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汇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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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汇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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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汇篇
湘桥煤矿雨季应急处置管理制度汇篇
1、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2、大雨天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
3、矿井雨季巡视制度
4、紧急撤人避险措施
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地质及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7、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
8、应急救援值班表
盘县石桥镇湘桥煤矿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为加强我矿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间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水情,全面提高灾难防范和处置能力,结合我矿实际,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开展“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工作。
全国近几年连续发生多起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形势严峻,任务紧迫。
加强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
因此,我矿应高度重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充分认识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认真研究,密切合作,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避免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保障我矿安全生产。
二、我矿“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应对措施:
1、建立严格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
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网络、手机短信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同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各个部门报送。
2、我矿接到预警信息和上级指令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由调度室迅速发出警报,按预案中的避灾路线撤出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全部人员。
3、预警信号:
接上级指令,由调度室电话通知,遇到特殊情况由保卫科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4、所有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听到预警信号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我矿必须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矿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
)
5、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及时调进外援。
6、井下施工地点都有与地面调度室相连通的电话(电话距工作地点距离不得超过50米)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确保施工地点与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
7、各有关单位必须组织学习相关自然灾害预警知识及相应救援预案情况,使全体职工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要求每位职工都掌握相关救灾程序,都熟悉避灾撤人路线,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汇报、撤离,把灾情减少到最低程度。
8、所有施工地点都绘制了避灾路线图,并健全了井下明显避灾标志,使所有进下人员都熟悉避灾撤人路线,人员撤离时,严格按标志路线安全撤离。
9、汛期之前,完成了井底水仓清挖工作,完成水泵联合试运转工作,完善个水平水泵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雨季必须空出一个水仓,作为缓冲水仓备用,汛期杜绝按部就班执行谷峰排水。
泵房、配电室工作人员在险情发生时要沉着冷静,在不接到撤离命令前,要坚守岗位,并随时保持联系。
10、我矿严格执行“雨季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停产撤人应急演习,确保灾害性天气撤人迅速,万无一失。
11、坚决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对与受水威胁区域或相邻矿井实施的隔离工程包括所有的水闸墙、密闭墙等,定期进行检查,有失修的立即采取措施。
矿井之间加强联系,相互之间签定了安全开采协议,搞好了区域联防,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确保相邻矿井的安全度汛。
预警结束后,应对预警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凡是工作不到位或者该停产撤人而没有停产撤人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认真追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大雨天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
为预防和减少因暴雨,洪水,井下透水引起的重大事故,提高对水灾事故的快速抢险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事故特征
1:
灾害性分析
造成全矿停电或部分停电,设备损坏,生产停顿;矿内积水严重,威胁主井、副井、风井安全和10KV变电所正常供电;矿区内形成洪灾,威胁整个矿井及员工生命安全。
2:
事故发生的区域:
10KV变电所;主、副井口;风井口。
3:
事故发生的季节
根据当地气象分析,发生强暴雨灾害的季节集中在6、7、8月份。
二: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
张卫红
副组长:
陈海荣、颜长明、周国富、龙以仁、刘金石、颜长明
李继新,蒋谷民
成员:
邓金林,刘共祥,周翔,杨定安,金友华,陈光毓,
陈建中,周均义,罗春才,罗孝云,路无佩,谭小克,陈龙飞,黄登喜,刘双飞。
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1)调度室:
接报灾害性天气信息后,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及时向值班矿领导和上级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2)生产科:
负责测量地面水文标高,观测好雨量观测站水位,给指挥部提供可靠的灾情数据参考。
(3)环保科:
按规定要求巡查赣江水位,出现灾害性天气要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调度室。
(4)劳务大队要配置好兼职防洪队伍,
(5)机电科和机电队,运输队保证矿井安全供电和副井正常提升。
(6):
机电队配备完好的备用水泵,排水糸统的设备和管路定期检查维护,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
3:
应急自救成员的职责
(1)组长在公司调度室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工作。
(2)副组长在分管范围负责现场全面指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
应急处置
1:
应急处置程序
(1)当班调度员接到灾害性天气信息或后,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矿井停产撤人应急启动程序。
(2)公司调度室向井下生产单位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3)各井下生产单位根据避灾要求指挥井下作业人员的撤除工作。
(4)人员全部升井后,做好各井口的保护工作和停电工作。
(5)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各分管人员按要求做好各自范围内的抢险工作。
(6)待灾害消除后,恢复矿井正常生产工作。
2:
现场处置措施
(1)调度室按照先远后近、先低后高、先人多的地点后人少的地点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向井下生产单位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各单位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本单位井下工作人员将所负责区域内电气设备停电,然后通过副井罐笼(在副井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副井或风井梯子间(在副井罐笼不能运行时)升井,安监处安排好安监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2)除副井下井口信号把钩工外,所有升井人员升井后回本单位待命,如接到救灾命令,各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3)所有人员接到停产撤人命令后,要立即沿规定的避水灾路线撤退。
