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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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调研报告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调研报告
泸溪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是一项民生工程。
近日,我们开展了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工作的情况调研,分析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深入的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的意义。
通过深入农产品基地座谈与观看农产品抽样检测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监管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提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建议。
。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今后全县应以理顺机构关系、落实人员为主线,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统一信息网络与监督抽检,全面掌握信息,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市.建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管理,最终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现将调研了解的情况和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由于我县政府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给予了一定的重视,通过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努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几年虽然没有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农产品监管初具规模
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导小组,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管理站、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环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执法大队等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
至目前,全县建立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1个,编制人员5名,2010年实际到岗3人。
共有化验用房5间300平方米,已完成现有面积的水电改造和实验台建设,投资10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农残速测仪等大型设备10台(套),正在进行安装调试。
检测站化验室正在扩建之中,已购置的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准备开展土壤化验检测工作。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1、广大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希望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人们每天都要消费的蔬菜、水产、肉类的要求尤为强烈。
2、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
开始注重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以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县场竞争力。
3、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
已制订州、县农业地方标准近30项,并有3项《技术规程》被确定为湖南地方标准,被列为全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和全国无规定疫病区项目建设县。
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研究开发有了较大进展。
全县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监控面积达13万亩。
椪柑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16个、绿色食品1个,覆盖了18个乡镇,涉及到粮油、蔬菜、水果等品种。
5、对蔬菜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速测初见成效。
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和蔬菜办,各建立了蔬菜检测实验室1个。
监测范围重点是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场所,监测品种重点是蔬菜、水果等,开展抽查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我们每个星期都对白沙农贸市场、浦市农贸市场、武溪农贸市场、武溪五里洲蔬菜基地、白沙万家福超市及县城范围内的农产品基地菜进行经常性的抽检,以节假日和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
据统计,2008、2009、2010年以来,全县农残检测站每年检测蔬菜样本1200个,合格率都达到99.04﹪,为消费者能吃到放心菜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农产品监管检测的优势与不足存
优势:
对本地区农产品产地和农产品的生产特点熟悉,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固定的网络,便于更好的全程监管。
不足:
(一)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在县城存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和蔬菜办二个机构,职能上交叉不协调,乡镇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没有建立农产品检测窗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乡镇自检点的建设还处于空白,不利于全面开展工作和有效发挥职能;已成立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也因人员、资金等问题制约,工作开展困难重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网络还没有形成。
(二)监管检测人员缺乏
从我县级检测机构人员组成来看,普遍存在专业检测人员短缺的问题。
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从事管理工作,专业不对口人员较多,专职检测人员少,检测与管理人员混用现象非常普遍,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成为制约当前检测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化验室建设滞后
目前设备配置也很不齐全,部分机构的仪器设备已经老化,因资金困难无法及时更新,难以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水平只限于定性分析,不能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依据。
(四)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010年,县农产品质检站的化验室建设、检验检测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员技术水平得不到提高。
已成立机构的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还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经费列入县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县农产品质检站也没有从事监督管理和检测的必备交通工具,监督检查和基地、县场抽样十分不便。
(五)宣传认识不到位
个别领导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够,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也比较模糊,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系统内检测能力的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重视规划
县乡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农业领导亲自抓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农业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的要求,尽快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
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努力营造人人都来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找准职能定位,加强检测机构建设
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监测全覆盖”的思路和“分级建设、分层次监管监测”的原则,建设“四支队伍”,即一只行政队伍,形成县上有监管办,乡镇有监管站,村有监管员的农产品安全行政管理体系;一只检验监测队伍,县上有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乡镇和市场、企业设检测室;一只执法队伍和一只技术支撑队伍,形成行政管理一条线、检验检测一条线的现代农业监管体系。
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要以具备精准定量分析能力为建设目标,与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站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不断完善化验室设施,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加强检测人员技能培训,化验室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等工作;主要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地方农业生产为目的,直接面向广大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消费者,重点承担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也要建立检测机构,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做好农产品自检,把好质量入口关。
(二)加强人员配备,壮大检测队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繁重。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规定,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至少配备5名专职检测人员,转变管理与检测人员混用的现象,把检测人员从管理监督中分离出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同时配备监督管理人员5—8名,按乡镇配备,每2 个乡镇不少于1 人。
县农牧部门要加强与编制、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面专业检测人员缺乏的问题,从大学毕业生中择优录用高素质的专业检验检测人员,充实壮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并对现有人员加强培训教育,使其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化验室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化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必要手段,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
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以及企业都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定位和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整合现有检测资源、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等办法,落实化验场所,购置必备设备,以确保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标准”,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要在现有设备和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保障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监管和检测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对实验室设施按工作需要进行系统设计与改造,对各检测室和工作间进行必要的改建或扩建,使建设后的检测室能够在使用面积、布局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
要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地方农业生产为目的,配备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的基本设备,以样品前处理、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为主,对实验室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和改造,面积一般应在300平方米以上,控温控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使其能够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四)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经费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包括设备投入、检测成本、人员培训、认证认可等多项开支,经费需求量大。
县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化验室建设、市场监管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整合全省现有检测资源建立检测大平台的办法和政策建议
(一)自上而下的建立到全国农产品产地的检测体系,完善配套的人员、资金和相关仪器。
(二)在农产品产地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制定可行的政策,加强对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处理力度。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做好权威发布。
(五)探讨整合所有产品质量检测资源的路子,整合人员资金和仪器,每个县市根据人口规模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2011-3-22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农计发[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质检中心:
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分重视,近年来多次强调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新农村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抓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二、统筹建设内容,抓紧编制本地区规划
