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门河滨水两岸绿道及绿化提升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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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门河滨水两岸绿道及绿化提升工程
蕉门河滨水两岸绿道及绿化提升工程
(丰泽大桥-蕉西水闸段)
施工任务书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蕉门河及滨水两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丰泽大桥-蕉西水闸段)项目位于丰泽桥东路以南,蕉西水闸以北现状蕉门河公园内,总长约1.4km,本段范围约274276㎡,陆域面积约124612㎡,水域面积约149664㎡。
(二)项目现状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评审,已确定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并进场开展施工前期相关工作。
选址位于蕉门河进港大道以南,北至丰泽大桥,南至蕉西水闸,本段西北侧及东侧均为一类高档住宅区,西侧中间为广州外国语学校、西南侧为现状水田,项目范围内的丰泽桥和黄阁南路桥,为连接东西两岸的人行桥和车行桥。
范围无拆迁影响,周围市政道路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
陆域面积为本次设计范围,面积约124612㎡,主要包括园建部分的广场园路面积约13533.66㎡,亲水栈道及木平台面积约4551㎡,临时性配套服务建筑面积约314.34㎡,景观绿化面积约106213㎡,设计内容:
景观布局、竖向设计、广场园路设计、种植设计、景观电气设计。
二、项目管理目标
(一)工期进度目标
本次招标的总工期目标:
2019年4月15日开工,2020年4月15日竣工,总日历天为360天。
关键工期节点(以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为准):
①2019年04月15日工程开工建设
②2019年07月15日完成桩基工程
③2020年03月15日完成各单体工程
④2020年04月10日竣工验收具备移交条件
上述工期计划已综合考虑不利天气影响及土地收储等影响,已考虑可能出现不良地质等造成对工期的影响及所有节日休息放假影响;不因各项技术文件不齐备,施工证照办理不完善而调整工期,2020年04月10日为关门工期,需全部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
为保证进度计划的执行,工期节点将组织现场考核对比,延误将按合同处罚。
(二)质量目标
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取得广州市园林绿化优良样板工程(发证单位:
广州市城市绿化协会)。
(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确保达到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4〕1335号)及我办《工地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方案》。
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发证单位: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办公室)或以上奖项。
(四)投资控制(结算)目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目标为14042.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39.13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合同总价为准。
结算价以南沙区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三、项目管理重点、难点
(一)创建品质化工程
围绕自然生态滨水休闲带——蕉门河慢生活纽带主题,打造自然化、生态化、品质化的滨水休闲空间。
(二)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
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技术指引》、《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绿色建设指南》要求,按照不同阶段进行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策划,使用可重复利用周转材料,半成品推广工厂制作到场安装,实现节能减排,积极创新凸显亮点。
(三)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
由于本项目临设场地有限,中标单位对临设的布置、现场材料进场堆放、场地内临时道路的流线组织等诸多方面需统筹考虑,围蔽按我办《工地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围蔽范围不得占用人行道及其他红线外范围,施工需严格提交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图,并经过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确认,确保场地布置合理是现场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
需督促中标单位按时、按质量完成各临时工程,保障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四)移栽、移除及保留乔木品种的措施
根据苗木表初步统计,各类移栽苗木共计567棵,移除苗木共计3830棵,保留乔木共计2360棵,现场需要特殊处理安排的苗木总计6757棵,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时,同步开展需特殊处理苗木的标识、保护工作,提前做好移栽、移除计划,及时清理运输移除苗木,是现场工作的重点之一。
(五)施工证照的办理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张,力争各项建设手续完善,及时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夜间延长施工时间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也是管理的重点工作。
(六)进度管理工作
由于本工程的工期紧张,要确保在2020年4月15日(以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为准)完成,因此进度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点。
要求中标单位进场后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设备的投入,做好周密的交通组织流线,协调好外部关系,采取一切措施保障进度计划的实现。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进度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进场5天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并结合工期节点要求、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进度计划。
2、做好过程中的进度控制,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动态管理,定期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偏,确保现场施工能够按照计划推进。
3、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总控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4、中标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做好工期分析工作,按工期节点要求进行人料机的安排,及时根据计划的实施情况调整人料机的投入。
5、施工单位在进场后,一个月内需提交苗木进场计划。
(二)质量管理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根据《工程质量安全专职机构及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和健全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专职机构,配备满足规定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2、中标单位严格遵照重点办乙供材料设备的看样定板制度,保证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从源头上控制质量隐患。
3、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建设项目样板引路实施细则》建立工序质量样板,在工序样板引路的基础上,实施分项分部子单位样板引路。
4、强化隐蔽工程验收、中间交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预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管理。
层层把关,全过程控制,达到样板工程的质量目标。
5、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部施工工艺手册。
6、承包人投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如特种人员,还须具备特种人员作业证书,以确保施工质量。
所有人员必须带证上岗,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检查,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建立质量通病预防制度。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单位对质量通病提出预防措施,中标单位应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成立质量通病预防小组。
在工程实施前,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由质量通病预防小组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对通病点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
8、挂牌管理制度。
实行挂牌管理制度,包括技术交底挂牌、施工部位挂牌、操作管理制度挂牌、和半成品、成品挂牌制度。
9、质量问题追根溯源问责制度。
建立质量问题清单,对于质监、监理及业主发现的,凡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实行质量问题追根溯源问责制度。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责任单位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本项目禁止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对于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提出整改方案,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后完成整改。
(三)安全、文明管理要求
