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版单位用国库支付预算单位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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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版单位用国库支付预算单位操作手册
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系统培训资料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012年3月
第1章直接支付3
1.1功能描述3
1.2业务流程4
1.3预算单位生成集中支付计划单5
1.3.1自动制作5
1.3.2手工制作6
1.3.3计划明细8
1.3.4计划删除9
1.3.5更改编号9
1.3.6送审10
1.3.7收回送审12
1.4预算单位生成直接支付申请单12
1.4.1制作12
1.4.2计划删除13
1.4.3打印14
1.4.4送审14
1.4.5收回送审14
1.5预算单位确认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15
1.5.1接收15
1.5.2回单16
第2章授权支付17
2.1功能描述17
2.2预算单位生成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单19
2.2.1制作19
2.2.2打印19
2.2.3送审20
2.3预算单位确认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20
2.3.1接收20
2.3.2回单20
2.4预算单位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21
2.4.1制作21
2.4.2开票22
2.4.3发送22
第1章直接支付
1.1功能描述
1、直接支付部分主要完成财政资金的直接支付,具体流程是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下达的指标编制直接支付申请,通过单位、业务科、国库科、支付中心的相关岗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支付中心按申请制作直接支付凭证和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经国库科签章后送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即人民银行或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根据直接支付凭证进行资金支付,并与清算银行做划款清算,划款清算后,代理银行生成预算单位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支付中心根据划款清算单生成预算支出结算清单用于国库总会计记帐。
2、
1.2业务流程
图2-1直接支付流程图
1.3预算单位生成集中支付计划单
1.3.1自动制作
图2-2集中支付计划
1、如图2-2选择主界面左侧“功能菜单”的“集中支付计划管理”菜单->打开集中支付计划管理界面,点击“指标明细”TAB页选择要制作计划的指标。
2、在选中的指标上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自动制作”菜单,如图2-3所示:
图2-3自动制作界面
3、系统弹出“计划制作”窗口,在窗口中,首先在“计划时间类型”选择月度计划,在“计划月份指定”中,选择具体填报的月份,在“金额确定方式”中,选择均分,在份数中填入均分数,如指标有1000元,选择均分,份数为6,那计划申报的金额就是166元。
或者在“金额确定方式”中,选择定额,点击“确定”按钮即成生成计划,如图2-4所示:
图2-4所示制作计划
注:
份数必须是大于或者等级计划的份数(季度)数
1.3.2手工制作
1、选择主界面左侧“功能菜单”的“集中支付计划管理”菜单->打开集中支付计划管理界面,点击“指标明细”TAB页选择要制作计划的指标。
如图2-5所示:
图2-5制作计划指标
2、在选中的指标上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击“手工制作”菜单,如图2-6所示
图2-6手工制作
3、手工制作完成以后,系统弹出财政集中支付计划单窗口,在界面下方,计划金额中录入正确的金额,录入的金额不能大于可作计划余额。
否则系统提示错误信息。
如图2-7所示:
图2-7录入计划金额
4、计划金额录入完成后,点击界面右下方,生成计划按钮,在界面上方生成的支付计划单中的支付方式下来菜单中,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点击界面右下方的保存按钮,点击关闭,如图2-8所示:
图2-8生成集中支付计划单
1.3.3计划明细
1、点击“用款计划明细”TAB页,切换到计划明细窗口,选中刚才新增的计划,点击右键“计划明细”菜单,如图2-9所示:
图2-9计划明细
2、点击“计划明细”菜单后,系统弹出“修改财政集中支付计划单”窗口,修改“支付方式”、“资金性质”、“摘要”、“月份”,修改后点击,保存即可。
如图2-10所示:
图2-10修改支付计划单
1.3.4计划删除
1、点击“用款计划明细”TAB页,切换到计划明细窗口,选中刚才新增的计划,点击右键“删除计划”菜单,系统提示“确定要删除吗?
”选择是即可删除。
如图2-9所示:
图2-9计划删除
1.3.5更改编号
1、点击“用款计划明细”TAB页,切换到计划明细窗口,选中刚才新增的计划,点击右键“更改编号”菜单,如图2-10所示。
系统弹出拨款单据编号修改窗口,在输入新的计划编号一栏中,填入新的编号即可更变编号。
如图2-11所示:
图2-10更改编号
图2-11编号修改
1.3.6送审
1、点击“用款计划明细”TAB页,切换到计划明细窗口,选中刚才新增的计划,点击右键“送审”菜单,即可将计划送审,计划送审按照审核流程中的步骤进行审核即可,如下图2-10所示:
图2-10计划送审
2、查看审核信息,在主界面,选择审核状态为,送审的计划单,点击右键,选择审核信息,如图2-11所示:
图2-11审核信息
3、选择完审核信息后,系统弹出审核信息窗口,在步骤信息中查看,计划在具体那个环节,和有那些人审核。
如图2-12所示:
图2-12审核信息
1.3.7收回送审
1、在将支付计划单,送审以后,如果发现,有误录入的内容,可以通过送审回收来处理,如果上级单位已经审核通过则无法送审回收。
如图2-13所示:
图2-13收回送审
1.4预算单位生成直接支付申请单
1.4.1制作
图2-14制作申请界面
1、如图2-14选择主界面左侧“支付管理”菜单栏->“直接支付申请管理”菜单,界面上方,第二个〖所有单据类型〗下拉列表,在此选择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单,第三个为〖制单科室〗的下拉框,默认为显示“所有资金归属处室”;第四个和第五个是月份下拉列表,在此选择选择1月到12月。
第六个〖计划类型〗下拉列表选择所有计划,选择后,在右侧窗口中显示了相应状态的单点击选择要作申请的计划,点击鼠标右键“新增单据”菜单。
2、在新弹出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单”窗口录入申请相关信息,在界面下方录入申请单金额,点击【生成单据】按钮生成单据,界面上方,选择经济分类。
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单据信息;如下图2-15所示:
图2-15支付申请制作界面
3、录入完毕后点击右下角的【关闭】按钮,退出当前界面。
1.4.2计划删除
1、点击“支付申请明细”TAB页,切换直接支付申请明细列表窗口,选中刚才新增的计划,点击右键“删除计划”菜单,系统提示“确定要删除吗?
