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工程A标段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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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程A标段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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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程A标段监理细则
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A标段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泉州市路发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总监办
二○一四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第三章、工程进度监理细则
第四章、费用与合同监理
第五章、测量监理细则
第六章、试验监理细则
第七章、安保工程监理细则
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第六章、信息、内业档案管理监理细则
第七章、工地会议制度
第八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监理合同段所辖安保工程的施工监理。
二、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3、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技术规范》;
4、《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设计文件》
5、《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监理服务合同》;
6、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7、其它有关公路建设文件。
三、编制思路
本细则在编制中以动态控制施工监理为指导思想,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以通过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必要的人员和设备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监理工作程序、有效的工作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为思路,根据国家、省、市、项目业主的法规性文件和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制定本细则,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安全、组织协调等方面监理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定,以便统一监理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使业主规定的“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费用和环保满足合同要求,使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投资省、安全好、效益高”的监理工作总目标得以实现。
四、使用技术指标
1、现行部颁标准、规范、规程;
2、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设计文件;
3、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4、省、市、项目业主的规范性文件。
五、工程项目概况
1、概况
1.1、工程简介
1.1.1、工程概况:
莆田市秀屿区2014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A标段工程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及南日岛镇,工程总造价为256.7616万元。
莆田市埭头镇是莆田市秀屿区东部的交通枢纽,南日岛镇镇是莆田市秀屿区的渔业经济重镇。
由于公路沿线村庄密集加上安保设施的缺漏,运营多年的公路通车至今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公路交通事故伤害,降低事故死亡率,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业主决定在本镇部分路段增设安保设施,以改善本道路的交通安全环境。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本次安保实施村道共计11条,里程共计为22.337公里,南日岛镇本次安保实施村道共计3条,里程共计为11.47公里。
合同工期计划90日历天,责任缺陷期24个月。
本工程实施内容为:
安全防护设施工程。
1.1.2、本合同工程主要工程数量
1)安全设施工程
混凝土护栏1707m,单面波形梁钢护栏2636m;单柱式交通标志458块;凸面镜22个;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2012.7m2;热熔型涂料路面振动标线6748.8m2,道口示警桩424根。
1.2、项目实施计划
路基工程施工的计划工期为90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灵魂,工程质量目标一旦确定,它将是工程实施各环节的工作重心。
工程在监理工作中,将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施工各个阶段,采取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对各项工程进行分析,找出工程的技术要点和重点,以便对工程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标准要求,满足合同各项条件要求。
工程质量监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全面实现,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因此,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是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控管理,是总监办、监理工作的中心,也是“四大”(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监控目标的基础与根本,现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将工程质量监控工作方案分节进行综述。
1、工程质量监理内容与方法
一、工程质量监控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坚持以预控为主;坚持质量标准;贯彻诚信、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二、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过程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关键控制性阶段,该阶段质量监理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确立质量标准和明确质量要求;组织与建立项目质量监控体系;项目施工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1、施工阶段主要监理内容为: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措施;
2)检查并责成承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审批工程的试验路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
4)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经
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5)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
料标准和混合料配合比要求等。
6)对承包人报验的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验,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
后才能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尽早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或质量事故苗头,对施工中发生的工
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负责对分项工程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组织验收;
9)质量档案和竣工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理和监理文件的归档。
2、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在开工以前,总监办要求承包人提出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程序化。
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应提供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a单位工程: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审批。
b分部工程: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审批。
c分项工程: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驻地办审批后,报总监办备案。
2)工程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质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艺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驻地办在承包人的工序自检后,24小时内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应指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再进行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由总监办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总监办组织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办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已完工项目的交工资料不全或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类型
为使工程的最终质量达到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的不同,拟采用以下三种主要质量控制形式:
1、通过成品检验:
控制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外观质量。
在某一分项或某道工序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和检验频率,对成品进行检测和试验,以考核工程是否已达到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
对合格者予以验收,同时检查工程的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表面状况和颜色的均匀性等。
对不合格者,必须整修。
2、通过工艺检验:
即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旁站、检查和巡视,对承包人的人员组织、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控制,使其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达到控制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通过材料检验控制工程质量:
原材料和混合料的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和源头。
因此,在工程的准备阶段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的检验和审批;在施工中通过巡视和抽查,保证施工中所用原材料及混合料和开工时批准的合格样品相一致,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四、工程质量监控体系
工程质量监控中心任务是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控工作体系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
根据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的特点,工程质量控制分为:
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其中,工作的重点应是质量的事前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即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它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2)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3)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a)现场障碍物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
b)现场导线控制点及高程的复测、验收;
c)施工范围内地面线的复测。
4)审查承包人资质:
a)审查承包人是否按投标文件或合同承诺的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进场;
b)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如果有)。
5)督促承包人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a)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b)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书和质量保证书;
c)抽检材料、半成品质量;
d)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e)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f)设备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其质量(如拌合机等)。
6)工程机械的质量控制:
a)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证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b)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试验仪器、计量或计数器具等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书,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并通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标定。
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b)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承包人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
