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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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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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完整
项
目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为明确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与分工,高效、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的行为,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章可循,建立“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监督制”的管理体系,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进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合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
五、各参建单位职责与分工
5.1参建单位的组织关系图
5.2各参建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责、权、利如下,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或所签订合同的内容不一致,则以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为准。
5.2.1建设单位(业主)
(1)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及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数据、资料。
(2)及时解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等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审批经审核后的付款申请、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变更、处罚决定等文件资料。
(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4)组织各方共同完成项目报建、设计方案论证、项目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
(5)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
负责审核项目各参建单位上报业主的文件、资料以及下发相关文件、资料,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并监督各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
(6)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控制工程变更,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对设计进度、设计深度、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依据施工、监理合同分别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中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9)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对外关系,处理各种投诉事项。
(10)督促、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全国、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的文明施工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11)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现场所有参建单位,监督、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对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对不满足计划要求、合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措施。
(12)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提出处理措施或处罚。
5.2.2施工总承包单位
(1)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按业主、监理单位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现场相应事务。
1)负责各专业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2)服从业主、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的协调管理。
3)对业主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交付整个工程。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平面布置图等。
(3)测量定位和轴线控制、网桩的测设、高程控制的水准点的复测由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各专业进度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
并按照经业主审批的进度计划执行,编制和执行施工及试运行阶段的进度计划,对进度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5)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时参加业主、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碰头会、例会、专题会和协调会。
(6)协调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配合和满足现场施工的需求。
(7)负责协调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妥善安排与专业分包单位交叉作业的进度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进场设备的现场堆放场地,以及合理的运输线路及工作面,处理好因交叉作业可能引起的成品保护问题,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8)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排除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障碍。
总结和部署进度计划,落实关键工序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各专业施工交叉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进场和退场时间。
(9)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治安、保卫、保洁、消防,包括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等;施工现场(含总平)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各专业分包单位不得随意变动。
消防、保卫、环保、文明施工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10)负责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专业(含分包工程)工程验收,做好协调、整改工作。
(11)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经审批合格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5.2.3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行使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业主利益、有违社会道德的事情。
(2)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如有必要应经项目总监许可后并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两人以上参加,监理人员不得接受配合单位的馈赠。
(3)所有业务活动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相互联系也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
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以下达口头指令,但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小时内及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监理单位与其他单位或部门之间往来的所有文件均应有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5)按业主要求及现场实际工作的需求,负责主持监理例会,并撰写会议纪要。
(6)负责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图会审。
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熟悉图纸,指出图纸当中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在会审时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解答。
(7)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安全保证措施等,确保工程顺利有效地实施。
(8)熟悉本项目计量规则并按规定执行,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计量交底。
(9)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提出保证措施,并指导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证措施,对工序安排、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具体安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节点应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查、旁站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过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负责重新检查、验收。
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则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经业主审批后进行经济处罚。
(11)对所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隐蔽验收检查,检查合格后并及时签署相关隐蔽验收资料。
