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商业道德程序文件系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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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商业道德程序文件系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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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商业道德程序文件系列
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商业道德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1
版本:
A/0
文件名称:
鼓励员工申报利益冲突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2
版本:
A/0
文件名称:
礼品金额及频率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3
版本:
A/0
文件名称:
信息公开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4
版本:
A/0
文件名称: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5
版本:
A/0
文件名称: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6
版本:
A/0
文件名称:
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7
版本:
A/0
文件名称:
反垄断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8
版本:
A/0
文件名称:
禁止共谋勾结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9
版本:
A/0
文件名称:
检举人保护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10
版本:
A/0
文件名称:
隐私与保密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11
版本:
A/0
文件名称:
不使用冲突地区矿产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12
版本:
A/0
文件名称:
社区参与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13
版本:
A/0
文件名称:
捐献和赞助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14
版本:
A/0
文件名称:
商业道德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1
版本:
A/0
1、目的
为了实施RBA行为守则,遵守和保持公司道德标准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经营有关的道德标准的实施。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商业道德政策,批准和发布商业道德相关文件。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商业道德相关制度,检查各部门实施情况。
3.3公司员工应遵守商业道德标准的相关要求。
4、工作程序
4.1商业道德政策
4.1.1总经理负责批准和发布公司商业道德政策。
商业道德政策应以全体员工容易理解的语言,在适当场合并以适当方式向全公司发布。
4.1.2商业道德政策原则必须体现:
4.1.2.1一般道德:
进行商业活动时,必须保持诚实/诚信(如:
避免利益冲突,盗窃,敲诈,盗用,保护企业资产,公平竞争等),并对身份进行保护以及无打击报复行为(如:
举报者,匿名举报);
4.1.2.2遵纪守法:
反腐败或反贿赂,反垄断,隐私,知识产权(IP)保护,可靠的矿物质来源;
4.1.2.3操作程序:
准确和透明的公开信息(如:
企业记录的准确性,上报准确的账簿和记录,依法/现行工业惯例进行公开)。
4.2商业信誉
4.2.1本公司所有商业的互动关系中都应遵循最高的诚信标准。
工作人员应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贿赂、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等行为,确保符合廉洁经营的要求(包括承诺、提供、给予或接受任何贿赂物品)。
所有企业营业、购买、业务委托、商业承包等项活动应在透明的状态下完成,主管部门应在相关记录和账目上正确反映。
4.2.2即使上述行为可能会导致企业失去业务,但也不会存在那些拒绝参与贿赂,收取便利费或已经声明有利益冲突的雇员/工人无法得到该业务资助或遭受降级,处罚或其他不利后果的风险。
4.3禁止行贿受贿
4.3.1在业务活动中,公司任何人不承诺、提供、授权或给予或接受贿赂或其它形式的不正当收益。
4.3.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定期对管理层、现场主管和员工进行禁止行贿受贿的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3.3当发现或接受举报,公司任何人在业务活动中涉嫌接受贿赂或其它形式的不正当收益时,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授权非利益相关部门或个人组织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总经理。
公司依据法规、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4.4矿物质的可靠来源
4.4.1公司制定《冲突矿产采购政策》,以在合理的情况下确保,在制造的产品中所含的钽、锡、钨和金不会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或受益于刚果民主共和国或其周边国家/地区践踏人权的武装组织。
参与者应对这些矿物的来源和监管链实施尽职审查,并应在客户请求时向其提供尽职审查的具体措施。
4.4.2采购部在采购锡丝、振动子、PCB资材时应对供应商进行冲突矿产调查,填写《不使用冲突金属调查表》。
4.4.4采购部应对金属资材的供应商按照《供应商/分包商实施RBA管理程序》进行评定并施加影响,严格控制金属资材的来源和供应渠道。
4.4.5品质部依据年度锡丝、振动子、PCB资材供货情况,跟踪矿产金属使用情况。
4.4.6供应商应签署《不使用冲突金属声明》,并提供采购资材的《原产地证明》。
4.5道德标准要求的实施
4.5.1行政部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道德标准的要求起草制定相关制度,管理者代表审核、伦理经营委员会评审后,总经理批准发布。
4.5.2公司通过会议、文件发放、培训教育等形式向业务相关人员传达标准要求和制度规定。
4.5.3业务主管人员应严格自律,恪尽职守,向公司做出保证和承诺,签署《廉洁誓约书》,确保标准要求和制度规定的执行。
4.5.4公司领导、行政部门对各级主管进行考核检查,对违反公司制度和法规要求应予以必要的警告和处分,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损失时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5.5在业务活动中,各主管部门向供应商、协力业体、承包商施加影响,共同承诺遵守道德标准并相互监督,签订《恪守商业道德协议书》。
4.5.6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途径,接收员工和相关方监督。
5、相关文件
