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各部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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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各部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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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各部门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各部门管理制度
办公室
一、值班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晚上19:
00-21:
00。
2、值班期间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上报。
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记录签到人员,严禁他人代签或记录与事实不符的记录。
4、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擅自离职,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5、在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并作好记录,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工作。
遇师长及其他学院往来人员应礼貌对人、热情待人。
7、值班期间若遇突发时间,请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
8、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果壳之类的垃圾。
垃圾不得随意乱扔,办公室由值班人员每天在值班时间内进行扫除。
9、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在值班结束前,检查公物有无损坏或遗失,做到人走断电,人走门窗关。
10、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自觉将办公室钥匙传于下一位值班人员。
11、不得随意配办公室钥匙,若需要进入则需经过办公室负责人认可。
认可后方可进入。
第二条 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室用品实行登记管理,妥善保管学生会所属物品。
2、使用办公室物品(胶带、工作证、院旗、礼仪绶带、签字笔,桌子,插排、拉花等)必须认真、完善地填写《办公室物品借记表》,并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场。
3、借出的物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无故拖欠,损坏物品须照价赔偿。
4、不得擅自移动办公用具的原始位置。
第三条存档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
1.学生会所有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所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资料管理和收集工作。
2.活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文件等资料在活动结束3天内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门、成员有义务配合办公室的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工作。
4.办公室定期整理学生会档案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
第四条会议申请
1、使用办公室进行相关会议及活动需提前与办公室负责人联系。
2、会议必须说明:
会议人数、会议内容、会议时间段。
3、如会议有冲突的部门,请自行更改会议时间。
4、同时进行会议的部门,请维持办公室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如发现违反者严重处罚。
第五条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办公室计算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
2、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电脑,因违反电脑操作规定造成电脑损坏的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3、不得用计算机从事私人活动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允许严禁上传,下载相关资料。
4、严禁利用计算机收发、制作和传播反动、暴力及其他不健康资料与信息。
5、除工作需要,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
6、使用计算机人员必须做好放入相应部门的文件夹(注明部门及标题)。
附:
办公室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并负责打扫卫生)。
学习部
第一条惩治标准(学生守则)
1、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正常上课时间,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属于其他缺勤(如早操、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
2、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找班主任及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3、学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4、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老师、班主任、学习部、班长协同进行,班主任、班长、学委对学生考勤工作全面负责,任课教师对自己任课学生进行考勤。
5、每门课的任课教师可以自行选时间进行点名考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点名不到即以旷课处理。
课堂教学,教师可以全点名,也可以抽点名,抽点的人数由教师自定;对实验、实习环节必须全部点名。
6、对旷课、假满未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班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督促其及时改正。
对旷课并离校一天以上的学生,班长必须向班主任、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汇报,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学生请假的手续与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2.学生假期结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必须书面(信或电子邮件)向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请假,返校后凭当地医疗机构或家长证明销假;
3.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并附有有关证明材料;