c)要求承包人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d)要求承包人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e)要求承包人编制主要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f)审核承包人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g)审核承包人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法;
h)审查承包人试验室资质;
i)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j)完善施工过程中工序转换报验程序等。
k)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l)审查承包人质保体系。
m)检查质量管理责任人。
n)审查机械、材料标准等能否满足施工需求。
o)审查施工工艺和有关技术人员资质等。
2、质量的事中控制
质量的事中控制即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过程有关各方面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如工序产品或分项、分部工程产品)的质量控制。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
2)工序交接转换检验: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审查的处理工作。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分析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中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
5)、全面行使质量监控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的之一者,将予以责令停工: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一种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转包工程;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g.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
h.其它违章作业。
6)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7)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技术鉴定。
8)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9)建立质量监理日誌。
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11)定期向总监办、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质量的事后控制
质量的事后控制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项目工程)及其有关方面(如质量文档资料)的质量进行控制。
其主要内容有:
1)组织总体感观的检验整修。
2)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独立验收评定。
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完善文档。
5)形成监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4、工程质量控制系统框图
工程质量控制系统过程框图
5、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和手段
1)检查(旁站)
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全部或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进行“旁站”或“旁站监督”:
对施工质量、工艺和有关技术问题随时进行检查;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所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配比是否合格;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技术缺陷,避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检查也包括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或施工方法进行的巡视、抽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现场检查。
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的难易程度,将现场检查主要分为:
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一般性检查三种情况。
全过程旁站主要用在比较复杂、结构部分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施工工序和随时可能覆盖的重要隐蔽施工过程中。
一般性检查常用于上述重要、关键工序以外。
监理人员一般用少量时间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或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
例如清场地、清表土、钢筋绑扎和支搭模板的检查、验收;对现场各种材料进行抽验等。
为了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工作,除了要求承包人呈报施工年计划、月或周新开工项目计划以外,一般还应要求承包人每周提交次周的工作计划。
总监办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承包人上报)的工作计划,逐月、逐周、地安排现场检查工作。
2)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对工程的平面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等进行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监理人员依据合同规定对工程的平面位置放样进行检查和校核,测量结果不合格者,不准开工。
在施工中,驻地监理工程师有责任随时抽查、校核重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数据。
3)试验
试验是监理人员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
监理的工作原则之一就是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
试验数据是认定材料和已完工程合格与否的依据,因此,试验对现场监理工程师来讲是必不可少的。
对每道工序的监理,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工程结构的强度、密实度等,都要有试验数据。
尤其当监理和承包人对某项工程质量或技术问题有争议的时候,详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和正确的试验方法往往是解决纠纷或争论的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同样,在审查施工方案、工艺、变更设计等重大技术问题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独立的试验数据,判断是非曲直,为各方提出确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6、监理程序控制
1)质量管理程序框图
返工
不
合不合格合格
格
报送监理工程师
合格
2)审查开工申请报告
每一道工序或每一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预先提交开工申请单,除填写表中内容外,还应附加说明:
a.施工组织计划,机械和技术工人数量。
b.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c.材料到场情况。
d.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
e.已审核的施工放样资料。
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申请单所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或审查,并将审批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接到批准开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施工。
3)填写质量验收单
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应先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检验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对验收部位进行检查、检验,并填写各专业部位的质量验收单作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
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则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
否则,责令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在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该项工程各道工序的开工申请单、质量验收单并进行现场验收。
经验收均合格后,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中间交工证书是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管理的最后控制手段,也是中间计量和支付的基础和依据。
a.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更加严格要求,不留缺口,坚决做到“六不准”,即:
b.人力、材料、机器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c.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d.施工工艺未经批准,不准采用;
e.分项工程未经开工申请或分项工程虽已申请开工,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准开工;
f.前一道工序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一道工序不准进行。
严格实行监理程序控制是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保证手段;
g.分项工程未经检验合格或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得计量。
7、指令性文件
合同条款要求各种指令都必须用书面文字确认,而且以文字为准。
它是工程质量监理的一种手段。
指令性文件包括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配比、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机械配备等方面的审查批复文件,含监理工程师发现与确认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时,向承包人发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和设计变更指令、补充技术标准、要求以及一些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情况通报等。
总监办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运用这些指令性文件给承包人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苗头,提醒承包人加以注意或改进;提出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意见的批复等。
五、质量监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1、工序(工艺)质量检查步骤
总监办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共同遵循。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2、测量放样监理
测量的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准确性成果资料。
3、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见第四章试验检测。
4、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分部(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
2)检查各种集料的组成、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报请总监办发出监理指令。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
5、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工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检查的结论能被承包人所接受。
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2)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牙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
d.当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及时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六、工程质量监理基本程序
1、开工程序
各合同段的开工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各合同段的开工令。
2、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分项工程开工程序框图
3、工序(工艺)质量检查程序及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
如下图:
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4、测量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程序
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向专监提交施工放样报验单和施工测量记录。
合格
合格
2)导线水准点交接
不满足
不满足
3)路线放样测量
5、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业主;
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抄报业主,并根据质量经济损失额度,按部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确定质量事故等级;
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驻地办应立即书面报告总监办、业主;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总监办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下达进行处理的指令。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
6、总监办试验室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合格
2)总监办试验室对混合料设计配合比的复核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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