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学生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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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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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简介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是经贸系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我系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职能。
系团总支始终围绕在党的周围,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本系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承“博学储能,成就梦想;搏击商海,财富人生”的系训,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志成才;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努力为党
的事业输送一批坚定的青年人才。
让更多优秀青年在共青团里锻炼、成长,成就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系团总支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刻苦,和谐奋进,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听党的话、刻苦学习、自觉奉献、勇挑重担、敢当先锋的优良传统,形成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格局。
我系团总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支持各团支部的文化活动。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以下简称经贸系团总支)是在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
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系团总支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经贸系团总支是受学院党委、系党支部直接领导;在系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配合院团委、院学生处在本系范围内开展各项共青团工作,是全面具体负责经贸系的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是系党支部,院团委的得力助手。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系团总支的整体建设和内部管理,规范学生团员及团员干部的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学生团员、干部素质。
为了使经贸系团总支成为一个具有较高纯洁性,较强凝聚力和坚强战斗力的工作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团总支全体干部应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创新。
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院系相关部门的整体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全体团总支干事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 机构的设置
第六条根据《团章》的规定和我系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经贸系设立团总支一个,根据班级的多少设立团支部若干(每班建立一个团支部)个。
第七条系团总支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
其中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主任或部长)由本系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系团总支审查,最后经系党支部审批并由团总支行文任命;其余副职负责人(副主任或副部长)由团总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挑选考察推荐,系团总支予以审批并行文聘任;各部门的工作干事由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招聘考察推荐,系团总支集体决议审批并行文聘用。
第八条每届系团员干部任期均为一年,连续担任同一职务不得超过两届;各部门人员配置根据每一届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各团支部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简称团支委),分工负责各方面的工作;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增设副书记和纪检委员各一人,团支委成员由本团支部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系团总支考察并行文任命(刚到校班级先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成立临时团支委由团总支审批后,协助班主任主持本班团支部工作,待半学期后再由团支部进行候选人推荐提名,团总支确认后各团支部再进行选举产生正式团支委领导班子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各团支部都必须在班主任的管理下服从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和统一指挥。
并按时完成团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团总支书记
1、负责和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主持定期召开的例会及各支部会议,及时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
2、加强团总支思想建设,组织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关心团干、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全面协调团总支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抓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工作。
3、指导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活动,做好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第十二条团总支副书记
1、协调、配合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书记的工作指示,及时向书记反映部门工作情况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及团总支的工作布置。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3、抓好分管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团总支办公室
1、协助书记、副书记健全我系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团总支各种文稿,通知等有关资料。
2、负责团总支办公室的内勤,整理收发有关资料。
3、负责团总支的各种会议准备工作,并在会议过程中做好记录。
4、负责与其他各系团总支的联系,交流工作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进行考核。
6、建立和完善团总支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组织部
1、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团员登记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人员的统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工作日志建立情况、《团支部手册》的填写情况。
3、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协助书记做好评优工作,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组织批评,处理意见。
4、协助学院党委、系党支部搞好学生党课培训班学习,并做好登记工作。
协同团支部指导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学按要求写好入党申请书。
5、组织和指导各支部对本班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登记建档考察并将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学及时向党支部推荐报审为入党积极分子。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认真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宣传部
1、负责提出,制定学期和学年学习、宣传计划,并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系部大型活动、会议等会场场景的准备、布置及清理撤除。
2、根据学校、系团总支的要求,配合其他各部门及时、鲜明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
3、负责系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办好墙报、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阅览阵地,组织阅读团内刊物、积极组织文章向团内刊物投稿。
4、组织、协调、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的日常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在期末时对各支部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团支委职责
1、支部书记
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准时参加系团总支召开的相应会议,并在会议过程中作好记录,及时向支部成员传达会议思想,做好上传下达的本职工作。
2加强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抓好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3负责每次班团活动的组织及计划、总结,每月初交月计划、月末交月总结。
每学期初交支部工作计划、学期未交支部工作总结。
4负责与其他支部的沟通,与其他支部联系,交流工作经验。
5对本班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协助组织部进行登记建档考察。
6认真填写本支部《团支部手册》。
