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 大体舞格局的改变与重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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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融合大体舞格局的改变与重塑
体教融合大体舞格局的改变与重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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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尚舞》2020年第11期
9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等八大方面提出37项举措,全方位推动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意见》涉及“体育进中高考”“体校改革”等社会热点话题,一出台即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司长王立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文件是新时代体育、教育领域一份具有新特点的重大改革文件,是一份专门针对体教融合的政策文件。
它应时而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当下和未来一段时间改变学校体育面貌、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中国体育舞蹈发展30年,一直在探索中前行。
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文件的出台必将给体育舞蹈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赛事体系的完善、技术等级考试的优化、人才梯队的建设……体教深度融合的意义,不仅是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发展,也是大体舞格局的改变与重塑。
策划:
《尚舞》编辑部
高端访谈
尹国臣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亚洲体育舞蹈联合会(DSA)主席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长
习总书记在谈到青少年身体素质教育时曾说:
“少年强、青年强则中国强。
”该《意见》又一次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表明国家对体育在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和健康身体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视。
而如何才能使融合通道畅通、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是我们体育界和教育界人士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这不仅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
对体育舞蹈项目来说,首先我们要做好自己。
比起其他的体育项目,中国体育舞蹈发展仅30年,纵向比较,我们是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横向比较,我们与一些项目相比无论是根基还是普及度都还有一定的差距。
我们需要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体育舞蹈在青少年健康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作用。
比如:
北大附小是全国名校,他们为什么坚持将体育舞蹈作为全校孩子体育课的必修课?
他们的经验能否作为全国中小学的示范起到引领作用?
我们还需要通过大力宣传将体育舞蹈的价值推介出去。
第二,也是很关键的一点,教育部门如何展开怀抱,向社会开放,向社会优质体育项目协会开放,是打通体育与教育双方业界融合通道的关键。
苏洁
亚洲体育舞蹈联合会(DSA)副主席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长
您认为体教融合对于体育舞蹈的未来发展有哪些意义?
9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体教融合的一个新起点,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促进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的深度融合具有深远的影响,为包括体育舞蹈在内的社会体育项目进校园提供了政策支持,疏通了渠道,是利好。
对于体育舞蹈这一社会体育项目而言,《意见》的印发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在您看来,何为机遇?
何为挑战?
如我上文所说,《意见》的印发对体育舞蹈等社会体育项目进校园是利好,应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且机遇大于挑战。
首先,《意见》的出台为包含体育舞蹈等社会体育项目进校园开启了新篇章。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普遍下降,这是《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之一。
作为当前时尚体育的代表之一,体育舞蹈深受广大青少年人群喜爱,爱好者群体以青少年为主,这就使体育舞蹈进校园具备了“天时地利”。
当然,体教融合是一种整体融合和结构性融合,是体育与教育的全面融合,因而,能进校园的体育项目将会很多,体育舞蹈如何能抓住机遇,成为体教融合的排头兵和优选者,需要我们广大体育舞蹈人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首先把我们自己的工作做好,这是挑战。
其次,《意见》的出台将逐步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将从“唯考试、唯成绩”转变为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文化人,以体育人”将成为人们的主流认识。
我们放眼世界,国外很多优秀体育健儿同时也是学业成绩优秀的在校学生。
因此,我认为,《意见》的出台,特别是人们观念的转变,将为体育进校园、为广大青少年群体更多参与体育锻炼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这是机遇。
同样,如何做好体育舞蹈的这篇文章,搞好体育舞蹈的宣传推广工作,如何顺势而为、造势而为是我们面临的挑战。
再次,《意见》提出的体教融合将是体教的深度融合,而不是简单叠加,将促使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对青少年赛事体系进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搭建面向全体学生的竞赛体系,构建通畅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成长与上升通道,为优秀运动员提高自身素质提供受教育的“进口”和就业的“出口”。
这对体育舞蹈项目来说,尤其重要,这是机遇。
而如何搞好这种深度融合、结构性融合的顶层设计,开拓新的优秀后备人才的成长之路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挑战。
行业对话
韩美玲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小芬
北京体育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吴东方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健身交谊舞和社会舞蹈委员会副主任、武汉体育学院教授
行业专家
尚舞:
《意见》提出,探索在专科、本科层次设置独立的足球、篮球、排球学院。
尽管近年来,全国高等院校的体育舞蹈(国标舞)相关专业建设突飞猛进,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设立体育舞蹈(国标舞)相关专业。
但相对于三大球来说,体育舞蹈仍属于小众项目。
且据了解,全国范围内尚未听闻有设置独立体育舞蹈(国标舞)学院的高校。
以您多年的研究经验看,高校设置独立体育舞蹈(国标舞)学院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如何?
