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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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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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学院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加快发展”为指导,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为原则,从发展方向、战略布局、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等方面,全面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第二条目的与意义
校企合作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实现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途径。
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重要模式。
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是主动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同时,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政府等多方资源,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最终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第三条目标与任务
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院与企业、政府之间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企业人力资源储备与培训、技术创新、地区创新型项目扶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立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从而整体上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的技术革新以及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第四条合作原则
校企合作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
校企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以及产业发展的要求。
学院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设施设备、人才培
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资金利用等方面的优势,政府管理部门发挥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优势,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系部、处室以及院属二级单位与国(境)内的企业及文化团体等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共建企业、项目创收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六条组织机构
校企合作实行“项目管理”。
学校自上而下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合作部、校企合作项目组三级管理机构,形成一个相对完备的管理体系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具体职能如下: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学院院长担任主席,委员由学校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团体协会法人代表、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
下设常务机构为校企合作部。
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审批、制定校企合作战略,发挥整合及资源协调梳理优势,加强校方、企业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等三方的联系,协调三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校企合作部
校企合作部设立科研外事处,具体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自我完善机制,跟踪反馈机制、绩效评估机制等保证合作项目科学、规范地运行,更好地满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的需要。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项目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
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部指定人员担任。
小项目可由一人担任,大项目可由多人担任,但一般不超过5人。
选派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组长。
项目组长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营实施,按项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的责、权、利分配。
第二章内容要求
第七条合作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以及民政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或社会团体。
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合作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重点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要与教学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教学性,能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持续发展的能力。
以个人名义持校企合作委员为认可的优良项目的合作个体,拟与校方共建企业团体或实训基地等项目的,应出具相应的个人资产、信誉以及项目相关的合法认证资料。
(二)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内容
1、合作开展师资培养:
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企业为学院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2、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
各专业应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学院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举办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
3、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
学校在企业挂牌设立“安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企业在学校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
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
4、学生顶岗实习;
5、合作开展培训:
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
发展校企科研开发项目,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提供共同参与开发科研项目、技术服务的机会,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推广。
7、合作设立企业团体:
发展校内校外共建企业。
第九条合作方式
(一)合作培训方式
引进设备(软件)或资金,既用于我校学生实习,又用于面向社会的培训。
如外训基地,校内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
(二)合作生产方式
引进设备(软件)或资金,进行公司实体注册,既可用于实际生产,增产创收,又可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下实习,如校办企业等。
(三)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方式
引进设备(软件)或资金,或无需引进设备,合作研发企业急需的项目或技术攻关,或帮助一些个人团体进行智力成果转化等。
(四)综合方式
除引进设备(软件)或资金外,成立合作机构,合作的功能呈多样性:
可提供给学生实习;或提供面向社会的培训;或用于生产;或用于研发或技术服务。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运作流程
(一)立项申请
各部门引进校企合作项目时,应与合作单位在较为深入地协商、酝酿基础上,进行项目论证并向学院校企合作部提交合作方案以及项目建议书。
校企合作部进行项目评价审查,报校企合作委员会审定,由委员会进行审批。
(二)项目论证
对于涉及学院人、财、物的校企合作项目,由校企合作部牵头,组织学院相关部门、外聘专家等对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合格后上报校企合作委员会审查,经行政办公会议或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是否立项。
(三)拟定合作协议书
对于确定立项的项目,由合作双方充分协商,在学院统一制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框架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具体条款,形成校企合作协议书初稿,经校企合作部和学院法律顾问审查并报院领导批准后签署。
(四)签署协议
不涉及学院人、财、物的校企合作协议,经各系领导班子研究,由校企合作部审查后,上报分管院长签署;涉及学院人、财、物的校企合作协议由学院法人代表签署,并举行签约仪式或典礼,相关资料由校企合作部进行整理、归档。
(五)项目报备
校企合作协议及方案签署一周内要将合作协议等书面材料复印件报校企合作部备案,并报送财务、教务以及所牵涉系部等需要协作的有关职能部门。
(六)项目实施
每个项目在立项之后,落地之前,参与方均需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参与方的责、权、利分配问题,以保证项目顺利、高校实施。
相关文件要在校企合作部及时进行存档、报备。
(七)项目监控
校企合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合作部、财务、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约情况,并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
(1)项目负责人要签订责任书。
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要负责企业、学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的自我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资料。
