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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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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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四川省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安置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出租、出售、分配等工作;协助住建局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对象的档案管理和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对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审查、已享受住房保障对象的复审、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7年我县拟改造棚户区7506户,其中货币化安置3750户,计划投资20.39亿元。
截止目前,已开工7506套,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2302套,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5%;竣工2302套,现已启动分配。
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
(二)棚改货币化安置情况。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一是邻西郦城1708套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目前已启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二是为解决少数楼盘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等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以房抵款方式收购荣新世纪锦城商品房、中元南城国际商品房。
三是就近购买拆迁区域商品房直接安置被拆迁户,实现了安置过渡周期短、被拆迁群众获得感强的双赢。
经统计,我县在寰投·共美鑫园、中元南城国际、御临天下、御锦凤凰城等楼盘,累计购买2696套商品房用于就近安置被迁拆户。
启动直接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255户,货币化安置完成2951户。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今年我县发放租赁补贴的目标任务为500户,有626户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有617户,现已按照每年768元/户的标准发放半年租赁补贴,发放租赁补贴资金共计7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摆上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重视,认识到位,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邻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设立机构,完善体制。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困难多、资金压力大,为了确保有人管、有人干,我县组建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县政府对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对每个项目任务节点、质量安全、建设期限、开竣工日期等责任明确到人,以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心。
(二)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到位。
一是确保上级支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积极向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棚改专项贷款。
(三)严格把关,狠抓工程质量。
我县始终把保障性住房质量作为项目生命线,建立完善和创新监管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监管。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严格现场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工程竣工实行严格的分户和分项验收。
(四)阳光操作,确保分配公开公正。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展板、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标准、程序等政策的宣传。
二是完善分配机制。
建立申请、审核、复核、轮候等制度。
对保障房分配实行严格的公示程序,社区、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住房保障等部门层层把关,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确保该享受的一定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享受。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现象。
针对保障性住房申购中出现的一些不符合购买或分配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我县在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清查清理工作,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二、部门概况
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2841.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41.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970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16万元,占0.2%;项目支出9686.64万元,占9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841.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841.15万元,增加10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0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04.8万元,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704.79万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万元,占0.03%;医疗卫生支出1.13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9675.64万元,占99.7%;住房保障支出24.82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
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99:
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2129999:
支出决算为9675.64万元,完成预算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进度滞后未达到按合同约定的拨付条件付款。
5.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
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公积金2210201:
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2017年购买公租房产权工作用餐0.42万元;四川省住建厅专家鉴定白蚁防治0.26万元。
其中: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6年没有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邻水县惠民苑公租房小区电梯及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邻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
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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