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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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它集中体现国家教育方针、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安排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加强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基础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构建突出我校办学定位与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培养原则,体现我校“立足哈尔滨、面向省内外,重点服务于基础教育和基层、生产一线”的服务面向和“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能力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实践环节、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专业特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强化基础的原则。
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训练与培养,加强学科基础课程,进一步整合、优化专业基础课程。
2.突出专业特色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要反映国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3.加强实践环节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办学定位,统筹规划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验课程设置,加强实习教学,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4.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的同时,探索分层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处理好一般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培养的关系。
5.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专业性;又要结合开展课外教育活动,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做到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三、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一)培养目标
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是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能力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各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以教育部1998年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为基础,以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和我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注意体现专业特色和社会需求趋势,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刻苦学习、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
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有开展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3.掌握资料查询、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师范类专业要求毕业生为人师表,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科学理论,受到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育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达到普通话、“三笔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和现代教育技术“三过关”。
非师范类专业突出应用性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四、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
实行弹性学制,以毕业学分数为主要标准,对于在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未达到其它毕业要求的学生,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延长期最长为两年。
五、课程体系与设置
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结构为“两平台一环节”,即由公共课平台、专业课平台以及实践教学环节构成。
见表1。
表1“两平台一环节”课程体系
平台与环节
课程
类别
课程内容
说明
约占总学分比例
公共课
平台
公共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大学语文与外语课程
体育与国防教育课程
计算机应用与数学系列课程
课程统一设置,但要求有区别。
35%左右
公共选修课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自然科学类课程
艺术体育类课程
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专业课
平台
专业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同一专业中各专业方向的学生都应修读的课程。
30%左右
专
业
选
修
课
专业
限选课
专业方向
模块1
专业方向
模块2
…
每个专业至少要有两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模块学分数应一致。
15%左右
专业
任选课
旨在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知识和一定量的具有文理渗透、工管交叉的跨学科课程。
实践
教学
环节
必
修
与课程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践)教学
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15%,理工科类专业不少于25%。
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
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与军训、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创新实践能力培养
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
(一)公共课平台
公共课平台由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类课程构成。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语文与大学外语课程、体育与国防教育课程、计算机应用与数学系列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
本着“精讲实用”的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要精讲在课堂,实践在课外。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总学时为252学时,共16学分,其中形势与政策课为2学分,开设讲座,学生听满6次计2学分,未听满者不计学分(见表2)。
课程名称
总学时
课内学时
实践
学时
学分
开设
学期
考核方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4
42
12
3
1
考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4
54
3
2
考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6
36
2
3
考查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108
72
36
6
4
考试
形势与政策
2
2-7
考查
合计
252
204
48
16
表2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时学分表
2.大学语文与外语课程
大学语文课的目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以及汉语的应用能力,要求学生修满2学分。
大学外语课要求学生修读两个学年,共计256学时,14学分。
学校根据新生入校的外语分级考试成绩和专业特点,实行分级教学。
三、四年级尝试开设外语选修课程,各专业按要求安排专业外语或双语授课课程,保证学生外语学习的连贯性(见表3)。
表3大学语文与外语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总学分
应修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大学语文(理)
42
2
2
1
考试
大学语文(文)
36
2
2
2
考试
大学英语
256
14
14
1-4
考试
大学俄语
256
14
14
1-4
考试
大学日语
256
14
14
1-4
考试
3.体育与国防教育课程
体育(含健康课)与国防教育课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体育课,二是国防教育课。
体育课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健康意识,掌握科学的锻炼身体、增进身体健康的手段和方法,共安排136学时,4学分,其中2个学分实行自由选项。
学生必须保证每周上课训练2个学时,期末考核成绩记载采用通过制。
国防教育课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国防观念,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国防教育课包括军训和军事理论教育两个部分,共2周,计1学分(见表4)。
军事理论教育采用学生自学、教师(教官)辅导的方式进行;军事训练由现役教官指导。
课程名称
总学时
课内学时
实践
学时
应选
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体育(含健康课)
136
44
96
4
1-4
考试
国防教育
2周
1
1
考查
表4体育与国防教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4.计算机应用与数学系列课程
计算机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共安排128学时,5学分,理论教学和上机实践的比例为1:
1。
数学课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学生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打下牢固基础。
理工科学生要修读6学分以上。