填写《校企合作项目进程表》。
经项目自身所涉及的系部、科室、院属单位审核后报校企合作部备案,由校企合作委员会审定。
学院对合作项目进行的检查,一般采取工作汇报、现场了解与调查、讨论会等形式。
项目负责
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检查表》并报校企合作办公室,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
项目组是否按计划投入产学研合作建设力量,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阶段性成果和初步效果如何;下一步合作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力度等。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验收表》,上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部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结项总结,将结项材料报校企合作部。
需要进行研究成果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批准后,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将鉴定成果在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中落实,并推广应用。
(4)校企合作项目的结束
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写出一篇校企合作项目的总结,其内容应包括:
直接、间接引进资金或设备、通过项目培养学生情况,对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国际合作、学生技能大赛、人才素质培养、校园环境建设、学院增产创收等方面作出总结,分别交所在院系,科室、院属单位,学校档案室、校企合作部存档。
(八)项目考核
校企合作项目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主要从校企合作共建企业团体、实习实训基地、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学术科研、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并按照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九)绩效评价
(1)协议履约情况:
(2)培训性项目考核
(3)研究与技术服务性项目考核
(4)生产性项目考核
一票否决:
凡合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视为不合格。
(十)资料归档
校企合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料(含图片、音像资料),由项目本身所涉及的各系部、科室、院属单位负责整理,并按项目整理归档,及时报送校企合作部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校企合作部要对立项项目进行逐一追踪,并进行编号,建立电脑档案,及相关的文字与实物档案。
第四章奖惩管理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
对成功引进合作项目的教职员工以及本校学生,视项目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执行规定。
(一)合作项目的奖励
(二)项目补贴奖励
(三)年度奖励
(四)校企合作创新奖励
同时,学院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工作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在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与年终处室目标考核、个人职称评定及评优挂钩。
第十二条惩罚措施
违反下列规定,在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给学院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责任人要予以处理和惩罚。
(一)未经校企合作部立项,个人擅自以学院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造成学生投诉等恶劣影响者,学院将予以行政记过、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合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并未通知校企合作部,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责任人承担。
(三)合作项目直接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学生未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人身受到伤害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四)项目实施中期评估不合格,校企合作部有权责令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企业整改,并暂停项目经费的投入。
在规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将予以取缔。
第五章权资管理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各系部、科室、院属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场地、房屋、仪器设备清单。
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管理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外事处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凡校企合作项目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以“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的产学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均纳入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外事处管理。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中的费用支出、收入以及对外服务收入中学院的收益部分应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得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院与国(境)内的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开展的合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校企合作部负责解释。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规划方案
(2013-2017)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全面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促进校企合作,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评估方案》(教高[2009]26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1169号)和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校企高度融合为目标,以项目推动为载体,积极构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全面开创校企合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立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协调、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校企合作机制,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过程共管、责任共担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实现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
二、重点工作
(一)2013年全面启动校企合作工作
2013年,校企合作的目标是:
构建校企合作运行体制机制,初步达成《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各项要求。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机电一体化、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等重点专业着重引进行业企业的资金或设备,各建成1-2个校企合作项目,其他各专业建成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至少1个校内实训基地;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教学模式;加强实习管理,初步搭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等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一线工作制度,筹建校外兼职教师人才库;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等等。
(二)创建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
为增强学院与行业企业的深层次联系和结合,建立起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适时创建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理事会是为学院筹集办学资金、提供管理决策咨询、评议学院校企合作项目,以及通过提高办学水准为理事单位提供所需人才或其他服务的常设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行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学院领导组成,接受学
院党委的领导。
理事长由兼任。
支持和鼓励二级学院与有关行业企业联合组建二级学院校企合作董事会。
(三)规划建设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充分发挥学院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促进中高职学生的就业创业。
一是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在校园内及周边规划发展餐饮、销售、医护、保险、文印、汽车维修等服务业,组建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服务公司,隶属学院后勤处管理。
二是引进行业企业的资金或设备,不断扩大生产发展类项目的规模和形式。
三是发挥青年教师的科研优势,瞄准区域内行业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横向联合,规划建设校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逐步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学院各部门要形成合力,为大学生创业园提供服务,组建专家指导团,进行创业培训,市场营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后勤处要为创业园的运转提供水电气暖等后勤保障。
