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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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校实际,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我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目标
1、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原则
本次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1、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2、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3、我校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
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
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
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
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
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
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
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
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
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经费保障
1、将延长看护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
通过绩效工资分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关注”:
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关注看护情况,关注看护结束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联系。
小学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xx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困难,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性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坚持自愿参加相结合原则。
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参加,稳妥推进放学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 服务对象
本着自愿原则,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 周一至周五放学后,本学期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实施。
2. 周一至周五放学17:
00~18:
00(教师志愿者看护,地点在一
(1)班教室)
四、 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五、 服务程序
1.书面申请。
家长根据课后服务要求,一学期一申请。
开学第一周,自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托管申请。
2.审核公布。
根据申请条件,班主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组长复审、筛选并提交本年级学生名单,校方终审后对符合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签约明责。
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课后服务条件的,学校下发书面告知单,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签字。
4.编组管理。
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原则上按25—30人/组进行编组,制定座位表、点名册。
5.落实看护教师。
以1:
30的比例,校方配备看护教师,并将人员信息及排班表予以公示。
六、 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 服务保障
1. 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全体行政
人员保障:
课后服务看护人员为全校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
2. 工作职责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管理细则,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2)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申报、审核等工作,组织安排编组、建立学生出勤档案。
(3)配置各班看护人员,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3.安全保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看护人员负责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安排学生文明、有序参加课后服务,按时放学。
如遇临时性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与学校安全负责人联系。
补充几点:
1、凡是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填写《独自回家证》,每天带好证(包括四、五年级);
2、五点以后南北校园申请看护学生全部在一
(1)班教室集中(通过长廊走动); 3、特殊补缺的学生(没有申请看护),补缺教师负责将孩子送到家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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