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信贷管理若干规定1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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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信贷管理若干规定12年
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件
安信联发〔2012〕73号
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印发信贷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营业机构、机关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信贷管理若干规定印发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联社授信评审部反馈。
《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执行信贷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安信联发[2011]187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
二月二十一日
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信贷管理若干规定
为规范我社信贷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提高信贷管理质量,保障信贷业务高质量的“猛上台阶”,根据各级现有的信贷制度、信贷流程和信贷政策,针对我社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本规定。
一、规范信贷审查审批流程
审查与审批程序包括:
审查、审定、审批等环节。
联社不设独立的审查部门,在授信评审部、各信用社设立审查岗,信用社审查岗由资保统计岗担任。
个人贷款按照授权实行五级独立审查审批制,一级:
分社主任、信用社副主任,在信用社主任转授权额度内独立审批;二级:
信用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奎星街分社主任,在联社主任授权额度内独立审批;三级:
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在联社主任授权额度内独立审批;四级:
联社主任,在50万元(不含)--100万元(不含)额度内独立审批;五级:
超过独立审批人授权金额的个人贷款须经联社贷审会集体审批,并向理事长报备,即单户贷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联社审贷会审批并向理事长报备,单笔贷款在500万元(含)以上或单户贷款余额1000万元(含)以上报办事处备案,单笔贷款在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户贷款余额4000万元(含)以上报省联社备案。
授权额度是指单户贷款余额。
㈠符合信贷准入的个人贷款审查审批流程。
⒈一级(分社主任、信用社副主任)。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分社主任审定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定栏签字、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见附件1)的“调查意见”中的“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由分社主任独立审查审批,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和“审批人意见”栏签署意见--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分社主任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⒉二级(信用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奎星街分社主任)。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办贷机构负责人审定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定栏签字,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调查意见”中的“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信用社资保统计岗独立审查(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营业部、奎星街分社可由副职独立审查)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栏签署意见--信用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奎星街分社主任)独立审批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批意见中“审批人意见”栏签署意见--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分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⒊三级(授信评审部总经理)。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办贷机构负责人审核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核栏签署意见—办贷机构负责人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信用社主任在贷前调查报告中的审定栏签字,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信用社主任意见”栏签署意见--风险管理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贷款审查意见表》--授信评审部审查岗审查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栏签署意见--授信评审部总经理独立审批--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分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⒋四级(联社主任)。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办贷机构负责人审核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核栏签署意见—办贷机构负责人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信用社主任在贷前调查报告中的审定栏签字,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信用社主任意见”栏签署意见--风险管理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贷款审查意见表》--授信评审部与风险管理部联合实地复查并出具《贷款实地复查记录表》--授信评审部审查岗独立审查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栏签署意见--联社主任独立审批--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分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⒌五级(超过独立审批人授权金额的个人贷款审贷会集体审批)。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办贷机构负责人审核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核栏签署意见--办贷机构负责人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联社分管前台副主任审定调查报告并在审定栏签署意见--风险管理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贷款审查意见表》--授信评审部与风险管理部联合实地复查并出具《贷款实地复查记录表》--授信评审部审查岗独立审查并出具《贷款审查报告》--联社分管信贷领导审定《贷款审查报告》--授信评审部审查岗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栏签署意见--联社审贷会集体审批(主任委员在审查审批表上代签)--联社理事长备案--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分社主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个人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单笔贷款在500万元(含)以上或单户贷款余额1000万元(含)以上报办事处备案,单笔贷款在2000万元(含)以上或单户贷款余额4000万元(含)以上报省联社备案。