7做好本支部的评优工作,完成系团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支部副书记:
①协调、配合团支部书记的工作,当好书记的助手。
3、组织委员:
①严格做好支部的团员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团员登记工作,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人员统计,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②协助团支部书记抓好组织生活的开展,工作日志的建立,《团支部手册》的填写情况。
③做好团组织,团员档案管理,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评议工作,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组织批准的处理意见。
④协助学院党委搞好学生党课培训学习。
⑤配合支部书记做好本团支部内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⑥完成组织部、团总支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委员:
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②积极配合宣传系团总支的工作、活动和系学生会的各种活动。
③根据系宣传部的需要,配合其他班委及时、鲜明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每个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的信息。
④协助宣传部负责系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⑤完成系宣传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5、纪检委员:
①负责对本班班、团干部及全体团员的纪律监察。
②对现在的违纪违规现象、行为及时提醒、制止或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③积极配合班团干部认真维持好班级日学习的生活秩序。
④协同本班班委、团支委搞好班级各项工作。
⑤严格按照《班、团干部考核条例》和《团员标准》对本班团员干部、团员进行纪律监督、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团员干部自身要求
1、各团员干部应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及品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
3、保持较好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肯于奉献,争先创优,做好表率。
4、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虚心学习,扬长补短,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
5、各部门干部要有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及整体工作地开展。
6、干部要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并多为我系团总支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
第四章各部门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岗位责任制
1、书记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各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责任制,各部部长(主任)必须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各部门部长(主任)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富有责任感和上进心,负责部门活动的组织及计划、总结并按时上交文件材料,每月按时交月计划、月总结。
在每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第十九条例会制度
1、每周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调整工作计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主任)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开展活动的情况。
3、各种会议和活动,应参会的全体成员都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前向上级请假(附请假条)并着人代会或会后及时向办公室了解会议内容。
4、会议要做到有中心议题,防止漫谈,并控制开会时间,避免开长会。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条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工作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进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纳新具体事宜。
产生的方法:
基层推荐,公开招聘,直接选拔,选举产生等。
2、在团员干部自然换届之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推荐,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部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延迟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团员干部提出辞职时,必须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说明理由。
对擅自离职的团员干部,团总支将在征求系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并将其处理结论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举办活动的运作程序:
①在活动之前须向团总支办公室递交书面活动策划书(含活动时间、地点、人数、开展的活动目的及意义,有无设奖及设奖项目,活动经费预算等)。
②由办公室提交团总支部长会议集体研究。
③活动计划须经书记审查批准。
④撰写组织实施(含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场地选择、组织形式、人员分工等)详细计划。
⑤由团总支召开本次活动专题会议,(各团支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布置活动内容、形式、要求等。
由各支部下去分别征求意见,组织准备,按时反馈意见和递交书面材料,
⑥团总支召开本次活动实施工作准备会议,(团总支全体成员及各相关人员参加)由团总支统一具体布置时间安排、场地选择踩点、人员定岗定位、活动形式内容、活动效果估计、突发事件预案以及活动结束后的设备撤除和场地清理安排。
⑦活动正式开展。
⑧场地清理。
⑨会议讨论总结经验或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简报)上报和(总结)存档。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由团总支统一安排部署,由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以申请部门为主组织实施。
全体相关人员都要尽一切努力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活动的相关材料均要归案存档。
第二十二条财务制度
1、各部门在购买贵重物资前须先提出书面计划向主席团申请,经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购买的物资必须有正规发票和实物清单,并尽快将发票和清单进行登记、报账。
发票需经手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团总支书记签字后报账。
3、物资购买者和领用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每件实物有处可寻。
购买人和领用人员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公物,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系团总支档案由团总支办公室负责,包括各种文件,会议记录等重要文件。
2、系团总支档案按年度、类型分类归档管理。
3、重要资料非书记处批准不得随便翻阅,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第二十四条评优处罚制度
1、在每学期期末和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部长及副部长提出优秀干事人选,并提出班级优秀干部人选。
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各种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②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并能提出来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意见,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
③不得有违纪行为。
2、优秀团员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德才兼备,争先创优,富有责任感和上进心。
②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正确采纳干事的意见,以身作则,不得推脱责任。
③不得有违纪行为。
3、为保持团员干部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行为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团员干部,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内部通报处分。
4、凡有违反制度的干部成员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及处分。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
附:
会议制度
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制度
存档资料管理的规定
会议制度
为加强系团总支组织建设,提高会议效率,保障系团总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节会议形式
第一条我系团总支、学生会联合会议:
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下午4:
30;地点为电教楼315室,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
第二条部门工作会议: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以定期召开由部长主持,干事及各班相应委员参加的例会。
第三条特殊会议:
因工作需要,我系团总支书记、各部长可以召开相关会议。
第四条团支部工作会议:
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
第二节会议要求
第一条会议主持者必须充分准备,拟好会议提纲不得召开无准备会议。