1、要求承包人进场后严格遵守发包人的现场总平面管理,按经审批的总平面布置进行临时设施的施工。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须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发包人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中标进场后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树立全体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思想意识、制定组织保证措施(包括配合各岗位专兼职安全人员、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等)和制度保证措施(包括实行新工人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各层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等)。
中标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中标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入要求。
中标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足额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人员也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中标必须明确划分各人员的责任,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
中标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4、安全保证措施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必须包括人员投入,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措施,预防人员溺水事故的措施,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措施,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等重点内容。
5、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对经发包人移交的施工场地负有全过程、全面的管理责任,必须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全面负责,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责,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道路、行人和相邻施工现场造成不利影响,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要求承包人聘请项目所在地派出所认可的安保公司对工地进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13]786号文规定执行。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标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中标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7、安全问题应急措施及上报制度。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中标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8、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
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内容按中标向发包人提交且经发包人批准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施工的安全设施、机具以及围网、护栏、临边防护、施工通道等全部按发包人的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标识。
所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9、中标不按要求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的特殊处理措施。
在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发包人或监督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现场不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发包人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且不按监理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实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中标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10、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中标进行抢救,中标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其他进行抢救。
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中标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中标承担。
11、承包人编制的具有较大危险性专项施工方案,应确保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专家评审合格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监理人可以直接下达停工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四)绿色施工管理要求
1、施工管理要求。
加强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环境保护要求。
对扬尘高度进行监控,采用喷雾、洒水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做好对噪音与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使用及运输存储管理、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等方面控制。
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优化模板及支撑体系方案,采用工具式模板、钢制大模板和早拆支撑体系,采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代替木模板;钢筋制作采用专业化加工、配送;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
4、推广使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如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对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和工艺点进行专项计量考核,施工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
5、量化指标要求
(1)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土方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2)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要求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3)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4)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施工临时用电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5)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方面,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五)材料管理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进场7天内梳理工程原材料使用情况并编制采购计划,落实原材料采购协议,作为第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之一。
2、承包人进场后立即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我办《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办法》申报乙供料。
3、承包人必须确保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招标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条件下采购主要材料设备。
(1)若承包人选用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在采购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否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更换品牌,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按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知名品牌的顺序选定,同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看样定板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为加强本工程所使用的乙供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承包人所选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技术性能、款式、效果等方面满足设计和使用需求,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在看样定板之前,发包人、使用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权对乙供材料设备厂家的生产能力、制造水平、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估,考核评估合格的方能采购。
如经综合考察评估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在《主要设备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推荐表》中选择其他满足规定的材料厂家及品牌,经考核评估合格后予以选用,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5、承包人应在确定主要乙供材料设备供应商的7个工作日内,将供应商的清单明细(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备案。
供应商须服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管理,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工作例会。