5.1《供应商/分包商实施RBA管理程序》
5.2《冲突矿产采购政策》
6、相关记录
6.1《恪守商业道德协议书》
6.2《廉洁誓约书》
6.3《不使用冲突金属调查表》
6.4《不使用冲突金属声明》
6.5《原产地证明》
6.6《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
6.7《利益冲突申报表》
文件名称:
鼓励员工申报利益冲突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2
版本:
A/0
1、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因个人利益冲突而向公司申报,防止因为在处理个人与公司利益关系时,受到其私人利益因素的干扰,不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使价值判断和工作方法取向偏离公司利益要求,发生为了谋取私人利益给公司的利益和其他员工带来的危害行为,特制定本程序。
2、发生利益冲突的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涉及工作、职务利益冲突的认定和处理。
员工涉及工作、职务利益冲突范围包括:
2.1、与公司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派遣至公司工作的派遣工。
2.2、与公司发生关联业务的公司、法人之间发生本规则规定的利益冲突行为。
3、利益冲突定义
3.1利益冲突,指公司的法人或(最高管理者)和员工在执行公司的事务中,因自身利益(即直接利益冲突)或者受事务关联人之间利害关系影响(即间接利益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董事、股东、员工权益的情形。
4、职责
4.1员工的部门主管有以下责任:
4.1.1评估可能的利益冲突;
4.1.2建议合适的行动解决或排除利益冲突;
4.1.3通知相应的人事并与之一起解决利益冲突;
4.1.4确保公司管理层知道可能的利益冲突;
4.1.5监督已披露的利益冲突;
4.1.6跟进任何新的利益冲突。
4.2人事负责实施员工利益冲突的调查和申报,如《利益冲突申报表》、《利益冲突调查表》的实施,员工在与员工的部门主管及管理层沟通后,并建议必要的行动措施。
5、程序
5.1利益冲突的情况
5.1.1员工或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或任何近亲(员工最能判断何人是近亲),在公司的事务中有金钱利益,例如身为公司的董事或合伙人,或大量持有股份,以及担任有报酬的雇佣工作、职位、行业、专业或职业。
5.1.2员工是某公司、协会、联会或其它机构的董事、合伙人、顾问、客户或雇员,或有其它重要的关联,而该公司正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要发生业务时。
5.1.3作为专业顾问以个人或某公司成员的身分向任何人或机构提供意见或代表该人或机构,或经常与该人或机构有事务往来,而该人或机构是与本公司的事务相关联的。
5.1.4员工在处理事务中,业务单位的雇员是其同学、关系亲密的朋友,并且可能会影响到公司利益时。
5.1.5在采购中双方事先有接触,并且是唯一供应商或者没有更多的供应商可以供选择时。
5.1.6员工打架、斗殴或其他行为,处理或调查者与其中当事者有某种关系时。
5.1.7商业竞争。
员工在职期间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时。
5.1.8财政利益。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其他事务以获得财政利益时。
5.2利益冲突的申报及处理
对于5.1中所列的情形,要做到
5.2.1利益冲突的申报:
公司鼓励员工充分披露/申报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形,若察觉存在利益冲突,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逐级汇报,填写利益冲突申报表,以回避因利益冲突可能给公司与其他员工带来的利益损害。
5.2.2每一年度,公司提醒所有员工:
他们继续有责任申报可能的利益冲突。
5.2.3在任何时候,每当员工有可能的利益冲突出现,或原来已申报的可能利益冲突有所改变,必须立即向人事部门索取利益冲突申报表,进行申报并交给直接经理。
5.2.4该员工的直接经理建议合适的行动来解决或排除利益冲突,并把建议转交给相应的人事审核。
5.2.5指定的人事人员审核每一个汇报的可能利益冲突及其直接经理建议的行动,提出意见并取得管理层的同意后,反馈给直接经理执行。
5.2.6业务已经开展,才发现存在利益冲突时,要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并上报给公司。
5.2.7对于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如关联方通过第三方去影响事务的处理,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5.2.8重要岗位如采购部等,实行与其他岗位轮换制度。
5.2.9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
“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
5.3利益冲突的识别
5.3.1员工的入职调查表和个人简历中的近亲属。
5.3.2员工与关联公司的既往业务中的利益冲突调查。
5.3.3以前提交给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的报告。
5.3.4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对员工的调查与复核结果。
5.3.5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与业务方的记录。
合同执行后的考核。
5.4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
5.4.1公司成立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由人事、采购部、财务部、品质部、制造部以及仓储课等有关部门及公司高层主管人员组成,采取合议方式决定公司事务中的利益冲突的判断与解决方法。
5.4.2对于已经存在的利益冲突选用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
5.4.3对于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采取询问、向第三方调查的方式来判断。
直到确定没有利益冲突存在为止。
5.4.4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利益损害后果的,并且经过复核员工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5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请参见《隐私与保密管理程序》。
5.6利益冲突豁免后的防范
在解除与利益冲突有关的事务后,该员工不得以其他手段向有利害关系的一方交流、披露有关的信息。
5.7利益冲突处置方法
5.7.1出现利益冲突后,利益相关员工上报给利益冲突调查与复核小组消除利益冲突。
由于没有利益冲突的员工继续没有完成的工作。
5.7.2在不能或者没有必要更换有利益冲突的员工时,对事务关联重新评审,更换没有利益冲突的关联方。
5.7.3新的业务关系又形成新的利益冲突时,按本款中5.7.1、5.7.2执行,直到消除利益冲突为止。
5.7.4已经出现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一定的后果,要对后果进行评估,进行处理。
5.7.5上述方法仍不能消除利益冲突时,可以委托不存在利益冲突的第三完成业务。
5.8告知义务
公司员工利益冲突情形后,应立即告知关联方相关事实和不能继续完成业务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同时征求当事人的谅解。
5.9利益冲突查证
利益冲突的审查流程:
5.9.1成立专门小组来负责对利益冲突的审核判定。
5.9.2所有的业务在开展之前报到利益冲突小组进行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评定。
如果存在更换没有冲突的员工或更换没有利益冲突的关联业务单位。
5.9.3经小组审定没有利益冲突的员工要做出局面无利益冲突声明。
并且保证没有对事实隐瞒和承担因为隐瞒事实带来的所有后果。
5.9.4业务执行中和执行后接受评审。
5.9.5经过评审出现利益冲突的,告知当事人并对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评估。
5.10违反办法的责任
5.10.1员工违反本规则,由公司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劳动合同等处分。
5.10.2员工已经因为利益冲突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时,进行必要的赔偿,如果金额特别大的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以追究司法责任。
5.11调查与处分
公司在收到书面投诉、举报或反映员工有违反本办法行为时,应当由利益冲突调小组进行调查,并对违规员工给予处分。
对严重违反本规则、触犯行政法规的,应当移送司行政部门查处。
5.12接受调查
员工接到公司利益冲突的调查通知后,应当接受调查,及时提供书面陈述和相关材料。
拒绝接受调查的,公司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5.13利益冲突管理程序的宣传与员工的上报制度
5.13.1本办法出台后要在职工中进行培训,使所有的员工了解什么是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范围、利益冲突潜在危害、如何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如何避免利益冲突、对利益冲突的处理和申报等。
5.13.2所有从事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员工在业务开展之前都要有意识地避免利益冲突,对业务有关的各方进行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出现了利益冲突加以回避,并将情况上报。
6、相关文件
6.1《隐私与保密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7.1利益冲突申报表
7.2利益冲突调查表
文件名称:
礼品金额及频率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3
版本:
A/0
1、目的
规范公司与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礼品往来。
2、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生意合作伙伴,必须严格遵守。
3、定义
3.1礼品政策
3.1.1礼品的给予和收取是普通的商业行为。
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人欢迎的礼仪,用以建立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和了解。
但是礼品和娱乐决不能左右员工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
3.1.2很好地判断此界限是员工的责任。
一般而言,员工在商业行为或政府决策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提供或接受不正当现金、礼品或娱乐,若礼品和娱乐没有成为任何特殊商业决定的诱因,则员工可以从客户或供应商那里接受或给予它们。
3.1.3与政府官员打交道通常和普通个人打交道不同,政府严格禁止其雇员接受任何形式的赠与,包括宴请和娱乐,任何员工不得为了业务需要贿赂政府官员或政府人员,任何员工必须严加注意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3.1.4公司的商业行为建立在“公正交易”的基础之上,应向合作方通报公司的商业道德规范,任何员工应执行反腐败反贿赂管理,都不可接受贿赂、贿赂他人,或者暗地接受佣金及其他个人利益。
任何和赠送、收取贿赂、回扣有关的活动都应立即终止,并报告给相关的管理人员。
回扣或贿赂包括任何形式意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好待遇的行为。
公司确保员工如果拒绝参与由业务产生的受贿或回扣,并不会受到降级处罚或其他不良后果,即使这一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失去业务。
3.2业务招待
业务招待包括第三方为访问公司或其他场所相关的出差、旅行、住宿或者日常费用。
3.3礼品和招待
包括个人或者其家庭成员提供或接受的任何有价值的事物。
3.4礼品
包括现金和非现金类,如艺术品、手表、珠表、设备、优惠折扣、贷款、产品或服务的优惠条款、服务、奖赏、运输费、股票等。
4、具体实施
4.1员工只能接受或送出适当的礼品。
我们鼓励员工上交应由公司接受的礼品,我们并不强制要求上交小额礼品,但超过一定额度的礼品必须立刻上交总经理办公室;业务招待也必须遵守公司审批制度执行。
礼品价值金额
频率
批准要求
上交要求
1
单次接收≤200元
只限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次
无需
无需上交
2
单次接收>200元
——
——
必须上交
业务招待费(包括餐饮)
1
≤200元(人均100元)
——
代理批准
——
2
>200元且≤500元
(人均100元)
——
次长批准
——
3
>500元(人均200元)
不允许
不允许
文件名称:
信息公开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4
版本:
A/0
1、目的
为了实施RBA行为守则,规范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为企业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企业信息的管理,包括本公司在生产管理实施和业务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职责
3.1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组织评审、确定和发布企业信息。
3.2人事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企业信息。
4、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负责。
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4.1.2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捷、及时的原则。
4.1.3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1.4人事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及时向各部门和公司领导层通报外部信息的公开情况。
4.1.5公司所有对外公开的企业信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评审,确定公开范围,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开发布。
4.2公开内容和形式
4.2.1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4.2.1.1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4.2.1.2年度各类规划计划;
4.2.1.3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2.1.4内部考核任免公示;员工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公司各部室工作动态;
