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督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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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文书
八、执行监督文书
××××人民检察院
停止执行死刑建议书
××检停执建〔20××〕×号
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死刑的罪犯因有下列情形:
······(写明应停止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你院暂停对罪犯执行死刑。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案件进行临场监督,依法提出停止执行死刑建议时使用。
制作单位为执行死刑的中级人民法院对应的分、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制作份数:
六。
三、送达范围:
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各一份,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一份,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一份。
四、归卷:
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人民检察院
撤销停止执行死刑建议通知书
××检撤停执〔20××〕×号
人民法院:
因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撤销对罪犯
暂停执行死刑建议,我院号停止执行死刑建议书作废。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撤销本院对罪犯停止执行死刑建议时使用。
二、制作份数:
五。
三、送达范围:
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各一份。
四、归卷:
检察卷一份,检察内卷一份。
××××人民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检察意见书
××检暂意〔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
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判罪名,原判刑罚,已执行刑期,所在监管场所等。
三、执行机关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情况。
包括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时间、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理由等。
四、检察意见。
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五、具体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针对该案提出具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等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执行机关提请的假释案件,经依法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检察意见应当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同时,可以针对该案,依法提出具体要求。
三、本文书一式三份。
送达发文单位一份,本院一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一份。
××××人民检察院
减刑提请检察意见书
××检减意〔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
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判罪名,原判刑罚,已执行刑期,所在监管场所等。
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情况。
包括提请减刑时间、提请减刑理由和提请减刑幅度等。
四、检察意见。
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五、具体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针对该案提出具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等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案件,经依法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检察意见应当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同时,可以针对该案,依法提出具体要求。
三、本文书一式三份。
送达发文单位一份,本院一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一份。
××××人民检察院
假释提请检察意见书
××检假意〔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
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原判罪名,原判刑罚,已执行刑期,所在监管场所等。
三、执行机关提请假释情况。
包括提请假释时间、提请假释理由等。
四、检察意见。
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假释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五、具体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针对该案提出具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等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执行机关提请的假释案件,经依法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检察意见应当写明是否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假释的意见,并说明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同时,可以针对该案,依法提出具体要求。
三、本文书一式三份。
送达发文单位一份,本院一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一份。
××××人民检察院
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
××检纠暂〔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
四、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包括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等。
五、认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可表述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
六、纠正意见。
可表述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特向你院(局、处)提出纠正意见,请依法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予以纠正,并将重新核查以及是否纠正情况反馈我院。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要求
1.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写明发往单位,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行文上需顶格写。
(2)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基本情况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况。
书写顺序为:
罪犯所在单位,罪犯姓名(如监狱罪犯),性别,年龄,原判决、裁定确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罪犯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及期限等。
(3)人民检察院认定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书写层次为:
①写明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具体情况,如罪犯的病情、改造表现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等。
②写明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不当之处,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哪些条款等。
(4)提出纠正意见并写明法律依据。
2.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监管机关,一份送罪犯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
××检纠减〔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
四、裁定减刑情况,包括减刑理由,减刑时间。
五、认定裁定不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可表述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
六、纠正意见。
可表述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纠正意见。
请你院在收到本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定。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要求
1.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写明发往单位,即裁定减刑的人民法院,行文上顶格书写。
(2)写明被裁定减刑罪犯的基本情况和裁定减刑情况。
书写顺序为:
罪犯所在监管场所,罪犯姓名(如监狱罪犯),性别,年龄,原判决、裁定确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被裁定减刑的理由及期限。
如果该罪犯曾被裁定减刑,应在此次减刑情况前写明。
(3)检察机关认为减刑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书写层次为:
写明被裁定减刑罪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具体情况,如罪犯刑期执行时间,罪犯曾被减刑的间隔期,罪犯改造表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等。
写明减刑裁定的不当之处,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规定等。
(4)提出纠正意见并写明法律依据。
2.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监管机关,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
××检纠假〔20××〕×号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的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及减刑情况,剩余刑期。
四、裁定假释情况,包括假释理由,可表述为:
你院以······为由,裁定假释。
五、认定裁定假释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可表述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
六、纠正意见,可表述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纠正意见。
请你院在收到本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定。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使用。
二、制作要求
1.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写明发往单位,即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行文上顶格书写。
(2)写明被裁定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和裁定假释情况。
书写顺序为:
罪犯所在监管场所,罪犯姓名(如监狱罪犯),性别,年龄,原判决、裁定确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被裁定假释的情况(包括假释的理由)。
(3)检察机关认为假释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书写层次为:
写明被裁定假释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的具体情况,如罪犯实际执行刑期、罪犯改造表现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写明假释裁定的不当之处,即罪犯被裁定假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规定等。
(4)提出纠正意见并写明法律依据。
2.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监管机关,一份送罪犯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减刑、假释案件出庭意见书
××检减(假)庭意〔20××〕×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出席法庭,参加罪犯减刑(假释)一案的审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现就该案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对庭审的检察意见。
结合案情,概括法庭调查的情况。
二、对案件的检察意见。
阐明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提请减刑的幅度是否适当等,以及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
三、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或者不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并建议人民法院不予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调整减刑幅度等。
四、其他需要发表的意见。
检察员:
××年×月×日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等规定制作。
为检察机关派员出席法庭,就减刑、假释案件当庭发表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对于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可以简要概括检察意见。
对于不同意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详细阐述有关法律依据、事实和理由等,并建议人民法院不予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调整减刑幅度。
三、对于人民法院同时对多名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开庭审理的,出庭检察人员可以在一份出庭意见书中对多名罪犯分别发表检察意见。
四、本文书第四部分,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制作。
五、本文书一式两份,本院一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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