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文书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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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文书讲义
第一节卫生监督文书概述
一、卫生监督文书概念
●卫生监督文书,是在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卫生监督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在实施卫生监督职能和进行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按照法定的职责、程序和特定的规范要求,针对特定主体和事项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卫生监督文书概念可以从六个方面理解
●第一、 卫生监督文书不是指某一个具体执法文书,而是卫生监督主体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书的总称。
●第二、 卫生监督文书是由卫生监督职权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制作的文书。
●第三、 卫生监督文书是卫生监督行为的文字表述和卫生监督主体职责的凭证。
●第四、 卫生监督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据职责、程序和特定规范制作的文书。
●第五、 卫生监督文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第六、 卫生监督文书是针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的法律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卫生监督文书的特点
●
(一)制作的合法性
●
(二)格式的规范性
●(三)执行的强制性
●(四)效力的实用性
●(五)语言的准确性
●(六)内容的专业技术性
(一)制作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卫生监督文书的本质特征,是前提和基础,不具备合法性特征,其它特征就失去了意义。
●1、内容合法。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有法律依据,对具体的事项的判断、决定、要求、处分等内容在性质上、程度上必须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主体合法。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具有行使卫生监督公共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
不具备卫生监督主体资格的任何机关都不能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3程序合法。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根据各种不同的卫生监督文书的具体用途和法律效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作,符合特定的形式、步骤、顺序和时间要求。
(二)格式的规范性
●卫生监督文书是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制作的文书,在格式上必须规范统一。
卫生监督文书的名称、结构、用语、内容要素、适用范围等都有严格的规定。
各种不同用途的卫生监督文书,在结构上多有相对统一、固定的格式、项目和特定的书写规范要求。
各种卫生监督文书虽然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不同,但一般都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特定的项目要求,每一项目有特定的内容要点。
(三)执行的强制性
●卫生监督文书是卫生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文字表述。
●在适用卫生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形成的;
●为实现卫生法律、法规的规范内容制作的;
●具体体现了卫生法律法规中的国家意志;
●一经依法制作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不仅卫生监督文书所针对的主体必须执行,而且对制作主体也产生约束力。
(四)效力的实用性
●卫生监督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行政公文,具有其法律上的适用性,基本目的是执行法律,也是它的效力性和实用性。
●卫生监督文书不是供人欣赏的文学作品,也不是供人讨论的学术论文或者宣传教育的政论文章。
因此,不需要华丽的文学修饰,不需要滔滔不绝的政治说教和学术分析讨论,关键是要朴素、实在、实用,便于操作执行。
(五)语言的准确性
●一是准确适用法律术语,正确表述法律、法规的含义和内容,保证他的法律性;
●二是准确实用医学术语,正确表达和反映医学科学的含义和技术规范的内容,保证他的科学性;
●三是准确使用普通用语,用词准确、精练,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解释单一,不生歧义;
●四是准确使用标点符号,谴词造句符合汉语规范,句子结构完整齐全,不得随便简省。
(六)内容的专业技术性
●卫生监督文书,要体现卫生监督的专业的专业技术性特点。
卫生监督文书的内容必须正确的反映和表达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特征,体现卫生监督的医学技术特点,这也是卫生监督文书区别于其他执法文书的一个重要标志。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不仅要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还要依据大量的卫生标准和规范;
●不仅需要医学科学专业知识、医学技术手段和医学检验、分析数据作为根据,还需要正确地使用医学卫生术语描述相关的卫生问题、卫生法律问题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卫生监督文书的种类
●
(一)根据卫生监督文书的用途,可以将卫生监督文书分为四类:
●证据类文书
●内部工作类文书
●执行类文书
●答辩上诉类文书
1.证据类文书
●证据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卫生监督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各种证据材料时形成和使用的文书,如: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鉴定结论等。
2.工作类文书
●工作类文书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卫生监督的过程中,根据有关程序的规定,依法对有关案件在机关内部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讨论、裁量、审核审批时形成和使用的文书,如:
案件受理记录、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其他内部的请示、报告等文书。
3.执行类文书
●执行类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办理案件时制作和使用的文书。
例如:
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等。
4.答辩、上诉类文书
●该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在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根据法律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办理卫生行政复议案件或人民法院审理卫生行政案件的要求,为维护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制作并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如:
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诉讼答辩书、上诉状等。
●
(二)根据卫生监督文书的制作方式,卫生监督文书可分为三类:
●笔录类文书
●填写类文书
●叙述类文书
1.笔录类文书
●笔录类文书是由卫生监督人员以笔写记录为主要方式制作的文书。
多数笔录类文书首部按固定格式填写,正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用文字记录,主要在案件事实调查、陈述申辩、听证等过程中使用。
如: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听证记录等。
2.填写类文书
●填写类文书是由卫生监督主体根据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制作的法律文书。
使用时根据不同的案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制作主体公章即可。
此类文书的特点是规范、统一、简单、快捷、方便。
如: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样记录、送达回执等。
3.叙述类文书