6、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苗木,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植物检验检疫证明等。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苗木到场前24个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清点,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有关资料,确定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植物检验检疫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7、工地(承包单位/设备供应商)交货的机械、设备或器材到场也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到场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有关资料。
设备到场后监理工程师同订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箱检验,并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清单进行检查验收,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8、验收。
经过其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会同定货方复检,复检合格后方予验收。
9、凡工地(承包单位)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苗木,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撤出现场。
10、对于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苗木,建设单位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并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和设备清单,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应派专人及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移交给承包单位管理。
对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人员配置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进场即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见下表。
2、要求组织对中标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进行面试考核。
3、现场组织实施管理费以月为单位,进行计量支付。
现场组织实施管理费的支付及费用标准按合同规定执行。
4、中标单位进场后1周之内,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报审项目组织架构及项目人员组织实施计划。
项目管理架构如需调整,需书面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
5、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下表要求的配备要求,但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如发现现场实施目标滞后于合同要求时,发包人可提出承包人增加相应的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管理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最低投入
人数要求
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工程管理相关高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1
技术负责人
工程管理相关高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1
园林专业工程师
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2
造价专业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1
安全员
安全员C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
2
资料员
资料员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
2
报建负责人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报建工作2年以上
1
电气工程师
电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1
给排水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中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
1
测量工程师
具有土木工程中级技术职称。
2
注:
(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即指在投标单位已连续购买1年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
除注明外,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拟投入的项目部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上述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号、业绩概述等内容,实际投入必须与投标提供人员一致;人员投入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视为违约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4)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需时,需更换或补充;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更换或补充的,将视为违约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人员更换需书面经我办同意,私自更换的将视为违约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5)上述人员配备除需符合本任务书要求外,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等要求。
(七)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进场管理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5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中标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中标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2、人员变更管理
中标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中标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中标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中标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人员撤换管理
发包人对于中标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中标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
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中标应当撤换。
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人员请销假管理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中标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请假,下同);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分包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依法分包项目的分包负责人、材料设备供应商负责人应按监理人、发包人要求,参加工程例会。
如无故缺席,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结合设计图纸、现场情况以及工期要求综合考虑设备投入数量,进场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确保机械设备来源可靠,按期进场。
2、承包人必须确保机械设备的性能良好,可正常使用。
对于影响工程进度较大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有一定备用量,确保在机械设备检修或维护期间,现场仍能正常施工,确保进度。
3、为确保工程进度,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增加机械设备的投入,除合同约定有赶工措施费外,发包人不另行增加相关费用。
4、根据市建委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工地扬尘及噪音控制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措施,中标单位应根据具体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投入。
(九)报建报批管理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张,力争各项建设手续完善,及时办理好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夜间延长施工许可、余泥排放证等相关审批手续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中标单位需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好由施工单位提交与报批报建工作相关的资料;
2、建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协助建设单位报批报建岗位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保持人员的稳定;
3、实施期间需为业主代表、监理驻现场办公提供包括不少于100㎡的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办公设施;设置不少于35人次的共用会议室,面积不小于80㎡;会议室需布置投影仪(或大型显示器)、电脑、空调等设备,桌椅干净整洁。
另本项目由于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多,中标需安排1辆全新7座商务车用于现场管理人员(包含监理、设计咨询等人员)现场管理协调、对外报装、报批报验等工作;
4、非业主原因,造成报批报建工作进展缓慢,导致影响工程进展,将依据合同对此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十)临时水电
本项目临时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报相关部门安装,或从项目周边接口协调解决,或是自行用水车拉水,发电机发电解决,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甲方协助协调解决,但不确保能成功解决。
(十一)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中标必须做好工程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注意工程资料的全面性、可追溯性、真实性、准确性。
1、中标务必重视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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