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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事业概论笔记
档案事业概论笔录
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
1、产生的条件
①记录符号的产生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②国家的出现是档案产生的社会条件。
2、初期档案形态:
甲骨档案;金石档案(刻在青铜器和铁器的的档案铭文档案与石刻档案的总称)
简牍档案(竹简、木牍)
缣帛档案(用丝织品作为书写载体)
纸质档案
3、档案的观点观点:
档案是一种原始信息记录。
“术语”中的档案的观点: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法中的观点:
档案指过去和此刻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留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一样形式的历史记录。
含义:
①档案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
②档案是有保留价值的文件。
③档案的实存形态是各种各种的。
④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
4、档案的性质(实质属性和一般属性)
(1)、实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
(2)、档案的一般属性是知识性和信息性。
档案的信息性又拥有自己的某些特征,主要表现为原始性和回溯性。
5、档案与相邻事物的联系与差别。
(1)、档案与图书
同样点:
知识性和信息性。
差别:
①根源不一样。
档案是根源于人们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直接转变而来的,是历史的真迹,图书不真原始性。
②价值作用不一样。
③信息存在的方式不一样。
(2)、档案与文物。
差别:
①文物与档案产生的主观意识不一样。
②信息内容的要求不一样。
③实存形态不一样。
(3)、档案与资料。
差别:
①根源不一样。
档案是本单位执行职能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件转变而来的,拥有直接性、固定性。
资料是购买、复制、互换获取或自行编制而形成的,是间接的、不确立性的。
②价值不一样。
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拥有凭据价值,而资料是为了工作查考之需采集起来的第二手资料,只有参照作用而无凭据价值。
③保留要求不一样。
档案保留国家有明文确立,资料的保留国家无明文确立。
6、档案的种类。
(一)按形成时间分
(1)历代王朝期间的档案
(2)民国档案(1949年10月1日以前公民政府各个期间形成的档案)
(3)革命历史档案(1919年到1949年共产党活动档案)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现行(今世)档案。
(二)按形成领域分。
(1)文书档案。
是反应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2)科学技术档案。
反应科学技术研究、生产、基本建设等活动的档案。
(3)专业档案。
是反应特意活动领域的档案。
(三)按所有权性质分。
(1)公共档案:
国家机关或其余公共组织在公事活动中形成的为国家所有的档案。
(2)个人档案:
个人或个人组织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为个人所有的档案。
(四)按载体形态分。
(1)纸质档案。
(2)非纸持档案。
(五)按记录表述方式分。
(1)文字档案
(2)图表档案(3)声音档案(4)图像档案
7、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一)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1)、档案的价值:
档案对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实用性,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一致联合,客体属性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基础,主体需假如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
二者互为价值。
(2)、档案的作用:
档案对人们实践活动的影响,是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的详细表现。
8、档案的价值的形态。
(1)、第一价值与第二价值。
前者指档案对形成者所拥有的价值,后者指对档案利用者所具胡的价值。
(2)、现实价值与长久价值(3)、凭据价值与情报价值4()、利用价值与保留价值
9、档案作用的主要表现
(1)、工作查考的主要依照
(2)、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3)、经济建设的主要资源(4)、科学研究的靠谱依照
(5)、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6)、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
10、档案发挥作用的规律
(1)、档案作用范围的递加律
(2)、档案机密程度的递减律
(3)、档案作用的转移律(4)、档案发挥作用的条件律。
主要有①遇到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
②遇到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认识水平的限制。
③遇到档案管理水平的限制。
第二节档案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内容及其互相关系。
(一)档案工作的内容
八项工作:
采集整理保留判定统计编目与检索供给利用编研
(二)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关系
基础工作:
采集、整理、保留、判定、统计、编目和检索供给利用和编研
二者是既矛盾又一致的有机整体。
二、档案工作的性质
(一)档案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属于一项特意业务。
(二)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
(三)是一项文化性工作。
三、档案工作的基根源则
(一)一致领导、分级管理。
(二)保护档案完好与安全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四、档案工作标准化与现代化
(一)档案工作标准化: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机关或独自就档案工作的原则和方法,观点和设备等,拟订科学的一致的规则和技术规范,并予以实行的过程。
1、档案工作标准货摊意义
①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的重要手段。
②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③是推动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重要要素。
2、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内容。
国家介绍性标准GB/T;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DA行业介绍性标准DA/T
地方标准DB
公司标准一般以“Q”开头。
(二)档案工作现代化
档案工作现代化,是指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科学理念、组织方法,对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取最正确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项工作。
主要内容:
1、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
2、档案工作组织与管理现代化。
3、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
4、档案工作人员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事业
