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面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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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面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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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面试
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的过程,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从产生到消灭的正常过程,每一个环节对于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都与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
1、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定条款
1)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时间)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劳动者的义务条款,包括工种、岗位和工作的数量、质量等)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法定的劳动标准之一,是劳动者履行义务应当从事工作的时间;休假是指带薪休息)
6)劳动报酬(劳动者的权利和单位的义务)
7)社会保险(主要是单位法定义务,包括登记、申报、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单位的法定义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合法:
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合同的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公平: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述自由;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不能显失公平。
平等自愿:
平等,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互相选择的权利平等,表达意志的权利和效力平等;自愿,合同的订立,应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除合同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外,任何第三人都不得干涉。
平等是自愿的前提,自愿是平等的体现。
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订立与否、合同内容等,都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违反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无效。
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协商达到“合意”的过程。
诚实信用:
订立合同过程中,要讲求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
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双方应当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4、劳动合同的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12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约定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
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5、劳动合同的履行
1)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本法规定,合同的法定内容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一不能缺项;二是双方要全面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意味着用人单位要全面承担法定义务:
必须全面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意味着劳动力成本将提高。
2)继续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合法履行原则
劳动关系双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应当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使批评、检举、控告等权利,不违反全面履行的原则。
劳动者出现法定情形被解除,也不违反全面履行的原则。
6、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
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
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合干销售?
并且调动岗位要协商一致。
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单位就发出一份通知书,宣布他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李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分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
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因此,本案中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是无效的。
7、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以及自行解除等。
【案例】李某系一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签有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李某听说在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每月月薪1800元,相比之下原企业每月只有800元的工资太低,遂向原企业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原企业未马上作出答复。
15日后,李某离开原企业,已到了外资企业上班。
李某的离开,给原企业的生产造成了影响,原企业要求李某回厂上班,但李某以已向企业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而拒不回厂。
于是原企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李某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资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评析】《劳动法》第24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此案中,首先,职工李某只是以口头的形式通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其次,李某在十五日后即离开单位,到了新的单位,这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提前三十日通知的规定。
第三,企业没有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作出答复,说明双方未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达成一致,原劳动合同就依然应当有效,李某就必须承担其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所以说,李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作为招用他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劳动法》第99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8、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即行终止。
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时不同
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2、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3、劳动合同与实习合同
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要求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在校生在学习期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无论是学生还是接收实习生的单位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意图。
在校生参加实习是为了积累实践经验,不是作为谋生的基本手段;而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实习生付出的劳动支付等价报酬的义务,有的实习单位会在实习中发给实习生一定数额的费用,但这种费用只是一种补偿性的报酬而不是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工资。
在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虽然得服从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但是对实习单位并不具有依附性。
因此在校生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学习期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尽量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
不可忽视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项目。
一)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助;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较大,享受人较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二)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三)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求职陷阱防范
一)求职陷阱的种类
假借岗前培训收费
抵押金钱与证件
廉价使用劳动力
无底薪、无保障
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
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
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二)就业陷阱的表现
1、虚假广告陷阱
【案例】小张看到一条“诚聘有事业心人士担任市场经理”的招聘广告,考虑再三,准备充分后前往应聘。
工作后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推销公司的产品,“市场经理”就是一个好听的头衔而已。
2、色情陷阱
【案例】在某高校的广告栏上,某单位贴出广告:
“星级饭店招聘男女公关经理,无需工作经验,无学历要求:
底薪3000元,月薪可达数万元,具体情况根据个人所的小费而定,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长相好”。
单看广告,就能发现其中隐含的暧昧信息。
3、传销陷阱
【案例】“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你的月薪就能拿到3000元;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
”这种以高薪诱惑求职者加入传销行列的招聘,是近年来常见的招聘陷阱,一些大学生甚至在被骗至外地,花了冤枉钱后,才明白是被骗来搞传销的,真是有苦说不出。
4、协议陷阱
【案例】小赵是应届毕业生,2007年12月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协议书前双方商定:
如果小赵违约将向用人单位缴纳3000元违约金。
却没有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处理办法。
双方签约后,小赵就一直没有找其他工作。
直到2008年5月,小赵得到签约单位通知,说由于该单位经营策略上的变化,原本计划招收的20名应届毕业生现缩招为6名,该单位打算解除与小赵的就业协议。
5、试用期陷阱
【案例】2007年5月,应届毕业生小王到大连市开发区一公司应聘,与该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工资400元。
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进行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小王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
小王为了今后留在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3个月的试用期。
合同再次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
6、智力陷阱
【案例】白晓鸥是北京某重点大学的一名计算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编程能力很强。
在学校举办的一次大型双选会上,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实习单位较高的评价,被一家小有名气的内资IT企业相中,并很快签定用人合同,双方商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为1500元。
当其他同学还在为找工作东奔西走的时候,满心欢喜的她已经开始上班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谁曾想,刚结束春节休假上班的白晓鸥一到公司,便接到人事部门一纸解约通知,称“通过试用,发现白晓鸥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决定解除双方的试用合同……”公司的决定,让她感到非常突然,“就在春节前,她通宵达旦,加班加点设计出来的一个财会软件还受到部门经理的夸奖,怎么突然就变卦了呢?