需要具备怎样的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
李小芬:
高校设置独立的体育舞蹈学院是有可能的,但学校需要明确设置独立体育舞蹈学院后,具体办什么专业。
首先是概念的问题。
体育舞蹈学院的“体育舞蹈”概念代表的是什么?
它是代表“体育”跟“舞蹈”融合出的狭义概念?
还是代表我们的标准舞、拉丁舞、街舞?
或者世界体育舞蹈联合会管辖的项目也被包含在内?
其次是学历与文凭的问题。
在教育部的目录下,拉丁舞和标准舞是归靠于舞蹈表演专业底下的一个项目,学生在艺术类院校、体育类院校接受体育舞蹈教育之后,所获取的文凭有可能是舞蹈表演的,有可能是舞蹈编导的,有可能是舞蹈学的,也可能是舞蹈教育的。
吴东方:
中国体育舞蹈的发展背景是先有社会,后有学校,由社会推动高校,高校再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开展体育舞蹈。
首先,体育院校开设体育舞蹈项目这一教学方向,随后普通高等院校也相继开设选修或必修课。
上世纪90年代末期,特别是2000年,中国高等院校开始关注体育舞蹈的发展,目前势头正好。
从全国高等院校的格局来看,现在已经具备设置独立体育舞蹈院校的条件。
第一,体育舞蹈有广泛的人群基础。
第二,当前教育部“体教结合”的发展思路为项目做好了政治铺垫。
第三,全国独立设置的体育学院有15所,开展体育舞蹈项目的教学训练科研已有20年的历史,所以在高等院校,特别是体育院校中,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师资队伍及硬件条件基础。
体育舞蹈项目对学校的创收以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着突出贡献,因此我认为成立独立体育舞蹈院校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兼备,但仍需付出很多努力,要走的路还很长。
尚舞:
《意见》提出,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您认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设立对专业的发展及人才培养有何帮助?
李小芬:
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就是要强调打破举国体制,促进发挥体育育人功能,让青少年更多地参与体育。
“体”是人类一切的载体,而且体育的教育功能是公认的最有效的教育手段。
以前的举国体制侧重于精英体育、竞技体育,只有少数运动员才可以享受训练待遇。
现在倡导采用俱乐部训练制,那么每一个青少年都将有资格从小在体育俱乐部里得到体育训练与学习。
以美国为例。
美国的体育俱乐部培养可供孩子从青少年(一、二年级)成长到青年,项目组队也基本是固定状态,队员不太有更换的情况;文化课学习方面则采用“走读班”制度,比如一年级孩子喜欢这位老师,就可自主选择这位老师的班级,等到二年级孩子喜欢另一位老师时,便可以选择另一位老师的班级。
也就是说,美国孩子的友谊是从小在俱乐部中建立,而非文化课班级。
在体育舞蹈里面,但凡有业余训练的俱乐部,都可以称为“体育俱乐部”,这采用的就是国外的体制。
一直以来,中国的教育模式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体育训练,从而达到培养人才的目标。
这种体制使得绝大多数的孩子并不能充分享受到俱乐部的训练。
中国目前的体育教育是由体训队、体工队等来完成,以训练体育技能为主,要求用专业化的训练手段来完成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属于举国体制,我们称为“三级运动员培训机制”。
孩子的成长路径,是从市体工队到省体工队再到国家队。
还有一个类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途径——少体校。
同样,少体校对于文化课传授的重视程度相比文化类学校是较低的,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要花在体育训练上,这也就导致了少体校的学生文化教育程度不高。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体训队、体工队、业余体校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体育训练,后者是利用绝大部分时间进行体育训练。
这也是国外没有专业组而中国有专业组的原因。
如今提出体教融合,支持设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我个人认为在落实中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提高教学水平。
在中国,优质的教育资源太缺乏了,导致家长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以提高孩子的文化分数来摆脱这样的窘境。
事实上,这样培养出的人才会出现单一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的基础教育做得非常好,但那都是时间耗出来的。
举个例子,国外的孩子到下午2点就结束文化课学习了,中国的孩子到5点多才结束,放学后,仍然在各种辅导班继续学习。
这就和运动员投入10个小时去训练一样,过多投入了孩子的时间和精力。
当然,我们会在实践中改进。
正如《意见》的提出,就表明了国家从政策层面关注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关注青少年人才培养的全面提高,关注运动项目、体育美育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对从业者来讲,应该是很好的开头。
接下来,中小学、大学成立体育俱乐部,学校成立校代表队,开展有特色的运动项目,校园拥有自己一个或多个特色体育课程等等,都将是可落地执行的。
吴东方:
武汉体育学院作为独立的体育院校,还没有专门成立体育舞蹈俱乐部,但普通高等院校可以以课外训练方式成立。
中国体育舞蹈的发展,在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层中有一个认知的过程。
因此怎样提高体育舞蹈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地位还需进一步思考,要尽可能地宣传、普及到中小学校,特别是小学的领导层。
在中小学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非易事,特别是急需针对体育舞蹈易造成中小学生“早恋”这一刻板印象的辟谣。
体育舞蹈可以提前为生源质量做储备工作,我建议社会培训机构将开展体育舞蹈项目的积极性逐步引导到中小学校园内,在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及综合文化素养方面多下功夫,逐渐改变男女常规队伍的理念,充分挖掘单人、集体舞的教学思路。
尚舞:
《意见》提出,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
贵校目前是否定期开展校内竞赛活动?