第二条与会者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及缺席。
第三条会议以“效率”为本,如无特殊需要,例会不得超过90分钟,部门工作会议不得超过40分钟。
第四条每周例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并做会议记录。
部门工作会议和特殊会议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规范存档。
第三节会议纪律
第一条成员根据各自到会时间依次签到,不可代签,或冒名顶替。
第二条会议记录表的其他各项,由会议记录人如实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另加注明。
第三条考勤表由各会议记录人规范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对考勤情况进行统一登记、汇总、存档,并于适时在系团总支全体例会上公开。
第五条考勤情况将作为系团总支考核、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以及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和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与会者有事不能出席,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确实有突发情况,不能会前请假的,事后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补假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每学期在任期间累计迟到3次作为缺席一次处理,累计缺席2次或迟到3次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资格,累计缺席3次或迟到超过5次者,撤职。
具体执行情况见“系团总支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附:
会议记录样式:
会议名称:
会议部门: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会议内容:
记录人:
签到处: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
经贸系团总支存档资料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总支档、案资料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资料可依,特制定此规定。
(经贸系团总支各部门、隶属的各班、团支部上交存档资料均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条上交存档资料包括下列各项,应按此规定:
一、系团总支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
二、系团总支各部门人员的有关资料;
三、系各团支部班团活动计划、总结;
四、系各班的各种活动的计划、总结;
五、应交系团总支存档的各种资料。
第三条上交存档资料的基本格式应包括(若是打印材料则需注意字体字号):
六、题目:
详略得当,一目了然(宋体、二号加粗);
七、内容:
与题目相符,语言简洁,无错字、别字(宋体小三);
八、落款:
明确详实,包括单位、时间(宋体小三)。
注:
活动计划中必须要注明何时、何地开展。
第四条上交存档资料纸张规定如下:
一、统一用完整的信笺纸(手写)或A4纸(打印);
二、纸面平整无污折;
三、统一装订左上角,若有特殊要求则提前告知。
第五条上交存档资料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各种活动计划必须在开展活动一周之前上交;
二、各种活动的总结、简报必须在活动的后一周内上交;
三、其他各种上交存档资料应按规定时间上交;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上述条款之一的,不予存档,造
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第七条系团总支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实施。
第八条解释权终归经贸系团总支。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
经贸系团总支
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支持和投入,全面地合理地调动资源、踏实地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级成员地积极性和创造性。
决定在团总支内部施行项目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实施要求
第一条项目化管理制度是对非常规性工作加强扶持和投入的一项计划,主要为对项目负责人人力和经费上的支持。
对工作有所创意并计划比较成熟的同学,都可制作项目策划,由各部部长向办公室汇报,而后汇总上报书记,经审批后由各部中抽调人手组织项目工作组,并进行专项拨款。
第二条项目策划书应包括活动背景、目的、详细步骤和时间安排、人力需求、财务预算等。
第三条报销经费应当完全按照申报计划的内容使用,所申报的活动应围绕团总支中心工作开展,应有实际效果。
对项目专门分配的人手必须保证充分有效地安排利用,以避免人力浪费。
第四条各部成员提出申请后,由办公室主任连同本人在主席团例会上进行项目和计划的介绍,与会成员提出意见和质疑,并做相应改进后报书记批准。
通过审批后,即可按计划推动项目。
活动结束后应向办公室上交活动总结,并凭发票进行报帐。
第二节、实施细则
第一条项目化管理中经费管理的环节为:
申请—汇报—审批—报帐—拨款—总结、建档。
第二条办公室对每一项活动都应进行总结和归档。
第三节、本条例解释权归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注:
所购可重复利用的物品由办公室登记、保管。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学生会是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学生会是在经贸系老师的领导下和院学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靠我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的。
第三条本会宗旨:
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系领导老师及各部门与学生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生自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会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各班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多种有益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
(三)代表全体同学参与社会事物和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院行政领导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物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要求。
(四)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公益活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院系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就读的学生,承认本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与本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受到不正当的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维护。
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问题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解决。
(五)有遵循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和管理的义务。
(六)支持本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组织原则、机构和职权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本系学生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学代会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系领导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与团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
第九条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由各班班委召开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占各班总人数的8%。
第十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以部门为单位,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推举若干名委员候选人,要求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为人正直、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学且无违纪记录者作为预备候选人,经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后成为正式候选人。
(二)自荐委员候选人由个人向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提交自荐书,经筹备委员会审查后,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
(三)在特殊情况下,能力突出、成绩显著者可以由系团总支和学生会直接推荐为学生委员会候委员选人。
第十一条选举时,到会的代表必须达到或者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80%,方可进行。
每张选票的所选人数等于19人或小于19人为有效票,超过19人为无效票,所选委员按票数由高到低取够额为止,不再进行第二轮投票。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四)修改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六)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第十二条系学生会为本系的常设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系学生会职权:
(一)选举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团,经系党支部批准方可。
(二)筹备和召开系学生代表大会。
(三)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工作,贯彻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决定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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