(四)有重点有计划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要求,认真研究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安阳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提升机电一体化、汽车检测与维修两个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同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发挥自身优势,盘活教育资源,激发学院发展活力。
实施开门办学。
鼓励各部门、教职员工在搞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走出校门,发挥专业优势和个人特长,有组织的开展技能培训和教育服务。
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联合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
依托学院专业、师资优势,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寻找有效结合点,为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技术指导,合作开发项目。
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功能。
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认证、学历教育等教育服务。
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育场地。
主动承办或积极参加地方大型经贸、学术、文化、艺术、体育交流与比赛活动,组织承担各类社会考试和文化公益活动。
(五)重点推进三类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类项目。
继续推进航空类人才培养培训合作项目,主要包括植保动力伞飞行员培训、紧急救援人才培训、直升机飞行员培训等项目。
航空类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由学院航空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人员规模等按照航空学院发展方案逐步实施。
着力解决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招生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安博公司的合作,认真履行协议规定。
加强与水木荷堂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沟通联系,合作开展IT人才培养培训。
深化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形成共同培养培训专业人才的新项目、新模式。
2.合作生产发展类项目。
积极寻求合作项目,引进资金或设备,共同生产,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谋取利益。
当前,要重点做好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站、CH—7直升机组装生产项目、滑翔伞生产加工、中国滑翔伞检测站等合作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协调土地、电力、环保、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尽快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交可研报告。
3.合作研究开发类项目。
加强与发改委、科技部门、工信部门的沟通联系,经常性深入行业企业,广泛收集整理技术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引导科研
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性,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液压控制阀电磁铁制造及检测关键技术合作研究项目,做好研究项目的创新性论证工作,深入洽谈合作双方的责任权利,细化合作方案,寻找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尽快完成立项工作,推动合作的实质性进展。
三、计划安排
2013年,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启动校企合作项目。
2014-2015年,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深化融合合作项目,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初步形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2016年,调整充实合作项目,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和合作项目运转机制,获得良好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7年,巩固提高,形成特色,为学院特色化建设、内涵发展做出贡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科研外事处、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成人教育部、实验实训中心和各系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校企合作办公室设在科研外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科研外事处处长任副主任。
校企合作办公室编制5人采用双向选择方式面向全校召集,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规划的起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合作协议和领导要求,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和奖惩。
各系部(二级学院)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校企合作的规划领导、协调指挥、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负责选派本部门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指导教师构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类别)、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合作开发课程标准和实训教材等工作,管理校外兼职教师教学活动,建立学校、用人单位、社会等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人事处负责聘请校外兼职教师,建设校外兼职教师人才库;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一线工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财务处负责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招生就业处负责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实训实验中心负责建设校内实训基地;成教部负责行业企业职工培训。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本方案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把各自承担和参与的任务落实到人,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检查,年年有成绩,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考评制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度。
从组织领导、人才培养、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行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特色创新等方面加强项目的年度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报告本部门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重点监测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效;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实施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校企合作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
时总结方案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校企合作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2013年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地方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为先导,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综合办学实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校企合作必须坚持“自愿协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过程共管、责任共担”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形成“政校行企”四方联动机制。
机电一体化、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等重点专业着重引进行业企业的资金或设备,建成1个合作研究开发
类、2个合作生产发展类和若干培养培训类项目。
其他各专业建成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至少1个校内实训基地。
积极引进社会性投资。
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教学模式;加强实习管理,初步搭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等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一线工作制度,筹建校外兼职教师人才库;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校企合作共3类16种形式。
具体如下:
(一)合作培养培训类
1.校企合作办学
主要内涵:
企业或行业以资金、设备、场地等方式资助或参与学院办学。
主要表现形式:
(1)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企业为学院提供校外实习基地,为学院专业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同时也为基地企业优先培养技能型人才创造条件。
(2)共建校内实训基地:
学院借助合作单位提供相关设备或资金共建学院的实验实训室,增强实验实训实力;企业借助学校资源和政策优惠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生可以提前接触生产过程,更早、更好的由学生向职业人的角色转变,实现校、企、生三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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