”她感到十分不解。
后来,一位共过事的公司员工向她道明了事情的真相:
“公司根本没想要你这个人,只是需要你设计的软件,公司只是想无偿占有你开发的软件而已。
”白晓鸥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天真地掉进了用人单位设下的智力陷阱中。
三)就业陷阱的应对措施
1、仔细鉴别各类就业信息,有效识别就业陷阱
2、了解国家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3、端正就业态度,平等地与用人单位交往
4、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约定条款合理性
面试的形式
A.结构化面试与非结构化面试
B.单独面试与集体面试
C.压力性面试与非压力性面试
D.一次性面试与分阶段面试
E.常规面试、情景面试与综合性面试
模拟面试情景,反复练习
熟悉自己求职简历的每项内容
找同行业的在职师兄师姐帮你模拟面试
自己对着镜子练习讲话、仪表举止
熟记常规面试题
准备好自我介绍,包括简单的英语介绍
“请介绍一下你的大学生活”
“请谈谈你对我们公司的认识/看法”
“说说你未来的职业规划”
掌握面试成功的六大原则
你是公司未来的宝贵资产
明确的人生目标
强烈的工作意愿
与同事、团体合作的能力
掌握诚恳原则
平等对话原则
如何缓解面试前的紧张情绪
1.以平常心对待面试,不要对面试官报以很高的神秘感,可以尝试作为一个“售货员”的心态推销自己,一切都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的,所以没必要紧张。
2.巧妙运用“肢体语言”,坐直或站直,闭上眼睛深呼吸,或者想一些愉快、舒适或可笑的事,使自己心情调节到最愉快的程度,想一想约翰.库迪斯,对自己说“Nothingisimpossible!
”。
3.提前到场,提前15分钟到达,这时要带一份报纸、一本书或杂志,等候时翻阅。
4.带一个公文包或文件夹,带一个事先整理得井井有条的公文包、或文件夹,可能会在消除面试紧张心理时发挥奇特效果。
公文包内要多带一些有关工作的资料或有助于谈话的东西。
5.说错话也不要紧,回答封闭式问题,最好说话前沉思5秒,如果发现自己说错了一些话,不妨等到双方都比较自在的时候再补救。
如果事情进展顺利,你承认自己曾经紧张过,反而能使你更主动地接近面试官。
精彩自我介绍打动面试官
如果想凸显自我,展示你的口才,那么准备一段有特点的自我介绍是十分必要的,也许这是唯一你可以自由发挥的部分。
开头:
如“各位老师,早上好”
个人基本情况:
清晰地说出名字、年龄、毕业院校、专业
突出自己的优势:
承担过何种责任,有过哪些业绩
关于个人性格:
客观评价自己,要与所应聘的工作有关
结束语:
一定要有结束语,否则让考官误以为你的自我介绍未完
面试的前半部分
礼节性面试
✧提问考察最有用的信息;
✧做出继续面试,还是停止面试的决定;
✧考察应聘者的目标。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仅对有竞争力的应聘者:
✧推销公司和职位;
✧回答应聘者的问题。
✧问问其他信息;
✧问问应聘者是否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四阶段
✧最后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问题;
✧问问非工作问题,如业余爱好等。
正规面试的三个阶段
热身:
寒暄、问候
有经验的面试官通过3分钟聊天气、交通等,一方面是让你放松下来,另一方面是看你是否能应付自如,通过言谈举止考察你的沟通交际能力,以判断你能否在最初接触中给交谈者留下好印象。
正式面试阶段
被告知程序
过一遍简历
试探性的提问
轻松话题
公司简介
洽谈薪资
面试结束阶段:
向面试人员提问
通常在面试快要结束的时候,招聘者都会给你提问题的机会。
这时候最忌讳的是一言不发。
应聘者提问题的数量可以是1—3个,千万不要太多。
面试会考你什么
仪表风度
专业知识
工作实践经验
口头表达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
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人际交往能力
自我控制能力和情绪稳定性
工作态度
上进心、进取心
求职动机
业余兴趣爱好
面试之后要做的
在求职的过程中,许多求职者只留意面试时的礼仪,而忽略了面试后的善后工作。
以下是五点建议:
一、学会感谢
二、不急问结果
三、收拾心情
四、查询结果
五、做好再冲刺的准备
导致面试失败的因素
1.迟到
2.吊儿郎当的态度
3.对申请的机构一无所知
4.悲观、消极、被动
5.说话尖酸刻薄,唠叨不休
6.傲慢自大、粗鲁无礼
7.不自信、做鬼脸
8.不拘小节
9.“亲友团”还是不带为妙
面对困难问题学会和HR打太极
1.你为什么要选读这个专业?
可回答:
对工作有帮助,有利于今后的发展。
2.你以前工作过没有,在以往工作中你学到些什么?
注意目标宏伟化,可以说:
从工作中,学会了与人沟通,了解了外部世界等等。
3.你估计自己五年后会有什么发展?
既不要太肯定,也不要太没方向。
可以说自己有了总方向,近一、二年的具体计划是打好基础、熟悉业务,与企业一同进步。
4.我们为什么要聘请你?
“我有朝气,而贵公司需要年轻人,我可以促使公司突破传统,不断前进、发展。
”
5.请如实介绍一下自己的优缺点?
在谈论缺点时,讲一些无伤大雅,即可以说是缺点,又可以说是优点的话。
比如:
耐心不够,不拘小节,固执、坚持己见等。
6.你与人相处得怎么样?
这样说比较合适:
在生活中,我与那些有共同爱好的人相处得比较融洽;在工作中,我以事业为出发,与各种人都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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