第一节档案事业及其构成
一、档案事业的观点及其内容
(一)档案事业的观点:
档案事业是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的活动,是以管理开发国家和社会档案信息资源为手段,认为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界服务为主旨的拥有国家规模的一项社会事业。
(二)档案事业的内容
1、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馆(室)等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人员,用科学的方法和原则管理档案
并向社会供给档案信息服务的一项工作。
2、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以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为目标,国家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依照“一致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国和地方的档案工作展开兼顾规划,组织
协调,一致制度,监察和指导的活动。
3、档案法制工作。
环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纪必究”这十六个字来推动工
作的。
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
①档案立法工作,拟订齐备一致的档案法系统。
②档案行政执法。
建立档案执法威望。
③档案行政救援。
保证档案行政相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④档案普法教育,创造自觉守纪的法治环境。
4、档案教育工作。
社会教育机构与档案部门对预备从事档案工作或已经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进行档案学理论,专业技术和有关学科知识的教授活动。
5、档案科学研究工作。
档案教育科研机构学术集体和其余档案机构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应用
理论和档案专业发展史的研究以及技术推行工作。
6、档案宣传工作。
向社会灌注、普及档案知识宣扬档案的功能和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重要
意义以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流传档案工作的信息,弘扬档案工作人员的精神,鼓舞和吸引人们踊跃参加档案的保护和利用等事务。
7、档案国际合作与对外沟通。
档案界的国内外交往与合作活动。
二、档案事业的地位与意义
(一)是保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切相貌的重要事业。
(二)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行少的环节。
(三)是整个国家文件信息事业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是功在今世,利在千秋的永久事业。
三、档案事业管理系统
档案事业的管理系统和组织制度。
包含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实体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管理权限区分、运转规则等的法律制度规定。
管理系统分两种:
集中式和分别式。
我国属于集中式,详细包含
1、“一致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基根源则。
2、专业和科技档案工作“条块联合”的管理。
3、局馆合一管理。
四、档案事业管理手段。
法律行政经济
第二节档案事业的成立与发展
一、成立
49年一月接收故宫博特院。
49年十二月,中央军委公布搜集革命历史文件及其余史料的通令。
54年11月8日,成立国家档案局。
二、发展
(一)全面建设阶段(1958-1966)
1、推行党政档案和档案工作一致管理。
2、成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各级国家档案馆。
3、各级机关广泛成立了一致管理党政档案的档案室。
4、成立了科技档案工作。
5、档案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学科系统基本形成。
(二)严重挫折阶段(1966-1976)
(三)恢复提升阶段(1976-1987)
(四)全面发展阶段(1988-以来)
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宣布,1988年1月1日实行。
集中表现:
1、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完美。
2、档案资源建设连续增强。
3、档案服务收效显着。
4、现代化管理水平易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
5、档案科技与教育工作扎实推动。
6、档案宣传第一版工作迅速发展。
7、对外沟通和合作创始了新场面。
第二节档案机构与人员
一、档案机枪种类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机构:
拥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
1、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级:
国家级省(自治区工、直辖市)级市(地、州、盟)县(市、区、旗)2、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1)国家档案局职责
①依占有关法律、行政法例和国家目标政策研究、拟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详细目标政策。
(拟订规章和政策)
②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拟订发展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行。
(制
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③对有关法律、法例和国家有关目标政策的实行状况进行监察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行为。
(法律监察)
④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
的全国性社会集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行监察指导。
⑤组织、指导档案管理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⑥组织、展开档案工作的国际沟通活动。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例和国家有关目标政策。
②拟订本行政地区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行。
③监察指导本行政地区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行为。
④组织指导本行政地区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沟通,档案宣传、教育、培训。
(二)档案馆
1、档案馆网络规划与设置
档案馆:
集中管理特定范围档案的特意机构。
档案馆网:
纵横交织,布局合理,即有分工又有协作的档案馆集体。
我国档案馆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级国家档案馆:
国家级综合档案馆
地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2)其余各种档案馆
特意档案馆:
管理特定范围专业档案中央四个:
中国照片档馆中国科学技术档案馆(待建)
中国声像档案馆(待建)中国文学艺术档案馆(待建)
部门档案馆:
专业主管部门设置的管理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档案馆。
中央各种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安所有档案馆公安部档案馆最高人民法院档案馆最高人民检察院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馆:
一种内部档案机构