4.正常学习期间,请假一天之内者,必须经班主任同意;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经班主任同意后,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院学生处备案,请假超过一周者,经班主任、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同意后,由教务处审批,并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签字后,学生处备案。
三、查课制度
1.学习部查课时,必须要有班级负责人负责确认并签字。
2.经学习部查课后,每迟到三次扣1个学时,旷课三次扣2个学时。
3每学期末,学习部部员进行查课结果统计,扣满8个学时者,本学期操行成绩不得超过80分,扣满10个学时者,本学期操行不得超过70分,扣满12个学时者,本学期操行不得超过60分。
4.扣满4个学时,取消其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扣满6个学时以上,取消其推优资格。
5.若扣满6个学时,系部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6.学生会学习部查课点名时,若出现代答到等作假行为,已经查实,对两人进行双倍处罚。
7.若查课时负责人和班级学生不配合,则酌情对该班级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该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资格。
四、考核制度
(一)、日常情况
1、早晚自习迟到班级扣0.1分/人,旷到班级扣0.2分/人
2、上课旷到班级扣0.4分/人
(二)、活动情况
1、参与学习部活动坐场符合规定人数每班+2分。
超过规定人数每人次+0.2分,少于规定人数每人次-0.2分
2、参加学习部系级活动+1分/班。
每增加两人每班+0.5分。
若获奖,则视情况+1.5~2分/班
3、参加学习部院级活动班级自1.5分起随人数没超过两人+0.5分,若获奖,则视情况加2~3分/班
4、各班自发组织的与学习部有关的活动,质量+1~2分
三、例会情况
参会人员:
部长、副部长、部员、各班学习委员。
学委、部员例会迟到班级扣0.1分/人,旷到班级扣0.3分/人。
另注:
对我部门工作做出贡献的班级,视情况对其给予加分奖励。
体育部
第一条、管理制度
1、学生会体育部是在团总支领导下,系学生会指导下,隶属于管理系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2、体育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同时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3、学生会体育部由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4、体育部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
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5、副部长应全力协助部长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后的完善工作,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6、体育部全体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应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部长的安排; 要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牺牲精神,善始善终,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
7、在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向部长请假批准;出现问题或困难时应该及时向上级提出,并尽快得出解决方法,保证工作的继续。
8、成员对老师要做到尊敬、谦逊;对同学要做到礼貌,认真,耐心。
9、全体成员在学习方面,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要将学习与学生会工作兼顾得当,恰当地处理两者的关系。
10、既入本部,即都为兄弟姐妹,并无严格的职务、阶级之分。
部长、副部长有何不当之处,各位干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议。
部长、副部长应耐心接受,积极改善。
11、全体成员应该本着友好相处,团结合作的精神,齐心一致地做好学生会工作,干事与部长之间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使双方的工作保持协调性。
二、例会制度
为保证体育部正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安排工作和会议要避免成员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冲突,使各成员之间定期互通情报、及时协调各种关系,特制定例会制度。
1、本部门例会没有确定的时间,具体事宜由部长通知安排。
2、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到场,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例会要就上次活动的开展做出总结,同时也对下次活动重点作出说明,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5、参会人员:
部长、副部长、部员、各班体育委员。
三、日常工作
1、为学院开展的校运会,各项比赛进行系内部选拔,负责督促运动员训练,通知运动员比赛时间地点,做好运动员比赛的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系运会,系篮球赛等系内部体育活动。
3、了解同学们的情况,听取同学们对体育部日常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部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为整个管理系学生会发展作出贡献。
5、另:
如有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情节轻者给予思想教育;
情节较严重者给予警告批评;
给予警告批评后仍没有任何改善者给与退出学生会。
四、考核条例
1、我系与兄弟系部比赛时,各班到场人数符合要求,每次每班加2分,未达到要求扣2分
2、院体育活动中按参赛者获名次分别给班级加3,2,1,0.8,0.5,0.3分每人次。
系体育活动按参赛者获名次分别给班级加1,0.8,0.5分
若参赛者没有获得名次,给班级给所在班级加0.2分每人
3、被系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纳为队员,各班安人次加0.5分。
体育部员体育部考核+1分。
4、进入院田径队,定向队者每人次给所在班加2分。
体育部员体育部考核+2分
5、每周跑操迟到每班扣0.3分/人次。
体育部员体育部考核扣0.3分。
6、体育部员参加体育部工作体育部考核适当加分。
7、与体育部相关的活动,各班体委和体育部员必须到场,迟到扣0.2分/次,旷到扣0.5分/次。
8、各班级之间举办体育活动友谊赛并准时上交活动申请及总结,每班加1分/次。
(到场人数不足本班2/3不予加分)活动申请提前一天交,活动总结周五前交体育部口袋
9、体育部例会迟到扣所在班级0.3分每次,并计入体育部量化考核。
五、请假制度
1、不得无故请假。
2、事前与部长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3、请假需获得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因公事请假参加相应活动的,不计入考勤。
科技部
一、例会制度
1、开会时间地点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安排通知。
2、开会前收到通知,各委员需要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开会地点者,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晚到。
如果有特殊的情况不能来参加例会的必须向部长说明,在得到同意后方可请假。
否则视为缺席
3、开会前5分钟各成员必须到齐,开始签到。
签到时必须本人签字,不可其他人代签。