途中如遇险情无法撤离,要遵循向地势高的地点避险的原则选择避险地点,并立即设法向矿调度室报告。
在待援期间要积极展开自救互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和设施改善避灾条件,争取尽快脱险。
(4)在人员升井最后期间,机电一队安排两名钳工携带对讲机联系信号,一人在上井口,一人随高罐下到副井下井口与下井口信号把钩工会合。
下井口信号工、把钩工等全部人员进入高罐后,由钳工负责联系信号进行升井。
(5)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拉开6kV高压室内所有负荷开关,
(6)机电队矿灯房值班人员清点矿灯离架数量,立即上报矿调度室。
劳资科将上一班次和本班次上、下井考勤记录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
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将本单位上一班次和本班次下井人员及升井人员情况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以便准确掌握井下职工升井情况。
(7)指挥部成员按分工要求,充分做好副井、主井、风井井口的封堵工作,保证洪水、淤泥不进入井筒内。
(8)待灾害消除后,及时恢复矿井正常生产工作。
3、注意事项
(1)停产撤人工作与抗洪抢险工作要同时进行,并要最大限度的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升井。
(2)矿井停产撤人时,各单位接到撤人命令后,各单位跟班人员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全部停电,然后按顺序升井,不得拥挤。
(3)各单位人员升井时,跟班人员要清点好人员,同时向调度室汇报上井人数。
矿井雨季巡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水害隐患的排查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确保矿井在雨季期间电源线路及其它一类负荷可靠供电,安全度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雨季期间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张卫红
副组长:
陈海荣刘金石颜长明周国富龙以仁李继新蒋谷民
成员:
井下:
邓金林,周翔,陈光毓,陈建中,周均义,罗春才,罗孝云,路无佩,谭小克,陈龙飞,黄登喜,刘双飞。
地面:
龙文魁,刘建东,刘共祥,杨定安,金友华,苏嗣硐,覃波,颜伟鑫,张杰,陈善友,曾广校,罗治卫。
二、巡查内容:
1、地面部分包括井田范围河流、池塘、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等容易积水的区域、相邻矿井采掘生产情况、输电线路情况及降雨量的观测等。
2、对高压线路逐一排查,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物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
3、井下部分包括矿井各水平、采区涌水量、密闭墙、挡水墙等防水设施、排水系统以及与地表水联系密切的地点等。
4、相邻矿井巡查由组长或副组长具体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三、巡查路线
为保证巡查记录准确、详细、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根据矿井实际确定地表巡查路线一条,井下巡查路线两条。
井上、井下三条巡查路线全面包含了井下、井上各场所。
1、地面巡查路线:
风井井口→配电室→瓦斯抽放房→主井井口→行人井→矿区公路→保坎→滑坡的山体→采动沉降区→溪涧→各宿舍
2、每次巡查要明确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及问题汇报等,严格落实巡查人员的责任。
3、地表巡查时至少两人同行,一人不得擅自行动,巡查结束后向调度室进行汇报,汛期巡查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4、生产技术部每周对矿井水文情况观测一次,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5、巡查人员巡查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到达地点。
6、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雨季期间日常的巡查及隐患的上报工作。
7、巡查人员对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山坡高地、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8、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h不间断巡查。
9、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四、巡查人员的责任
1、巡查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查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
2、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不得迟报、瞒报。
3、巡查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巡查。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湘桥煤矿紧急撤人避险措施
一、值班人员及井下各级管理干部在井下发现可能出现的灾害时,必须采取先撤人后汇报再处置的措施
二、井下发现隐患时,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在指挥部人员没有到达指挥部之前,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员)全权负责指挥工作。
值班调度人员在行使以上权力时,不论现场是否发生灾害(难)导致财产损失,事后,任何领导不得追究值班调度人员的责任
三、如果发现隐患时,值班领导有特殊情况,不在工作面时,班组长有权停止工作面一切作业,并组织人员撤退。
四、如发现以下突发情况之一,井下任何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并组织撤人:
1、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当井下涌水量大于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或井下发现突水征兆或矿井涌水量短时间内明显增大,突然大于矿井正常涌水量时,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2、采掘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或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3、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4、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6、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CO浓度超过24ppm)或发现明火的;
7、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8、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9、各级、各部门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指令立即停产撤人时,或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的;
10、有其它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五、矿每年必须编制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全矿职工学习,让每个下井职工熟悉避灾路线。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防止和减少矿井生产建设中水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防治水有关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矿井水害隐患进行科学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分管副总或以上矿领导主持召开水害隐患分析排查会议,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问题,检查防治水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对查出的水害隐患,定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到每次会议有记录。
2、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次月采掘安排,组织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制定相应的防排水措施。
对检查出的水害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责任到人。
3、每月由技术科科长组织水文地质人员对原始记录、剖面、卡片等各类水文地质资料、图纸进行检查验收。
4、井下采掘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巷、钻孔、构造及不明区域时,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查明矿井采掘活动范围内老空区、盲巷等积水情况。
5、每月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排查并编制《月度水情水害预报》,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日常出现的现场水文地质现象,视情况由技术科长组织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防范措施。