数学教学实行分类教学,根据不同教学对象和专业特点安排教学内容(见表5)。
表5计算机应用与数学系列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
课内
学时
实践
学时
应选
学分
开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大学计算机基础
56
28
28
2
1
考试
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开设
程序设计基础Ⅰ
72
36
36
3
2
考试
文科类专业开设
程序设计基础Ⅱ
72
36
36
3
2
考试
理工类专业开设
高等数学Ⅰ
192
192
10
1-2
考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等专业开设
高等数学Ⅱ
156
156
8
1-2
考试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开设
高等数学Ⅲ
128
128
7
1-2
考试
化学、地理科学专业
开设
高等数学Ⅳ
84
84
4
1
考试
心理学、生物科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开设
线性代数Ⅰ
54
54
3
2或3
考试
供相关专业构建专业基础平台选择开设
线性代数Ⅱ
36
36
2
2或3
考试
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Ⅰ
54
54
3
3或4
考试
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Ⅱ
36
36
2
3或4
考试
5.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课程和职业生涯规划。
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应修满8学分。
其中“职业生涯规划”为限定选修课程,学生应修满2学分;理工专业学生须选修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学生须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非艺术类学生须选修2学分艺术体育类课程。
其余2学分可任选。
(二)专业课平台
专业课由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构成。
各学院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社会需求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是本科专业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由本学科基础课和跨学科基础课组成。
学科基础课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跨一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二是一级学科范围内开设的专业基础课。
同一学科门类各专业根据专业需要可按学科大类设置专业基础课。
课程设置应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和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设置的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专业目录中要求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原则上均应开设。
专业必修课程学分比例应占总学分的30%左右。
2.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和专业任选课。
专业限选课一般应按课程系列设置,每个专业应有2—3个系列的专业方向课程,且每个模块学分数一致,限定学生选择一个系列修读,并按要求完成该专业方向模块的全部课程,达到合格。
专业任选课的开设,旨在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知识。
各专业应根据“新而实”的要求设计“实用模块”,灵活机动地设计应用性强的新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比例应占总学分的15%左右。
3.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教师教育课是为师范类专业设置的专业方向课程模块。
课程由教育理论课、教育技能课和教育实践组成。
其中:
教育基础理论课程设6学分;学科教学论方面课程6学分;教育技能课程6学分;教育实习6学分、教育见习2学分(见表6)。
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修满各专业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表6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
方式
总学分
理论
实践
教育理论类课
教育基础理论课
心理学
3
3
4
考试
教育学
3
3
5
考试
学科教育理论课
课程与教学论
4
4
4、5或6
考试
课程标准解读
2
2
4、5或6
考查
教育技能类课
教育技能课
现代教育技术
2
1
1
4、5或6
考查
学科教育技能
2
2
3、4、5或6
考查
微格训练
2
2
5或6
考查
教育实践
教育见习
2
2
2-6
教育实习
6
6
7或8
合计
26
13
13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它包括与课程教学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践)教学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以及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各类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
人文社科类(以下简称文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应少于总学分数的15%,理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应少于总学分数的25%。
各专业要明确实验教学(含上机)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学时,结合相应课程教学更新实验内容,适当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毕业论文(设计)要尽量结合科研生产和基础教育实际确定题目,理工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按10-14周安排;文科类专业一般按8-10周安排。
学生毕业须修满2学分创新实践学分。
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实际,设置具有本专业特点的创新实践学分项目,采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个人努力与团队协作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
创新实践学分可以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获得,其考核与认定办法按《哈尔滨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及各专业的评定标准执行。
六、毕业学分要求与学分计算办法
本科学生毕业学分应控制在165—180学分。
理工类专业可安排170-180学分,其它专业的学分在165-175学分。
理工类专业课程教学的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左右。
文科类专业课程教学的总学时控制在2600学时左右。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四年学制的教学进程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学校实行每学年春、秋两个学期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可在假期安排实践活动或科研训练。
学分计算办法是:
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用于安排理论教学、考试及实践教学的教学周数为18周。
理论课程每18学时计1学分。
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等实践环节课程每18学时为0.5学分。
集中进行的专业(教育)实习、调查、设计(论文)、实验等,一般按每周1学分计算。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
七、辅修、双学位课程
推行辅修和双学位制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各专业应在第1学期至第7学期确定50学分左右的双学位课程供其他专业高年级学生修读。
学生选修另一专业双学位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学校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其中,符合学校辅修规定的,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八、课程编号规则
我校的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按课程归属单位(课程开出单位)进行编号。
具体如下:
◇第1位是我校所制定培养方案的版本代码
◇第2-3位是各学院代码
◇第4位是开设课程的各学院内专业代码
◇第5位是课程类型代码
1—公共必修课2—公共选修课3—专业必修课
4—专业限选课5—专业任选课6—实践教学
◇第6-8位是课程流水序号代码
九、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参考格式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须反映以下内容:
1.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2.学制与学位
3.课程结构与设置
4.专业主要课程
5.主要实践环节及说明
6.各类课程、实践环节学时与学分分配表
7.专业各类课程教学进程表
8.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
9.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十、要求与程序
1.人才培养方案是具有法规性质的基本的教学指导文件。
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各专业教师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学术、教学组织的作用,在反复讨论、论证基础上形成最后方案上报学校。
应注意借鉴国内外相关大学的经验和做法,注意吸取新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必要论证。
2.各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及同时编制的理论与实践教学计划、课程简介、课程大纲、教学日历等相关教学文件,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教学校长签字批准。
3.按本意见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09级学生开始实施。
十一、本修订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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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修订本 人才培养 方案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