(12)做好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及时签署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3)建设单位验收是在通过质监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综合竣工(包括规划、消防、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后,按国家、地方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由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落实验收部门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并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合格经各验收单位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办理移交。
5.2.4设计单位
(1)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义务,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按期交付设计成果。
(2)服从项目业主的管理,并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
(3)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分析,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
(4)积极参加施工图评审及施工方案评审,及时解决图审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提出意见。
(5)及时、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需设计院解决或协助的问题。
(7)积极参加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六、管理制度
6.1项目各部分职责
6.1.1项目指挥部职责
1.负责项目前期工程手续报批基础工作;
2.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环评、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消防图纸审查、气象等图纸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的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审核工作,并对施工图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核对工作。
4.负责委托施工预算编制以及核对工作,负责委托招标代理工作以及合同起草工作;负责委托工程结算以及审核工作;
5.负责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工作,及施工过程的全程管理工作;
6.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工程的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7.监督检查在建工程过程中所用原材料,把好材料质量关;
8.监督检查在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
9.认真做好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建立工程项目台帐和工程档案;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情况,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工程和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各岗位职责;负责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内部协调工作;
1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工作;
13.做好公司建筑工程节能降耗,做好节能降耗措施;
14.参与项目有关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各项工作,并协调相关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主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5.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的考核,编制提出项目进度计划,提出工程用款计划(草案)等工作;
16.根据施工单位上报和监理单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核对工作;
17.负责管理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18.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听从公司董事长的安排。
6.2项目组织架构
6.3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图设计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成本和质量。
因此,为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为确保工程质量,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错、漏、碰、缺,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
1、组织
施工图会审由业主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
在正式动工前举行,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单位指派专人参加。
在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熟悉图纸,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于图纸会审前送交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问题答复。
2、组织目的
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的目的在于了解各专业的设计情况,掌握项目的功能布局、设备选型、建设标准等方面设计是否经济合理等,在施工之前解决设计中错、漏、碰、缺等情况,以符合业主的投资方向及目标,确保施工能顺利进行。
3、施工图会审的工作程序
a.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b.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c.设计单位答疑。
d.各单位专业人员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f.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底稿,交业主审批,经设计单位签字后由监理单位将会议纪要分发各参会单位,若各方无异议,即图纸会审纪要就视为设计档案的组成部分予以存档。
4、会审书面意见格式
各单位从以下方面进行图纸审查准备,并按本制度要求书面递交审查意见,书面审查意见按下述要点逐条进行说明。
5、施工图会审的成果要求
施工图会审后,由监理单位负责形成图纸会审书面记录,各参会单位专业工程师进行会签。
会审纪要文件经监理、设计院审核(需变更的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审定后组织实施。
6.4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确保工程变更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结合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所有工程变更内容。
1.工程变更的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人为降低审批级别,廉洁奉公、认真负责。
2)经济性原则:
在保证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前提下节约成本,监理单位要履责到位,业主要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变更。
3)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先审批后实施”原则,未审批而实施的变更内容一律不予认可,应急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更除外,但需及时向业主、监理报告。
2.工程变更的定义
招标工作完成后,造价咨询单位同中标单位应依据原版施工图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复核与调整(简称“清标”),报建设单位确认后,办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确认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论任何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结算发生变化,统称为工程变更。
每项工程变更都必须“先审批后实施”,每份工程变更单都必须单独办理工程变更结算,即“一单一算”。
工程竣工后,所有工程变更结算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结算汇总形成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变更分类管理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范围变更、技术核定和经济签证等。
(1)设计变更:
施工图的错漏导致设计单位根据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补充,以及建设单位根据需求经过设计单位同意的工程变更。
经业主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设计单位采用自有格式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修改图”的形式发出。
(2)范围变更: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提出的原合同范围外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变更。
经业主项目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以“工程指令单”见附件1的形式签发。
(3)技术、经济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实际发生的零星工作内容或临时性工作内容或措施项目,同时不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确认的零星工程变更。
经业主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相关工程师以“工程变更(签证)联系单”见附件2的形式确定。
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1)相关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
2)监理单位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组织建设单位、设计等单位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经济和技术评审;如工程变更申请未通过评审,则退出变更流程。
3)通过经济和技术评审的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工程变更分类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
(2)对于应急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更,监理可向建设单位口头报告后实施,但必须完善事前审批手续。
(3)所有工程变更原则上必须完成事前审批手续、事后审核备案后才能进行计量支付,对于不能一次性实施完成的工程变更,即须随项目建设进程逐步完成的变更,可在事前审批手续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并进入进度支付。