4、任何人讲话时不得打断,如有意见,待讲话者说完后经允许方可发表
自己见解
5、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中间不许打电话、发短信,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如果有急事,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并且听从安排。
6、在例会中要积极发言,大胆提问,善于在例会中提出自己在工作上遇到问题,便于部门成员共同协商、解决,从中获取有效的解决方法,获取经验
7、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
辞退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决定,并及时上报院分团委。
8、记录员写每次的例会记录,并交与部长。
9、不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学也要带上纸笔进行记录,不带纸笔与会者视缺席处理。
10、会议结束后部长或副部长需再次清点人数。
如有未获得申请早退者,第二次例会给予点名批评。
11、本部开会不得带非本部成员参加会议。
二、作业制度
1、作业主题需由部长或副部长决定,委员不得私自更改主题。
2、作业需按给定要求完成,作业应在给定时间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者,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
3、作业必须自己完成,不懂的地方可以互相询问,绝对禁止让其他人替做。
4、需多人合作完成的任务,各成员需协商解决,不得只顾个人观点独立完成。
5、优秀作业可适当向其他成员展示,以便借鉴。
三、考核制度
1、任务考核:
对于院、系部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被安排到任务者需积极参加,无故缺席者扣0.3分,表现不佳受批评者扣0.2分;
2、工作考核:
部门专职干事要认真严谨对待工作,按时完成工作所需的统计与汇报工作。
如发现工作不积极或无故拖延工作者给予解除相关职务并扣考核总评0.5分;
四、会议考核
1、参会人员:
部长、副部长、部员及相关参赛人员。
2、部门例会:
开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签到,迟到10分钟视为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违者扣1分。
开会时需把手机设置静音,不得随意玩手机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违者扣0.4分
3、学生会全体大会:
无故未参加者扣0.8分,会议中违反纪律扣0.3分。
五、违纪考核
凡受到院、系部违纪处理者在系干会议上通报。
六、作品考核
作为科技部成员,每学期需完成两件个人科技创新作品(需有一定的创新理念或优越性),未达到者扣1分/个。
七、请假考核
科技部活动或部门例会中请假扣0.2分/次;学生会集体大型活动请假扣0.3分/次;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
八、学习成绩在班级获得荣誉者酌情加0.2-0.5分。
每学期模块学习出现两门补考情况或文化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给予通报处理。
9.本学期在院、系举办的活动中获得荣誉者加1分/个。
10.本学期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且表现佳者考核总评加1分。
11.本学期参加学生会、部门值日及会议全勤者考核总评加1分。
12.制作科技作品:
在预期中超额完成作品任务者加2分/件。
13.为部门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以及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酌情加考核总评0.5-1分。
14.部门干事不得随意以部门名义接管学生会其他部门任务,必须征得部长或副部长的同意,违者扣2-3分。
15.破坏学生会形象及部门形象者,通报处理。
四、请假制度
1、不得无故请假。
2、事前与部长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3、请假需获得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因公事请假参加相应活动的,不计入考勤。
组织部
一、活动考核条例
1.团日活动
a)团日安排大一各班一次/两周;大二各班一次/月;大三各班一次/两月;大四各班一次/学期。
b)团日主题:
团日的主题可以根据各年级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的选择(由各年级的团支书和组织委员一起开会讨论商定)。
c)团日要求:
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态度要认真,不得敷衍了事;活动申请在安排活动前一周的周日交至组织部;活动总结在活动当周日交至组织部。
d)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团日活动的班级扣0.5分
e)团日活动评分细则
加分
内容
活动
情况
活动
申请
参加
人数
版面
设计
活动
内容
活动
总结
优
详细且计划周密0.25
全到0.5,
每少一人扣0.05分
图文并茂,突出主题
0.5
内容丰富,同学积极,气氛好
1.5
详细
完整
0.25
良
一般但叙述清楚0.2
突出主题,内容不丰富
0.35
内容丰富,但气温不好
1.0
完整
0.2
差
敷衍了事型0.15
只有主题
0.2
内容不丰富且气氛不好0.5
不完整
0.15
备注:
评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分段间进行评分。
2.学校、系部组织活动
协助活动的人数超过规定的,给所属班级加0.1分/人,但班级参加人数不足要求时扣0.1分/人
二、例会制度
1.大一各班每两周例会一次,大二、三各班每月例会一次(时间另行通知),团支书、组织委员和部员参加,不到者每人-0.2分,迟到者每人-0.1分(请假需向部长或副部长本人请假,否则按旷到处理)
2.每学期评出最佳团支书、组织委员、组织部员,并颁发证书。
三、请假制度
1、不得无故请假。
2、事前与部长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3、请假需获得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因公事请假参加相应活动的,不计入考勤。
勤工助学办公室
一、总则
1、学校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有特长、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以体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照顾。
2、校外企、事业单位要录用大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须经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同意,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证明文件到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签订协议后方可录用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须本人申请,填写《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并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本人特长等,经所在系同意,由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录用。
3、学生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任何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要为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4、学校每年度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支持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勤工助学组织机构