”选择是即可删除。
如图2-16所示:
图2-16计划删除
1.4.3打印
1、在图2-8选中需要打印的申请(在申请前面的选择框打勾),点击【打印】按钮。
在打印预览界面,可以对打印的偏移量进行适当调整。
1.4.4送审
1、申请制作完毕后,在主窗口下方点击支付申请明细界面,选中需要将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的直接支付申请单。
点击【送审】按钮。
如图2-17所示:
图2-17送审
2、选择完审核信息后,系统弹出审核信息窗口,在步骤信息中查看,直接支付申请单在具体那个环节,和有那些人审核。
如图2-18所示:
图2-18审核信息
1.4.5收回送审
1、在将直接支付申请单,送审以后,如果发现,有误录入的内容,可以通过送审回收来处理,如果上级单位已经审核通过则无法送审回收,如图2-19所示:
图2-19收回审核
1.5预算单位确认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
1.5.1接收
图2-20凭证接收界面
1、如图2-20中选择主界面左侧“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支付凭证回单”菜单,在“凭证类型”列表中选择“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点击【接收】按钮打开凭证接收窗口,在窗口中选择凭证后点击屏幕右下角【接收】按钮。
2、点击【接收】按钮后,系统弹出接受窗口,点击全选按钮,然后点击【接收】按钮,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接收完成。
如图2-21所示:
图2-21接受窗口
1.5.2回单
图2-22凭证回单界面
1、如图2-22选择主界面左面“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支付凭证回单”菜单,在“凭证类型”列表中选择“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点击【回单】按钮即可打开回单操作窗口,在窗口中选中要回单的凭证,点击右下角的“回单”按钮即可。
第2章授权支付
2.1功能描述
1、授权支付部分,国库支付中心正式计划导出时,同时将各基层预算单位用于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编制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分别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代理银行收到签发的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后编制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给各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正式计划中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编制授权支付申请,审核后生成授权支付凭证,送交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支付,每日代理银行将支出日报导出至国库支付中心。
2、业务操作流程图
图3-1授权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图
2.2预算单位生成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单
2.2.1制作
图3-2制作计划界面
1、如图3-2选择主界面左侧“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集中支付计划管理”菜单,选择制作计划的指标;
2、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的菜单中选择“自动制作”或“手工制作”菜单制作计划,系统打开计划制作窗口,输入计划金额,然后点击【生成计划】按钮生成一个新计划,在集中支付类型中选择授权支付,计划生成以后可以在“用款计划明细”TAB页中查看新增的计划;如图3-3所示:
图3-3生成计划
2.2.2打印
3、在图3-2选中需要打印的计划,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计划单据。
2.2.3送审
4、计划制作完毕后,需要将计划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选中要送审的计划,点击【送审】按钮。
2.3预算单位确认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
2.3.1接收
图3-4凭证接收界面
5、如图3-4选择主界面左侧“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支付凭证回单”菜单,在“凭证类型”列表中选择“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点击工具栏【接收】按钮打开凭证接收窗口,选中要接收的凭证,点击【接收】按钮接收凭证。
2.3.2回单
图3-5凭证回单界面
6、选择主界面左侧“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支付凭证回单”菜单,在“凭证类型”列表中选择“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帐通知书”,点击工具栏【回单】按钮打开回单窗口,在回单窗口中选择要回单的凭证,点击【回单】按钮,如图3-5所示。
2.4预算单位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2.4.1制作
图3-6制作凭证界面
7、如图3-6选择主界面左侧“国库支付”的“支付管理”菜单->“授权支付凭证管理”菜单,点击工具栏【制作授权支付凭证】按钮,打开凭证制作窗口。
8、在新弹出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窗口选择制作申请要使用的计划,在金额栏中输入支付的金额,点击【生成凭证】按钮;
9、系统弹出“凭证制作”窗口如图3-7,录入相关信息(带红色的为必填项);
图3-7凭证制作界面
10、录入完毕后点击右下角的【保存】按钮保存数据,点击【关闭】按钮,返回凭证制作界面。
2.4.2开票
在凭证处理窗口选择需要开票的凭证,点击工具栏【开票】按钮,系统打开开票窗口,在开票窗口选中要开票的凭证,点击【开票】按钮。
2.4.3发送
状态为已开票的凭证要发送给代理行进行支付。
选中要发送的凭证,点击【发送】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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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国库 支付 预算 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