5、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
由相关单位提出后监理单位立项,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对签证进行审核备案。
6、工程变更所需资料
设计变更的原因及依据、设计单位的变更资料、变更实施前、中、后的数码相机照片、变更相关的其它资料和设计变更单。
以上资料均需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章认可才有效。
6.5周例会、专题会议制度
了解工程建设情况,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讨论、制订解决方案;明确各类问题、困难的解决时间和整改要求;确定解决问题的责任人和监督人以提高本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有效降低施工成本,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召开的所有会议。
1.会议的组织
监理例会由监理单位组织并主持会议,专题协调会、工程例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会议,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单位及部门派人参加。
2.会议的纪律
(1)会议主持单位应明确参加单位及参加人员并逐一通知,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不能参加的人员应向主持单位的主持人请假。
(2)专题会议时间、参会单位及参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通知,所有参会单位及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不得迟到。
(3)所有会议纪要均由监理单位整理,初稿整理完毕后应由各参会单位校对并签字确认。
(4)每次发往各参会单位的会议纪要必须附签到表并做好收发记录。
(5)未经会议组织单位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缺席,项目经理或应参会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有关罚款将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并且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认可,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认可,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认可,监理单位只需按规定发放会议纪要,而无须另行通知传达,其他会议要求与此类同。
(6)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在收到文件后各单位应予以核对。
3.会议的要求
(1)、监理例会制度
每周二下午14:
30由总监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在监理例会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必须附会议签到表后发给各参会单位。
1)施工单位职责
A、汇报上周工程进展情况,包括:
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情况、技术变更情况、工程签证情况及施工配合情况等。
B、汇报下周施工计划安排,主要从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施工工序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内容。
C、分析、总结上周未完成工作的原因,指出在上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并制定相关的解决措施和解决方法。
D、提出需要业主协调或需要具体明确的事项,提出需要监理及造价等单位配合的事宜。
E、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及各楼栋主办工长均须参加监理例会,并在会上汇报本人负责工作的进展情况。
2)监理单位
A、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情况,并简单叙述自己所管专业的施工情况及相关要求。
B、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上周巡视及旁站检查情况指出施工单位在各个专业施工当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
C、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核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发现施工进度出现偏差后应立即指出并提出相关要求及制定纠偏措施。
D、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周所管辖专业范围内技术变更及经济签证办理情况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E、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下周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作具体补充,若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应马上要求施工单位作相应调整。
F、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汇报情况作具体要求,汇报上周进度款支付签署情况,提出需要业主协调解决的事宜。
G、监理内业工程师对上周收发文情况作简要汇报,并对所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回复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所有记录要做到随时可查、随到随查、有据可查。
(2)、专题协调会会议制度
组织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解决在施工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存在的不可预见的事宜、在工程例会上无法解决的问题等。
专题会议由提出单位与业主协商后由业主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其他会议制度与监理例会制度相同。
6.6文件管理制度
为统一归档,便于文件检索及工作交接,明确项目完工后移交资料内容,完善文件责任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
1.各参建单位职责与分工
1)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等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2)现场一般技术和管理文件,各单位指派专人保管。
3)现场重要资料由业主保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根据需要并经业主同意后可保存复印件。
2.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工程师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分类编号整理归档。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内业工程师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3.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业主单位的各种指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口头指令为准,口头指令发出后,在一个工作日内补齐书面指令;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出的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5)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移交。
6.7计划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度管理,保证各项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科学、有序地实施各项计划从而实现工期目标,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
1.各参建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1)施工单位的职责:
根据企业的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及材料、设备的供应情况编制可行的、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定期地检查和调整进度计划。
2)监理单位的职责:
审批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控制,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任务。
3)业主的职责:
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图纸,并尽可能改善施工环境,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计划控制的工作流程
1)在确定项目的总工期目标之后,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总工期目标层层分解,在工程开工令签发后5日内,按照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周工作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的进场计划、租赁计划和采购计划。
2)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施工单位的自身情况、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气候条件等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签发实质性的文字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查。
(此项工作在收到计划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在总进度计划得到批准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周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本月26日至次月25日)和每周一报送本周的周工作计划(本周一至周日)。
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周报和工程月报的内容除了包含对下周或下月的工作计划安排以外,还必须包含对上周或上月施工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文件往来情况、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4)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结合本工程总工期目标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进度计划管理过程中及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各项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3.计划审批流程图
审核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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