⒍公职人员特别授信、员工个人贷款的审查审批。
公职人员特别授信、一般员工个人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由联社主任“一支笔”审批,领导班子成员由联社审贷会审批并报办事处备案。
一般员工个人贷款审查审批流程:
市场营销或客户申请--客户经理初审--调查人员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完善相关贷款资料—个人业务部负责人审定调查报告并在调查报告中审定栏签署意见--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中“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栏签署意见--联社稽核监察部备案--风险管理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贷款审查意见表》--授信评审部审查岗独立审查并在《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的审查意见中“审查人意见”栏签署意见--联社主任独立审批--客户经理落实审批条件--个人业务部负责人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客户经理提交发放资料--审核贷款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⒎一般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领导班子直系亲属贷款备案规定。
一般员工的直系亲属贷款由经办社按权限审批后,报县级联社稽核监察部门备案后发放;联社理事长、主任的直系亲属贷款由经办社按权限审批后,单笔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报市办事处备案后发放,单笔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省联社备案后发放;联社班子其他成员的直系亲属贷款由经办社按权限审批后,报市办事处备案后发放。
㈡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流程。
㈢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批流程参照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流程图。
二、规范贷款展期流程
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按照以下流程审查审批:
借款人在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提交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相关证明文件、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承诺书以及其他资料--客户经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审查审批按信贷业务发放程序和权限办理(《贷款展期审查审批表》见附件3)--批准同意展期的,按照《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批准同意展期的,在原期限到期前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展期调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该户贷款基本情况(含在本联社贷款总额)、展期调查情况、展期原因及还款来源,展期金额、期限、利率等。
三、规范贷前调查和资料的收集
㈠规范贷款调查。
公司类贷款调查报告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及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⒈借款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学历、职业及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介绍。
(附相关佐证资料)
⒉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资信情况。
主要根据但不限于征信报告所反映的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信用状况,借贷中的偿债能力、履约状况、守信程度及由之而形成的社会声誉等。
(附征信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
⒊借款人收支及现金流情况,资产负债状况。
主要调查反映借款人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核实其资产及负债状况。
(附相关佐证资料)
⒋借款用途。
务必真实反映借款用途,同时借款用途须符合信贷政策及相关法规。
(附借款用途真实性的相关佐证资料)
⒌借款金额、期限合理性。
结合借款用途,调查反映借款人申请的金额、期限的合理性,要求符合具体情况且具有逻辑性。
⒍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调查反映担保能力、抵押价值情况,对抵押物的变现力要合理、充分评估。
⒎借款人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
调查反映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第二还款来源是否合法、足值、有效;
⒏信贷业务的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
对信贷业务潜在的诚信、经营等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⒐调查结论。
综合调查情况,对信贷业务表明意见,同意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等。
⒑调查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签字。
调查人必须双人调查签字。
㈡规范资料收集。
个人贷款资料要按照《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附件3“个人贷款申请材料清单”收集齐备。
实地调查、实地复查必须双人开展,上报联社授信评审部、审贷会审批的贷款需对抵押物、经营场所等留下必要的影像资料,确保贷前调查真实、用途真实、担保真实,收集的身份证、权属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是客户经理亲自用原件复印;经办客户经理对收集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签字确认。
四、规范贷款支付
根据我社业务量大小以及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不设立独立的放款部门,在联社风险管理部门设立独立的放款岗位,负责对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各类贷款支付进行审核,营业机构会计负责对100万元以下的各类贷款支付进行审核。
㈠个人贷款支付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⒈借款合同;⒉担保合同;⒊借款支用申请书;⒋抵(质)押登记证明;⒌借款借据;⒍交易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与交易对手的相关经营资质、交易合同、协议、发票等);⒎贷款支付委托书;⒏与相关材料一致的贷款审查审批表;⒐经客户经理及相关合同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的放款通知书及其他资料。