4.2.1.5业务管理;
4.2.1.6费用征收;
4.2.1.7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4.2.2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4.2.2.1国家秘密、内部资料、商务信息;
4.2.2.2企业自有或与客户关联的知识产权;
4.2.2.3商业运营的财政及年度报告;
4.2.2.4第三方审计报告;
4.2.2.5个人隐私;
4.2.2.6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信息;
4.2.2.7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4.2.3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
4.2.3.1通报、简报及公司公文;
4.2.3.2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4.2.3.3召开新闻发布会;
4.2.3.4广告、公告栏、宣传版报等;
4.2.3.5电子屏、公示牌等。
4.3公开程序
4.3.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公开信息时,主管部门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RBA准则要求。
4.3.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公开信息资料的收集、编辑和制作,确定公开方式和时间,填写《信息公开评审表》,内容包括:
信息公开内容、依据,经主管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总经理批准。
4.3.3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人事部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3.4信息公开涉及知识产权时执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
4.4监督检查
4.4.1公司应监控误报,伪造记录或虚报商业活动的风险。
人事部负责对本司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室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4.4.2公司各部室实施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制度规定的,由人事部通报公司领导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相关文件
5.1《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6.1《信息公开评审表》
文件名称: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程序
编号:
RBA-D-OP-05
版本:
A/0
1、目的
为了实施RBA行为守则,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司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
3、职责
3.1开发部负责公司与产品、技术以及专利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3.1行政部负责商标、企业标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3.3营业部负责商业秘密、客户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知识产权包括:
4.1.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4.1.2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1.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4.1.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4.2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4.2.1开发部负责公司与产品、技术以及专利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4.2.1行政部负责商标、企业标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4.2.3营业部负责商业秘密、客户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2.4责任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必要时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检查,填写《企业知识产权情况登记表》。
4.3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4.3.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程序,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4.3.2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4.3.3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4.3.4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4.3.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4.4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4.4.1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4.4.1.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4.1.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4.1.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4.1.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4.4.2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4.4.2.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4.4.2.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4.2.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4.5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4.6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4.7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4.8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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