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采取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办法进行科学规划,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只编制一个规划,由于行政隶属关系问题,确实不便进行整合的,可以由省级农业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畜牧、渔业等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协调小组,采取统一规划布局、分头编制子规划的办法,即根据职能分工,共同研究确定好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和各自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分章排列各行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规划内容或编制子规划作为总规划的附件。
规划编制完成后,即报我部审核。
三、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各地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部级专业性、区域性质检中心建设,以现有部级质检中心为基础,择优选择具有较强的专业检测技术研发基础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强的检测队伍和技术力量,内部管理规范,已承担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质检中心进行改扩建。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综合性质检中心建设以已有的部级、省级质检中心为基础,逐步整合分散于农牧渔各行业的检验检测资源,择优选择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检测人才队伍、管理规范等条件,已承担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的省级质检中心进行完善和改扩建,原则上不新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2006]1728号)文件精神,东、中、西部地区中央地方投资比例分别为1:
2、1:
0.5、1:
0.25,建设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保证落实配套资金。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可随时上报我部,我部将组织专家评审。
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我部将作为储备项目,并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
县级质检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待各地制定的本地区质检建设规划审核通过后,也应抓紧进行。
附件:
1、
2、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建设规划
(2006—2010年)
农业部
二OO六年十月
附件1规划建设的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一览表
附件2规划建设的部级区域性质检中心一览表
附件3规划建设的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一览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对农产品生产(包括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科学、公正的监测、鉴定、评价的技术保障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主要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对于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目前已形成基本框架。
但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WTO,现有体系不健全、检测手段薄弱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特编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分重视。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
“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生产优质农产品”;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或修订农业行业标准和重要农产品质量标准,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做好2001年、2002年、200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中都重申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国务院领导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出多次批示。
2002年2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农业部上报的《关于欧盟禁止进口我动物源性食品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加强农药、兽药使用管理和残留监控极为紧迫,要有计划,予以落实。
确定了的事情立即办起来。
无论是制定法规,还是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体系,都要有专门力量。
部领导要抓紧这项工作。
”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随着我国短缺经济的结束,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受到重视。
近年来,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动植物激素等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在促进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
加之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农产品污染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防止突发性或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这与2003年从“非典”防治工作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近年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部正在组织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规划涉及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出口水产品等11种优势农产品的35个优势产区。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可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的普查与筛选工作,监测分析各地区的生态条件和资源优势,引导各地区科学地调整种植、养殖结构,指导农民或农业企业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品种和水产苗种,提高农产品品质,形成农产品优势产区,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
通过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等的检验检测也有利于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指导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逐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接轨和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农产品将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与国外同类产品进行竞争。
为了保护国内农业产业的发展和本国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世界许多国家纷纷利用WTO有关协议,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抵制国外产品,保护国内产业。
我国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价格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是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
但近年来发达国家以质量安全为由纷纷设置技术性壁垒,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受阻。
尤其是在加入WTO之后,这种态势逐步加剧,蔬菜、茶叶、畜产品、蜂产品、水产品等相继遭到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欧盟的封杀。
2002年以来,欧盟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日本对我国蔬菜产品及英国对我国蜂蜜产品输出的限制,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利益。
据统计,仅2002年上半年我国出口蔬菜与去年同期相比就下降了近30%,而与此同时,国外农产品进口增加。
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
在农产品出口时,许多检测项目在国内检不了,质量安全状况家底不清,到达贸易国口岸才查出问题,不但使出口企业蒙受损失,也使贸易国对我国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产生怀疑;在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时,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检不出,不能有效地实施技术壁垒。
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成为维护我国农民和农业企业权益,扩大农产品出口和抵御国外农产品对国内产业冲击的当务之急。
总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消费者安全的需要,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是一个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二、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比较
(一)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行做法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管理是各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和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都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这些检验检测机构不仅满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而且在检验检测服务过程中,及时将国际上有关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信息提供给政府、企业和农场主,使本国农产品生产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整品种和结构,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
同时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利用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借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之名,对进口的农产品设置层层技术性壁垒,除制定有针对性、要求苛刻的农产品技术标准外,还在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等方面设置障碍。
美国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
农业部作为行政和执法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与认证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美国建有农产品分品种的专业性监测机构和分区域设置的全国性、大区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各州还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产地环境质量监督。
加拿大负责农产品检验的机构是农业部所属食品检验局(CFIA)。
该机构在全国分4个大区,下设18个地区性办公室,185个基层办事处,并在408个非政府机构设点。
CFIA拥有22个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从事新技术研究、组织测试和咨询指导工作。
CFIA下属的检验员、兽医及其他专业人员有4600多名,目前在国内开展了14个与食品、动植物有关的监控计划。
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食品安全法令和本国法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农产品品种类型设立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监测机构,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
仅丹麦就有农业部授权的农产品质检机构38个,承担农业部下达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执法检验任务。
丹麦各地方政府也设有相应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测。
日本农林水产省建有一个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负责农产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
日本农林水产省设有独立的行政法人组织——农林水产消费技术中心,该中心除东京本部外,在神户、横滨等各大区设有7个分中心,共有技术人员480余名,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认证、风险评估等多种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
韩国农林部设有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两院在各大区设有支院,各支院设有出张所,主要负责种植业产品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认证、技术服务工作;海洋渔业部下设水产品检查所及其各支所、出张所,主要负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厅下设检验所。
地方政府(省级)也设有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所,主要负责市场农产品(不包括畜产品)的安全性检查检验工作。
韩国的国家质检机构的仪器设备均由国家出资购置,层次高、门类全、配备齐,可满足大批量、多项目、高精度、高速度检验的需要。
其检验技术人员开支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从而保证了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1.基本形成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框架
农业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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