是否已经成立了学校代表队?
韩美玲:
目前我们没有成立学校代表队,我们在教学实践这方面,是希望所有的学生都有参加比赛的机会,我们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批准参加的行业协会的比赛,主要通过这种方式使学生在专业上得到锻炼和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是为了比赛而比赛。
对于像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北京市舞蹈大赛和每年的国际比赛,我们是通过系里选拔之后再经学校的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通过,组织参加比赛的。
除此之外,我们会定期开展校内的国标舞竞赛和模拟赛等活动。
依托北京舞蹈学院的优质资源,我们搭建了很多舞台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平台,比如:
每年的舞蹈艺术“学院奖”竞赛单元、每个班的毕业晚会、专业课展示和国家重大活动演出等,这些基本已经形成了一个常态。
李小芬:
我们有校代表队,队伍是通过校内竞赛的选拔形式组建。
《意见》中提出的“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主要强调、倡导体育要作为育人手段,更多体现在综合类大中小学。
北京体育大学属于体育类大学,并不在这一措施的辐射范围。
在综合类大学中,北大就有很好的案例。
他们的体育舞蹈社团一直组织得很好,社团不仅培养了很多优秀体育舞蹈学生,还坚持每年举办体育舞蹈(国标舞)赛事,并联合其他高校进行体育舞蹈对抗赛。
吴东方: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舞蹈已有二级学院代表队,但不属于校级代表队,是在重大比赛前临时成立的。
我校一直坚持校内的体育舞蹈竞赛,学期教学汇演、校内体育舞蹈锦标赛等已成为常规机制,甚至将选修体育舞蹈的学生组织起来,开展体育舞蹈教学比赛。
尚舞:
就《意见》提出的意义来看,国家对“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日趋重视。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与储备的重要环节,《意见》的提出将对贵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及方式产生怎样的影响和改变?
在当今的时代,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体育舞蹈人才?
韩美玲: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也是国内第一个建立国标舞中专、大学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校。
北京舞蹈学院国标舞专业历经了近30年的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在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定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形成了独有的风格和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教学体系。
就《意见》提出的国家对“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日趋重视和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这一点来看,我认为国标舞(体育舞蹈)特别适合走进大、中、小学校园。
因为国标舞既有它本体的竞技性、表演性和娱乐性,同时也具有强身健体、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增强自信和激发活力等特质,所以无论纵向和横向发展,它都有非常大的空间,散发它独有的魅力,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喜欢国标舞的原因。
《意见》的出台是对青少年美育、体育发展工作有利的政策支持和推动,是一个良好的契机,非常值得期待。
李小芬:
北京体育大学属于体育类大学,所以《意见》的提出对我们学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和方式不会有太多影响。
真正受到影响和改变的,是清华、北大等综合类大学。
综合类大学管理学院体育管理专业的学生中,有跳拉丁舞十几年的,文化课成绩优秀,非体育专业院校出身但体育成绩也很好,这类学生就属于“全面健康发展”的范畴。
体教融合的概念里提到“在普通的学校要办出体育的特色”。
一方面,对普通学校,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特色项目,或足球或篮球,当然也可以是体育舞蹈,学校在特色课程的开展中,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生。
另一方面,对专业院校,可以增加文化课学习的比例,重视运动员的文化培养。
回到体育舞蹈,人才需求就是我们人才培养的目标。
现在可供孩子全面发展的体育项目实在太多,体育舞蹈仅为其中之一。
作为从业者,提高项目的社会定位和形象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要让大众看到体育舞蹈确实在育人功能上发挥着绝无仅有的作用。
事实上,即便绝无仅有,也不存在被所有人青睐的可能。
有了社会定位后,就要上升到社会发展通道的层面。
简单来说,就是受教育者能有相对稳定的成长历程和明确的发展方向。
而体教融合中提出的措施,就是要让体育更好地在培养人才上发挥育人功能,同时利用学校的人才优势,使更多更优秀的教练进入到学校的体制,培养出更优秀的体育舞蹈后备人才。
吴东方:
