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复审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资料.docx
- 文档编号:12580583
- 上传时间:2023-06-06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20KB
三甲复审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资料.docx
《三甲复审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甲复审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资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三甲复审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资料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三甲复审
全员应知应会(药事部分)
1.我院多重耐药菌监测的主要目标是?
如何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答: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对碳青霉烯类耐药的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肠杆菌科细菌、泛耐药(对常用抗菌药物全部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如何预防:
①加强医务人员的手卫生;②严格实施隔离措施;③切实遵无菌技术操作规程;④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⑤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主要的控制目标有哪些?
答:
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住院患者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住院患者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3.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4.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指征是什么?
答: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5.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临床指征?
答: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6.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答:
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7.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8.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答:
(1)抗菌药物种类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不需联合用药。
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的手术,主要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结直肠和阴道可能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感染,可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的药物。
(2)预防用药的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2小时或麻醉诱导时在手术室开始给第1剂抗菌药物,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万古霉素等应在术前1~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剖宫产术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给药。
临床医师应按以上要求规范书写医嘱,护士应复核并正确执行医嘱。
2)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为三级?
分级用药指征?
答:
(1)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分级用药指征: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10.抗菌药物处方权如何确定?
答:
(1)抗菌药物处方权确定:
对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和药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住院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个别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科室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治疗性应用,必须在药敏结果显示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敏感,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指定的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经指定的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1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流程?
答:
根据患者病情确需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立医嘱,由本科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授权,完成医嘱。
经药师审核合格后发药。
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病历中应有专家会诊记录。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审核医嘱、处方并签名)。
12.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临时采购程序?
答:
1)因特殊治疗需要使用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若我院现有抗菌药物品种可替代拟申请品种时,不应提出临时采购申请。
2)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3)申请临时采购科室需提交以下资料:
逐项填写①临时用药申请单(从医院药学-下载区下载);②录外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从医院药学-下载区下载)。
13.我院是否有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公示制度?
答:
有。
我院内网定期公布,抗菌药物应用量排名前十的医生、对各科室的DDDs、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等指标每月均定期公示。
14.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只有在什么情况下药品才可以退换?
答: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不得退换,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向患者详细询问过敏史及用药史,仔细询问患者及病情需要,斟酌用药数量。
15.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处方每张有无品种数限量?
答: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16.医师电子处方无法开具药房现有药品时,该如何处理?
答:
及时联系各调剂室,急症药房(5130)、门诊二楼药房(5434)、保健药房(5410)、中草药饮片药房(5341)、片剂摆药站(5321)、病房针剂药房(5411、5412)、静脉药物配置室(5975、5976)。
将问题说明,请药师给予解决。
17.急诊处方最多能开几天的静脉治疗药物?
答:
1天。
18.门诊普通处方及急诊处方用量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门诊普通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原因。
19.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是多少?
答: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0日常用量。
20.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是多少?
答: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21.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有何规定?
答: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2.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留存什么资料?
答: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建立相应的病历,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①本院具有麻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专用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2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丢失、冒领、被盗、骗取”事件如何报告、处理?
答: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丢失、冒领、被盗、骗取应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主管院长报告。
将事件过程详实书写、记录,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备案。
按规定向济南市卫生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4.简答临床药师的工作职责?
答: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病例讨论、会诊等医疗过程,针对药物治疗问题向医生、护理、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服务。
25.药品安全危害事件(药害事件)的定义
答:
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26.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7.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答:
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28.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答:
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29.什么是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其中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3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是什么?
答:
医护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应首先对患者进行积极救治.并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保留原始记录,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平台,报给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给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
答:
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说明》中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答:
1.有疼痛治疗风险防范与处置预案。
包括:
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高风险操作相关风险防范以及各类风险的处置预案。
2.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33.什么是基本药物?
答: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34.山东省卫生厅对于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要求?
答:
⑴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作为首选药物,⑵三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共计523种)的9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
35.目前,我国规定有哪几类药物属于特殊管理药品?
答:
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具体管理规定参见:
①《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⑤《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⑥《处方管理办法》。
36.我院有无血液制品的使用管理办法?
答:
我院系将血液制品纳入生物制剂一并管理。
要求其临床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以及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合理应用。
医院会定期组织专家对生物制剂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专项点评,分析结果由医务部公示、干预。
37.《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三级综合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要求是?
答:
对800床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西药品规数≤1200个,中成药品规数≤300个(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38.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的召回程序?
39.医院内的危险品安全管理监管部门有哪些?
涉及危险品的科室有哪些?
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答:
(1)危险品安全管理监管部门有:
①管理部门是危险品科室的上级主管部门;②监管部门是保卫部;
(2)涉及危险品的科室有:
①化学试剂:
检验科、中心实验室、试剂部、临床医学研究院②放射源:
核医学科③易燃易爆物品:
中心实验室、试剂部、临床医学研究院、手术室、总务仓库④压力容器:
手术室、供应室、高压氧舱、制氧站⑤毒麻药品:
药学部、麻醉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复审 全员 应知应会药事 部分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