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就业实施方案doc.docx
- 文档编号:11911084
- 上传时间:2023-06-03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6.17KB
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就业实施方案doc.docx
《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就业实施方案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就业实施方案doc.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就业实施方案doc
2011年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公务员
山东日照市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ﻭ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以及《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ﻭﻪﻭ
一、
安置具体办法ﻭﻭﻭ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采取“考试考核、公开挑选”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ﻭﻪ
ﻪ
1、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据本人考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公开挑选安置单位,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职务。
ﻭﻪ
2、符合市直单位录取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据本人考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按比例分级依次录取,分级依次公开挑选安置单位。
ﻭﻪﻭﻭﻪ
3、选择到中央、省属驻日照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全市范围内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
ﻭﻭ
二、安置地点划分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参加市直单位安置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ﻭﻪﻭﻭﻪ
1、军队转业干部的原籍、入伍地或配偶随军前、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ﻭ
2、配偶随军后取得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的(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ﻭﻪﻭ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以及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ﻭﻭ
ﻪ
4、夫妻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或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ﻭﻭ
5、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且必须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ﻪﻭﻭ
6、军队转业干部的父母或配偶父母以及配偶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ﻭﻪﻭ
7、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奖励、平时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或配偶、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ﻭﻪ
ﻭ
其他军队转业干部按有关规定到本人符合条件的区县安置。
ﻪ
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调配。
ﻭﻪﻭﻭﻪ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配偶父母或配偶、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可在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安置地点。
ﻭﻪﻭﻭﻪ
三、安置地点选择ﻭﻭ
1、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6:
00。
ﻭ
ﻪ
2、报名地点:
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
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到本人符合条件的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报名并选择安置地点。
ﻭﻪﻭﻭ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军官证(转业证)、结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配偶或双方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以及其他选择安置地点所需证明材料。
本人填写《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选择登记表》和《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分数核算表》。
ﻭﻪ
ﻪ
4、资格审查:
经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对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正团需安排处级职务的)所选安置地点进行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终研究确定。
对自愿放弃选择安置地点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指令性确定安置地点。
ﻭﻪﻭﻭﻪ1
2
3
4
2011年山东日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公务员
山东日照市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ﻭﻭﻪ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以及《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ﻭﻪ
ﻭ
一、
安置具体办法ﻭ
ﻪ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采取“考试考核、公开挑选”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ﻭﻪﻭ
1、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据本人考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公开挑选安置单位,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职务。
ﻭﻭﻭ
2、符合市直单位录取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依据本人考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按比例分级依次录取,分级依次公开挑选安置单位。
ﻭﻭﻭ
3、选择到中央、省属驻日照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全市范围内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
ﻭﻪﻭﻭ
二、安置地点划分
ﻪ
ﻪ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参加市直单位安置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ﻭ
1、军队转业干部的原籍、入伍地或配偶随军前、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ﻪ
ﻭﻪ
2、配偶随军后取得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的(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ﻭﻭﻭ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以及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ﻪ
ﻭﻪ
4、夫妻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或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ﻭ
ﻪ
5、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役地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且必须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ﻭ
6、军队转业干部的父母或配偶父母以及配偶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
ﻪﻭﻭ
7、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战时获三等功奖励、平时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配偶父母或配偶、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是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的。
ﻭﻪ
ﻭﻪ
其他军队转业干部按有关规定到本人符合条件的区县安置。
ﻪﻭﻭﻪ
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调配。
ﻭﻪﻭﻭ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配偶父母或配偶、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可在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安置地点。
ﻭﻭﻭ
三、安置地点选择ﻭﻪ
ﻪ
1、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6:
00。
ﻭﻪ
ﻭﻪ
2、报名地点:
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三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
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到本人符合条件的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报名并选择安置地点。
ﻭﻭﻭﻪ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军官证(转业证)、结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配偶或双方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三张,以及其他选择安置地点所需证明材料。
本人填写《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选择登记表》和《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分数核算表》。
ﻭﻭ
4、资格审查:
经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对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正团需安排处级职务的)所选安置地点进行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终研究确定。
对自愿放弃选择安置地点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指令性确定安置地点。
ﻪ
1
2
3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 日照市 军队 转业 干部 安置 就业 实施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