高等院校培养的体育舞蹈专业人才应属于应用型人才,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要会编、会导、会演、会赛。
2000年后,全国体育院校已为我国培养出了大批体育舞蹈人才,他们为我国在国际赛事中摘金夺银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真正进入到中小学校的毕业生并不多,本科生更多走向了社会培训机构这样的队伍。
当今,开展体育舞蹈项目急需运动技能较高、教学能力较强、思维较敏捷,能够把握体育舞蹈未来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运营思维的应用型人才。
“体教融合”《意见》的颁布让我们又有了深度思考,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应考量如何真正建立属于小学、初中、高中的市级体育舞蹈赛事体系;尽快确立体育舞蹈选手训练水平等级认证的标准;真正满足各级各类学校的需求,培养出更多体育舞蹈的教师或教练员,对准《意见》做出具有前瞻性的布局。
专业骨干
沈毅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主任)
体育舞蹈如果能够在未来作为加分项目或是必修课纳入计分科目,对于基层的推广一定是有好处的。
倘若能够将体育舞蹈纳入到学校的体育标准中,例如通过技术等级考核、全国锦标赛成绩评定对应等级的国家运动员,想必会在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受用。
基层能够真正获益,推广自然不是难事。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
我认为这很有必要,现今很多培训机构存在不健全的管理模式,譬如在聘请兼职教师后并没有采用合同制,其实正式任职会降低师资流动性。
目前,学生参赛代表自己的培训机构,可这一“代表”却经常在变。
可谓机构培养,机构受益。
假如成人后的专业运动员,能够代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是学校,而不是某个俱乐部,会减少很多不良竞争。
总之,学生走到哪里都是老师的光彩,一切要靠实力说话,靠技术说话。
退役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如果可以作为兼职或全职教师进入校园,将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与此同时,也将反向看出中小学对于体育舞蹈项目的认可。
很多师范学校培养出了学历很高的专业研究生,但他们进入中小学教课时在技术能力上是有所欠缺的,优秀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恰好弥补了这一弊端,也进一步推动了青少年体育舞蹈的普及。
张晓东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主任)
“体教融合”等同于体教改革。
“重视体育”概念的落实在当下更多的是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城市广撒网,而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城市或地区仍然没有将体育融进教育的体系。
如今国家提出体教融合,对于体育人才的培养有了更深层的保障。
倘若将体育舞蹈作为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地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那么作为体育舞蹈项目的从业者,首先我们需要将体育舞蹈从社会项目纳入亚运项目、奥运项目,才可以实现这一方针。
即便暂时不能成为孩子们文化课的加分项,但可以有在中小学的体质测试中加入体育舞蹈的可能。
现在,社会上已经有很多将体育舞蹈成功引进中小学的案例,如体育舞蹈成为特色课间操或者兴趣课等,在我看来这只是开始,要想大力推进校园,肯定还需再细化具体的落实方针,课程安排、师资引入、教学准则、学习规范等等。
随着《意见》的推出,由国家发起,将体育舞蹈的推广和普及渗透到中小学,必定会催化我们项目的发展速度。
从宏观角度来说,在众多体育项目里,体育舞蹈仅算小众,《意见》的提出,对于我们的发展必将是机遇。
我很期待在教育的领域里,能早日把体育舞蹈纳入规范课程,走进校园、走进课堂。
各行各业都存在乱象,现在再次强调“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相信可以使行业得到一个更良性的发展。
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这是能激励运动员努力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后更是能切实解决运动员们就业难题的办法。
随着体育舞蹈普及程度的提高,想要加入体育舞蹈行列的人会越来越多。
当体育舞蹈真正走进校园,走进大众,我们优秀的退役运动员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一定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从传承的角度看,体育舞蹈精神传承给新一辈青少年,未来项目的发展更是指日可待。
车遥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职业委员会主任)
体育舞蹈如果能够在未来作为加分项目或是必修课纳入计分科目,对于基层将有很好的科普作用,当我们有了更为庞大的群众基础后,对于未来运动员的选材也会大有裨益。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
从教育体系这一层面看,如果学员能够有明确的学籍归属,教师能够有明确的行业归属,“流失”现象应该会相对降低。
从行业层面看,如果能够出台除劳动合同外,制约教师归属性的条款,想必会在一定时限内维护机构对于人员的归属性管理,这对于行业发展也将是良性循环。
我个人认为高级人才的“落地”使基层拥有“高起点”是好事,但与此同时要考虑是否大材小用。