2、档案馆性质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拓展
(1)档案馆的性质与任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留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文化性、公共性(公益)是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基本属性。
任务:
①采集、接收本馆保留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留价值的档案。
②对所保留的档案严格执照规定整理保留。
③采纳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供给服务。
(2)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功能(四位一体)
基本功能:
①国家档案综合累积、储存和安全保留功能。
②国家档案信息服务功能
④国家档案信息社会教育功能。
⑤已公然现行文件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功能。
其余功能:
大中专院校档案文秘专业教课实习基地、社会档案存放中心、档案保护修复中心,地区性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等有关社会功能。
(三)档案室
1、观点:
是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余社会集体内部设置的集中管理本单位档案的特意机构。
特色:
最广泛、最大批、最基层
2、性质:
①各级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
②档案事业组织系统中的基层组织,担负着为国家档案馆累积和输送档案资源的职责,是保
存档案的过渡性机构。
3、职能:
负责保留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推行监察和指导。
(四)其余档案机构
1、其余档案管理机构
(1)联合档案室:
指同一地区,特别是同一地区内,办公地址在同一个大院内的若干个机关单位共同成立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留和管理这些机关单位形成的档案并供给利用服务,有的地方称之为文档中心。
特色:
精简效能,完好性
(2)信息中心:
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在原有文书、档案、图书、资料情报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的综合性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机构。
(3)文件中心:
介于文件形成机构和档案馆之间的中间性或过渡性文件管理机构,是一种社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文件档案管理机构。
2、档案教育培训机构
(1)档案高等教育机构
(2)档案培训机构:
为档案工作者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技术而举办的训练班,是各国广泛采纳的一种教育形式。
3、档案宣传第一版机构
中国档案报:
世界独一中国档案第一版社
4、档案科学研究机构
5、档案咨询机构:
国家行政管应该局为征采档案、工作建议和建议而依法建立的顾问性组织,有档案咨询委员会、档案委员会等不一样名称。
6、社会档案服务机构
(1)存放中心:
国家综合档案馆、社会机构或个人建立的为各种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余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供给档案存放服务的商业性档案保留机构。
(2)档案资料目录中心:
是集中管理若干档案馆、档案室特定范围档案资料目录并供给检索服务的特意机构。
(3)档案事务所(咨询公司):
供给社会档案服务的商业性档案中介服务机构。
二、档案人员职业修养
(一)档案职业与专业技术资格
1、档案职业资格我国现行未推行“证书”制。
2、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即专业技术职称。
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三)档案人员素质:
政治专业知识身体
(四)职业道德:
在从事档案职业活动中应恪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
忠于职责,恪守纲纪;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求真求实,保护史实;文明管档,优良服务。
2、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自律(自我涵养);他律(教育与监察)
第三章档案法制建设
档案法制建设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举措和根本保障,也是国家法制建设不行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
主要内容:
一、档案立法工作。
拟订齐备的档案法系统。
二、档案行政执法。
建立档案执法威望,依法行政。
三、档案行政救援。
保证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档案普法教育。
创造自觉守纪的法治环境。
第一节档案立法工作
一、观点:
国家最高权益机关拟订、改正、和取消档案法律的活动。
(狭义)含义:
①是立法主体依法宝职权所进行的活动。
②是遵照必定程序,运用必定技术所进行的活动。
③是拟订、认同、增补、改正、取消法的活动。
二、档案法例系统的构成
(一)概括。
档案法例系统是以《档案法》为核心,由档案法律、法例、规章等构成的互相联系,互相协调的有机整体。
效劳: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二)档案法例系统的构成。
法律法例(行政)地方性法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档案法》和《档案法实行方法》
前者:
88年1月1日实行,96年7月5日改正。
后者:
90年11月19日实行,99年6月7日改正。
二者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档案工作的基本问题。
法律调整的范围;档案工作的基根源则;增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列入经济建设发展策划;设置奖赏);公民在档案事务中的义务和权益。
2、档案机构的职责和档案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
(忠于职责;恪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3、档案和管理。
详细有文件的归档;移交(国家20年移交;县级10年移交);保留;开发
利用和宣布等(满
30年可向民众开放)
3、法律责任
主要违纪行为
损毁、丢掉;供给、抄写、宣布、消毁;涂改、仿制;出卖、转让国家的;
倒卖;不按规定移交;不殷实规准时间归档;不按规定开放档案;不作为;玩忽职责;非法出境等
第二节档案行政执法执法
一、观点与基本要求
(一)观点:
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相对
人采纳的影响其权益义务,以及对行政相对人履行档案权益,执行义务进行检查监察的行为。
含义:
主体: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内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事,直接影响或直接波及个人、组织的权益义务。
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
档案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合法依照充足合理(指行政自由裁量权)效率接受监察
二、档案行政执法的依照
①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例、规章为依照。
②以辅助部门的法律为依照。
④共同执行的法律、法例、规章为依照。
档案行政执法依照的合用原则。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后法优于先法;就高不就低;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不溯及既往;呈请有权机关决定。