1、系部学生资助管理由我系辅导老师及学生会主管,下设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系部的实际情况,学生会及下设的勤工助学办公室制定并不断完善我系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
五、系部学生会及下设的勤工助学办公室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支持和鼓励,对违反和破坏工具器材的学生给予处理并按价赔偿。
六、评选原则:
为保证将助学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我系将按“先打扫,后评选”的方法。
具体安排
(一)打扫内容:
教室打扫,室外打扫,实验室打扫
注:
1、教师平时打扫:
上课期间中午,晚上各一次。
节假日前一天晚上不用打扫,上课前一天晚上进行打扫。
2、在考试周或者其他特殊考试时,需对特定的教室进行打扫和考场布置
3、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室外打扫,打扫范围为本系所担当的室外打扫区域。
4、学生需两周进行一次实验室打扫,打扫区域为我系实验室‘
(二)报名及打扫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由于大一同学在开学初(六、七周)由班内选出获得助学金人员,这批学生在此期间进行工作的同时,进行下一学年的全系报名工作。
2、打扫时间
每一届大一新生已获得助学金同学,从新学年第八周开始打扫,至十五周末,共打扫八周。
重新申请助学金的大三同学从十六周开始继续打扫,将本学期剩余的五周打扫完毕后,再负责第二学期的前四周打扫,共九周。
申请助学金的大二同学从第二学期的第五周开始打扫,至十七周结束,共十三周。
重新申请助学金的大一同学负责打扫剩余三周和下一学年开学来的前七周,但国庆周不打扫,共九周。
从此循环,进行本系的勤工助学打扫工作。
(三)打扫规定
1、签到问题
每次打扫需本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
若出现特殊情况本人来不了,可以找不在本批内打扫的人代替打扫并签到。
2、教室打扫
每次打扫完毕,都会有勤工助学办公室的人员进行检查及评分,将教师所出现的问题备注到签到表上,并会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拍照,进行存档。
若对出现的问题有疑问,可申请查看照片,照片保留时间为两天。
3、室外及实验室打扫
实验室打扫的评分制度同教室,室外打扫成绩计入每周的总成绩内。
4、每周为百分制,教师打扫成绩占90%,室外及实验室打扫成绩占10%。
五、组织形式及工作原则
1、勤工助学办公室在主管学生工作的辅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勤工助学实行“岗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谁设岗、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和有特长的学生。
生活部
一、例会制度
1.各会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专人负责记录。
2.每次会议,部门各成员均需参加。
尽力提出自己对部门的建议,以恰当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将由专人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说明缘由。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部长和副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一般不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
4、工作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
5、每学期进行成员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正副部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
(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6、
(1)、邮件接收流程:
邮件签收—放入办公室指定位置—电话通知—保证及时将邮件送于本人手里。
(2)、邮件接收管理要求:
本人收到邮件时必须签字认收到,生活部严格做好记录。
考核条例。
三、考核条例
1、每次开例会不准迟到,迟到者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3分/人,缺会未请假者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人(有特殊情况除外)。
2、对于能够按时完成生活部交给的任务的部员或非部员,会视情况为所在班级加0.2到1分/人。
3、开展活动时,提出良好的意见或建议者加0.1分/人,被采纳者加0.5分/人。
4、未能按时上交生活部所要材料班级-0.5分。
5对工作热情,各方面表现优异的部员将评为优秀部员。
四、请假制度
1、不得无故请假。
2、事前与部长取得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3、请假需获得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因公事请假参加相应活动的,不计入考勤。
文艺部
一、基本制度
1、学生会文艺部需服从学生会主席的安排,全面负责本学院及全校性的各种文艺活动,例如:
迎新晚会,新生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等。
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2、协调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不定期组织文艺方面的交流活动,以增进各部之间的合作协调性与学生之间的交流。
3.学生会文艺部指导各班级文艺委员工作。
二、工作制度
1、由于本部门工作特点,采取比较机动的例会方式,不设定每周例会时间。
2、每次例会全体成员都必须出席,不得缺席。
若有事不能与会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三次未经允许未到者予以批评或开除
3、每次活动文艺部成员要团结合作,对分配下去的任务要认真按时完成,不得推脱。
4、各项文艺活动以及未组织过的文艺活动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意见 凡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帮助自己部门内别的干事一起工作。
5、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部员应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分自己的工作小节,每学期各位干事都要写一分述职报告。
6、部员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部员和睦相处。
7、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部员,尽量让每一位部员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文艺部注入新的活力。
8、注意仪表、言行、着装,事事处处起.
三、会议制度
1.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周一次),文艺部全体成员必须出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缺席需向部长请假说明。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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