㈡流动资金贷款支付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⒈落实贷款条件的资料、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审查审批表等相关法律文书;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最近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⒊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材料收妥单;⒋已签章的借款借据;⒌借款支用申请书或循环借款支用申请书;⒍循环借款提款通知书;⒎借款人已签章的贷款支付委托书及其对应的支付结算凭证;⒏本笔支付对应的交易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料。
㈢固定资产贷款支付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⒈借款人已签章的借款借据和借款支用申请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审查审批表等相关法律文书,连同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最近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⒉提交借款人已签章的贷款支付委托书及其对应的支付结算凭证;
⒊本笔支付对应的交易资料,如商务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拟归还贷款的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⒋资本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证明,如注册资本证明、存放资本金账户的流水、使用资本金的发票或付款凭证等;
⒌必要时可由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共同确认的设备建造或工程建设进度的证明材料,如工程建设预(决)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⒍其他资料。
五、规范档案管理和贷后检查
严格按照省联社和本联社相关管理规定开展贷后管理,信贷档案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信贷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建档等进行规范。
为防止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单笔100万元以上(含)贷款必须按规定的频率开展贷后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办贷机构负责人审核,借款人在贷后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
公司类贷款贷后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贷款贷后检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㈠贷款基本情况。
包括贷款金额、现有余额、期限、到期日、用途、贷款方式、欠息情况、上次五级分类情况等。
㈡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目前基本情况。
通过贷后检查,主要报告借款人的住址、职业及家庭婚姻状况等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信用状况是否发生变化,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有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说明。
㈢借款人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状况。
通过贷后检查,主要报告借款人目前经营情况,包括现有产品、产品成本及销售均价、销售范围、月产值、月销售量、月利润、本行业前景、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问题等,报告借款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负债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有变化的进行列举或分析。
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是借款用途的真实性。
㈤担保现状。
报告保证人的担保意愿、信用等级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到期代偿能力,抵(质)押物现状、现有价值及变现能力,能否覆盖贷款本息。
㈥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
对信贷业务现实的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㈦贷后检查结论。
是否风险可控,评估能否按期偿还,五级风险分类认定。
㈧检查人、审核人以及借款人签字。
六、规范信用、保证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异地资产抵押、异地经营贷款以及中长期贷款管理。
㈠信用社、分社除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经联社批准的债务重组除外),更不得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以其它形式发放。
㈡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不得发放异地(县外)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本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用途必须合法、真实且符合行业政策、信贷产业政策,不得转移资金用途,不得发放借名贷款,不得化整为零发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公司出押的原则上以出押公司为借款主体。
㈢异地资产抵押贷款。
办理异地抵押贷款除满足《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借款主体为自然人的现有户籍和个体工商注册地必须在安岳,借款主体为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必须在安岳(社团、银团贷款除外)。
⒉异地抵押物原则上位于成都及周边市区、重庆、大足、遂宁、内江市区城内,资阳市境内县区城内,抵押物为足值且变现力较强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齐全。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这种情况,需要补充收集开发商出具的有效承诺书和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由开发商申明该房屋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并确认在办贷机构抵押,承诺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办妥后交办贷机构,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复印件须开发商盖章确认。
⒊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⒋异地抵押物的价值应当结合市场价值、中介机构评估价值和风险控制的要求确定。
⒌异地抵押贷款必须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风险管理部和办贷机构人员亲自全程参与办理,不得交由中介机构或客户单方面办理。
㈣发放异地经营贷款(县外),除满足《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⒈借款人、抵押人为本县户籍,抵押物位于安岳或经营地;
⒉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⒊经营注册地原则上位于成都及周边市区、重庆、大足、遂宁、内江市区城内,资阳市境内县区城内;
⒋证照齐全,有真实的经营场所并实际经营。
(五)规范中长期贷款的还款方式,对已经完成放款的“整贷整还”类中长期贷款要加强贷后管理,及时与借款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调整还款方式;对已经签订贷款合同,尚未完成放款的,要在后续发放贷款中与借款方协商,修订完善贷款合同,调整规范还款方式和期限;对新增的中长期贷款一律不得以“整贷整还”形式发放。
