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2060576
- 上传时间:2023-06-04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50KB
黄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黄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黄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黄陂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年4月28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7〕3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7〕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我区新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
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
二、工作程序
(一)提前登记造册,做到登记对象无遗漏
4—5月,各街(乡)教育总支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登记对象必须具有辖区户籍或房产。
登记办法由街(乡)教育总支确定,可以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指定地点登记,也可以由学校安排教师入户登记。
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登记一次。
登记办法确定以后,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到居住地所在街(乡)教育总支登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凡在5月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30日一天,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1.小学
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登记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按照学校学位计划数量,为每所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3日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经区教育局审核以后,6月15—18日由各街(乡)教育总支负责向社会公示。
当服务范围内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其他学生可以由街(乡)教育总支调剂到街(乡)内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初中
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按照就近入学、对口直升的原则,合理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①街(乡)辖1所初中,该初中对口其辖区所有小学;
②街(乡)辖2所或以上初中,按原乡镇行政地域初中对口其辖区小学;
③前川城区3所初中(实验中学、双凤中学和前川三中)分别对口前川城区5所小学(前川一小、前川二小、前川四小、前川五小、前川六小)。
其中实验中学对口前川一小、二小,双凤中学对口前川五小,前川三中对口前川四小、六小。
鉴于前川一小、二小毕业生总数大于实验中学的学位数量,按照就近和自愿(靠近前川三中)的原则,从前川一小划分70名学生到前川三中;
④二八八小学对口滠口中学;大潭小学学生按就近和自愿的原则,部分对口三里中学,部分对口鲁台中学;朝阳小学学生按就近和自愿的原则,部分对口塔耳中学,部分对口研子中学;
⑤四黄中学今年秋季安排招生计划300人,开设6个教学班,除招收施教区内50人以外,面向区内学位不足或新生基数较大(400人以上)的盘龙一中、滠口中学、横店中学、武湖中学、实验中学、双凤中学、前川三中等七所学校《通知书》持有者和区外招收250人,不招收其他学校施教区生源。
当报名人数大于250人时,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名单。
无论是区内还是区外申请就读四黄中学的学生,均由学生家长持《通知书》于7月3—4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7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摇号、录取工作。
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通知书》上将对口学校改派为四黄中学;未被录取的学生,持《通知书》到原对口学校报到。
(三)全区统一印制,依规发放入学通知
1.初中七年级新生
6月6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到区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指定对口初中学校的《通知书》和《区教育局致全区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6月17日前向小学毕业生下发《通知书》和《一封信》。
2.小学一年级新生
6月20日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各小学拟入学新生名册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并领取《通知书》,7月3日前将《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
(四)坚持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也不得无故设卡、刁难家长。
2017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三、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关于按计划招生的规定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2016〕6号)精神,我区在2018年年底以前要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在2020年年底以前要基本消除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为了完成消除大班额的工作目标,并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必须加强学位管理,严格按计划招生。
初中学校和前川中心城区小学的招生计划(上限)由区教育局基教科下达(见附件),其他学校招生计划由街(乡)教育总支设定。
设定招生计划的依据是校舍条件、师资状况、施教区范围、学位数量等因素。
各初中学校和前川中心城区小学因特殊情况需超计划招生的,要向区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由分管副局长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关于新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中小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学校接收任何形式的借读生。
(三)关于择校生的规定
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视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记录者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区一中“分配生”资格。
因家庭搬迁等原因导致居住地改变,在《通知书》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以后正常转学的学生不算择校生。
(四)关于新生异动的规定
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在武汉市范围内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跨区报名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22-26日。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
凡是到外区、外省市就读的小学和初中新生,如果对方需要提交《就学联系函》,学生家长须持户口本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学籍管理室办理。
新生申请转学必须在《通知书》指定学校报到之后进行。
正常转学需要携带《通知书》(家长联)、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持居住证须同时具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区教育局办理新生正常转学的时间是8月25 —30日。
非正常转学(择校)需要携带《通知书》(家长联)、接收学校开具的同意接受的证明、学生及家长与所择学校签订的《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
非正常转学即择校的前提是接收学校有空余学位。
区教育局办理新生非正常转学的时间是8月31日。
(五)关于新生编班的规定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新生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出现超过55人班额的中小学要向区教育局写出情况说明。
提倡条件许可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
(六)关于特殊人群入学的规定
1.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近或对口学校需作调整的,由所在部队向区教育局提交函件,经局基教科审核后,送交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木兰四才”子女入学。
持有《黄陂区人才服务绿卡》的“木兰四才”(“木兰英才”、“木兰专才”、“木兰俊才”、“木兰匠才”)子女入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基教科协调安排入学。
3.不足龄儿童入学。
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本地办学现状,把握学生入学年龄规定。
因学位紧缺,盘龙城开发区、前川街、滠口街、横店街、武湖街等地中心区域小学新生入学需严格执行“年满 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规定;其他小学在学位富余的前提下,可将新生出生年龄适当放宽至2011年12月31日前,但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不足龄学生入学承诺书》,以此确保学生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
为规范入学行为,严禁将学前班学生纳入一年级混读。
4.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符合条件的6-14周岁盲、聋、弱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人群,各中小学要向家长大力宣传送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接受专门的教育和康复训练。
同时也要根据家长的意愿接收并安排在校随班就读。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书,报户籍所在地街(乡)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
各街(乡)教育总支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
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及时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二)广泛宣传,强化引导
各街(乡)教育总支和中小学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政策和程序、入学条件及要求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资料种类,切实规范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入学。
(三)严肃纪律,强化管理
各街(乡)教育总支和中小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行为。
要加强管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学区制管理、委托管理及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
(四)完善制度,强化追责
各街(乡)教育总支和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责任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教育局将对各街(乡)和中小学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对管理不力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全区初中和前川城区小学2017年招生计划
学校
施教区内毕业生数
招生计划数(上限)
班数
学校
施教区内毕业生数
招生计划数(上限)
班数
蔡店中学
183
200
4
姚集中学
222
222
4
长岭中学
175
200
4
塔耳中学
158
158
3
王家河中学
151
151
3
长堰中学
84
100
2
蔡榨中学
179
200
4
六指中学
119
150
3
甘棠中学
118
150
3
罗汉中学
213
213
4
研子中学
74
100
2
李集中学
266
300
6
泡桐二中
288
300
6
祁家湾中学
256
300
6
五岭中学
106
150
3
四黄中学
50
300
6
横店中学
401
401
8
天河中学
170
200
4
滠口中学
498
440
8
盘龙一中
1360
1360
25
武湖中学
427
450
9
三里中学
120
150
3
前川三中
428
500
10
环城中学
158
250
5
鲁台中学
83
150
3
实验中学
995
900
18
双凤中学
355
400
8
实验小学
360
8
前川一小
360
8
前川二小
315
7
前川三小
135
3
前川四小
135
3
前川五小
360
8
前川六小
270
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黄陂区 义务教育阶段 新生 入学 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