四、档案行政允许
(一)观点: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余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察,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特色:
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是经依法审察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三)档案行政允许主体与项目
1、依《档案法》与《档案法实行法》的规定,档案行政允许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档案局拥有档案行政允许主体资格,档案馆不拥有。
2、档案行政允许项目。
设定原则:
保障档案事业发展;保证公共利益;数目最少原则;合用原则。
主要波及的方面:
国家安全有公共利益的事项;关系公民合法权益的事项;档案人员的管理事项;档案机构的管理事项;国有档案的改动事项;综合协调方面的事项。
六项内容:
①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拥有保留价值的或应该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之外的个人和单位出卖的审批。
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留价值或应该保密的非国有的档案的赠予、互换的的审批;
③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赠予、互换、出卖复件的审批;
④携、运、邮档案出境的审批;
⑤专业档案馆采集档案范围的审批;
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立的要点建设项目的档案查收。
(三)档案行政允许的实行
1、档案行政允许实行原则。
合法;公然、公然、公正;便民、效率。
2、程序:
申请受理(20日内作出行政允许决定,复杂行长10日)-审察-决定--送到(10内送到申请人)。
通告送到:
通告之日起60日算送到。
(四)档案行政允许的监察
双方面: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监察;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的监察。
1、层级监察:
上司对下级行政允许监察。
主体权限合法?
程序合法?
2、对相对人的监察。
3、档案行政允许违纪行为的办理。
监察责任;违纪允许的法律责任;补偿责任;违纪设定允许的法定责任。
五、档案行政处罚
(一)档案行政处罚概括
行政处罚:
行政主体为了达到对违纪者予以惩戒,促进其此后不再犯,有效实实行政管理,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次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余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犯行政法律规范但还没有构犯法的行为,赐予人身的财富的声誉的及其余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二)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
处罚权处罚权
处罚权分:
警示;罚款;行充公违纪所得;限时更正;补偿损失;通告责备。
(三)档案行政处罚的管辖
1、原则上由档案违纪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
2、法律、法例有特意规定的,按法律规定管辖。
、
3、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实行主体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报上一级机关指定。
4、依据《档案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上司部门在必需时能够办理级案件,也能够把自己管辖
的案件交下级部门办理。
5、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已构成犯法的,关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四)档案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略程序(就地办理程序)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1、简略程序:
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切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就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处罚程序。
切合条件:
违纪事实确实;有法律依照;处于警示的行政处罚。
内容:
表示身份-确认违纪事实,说明处罚原因和依照,并见告相对人有关权益-可取并复核相对人的建议-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交托-存案。
2、一般程序:
立案-检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见告原因并见告权益-当事人陈说和辩论-正式判决-送到-制作《行政处罚案件了案报告》
3、听证程序
单位5万以上,个人3000以上罚款的,应该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见告当事人有要求
听证的权益。
程序:
听证的申请和决定(3日内提出)-听证通知-听证形式(一般公然,波及国家机密、商
业奥密的除外)-听证的主持人和参加人(主持人非本案检查人)-听证应该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花费(当事人不用肩负)档案行政执法主系统作听证报告书,而不是主持人。
(四)档案行政处罚的执行。
1、执行:
档案执法主体保证档案行政处罚决定所确立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执行的程序。
执行原则:
申述不断止执行原则;严格推行罚款进出两条线。
作出罚款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别
的原则。
2、执行的方式:
自动执行;强迫执行。
第三节档案行政救援
一、档案行政救援的观点。
又称档案事务方面的救援,公民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遇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详细行政行为的损害,经申述或提起诉讼,由有关国家机关对违纪或不妥的档案行政行为予以收正,并对被损害的权益加以挽救的过程。
特色:
合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行“不告不理”原则二、档案行政复议。
(一)观点: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事务进行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余组织认为档案行政决定违纪或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合性进行审察,作出行政复议定定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
(二)档案行政复议的合用范围
1、对行政处罚(警示、罚款、充公违纪所得)不服的
2、对档案行政管理推行的代为保留档案,征购档案等行为举措服的。
3、认为切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允许或档案行政审批事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办理
的。
4、认为档案管理部门违纪要求相对人执行义务的。
5、其余。
(三)档案行政复议的程序
申请(县级以上的,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向上司申请;对国家档案局的行政行为不服
的,向国家档案局申请)
-受理(审察能否合法;重复申请;能否已受理;手续能否齐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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