七、规范抵押率
在严格执行省联社抵押率的同时,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在计算抵押率时应当考虑贷款期内应收利息额,为方便操作,按照计算抵押率后的90%确定贷款额度,即:
贷款额度=评估价值(或指导价值)×抵押率×90%。
八、规范小额农户信用贷款
㈠在对农户资料进行维护时,必须采集和录入该户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子女符合单独立户条件的,可在其分户取得户口簿后单独评级授信。
㈡小额农贷系统正式运行后,对未能批量评级且符合评级授信条件的农户,可采取适时评定的方法,优秀不超过3万元,较好不超过2万元,一般不超过1万元,评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系统上线实施方案》的要求准确、真实收集农户相关资料,并填制《农户信息采集表》,由经办人签字明确责任并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系统评级授信流程。
适时评级授信结果可不上报联社备案,但须按月装订归档备稽核部门序时稽核。
㈢小额农贷系统已经为正式系统,所有操作均会在系统内留有记录,办贷机构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严禁操作人员随意修改系统数据以及系统评级授信结果,对采集信息不负责、录入资料失真、随意修改系统数据引发信贷风险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切实解决多头贷款问题
按照同一借款人不得在同一法人机构的两个及以上的分支机构获得贷款的规定,多头贷款必须归户,即要求偿还本联社其它机构的贷款再受理本机构贷款,或者交由原贷款机构办理。
为防止多头贷款,各办贷机构务必及时查询和录入贷款业务征信信息,特别对已审批的最高额抵押贷款,在每次发放时,均应通过查询征信等多种途径了解借款人在我社借款情况,防止产生多头贷款,若未尽职而形成多头贷款的,由机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客户经理全权负责。
为防止出现多头贷款,除本联社员工个人贷款(含抵押、质押、工资担保等贷款)、公职人员信用贷款、按揭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集中在个人业务部办理,公司类贷款、会员制担保贷款集中在公司业务部办理,商业性保证担保的个人贷款集中在营业部办理(建立监管台账,及时对账,防止超额度发放)外,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如确需营销本县但不属于本机构服务区域的贷款,须由办贷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共同出具承诺书,承诺通过调查、询问、查询等多种途径,确认该借款人目前未在我社其他机构获得贷款,在该笔贷款未归还前,承诺确保该借款人不在我社其他机构获得贷款,承诺对该笔贷款的贷后管理到位,不出现风险,否则,自愿承担由办理非属地贷款带来的责任和风险损失。
十、加强客户经理培训
为提高客户经理合规文化和业务水平,要求营业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做好学习记录备查;信用社每季至少组织一次辖内客户经理业务培训,做好学习记录备查;要求条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培训后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与奖惩挂钩、与上岗挂钩,不合格的建议调离客户经理岗位。
今后贷款审查有问题的一律完善后才能审批。
十一、罚则
以上规定自发文起执行,同时,稽核监察部将以上管理规定纳入序时稽核,条线部门和信用社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本社【2011】26号转发)从严处理,该处理办法没有纳入的按照单笔500-2000元罚款,造成风险或损失的严格追责并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⒈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
⒉借款展期申请书
⒊借款展期调查审查审批表
附件⒈
个人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表
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
申请借款金额
万元
申请借款期限
(月/年)
申请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
借款方式
申报信用社(部)
信用等级
授信金额
万元
现有贷款余额
万元
调查
意见
调查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信用社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查
意见
审查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查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批
意见
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理事长
意见
理事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附件⒉
借款展期申请书
社(行)
借款人
贷款账号
原借款种类
原借款合同号
原担保合同号
原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展期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原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申请展期还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申请展期还款计划
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金额
申
请
展
期
理
由
及
还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款(或授权代理人)
来
源年月日
担
保
人
意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见
年月日
附件⒊
借款展期调查审查审批表
社(行)
借款人
贷款账号
原借款种类
原借款合同号
原担保合同号
原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原执行利率
申请展期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展期后执行利率
原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申请展期还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申请展期还款计划
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金额
调查
意见
调查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办贷机构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信用社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查
意见
审查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查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审批
意见
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理事长
意见
理事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题词:
信贷管理印发若干管理规定通知
抄送:
联社领导。
安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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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修订 信贷管理 若干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