7、每年年末根据下一年的生产进度计划,排查采掘工程范围内的水情水害,编制《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制定相应的防排水措施;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8、机电队要安排相关单位定期对矿井主要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9、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
每月向集团公司生产部汇报本矿井的水害隐患类型和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0、对每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后,在矿安监处的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上通报。
11、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隐患排查遗漏或没有进行隐患排查的,对直接责任人按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矿井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二条技术科职责
1、负责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公司的上报(传)工作。
4、负责按照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修改、复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检查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告工作。
第三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通风队职责
1、负责检查、提供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初步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依据。
2、根据技术科指令安排,负责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第五条施工队组职责
1、根据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要求操作。
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地质构造及水情水害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技术科科汇报。
第三章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生产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现已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根据补充地质勘探查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章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第七条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技术科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技术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必要时上报集团公司。
3、技术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以便以后提高。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科室。
5、技术科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内容,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学习要有记录、签字。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技术科反馈现场情况。
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8、技术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9、技术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10、《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11、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
第八条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
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
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
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
富水情况。
(五)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
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
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第五章奖惩和其它
第九条 技术科未按规定提供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5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技术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
第十一条 未按照地质及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生产技术员处罚50元。
第十二条 技术科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 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此制度即日开始执行。
湘桥煤矿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
一、防洪排涝抢险指挥机构
指挥长:
张卫红矿长
副指挥长:
颜长明生产矿长
陈海荣总工程师
周国富安全矿长
龙以仁机电矿长
李继新副矿长
刘金石生产矿长
成员:
刘共祥调度室主任
龙文魁后勤科科长
刘建东办公室主任
邓金林安监科科长
罗孝云掘进队队长
杨定安机电队队长
路元佩回采队队长
金友华运输队队长
黄登喜通风队队长
陈龙飞修理队队长
陈建中小采队队长
二、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负责防洪排涝全权指挥工作,具体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刘建东副主任:
刘共祥,人员为调度室全体成员。
指挥部的任务是接收、传达、贯彻落实矿领导的指示,督促检查本系统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洪排涝抢险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矿区防涝抢险工作。
(二)道路排涝组
组长:
龙文魁。
成员为全体掘进队和回采队人员。
配备一定机械设备,负责对矿区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转;疏通矿区范围内的排水渠(管)道,疏通受涝道路的排水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对全矿管辖道路和出水口进行巡查,发现险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抢险抢修,确保城市道路的通行。
(三)路面抢修组
组长:
刘福生。
成员为技术科、运输队全体成员。
机械设备从矿保管处领取,如抢修机械设备不足时,报告指挥部统一调度。
负责矿区道路的抢险抢修工作。
(四)电路抢修组
组长:
罗自卫副组长:
杨定安。
成员为机电科和机电队全体成员。
负责对矿区管辖范围内的电路设施进行及时抢修,保证防洪排涝抢险工作安全用电。
(五)、保卫组
组长:
增广校。
成员为保卫科成员。
负责对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无关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全体人员生命不受威胁。
(六)机动组
组长:
黄登喜。
人员为通风队全体成员。
负责协助各专业队开展工作,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保证防洪排涝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业广场概述
湘桥煤矿工业广场位于东南部,广场三面(北、西、东)为山,高程较高,南面为冲沟,坡陡,利于水流动,地面标高为1700m,自然坡度较大,四周起伏不平。
工业广场有一条排洪渠,排洪口位于矿井南面的冲沟中,主要水源为雨季地表水,雨水经山冲沟,最后乐民河。
工业广场最高标高为1705m,最低标高为1650m,位于半山腰,历年未见洪水,因此工业场地不受洪水威胁。
但由于近几年气候反常,降雨量大、历时长、范围广,极易成灾,因此矿井建设及生产期间对矿井防洪排涝引起足够重视,设有专门防洪排涝机构,并加强了与当地水利、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了有关防洪排涝问题,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
四、预警分级防洪排涝抢险工作响应措施
按我矿防洪排涝四级预警级别即Ⅰ级(特别严重、红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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