写”。
“横排竖写”就是“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即坚持
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对所记述的事物或内容进行科学的横向分类,然后再采取以类为主并按时间顺序从前往后进行记述的方法进行编写。
我们经常听到修志界人士说“《XXX志合不合志体”,就是讲在这部志书的篇目
志”的门类划分是否科学、以类为主并按时间顺序
从前往后进行记述是否规范。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篇目结构的设计中,要充分运用已有的几种体裁,全面地记述所反映的事物;
(2)在志体分类时,应注意即要坚持“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参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又要兼顾现行部门管理体制。
(3)“横排门类
时,应作到所记述事物或内容门类设计齐全,不要缺项、漏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横不缺项
四)章法(主要体现在统属关系和记述方法方面)
1.统属关系方面
统属关系主要是指设篇立目、标题的选定和各部分内容的领属是否科学合理。
①设篇立目就是根据志书记述内容的多少来制定适当的篇章层次,一般来讲,篇章层次分为三种:
A、记述内容较多的志书采用篇、章、节、目子目细目6
子目、细目5个层次进行记述;C、记述内容较少的志书采
用章、节、目或章、节、目、子目3〜4个层次进行记述。
2标题的选定主要是指标题名称的选取是否合理规范,般来讲,标题应选用词组来命题,而不米用短句来命题。
③各部分内容的领属是否科学合理是指在科学地横排门类、确定结构、设篇立目、选取标题后,记述属性相同的内容时,
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二级标题的记述内容,某一个二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三级标题记述内容,以此类推;反之,所有二级标题的记述内容均应归属一级标题统领,所有三级标题的记述内容均应归属某一个二级标题统领,以此类推。
2.记述方法方面
这里所说的记述方法主要是指志书编写的原则、记述的内容及范围。
①编写原则。
志书在记述史实的编写过程中,有
个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述而不论”,即在记述中只记载史实,不加评论和议论。
事物发展的快慢、成就的大小、结果的对错与成败,均让读者阅完志书后,自己去分析和判断,不要将作者的评判强加于读者。
②记述内容。
每一部分的记述内容均应与这一部分的标题相符合,切忌标题太大而记述内容太少(即帽子大而身子小)或标题太小而记述内容太多(即帽子小而身子大)的现象发生,同时也要避免文不对题的现象发生。
③记述范围。
志书的记述范围应按照志书的具体要求来进行。
A、空间范围应以志书下限的行政区划
或行业范围为标准进行记述;不要超出这个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应以志书断限要求从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记述,记述过程中要力求做到“纵不断限”,即记述过程中不要中间断档,不要跳跃式记述。
同时也不要超出志书断限的范围去进行记述,超出这个范围的记述属于时间范围越界记述,也是不允许的。
3.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志书设篇立目时,应根据记述内容的多少和范围的大小来确定篇章层次;无论采用6个层次,还是采用5个层次,或是采用3〜4个层次,都要做到“章”下有“节”“章”下无“节”的现象是不允许的。
②力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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