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11800676
- 上传时间:2023-06-02
- 格式:DOCX
- 页数:50
- 大小:48.06KB
防治水制度汇编.docx
《防治水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治水制度汇编.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防治水制度汇编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矿党支部书记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矿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规定,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本矿水害防治主要领导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矿井上下水灾应急预赛及组织应急演习。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和探放水设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洞。
8.负责解决好本矿水害防治方面的技术难题,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负责本矿防治水设备、设施的请购,验收,和防治水专项资金的落实到位。
10.每周向矿长汇报本矿水文地质情况和防治水工作情况。
1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
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
2.在矿长的领导下与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协调配合,对所分管的探放水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领导监督探放水队日常探放水工作,及时修订或审阅探放水各项制度、作业规程和探水记录等。
5.召开探放水工作会议,对影响探放水工作的人和事进行统筹、协调和计划。
6.参与矿井防治水重大决策的研究和部署。
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兼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区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队水害防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组织制定本队水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本队副队长、班长、验收员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日常的工作考核。
3.全面负责本队的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按照质量标准搞好巷道掘进、支护、轨道铺设、水沟砌筑、防水设备到位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标准化管理。
4.深入现场检查处理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组织生是的同时,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加强防治水管理,管好用好探放水设施设备。
6.负责抓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制定安排好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作业规程、探放水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巷道开口、贯通、过空巷、接近空区、水淹、断层、河流等重要生产环节时,必须亲临现场跟班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8.负责开好本队班前会,及时了解掌握所在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地测科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水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6.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7.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8.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9.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1.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水文地质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的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井储量及有关地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煤矿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3.经常调查、搜集本矿区内地质构造、小煤窑分布情况等资料,并做好现场记录的描述。
4.坚持经常下井,收集各种第一手地质、水文资料,查清矿区水文地质特征和充水条件,并进行系统整理分析,研讨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指导安全生产。
5.认真做好矿井储量管理动态分析,对各种煤量提出科学的建设性意见,完善储量台帐。
6.所有地质资料均应认真编录、专本记载,并建立必要的台帐档案,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生产中所需的水文、地质成果资料,做到安全可靠。
7.根据矿井规划和生产安排,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和有关地质资料。
8.确保合理的矿井保安煤柱和受井下开采影响的地面塌陷范围圈定,及井下探放水措施的执行。
9.做好矿井地质勘探规划,根据需要及时编制矿井补充地质勘探报告。
10.推广新技术,探讨先进地质手段,解决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指令性工作,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
探放水队业务保安责任制
1.每年编制《防治水计划》,根据生产衔接每年编制《防治水预案》,每月编制《水文月报》,特殊情况编制临时预案。
2.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的基础,根据《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
3.对矿井地表水和井下采区的充水情况,对水量、水位、水温等情况建立动态观测与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观测并每季度填绘一次〈矿井充水性平面图〉。
4.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周边正在开采的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图上标出煤矿和老窑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5.在受水威胁的采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制定探放水安全措施,对探放水人员要实现按米计酬的工资管理,保证探放水工作人员的工资。
6.探放水人员要填写探放水情况的日报表,报安全指挥中心存档备案。
7.定期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进行清理,制定雨季“三防”防治水措施。
探放水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探放水要求,按时全面的完成探放水工作各项任务,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探放水所需的各种图纸和资料。
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探放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解决。
6.配合做好地质说明书的编制,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督促和检查巷道预透和水害安全检查及通知单的发放、通知工作,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落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8.督促和检查对地面水害和临近小煤矿的调查,防止各种水害及周围小煤矿越界开采对矿井造成威胁。
9.定期召开队务会,总结检查前段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段工作,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10.积极组织全队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11.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水害防治各项任务。
12.负责排查水文地质和防治水等方面存在隐患,并负责组织落实。
探放水组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探放水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探放水工作各项任务,对本班的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做好探水作业中组织管理、安全作业等方面的工作。
3.保证探水施工工程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6.掌握各种钻机的构造和维护保养方法及一般的故障识别和排除方法,并掌握井下有关钻探知识及施工地点的地质状况。
7.掌握一定的避灾抢险知识,了解透水前的预兆及一般处理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临危脱险,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8.在探水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或地测科汇报情况。
9.探水结束后,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汇报当班探水情况。
探放水队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放水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6.服从指挥,遵章守纪,责任心要强。
7.掌握各种钻机的构造和维护保养方法及一般的故障识别和排除方法,并掌握井下有关钻探知识及施工地点的地质状况。
