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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番禺区旧水坑小学
xx番禺区旧水坑小学
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内部的规范化治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治理规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旧水坑小学
学校性质:
公立全日制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六年。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
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为师生以后着想,奠基漂亮人生!
”为办学理念,营造优质教育的学校文化,建立优质教育活动体系和治理体制,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学校教育的现代化,建设科学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把学校办成现代化的优质教育学校。
第四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进展,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让学生成为热爱世界的主人。
具体要求如下: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自主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行为适应;良好的意志品格、健康的心理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治理和自我保护、与他人交往和合作、自主实践、分清是非的能力。
促进学生的全面进展和健康成长。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差不多知识和差不多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看、思维、动手操作、收集处理信息和猎取新知识的能力;初步学会使用计算机,养成良好的学习适应;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适应;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五条:
学校以一般话为校园语言、以汉文字为规范字,校内各种场合均使用一般话,各种用字符合规范要求。
第六条,本校在番禺区教育局、石碁教育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七条:
本校校风是:
儒雅君子善教乐学
本校校训是:
克明峻德格物致知
本校教风是:
温文尔雅专注善教
本校学风是:
谦谦君子研学求知
第二章治理体制
第八条:
学校由番禺区石碁镇教育办公室主管。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番禺区石碁镇教育办公室和旧水坑村委会聘任。
校长对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治理工作。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治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治理。
其权利和职责如下:
校长有以下权利:
(一)决策权
在不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充分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组织治理、进展建设等重大事宜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
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副校长人选;有权按程序任免学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
(三)财经权
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总务处依法按章治理学校的财务和财产。
(四)教学行政治理权
校长对学校教学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对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日常行政事务,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原那么下,有权依照学校实际情况加以适当的安排,如教学改革的重点、教改实验方案等。
(五)奖励权
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的奖励或惩诫。
(六)校长在紧急事态和特别情况下有临机处置权。
校长的要紧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进展规划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依法治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治理,加强接着教育,引进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积极装备先进的教学设施,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教师办公自动化,使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完善。
(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七)廉洁从教,勤政爱校,以身作那么,为人师表,保证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团结协作。
(八)关怀教职工生活,创造条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使教师们安教乐教,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人,教导主任一人,总务主任一人。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完成分管任务。
学校设教导处、科研室、总务处等中层机构,并由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主管,教师分科组、级组实行年级治理。
第十一条:
在校长全面负责的基础上,实施科学治理,树立现代治理观念,利用现代治理的技术和手段实行层级目标治理、制度治理,实现治理架构运作畅通、高效,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关系协调:
条:
分教育(德育)、教学(含教务)、科研、后勤(含住宿)四线治理。
块:
实行层级治理,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科(级)组长------教师的层级进行块状治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由校长聘任,骋期一年。
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不聘或安排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发挥党、团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
保证党的各项政策、法令及上级指示得以贯彻执行,保证校长正确决策顺利实施。
建立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建立领导组〕,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学校进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对学校干部的教育、治理、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校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要实行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五条:
学校要依据{档案法},按省级标准建立和健全学校的档案治理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的评价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期末对学校领导、教师、职工进行评价、考核,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建立请示汇报制度。
学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的要紧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那么。
第十九条:
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教职工参与,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治理机制。
学校校长主管德育工作,中层由主管德育的教导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主抓,建立少先队------中队(班)------学生自我治理网络。
第二十条:
认真贯彻德育工作文件法规,健全德育工作领导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德育教育网络、基地及制度。
制定符合不同学龄段学生成长规律的德育目标,建立德育工作的新体系。
第二十—条:
开展对德育工作的研究和创新,探究心灵教育艺术,实践“全员参与,全面关爱,全程辅导”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建构品德教育与心理教育相互渗透,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德育活动体系。
第二十二条:
每个班要设置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治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教师、学生家长紧密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对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三条:
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确信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与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制,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育要以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为原那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以“主动参与,自主探究,交流与合作”为要紧特征的学习方式,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差不多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促进自主学习,实施优质教育。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要了解和认识学生身心进展的差不多特点,把握课程与学生身心进展之间的关系,建立为了学生进展而实施新课程的信念,强调每一个学生基本上独立的个体,教育必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坚信只有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充分进展,我们的教育才能表达“一切为了学生的进展”的理念。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立新的学校观和治理观,理解校本课程开发的内涵,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校本课程。
在课程与学校进展之间建立积极有效的联系,突出学校治理是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进展服务的思想、
第二十七条: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采纳现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
执行番禺区教育局制定的《教学治理规程》,加强常规教学治理,做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辅导、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科学地进行教学评估,不得推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二十九条;建立学校开放日的制度,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定期向家长、社会开放,自觉同意家长、社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促进学校的进展。
第三十条:
按规定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全面考查评价。
严格操纵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组织好期末考试,除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单元测验外,各年级组、教研组需征得教务处同意方可组织单元测试。
第三十一条: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最多不超过6小时。
课余、晚上、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该妨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要执行番禺区教育局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的工作,任何教师不得自行调课,假设遇特别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教师治理
第三十三条:
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治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
教师聘任应为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那么,每年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要加强教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重视教师的接着教育,鼓舞教师参加各类有关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
教师进修应依照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
第三十六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应予奖励,依照学校的《奖惩制度》予以表彰、奖励,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全体教师都要构建新型的尊重欣赏的师生关系,建立关心、引导的教学关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者必究。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依照学校《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能够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学生治理
第四十条:
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及事实上施细那么的规定,学校在镇教育办公室领导下,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小学的服务区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的学生,即取得本校的学籍,学校加强学籍的规范化治理,建立健全学籍档案。
第四十一条:
外籍学生入学,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查核护照、外藉人员居留证等有关证件,并填写“外籍学生入学登记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随班就读。
对外籍学生入学,各科教师要依照其语言水平给予辅导。
第四十二条:
对因病无法接着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
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据事实上际学历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四十三条:
防止未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明学生辍学,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保持学校非正常缀学率为零。
第四十四条:
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现代化特别教育思想,认识到残疾与正常学生同样享有同意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一般班学习的适龄儿童入学,并依照其学习、康复的特别需要,对其提供关心。
第四十五条:
小学采纳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班级学额以不超50人为宜,尝试小班教学。
学校规模一般在18个教学班以内,以利于教育教学,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治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四十六条:
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实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实验和探究,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后进生的转化率。
第四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判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峻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峻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第四十九条:
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总务治理
第五十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那么,工作到位,讲求效率,做好后勤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十一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学校可依照自身进展需要,依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费支持。
第五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法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乱收费用。
第五十三条:
校舍、场地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
学校对财产实行档案治理,保护校舍,校产场地不受非法侵占。
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明危房马上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可向侵权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
建立健全校产治理制度,建立校产档案。
设整体校产治理员和专项校产治理员,实行层级治理,责任到人。
固定财产实行账、物、卡治理,坚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及时做好变更和增减手续。
第五十五条:
建立健全经费治理制度,科学治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同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坚持物资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的治理维护,提高使用效率,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损坏、丢失学校财物者要予以赔偿,情节严峻者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校园建设,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那么,搞好规划,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创建一流的育人环境。
第七章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八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
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校应设校医室,要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体检。
第五十九条:
小学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要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适应,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六十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八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六十一条:
学校应同村委会及附近的机关、团体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亦应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六十二条:
学校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关心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关心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
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第九章附那么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番禺区教育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番禺区教育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原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1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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