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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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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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安全消防保证措施
25.01安全生产管理
25.01.01本工程执行的安全标准文件
1、标准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0194-93)
(2)、〈建筑机械作用安全操作规程〉(JGJ33-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条例
(7)、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25.01.02安全管理目标
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创广东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25.01.03安全管理组织:
1、工程总项目由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在运行中的状况,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A、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金的配置。
B、负责安保体系实施运行过程中监督、检查。
C、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和陷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和复查。
25.01.04安全保证体系
1、总则
在项目部建立和实施文件的安全体系下,以控制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主管,以合格的过程确保工程在安全施工方面符合规定要求,文件由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施工方案、专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制度,安全交底、安全记录等组成。
2、安全策划
(1)、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可操作性文件,使工程实施后达到预定目标。
(2)、为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组建一个综合素质好的项目经理部人员班子,选择有一个资金、整体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并有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作保障。
(3)、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
(4)、编制、完善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大型机械、拆装、消防、冬雨季施工、模板支撑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在现场各阶段施工过程前,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保证体系
25.01.05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2、班前检查制:
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班组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3、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8、危急情况停工制:
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9、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5.01.06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
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5)现场消防等工作;(6)塔吊安全措施等;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25.01.07安全防护管理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3、各类施工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并按有关要求(见脚手架章)和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进行搭设。
4、井字架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的防护棚(长度随建筑物长度而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
吊笼定位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准乘坐吊笼上下。
5、井字架的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得小于6米,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
6、结构内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7、电梯井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下底高20厘米,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厘米,门栏刷涂黄黑相间的颜色,同色间隔20厘米。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8、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9、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一层或竹笆板二层、上下二层间距不小于600mm,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25.01.08临时用电管理
1、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度,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罚。
(7)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专业电工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地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配置防雷装置。
3、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坚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3)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4)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5)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6)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7)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有没有承受外力,有没有被水泥砂浆浸污、被金属锐器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声音等。
(8)电缆在室外直接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9)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并埋地。
(10)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1)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13)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4)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15)塔式起重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16)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7)照明:
a、室内照明宜采用随结构施工将灯线穿管(或直接用电缆线)埋入楼板内,并将灯具固定于楼板下方的正式作法。
b、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
室内不低于2.4m,室外不低于3m。
c、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25.01.09施工机械管理
1、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井字架、龙门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3、搅拌机应搭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4、机动翻斗车在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
行车中严禁带人。
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挡墩。
5、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6、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7、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8、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5.02消防安全管理
25.02.01方针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
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目标。
25.02.02组织管理
1、建立防火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防火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书,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也要与外包队签订防火责任书,使防火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成立由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情况成立由安全检查人同兼职的现场“消防检查组”,“消防检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4、建立多层次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兼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单位也要设立基层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25.02.03消防保证体系
25.02.04消防保证措施
1、室外消防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由于建筑物没有较近的消防栓,因此在工地的施工现场配备消防水池,并配备300米消防软管和增压水泵。
2、室内消防
建筑物内消防系统为:
设置消防泵房,以提供本建筑物施工期间的消防用水。
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为DN7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单体每两层设置1处消防栓口,配备消防水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25.02.05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时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
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
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5)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7)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18)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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