8.掌握一定的避灾抢险知识,了解透水前的预兆及一般处理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临危脱险,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9.在探水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或地测科汇报情况。
10.要与各工种相互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探放水工作。
11.定期参加队内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接受新的工作任务,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12.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13.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探放水工作任务。
14.每月写出当月的探放水工作总结。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悉和掌握水泵的性能、构造,工作前,认真检查水泵、吸水管、排水管闸阀、盘根、电机、电器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方可开泵。
2.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
3.如遇涌水突然增大,水泵排水能力不足,水位不断上升,不得停泵,立即报跟班领导进行处理。
4.负责经常检查水泵运转,泵体振动,排水状况,检查涌水量,检查电机泵体轴承温度等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泵处理。
5.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排水任务。
6.严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开泵脱岗或早退。
7.负责工作面污水泵、小水仓内淤泥、浮煤、杂物的清理,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8.如遇水泵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排水,应按操作顺序停泵后,立即向值班队领导及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
9.完成好队里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科室人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矿办公室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一、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在每个掘进开工前,根据地质科所掌握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该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备案后,由探放水队组织实施探放水工作。
二、依据探放水作业规程要求,由地测科,探放水队等有关人员对钻孔的数量、方位、倾角、深度进行确定,保证钻孔的控制范围及距离,达到设计要求。
三、探放水情况日报、验收及审批:
每次探水工作开始后,每班实际完成探水钻孔个数、深度,由地测科、驻矿安检站、探水队现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作面探水检查验收表》;每次探水工作完成后,由地测科对本次探水情况汇总,并填写《工作面探水检查验收汇总表》报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签署同意掘进的意见,交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下达掘进指令,掘进队接到指令后方可进行掘进。
否则,不准擅自掘进。
四、排放水情况日报、验收及审批:
探出水后,由地测科、探水队派有关人员共同监测水情,每班要认真填写《工作面排放水记录表》;排放水完成后,由地测科、探水队、驻矿安检站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报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签署同意掘进的意见,交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并下达掘进指令,掘进队接到指令后方可进行掘进;否则,不准擅自掘进。
五、掘进日报、验收及审批:
掘进队掘进工作完成后,由地测科、掘进队、驻矿安检站有关人员按要求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并填写《工作面掘进检查验收表》,报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签署同意探放水的意见,交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并下达探放水的指令,探水队接到指令后方可进行探水;否则,不准擅自探水。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一、矿长(含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主要负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其它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
二、我矿成立专门探放水领导机构,对探放水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结合我矿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究,查出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进行跟踪验收,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验收合格,要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50——200元罚款。
三、在安监站、驻矿工作组及上及安监部门对我矿例行安全检查中,查出防治水安全生产隐患、若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未验收合格要对其相关性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对违反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长治市煤矿防治水暂行规定》的有关行为、依据《长治市重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一、煤矿必须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矿井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及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以上所有计划及规程等都要由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其中的不足要加以补充,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备案。
三、审批内容:
1、水文地质资料是否属实,具所开拓巷道实际是否附合。
2、依据所掌握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本矿区所受水患威胁程度,进一步分析探放水计划及作业规程的可行性,以确保探放水工作的安全可靠性,真正做到为安全生产服务。
3、探放水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钻孔设计基数,以达到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协调管理。
4、对各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在探放水过程中预计应险程度,明确各工作面受水患威胁的工作人员避灾路线,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随着井下巷道开拓,水文地质状况逐步清晰,对已制定的各种探放水设计、规定等,根据生产中所调查揭露的水文地质资料,要对其进行补充、修改真正使其为现实生产起指导作用。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一、资料的收集
1、资料的收集由地测科负责对已往勘探部门的成果、图纸、报告等收集存档,对勘探时间、精查程度及要明确记录。
2、对当地的水文、气象调查,要整理成文存档,对查明的井下地质构造等要及时上图,成文存档。
3、对周边煤矿水患,小窑破坏的老空积水,顶板突出、煤采空区积水等通过不同途径调查成果要详细记载,其中的可靠程度等都要有明显记录,建立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帐。
4、对各个工作面探水工作,要做到及时记录,相关部门对钻孔的验收要有签字等,建立探放水施工、验收台帐。
二、资料的分析及各种途径收集的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和现行探放水技术条件,科学分析,确定本矿各采区、各工作面水害类型、水害隐患程度等,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预报,以制订出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各工作面探放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三、地测科对所收集的资料,做出的各种水害预测预报和制定的各种计划,规程等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同意后存档备案。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我矿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
矿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
地质测量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监察科、通风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工程队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
地质测量科科长
副主任:
地测防治水副科长
成员:
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通风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工程队组科员。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职责
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
(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
(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职责
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治水 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