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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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三一文库(XX)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篇一:
小学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田军小学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临安镇中心学校201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小组
组长:
张莉珠(田军小学校长)副组长:
肖海波(田军小学副校长)成员:
邹应(田军小学总务主任)
赵进祥(田军小学教导主任)
杨金生(田军小学政教主任)
李宁(田军小学教科室主任)牛飞鹤(田军小学工会小组长)李梅菊(六年级年级组长)舒丽萍(五年级年级组长)
三、考核分配原则考核参照对象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考核办法要力求科学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分配比例
考勤10%、工作量40%、教育教学实绩50%。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以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二)考核程序
1.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将考勤和工作量的考核得分计入个人档案,年终并入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一起进行奖励性工资的分配。
考勤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考勤考核得分之和工作量考核得分=个人上、下学期工作量考核得分之和2.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以年末成绩为考核依据进行。
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个人年末考核等级得分
个人考核总分=考勤考核得分+工作量考核得分+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得分3.考核的方法,组织考核组对在编教职工进行考评、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再由校长签署考核意见。
上报中心校,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存入档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分配办法
教职工个人分配金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职工考核总分)×个人考核总分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考核结果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3.搞有偿家教,或从事商业活动影响本职工作的;
4.无充分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内外重大安全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含:
参加赌博、酒后上课、拨弄是非、诽谤他人、打架斗殴、吵架骂人等被举报查实);
(二)当年病、事假天数达到政策规定的范围的,累计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小组九:
附录
1、在小高职称的教师每人高职附加1分。
2、成绩考核得分调整,原先每个档次相差3分,现在调整为差距2分。
3、课题组成员加分,调整后课题负责人2分及成员1分。
田军小学
执行时间: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田军小学出勤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使教职工加强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考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并张榜公示。
二、分值
考勤分值为10%。
三、考核细则
(一)病假,半天扣0.15分,一天扣0.3分,事假半天扣0.25分,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二)法定假、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时间:
二○一四年九月
临安镇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实施细则
根据《建水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临安镇中心校绩效考核精神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奖励,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为导向,提高教职工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量考核办法
工作量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一)每学期工作量标准占20%
田军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篇二: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周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周口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2009)47号)和《西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西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2009)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实施对象
逍遥镇中全体教职工、学校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体局考核并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以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5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班主任津贴以工作量的形式体现,每月折合12—16课时,校长、书记每月折合12—13课时。
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50分
制定科学合理的各岗位工作量量化标准,并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对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考核指标所占的分值。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补贴总额÷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xxxxxx
*篇三:
新安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新安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绩
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考核细则。
。
一、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合规、公平、公正。
3、向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科任教师考核方法(100分)
【师德师风】(15分)
主要采取家长座谈、学生评教、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评估: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记15分。
1、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受到综合性表彰的予以加分:
乡镇党委、政府(县级部门)加0.5分;县级党委、
政府(市级部门)加1分;省级党委政府(国家部门)加2分;国家级加3分,(须提供原始材料,且材料由学校上报的方可有效。
)同类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奖项加分只在本学年考核时使用。
2、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项次扣2分。
4、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次扣1分,校长戒勉谈话三次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5、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
记0分。
6、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不当言论的一票否决,
记0分。
【工作量】(30分)
1、记分方法:
周课时达到学校平均节次为基本工作量,可得基本分30分。
少于周平均课时每节扣0.5分。
(均不含课时系数)
周基本工作量=全校周课时总量÷科任教师总数
2、超工作量计算方法:
①超出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的部分为超工作量(含课时系数),超工作量以课时津贴体现,不计分值。
3、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负责人的授课时数应达到学校教师平均节次的1/4;中心小学二级机构人员应达到学校教师平均节次的1/3,
超出部分为超工作量;完小副校长应达到学校教师平均节次的3/4,超出部分为超工作量。
4、55岁以上男教师、50岁以上女教师(虚岁)每周增加1课时计算,增加课时不计系数。
5,①教导主任每周增加2标准课时;②教研组长每周增加1标准课时计算;③少先队辅导员每周增加1标准课时计算;④远程教育管理员每周增加4标准课时计算;⑤兼职的财务人员、后勤人员、图书管理员等每周增加1个标准课时。
⑥每个早读课按0.2标准课时计算。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制度》、《备改量化细则》、《听课评课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要求进行评估:
1、严格按照学校《教师上课制度》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
记3分。
没完成教材的,按每一课(节)扣1分计算。
无案上课,坐着讲课,上课接打手机,歧视、谩骂、侮辱、驱赶学生的,一次扣0.5分。
2、严格按照学校《备改量化细则》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
记5分。
备改月查受到通报表彰的一次加0.5分;受到中心小学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分;备课缺一课时扣0.5分;教学反思缺一次扣0.5分;作业(不含大作文)缺一次扣0.5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严格遵守学校《听课评课制度》,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
活动,圆满完成授课、听课、评课任务,并做好记录,记2分。
无故
缺席活动一次扣0.5分,听课节次(学校规定节次)缺一节扣0.2分。
4、按时参加校本培训,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记2分。
不能按
要求完成任务的扣2分。
5、全学期完成一篇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优秀论文,记2分,缺
一项扣1分。
6、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记1分,缺一次扣0.5分。
【教学效果】(40分)
1、检测科目教学成绩:
凡是学区组织统一考试的,各年级每科
前三名得40分,倒数三名得20分,其余得30分,同时在原名次上前进一名加1分。
2,非检测学科教学成绩:
学校根据平时对非检测学科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等考察,同时结合所授班级学生反映的情况,依次计34、25、17分,若举行了大型活动,根据获奖名次适当加分。
3,任多个班的检测科目按各班得分取平均分为综合得分。
【其他加分项目】
1、教师在桐城教育网、县级报纸发表文章(含新闻报道)一篇,加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2、教师在县级等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0.5分,市级1
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3、教师参加校镇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个人才
艺比赛、网研征文评选、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教具制作、课件制作等活动中获奖,校镇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4、指导教师加分:
教师指导学生在上级举行的竞赛中,学生获得县级以上的集体奖或个人奖,集体项目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市级以上的等级奖均加3分,个人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市级以上的均加2分。
5、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二)中心小学二级机构人员、完小副校长考核方法(100分)
【师德规范】(10分)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行为,记10分。
2、有违法违纪现象,被上级通报的,记0分。
3、有其他有损师德形象行为的,酌情扣1——5分。
【执行政令】(10分)
1、自觉执行校委会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记10分。
2、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1分。
3、无故不参加领导例会或集体活动等行为,一次扣1分。
4、对待学校中心工作无故缺席或表现冷淡的,一次扣1分。
5、在教师中散布消极言论,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的,一次扣2分。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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