优秀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在行业内算得上“高精尖”,而进校园需要面对的是基层,更需要懂得青少年教学法、儿童心理学等,具有综合教学经验的人才。
由此则需要考虑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的职业需求与人才定位是否匹配。
胡耀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如果未来能将体育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对基层的体育舞蹈推广来说肯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
体育进校园,面对的将是全国中小学生,他们正是我们体育舞蹈发展人口中最庞大人群。
《意见》中体教融合的提出与实施,也会大力推动中小学人群对体育的重视,从而多方位推动体育舞蹈与体育科目相辅相承式发展。
目前在全国范围以内,已经有部分学校将课间操的内容设置为体育舞蹈,这都是体教融合为体育舞蹈推广所带来的优势。
《意见》的印发用一句话总结即“制度规范,行业规范,制度完善,行业发展”。
“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决策的推出,较大程度地保护了各体育俱乐部健康、良性发展。
一个行业应该是“百家争鸣”的局面,而不是“一枝独秀”。
所以严格规范青少年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管理等决策,都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良性竞争、共同进步的坚实后盾。
就业一定是所有体育运动员都会考虑的。
从体育舞蹈行业来看,舞者职业发展方向和途径不容忽视。
运动员一旦退役,必将面临角色转换,而教练员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当然也有一小部分选择转型。
如若能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运动员的就业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实战能力、训练经验、教学经验,都能够极大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形成双赢局面。
从青少年体育舞蹈的发展角度,《意见》所带来的保障与鼓励机制,我认为将更全方位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舞蹈发展。
运动员终究会退役,解决了绝大多数舞者退役的“后顾之忧”,也能使更多青少年选择体育舞蹈,使他们因选择变得更加坚定和自信,并鼓励他们更刻苦练习,成为优秀的体育舞蹈运动员。
肖浩中
(衡阳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会长、湖南省体育舞蹈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体育舞蹈如果能够在未来作为加分项目或是必修课纳入计分科目,对于未来发展会起到重大作用。
目前体育舞蹈最大的短板是,学习者以小学生居多,到初高中就基本停止学习了,若是纳入考试范围或列入中考体育科目中,想必不用推广,学校、家长、学生都会主动找上门。
如此分流,学校、家长、学生在加强文化课学习的同时,对体育、美育也更加重视。
《意见》提出的青少年注册制度的执行从本意上来讲非常好,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不小。
在绘画、声乐、芭蕾等文艺项目中,一个演员的简介经常师从某人,这是传统也是传承。
但在体育舞蹈这个项目中很少提及,其原因众多,最根本的是上升通道有限,大家全挤在培训市场。
现在“谁培养谁受益”,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难题。
有些培训机构负责人本身不从事此专业,我认为加强注册只是增加了一点难度,解决不了另立门户,而且现在一行多会,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协会。
不过,注册的推广有利于专业院校的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源流动问题,有利于院校稳定。
《意见》提出聘请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一定是件好事,这有效拓展了行业的深度。
体育舞蹈的晋升已触天花板,专业团体稀缺,主要集中在业余培训市场。
如果一批优秀运动员能先入职,后培训,有稳定的晋升通道,体育及体育舞蹈对人才的流入将更有吸引力,体育舞蹈事业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赵乃千
(石家庄市体育舞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国家级裁判)
体育舞蹈如果能够在未来作为加分项目或是必修课纳入计分科目,会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对增强体质健康越来越关注,体育舞蹈也实现了较快的发展,各种培训中心应运而生。
作为一种新的舞蹈形式,体育舞蹈开始走出了专业而狭小的舞台,让更多的基层人群都能够参与其中。
学术界在对体育舞蹈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将其作为一种比较典型的文化现象,从目前来看,体育舞蹈已经形成了一种群众文化,在群众生活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聘请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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