●叙述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人员按照规定结构和写作要求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在主要在汇报情况、陈述意见、申辩理由时使用。
如: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行政复议答复书等。
●(三)根据卫生监督文书的性质,卫生监督文书可分为五类:
●监督检查类文书
●行政许可类文书
●行政处罚类文书
●行政复议类文书
●行政应诉类文书
1.卫生监督检查类文书
●卫生监督检查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在对相对人实施卫生监督检查的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
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等。
2.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
●卫生行政处罚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立案报告等。
3卫生行政许可类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法作出批准、审批、审查、许可等各种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及其过程中制作的法律文书文书。
如:
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等。
4..卫生行政复议类文书
●卫生行政复议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裁决,或者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制作和使用的法律文书。
如:
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5.卫生行政应诉类文书
●卫生行政应诉类文书,是在卫生行政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要求,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而依法制作和使用的文书。
如:
行政答辩状、行政上诉状。
●(四)根据卫生监督文书制作的主体的不同,卫生监督文书还可以分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文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
●中医药行政执法文书等
第二节卫生监督文书的制作要求
一、卫生监督文书的制作原则
●
(一)合法性原则
●
(二)客观性原则
●(三)准确原则
●(四)迅速、及时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制作文书的主体及其职权必须合法
●制作主体,必须具有卫生监督主体资格,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并且必须在法定的主管职权和管辖权范围内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内部机构和委托组织不得以自己名义签署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卫生监督文书。
●2.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制作文书必须依据现行有效、并规制卫生监督文书表达事项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符合法律法规对卫生监督文书的规范要求,正确表达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含义。
●3.制作卫生监督文书的程序必须合法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不仅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还要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按照特定的形式、步骤、顺序和时间要求制作,按照规定要求和行政首长的授权进行审核、审批、签发、送达。
违背这些法定程序,文书就会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
●4.内容和格式合法
●卫生监督文书的内容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的事项的判断、决定、要求、处分等内容在性质上、程度上认定和裁量适用法律必须正确,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能出现越权内容和技术上的失误;
●卫生监督文书的格式和项目,应当符合卫生部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应卫生执法文书规范。
(二)客观性原则
●要求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立论和适用法律的根据,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能主观臆断或编造、歪曲案件的客观事实。
(三)准确原则
●1.针对的主体准确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准确认定卫生监督文书所针对的接受主体。
●一是卫生监督文书制作主体与卫生监督文书针对的接受主体之间具行政上的法律关系,卫生监督文书针对的接受主体是卫生监督文书制作主体的行政职权的管理相对人;
●二是卫生监督文书针对的接受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针对的客体准确
卫生监督文书所针对的行为、物质、非物质财富,依法是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属于该卫生监督行为管理的范围。
●一是不能将非卫生监督行为管理的范围列为卫生监督文书针对的客体;
●二是不能将客体与其归属的主体张冠李戴,把甲的行为、物品认定为乙的行为、物品。
●如黄色录像带不能成为卫生监督文书针对的客体;对某甲的物品进行查封的行政控制时,不能误将某乙放在该处的物品进行查封等。
●3.适用法律准确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运用法律必须正确、准确、明确、完整。
●针对事实和案件性质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
●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不能引用处罚条款;
●裁量处罚时,要不能引用义务条款等。
●4.选用文书种类准确
●准确选用文书种类是使卫生监督文书发挥法定效力的重要因素和保证条件。
各种卫生监督文书都有其特定的用途,不能互相取代。
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需要,针对处理事项、案件实际情况和具体的程序阶段采用不同种类的卫生监督文书,准确地选文书种类,正确制作卫生监督文书。
(四)迅速、及时原则
●对卫生监督的各种行为和程序阶段,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程序顺序和时间要求,紧迫性、即时性是卫生监督的重要特点,卫生案件的处理有其时间要求的特殊性。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保证卫生监督过程中能够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违法案件,保护公民身体健康。
●如果拖延就会贻误时机,甚至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制作卫生监督文书的
基本要求
●
(一)主题鲜明、立意明确
●
(二)材料选择客观精当
●(三)结构完整、体例严谨
●(四)科学运用语言文字
●(五)内容完整、表达恰当
●(六)符合书写规范要求
(一)主题鲜明、立意明确
●立意和主题是一份具体卫生监督文书的纲领。
●必须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拟办事项的具体情况、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立:
●明确的目的鲜明的主题
●正确无误、鲜明集中的立意
●对文书拟解决的实质性问题及相关意见,必须明确、肯定。
并以此作为制作该具体卫生监督文书的基本纲领,以适当的文体、规范的格式和恰当的语言表述清楚。
(二)材料选择客观精当
●真实丰富的材料是一份具体卫生监督文书的基础,精当选材是制作好一份具体卫生监督文书的关键。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在确定目的、主题、立意后,围绕主题和立意,对案件或事项的基础材料进行认真的选择和组织。
制作一份好的卫生监督文书,对基础材料必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舍繁就简。
●一是必须精简、确切,为意所取、为意所用,不能事无巨细、平等罗列;
●二是必须舍弃恰当,没有随意性,不丢失关键内容;
●三是必须客观真实,不能有半点虚假,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随意编造;
●四是必须具有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文书的具体用途,恰当排列材料的主次关系,突出重点,舍弃一般;
●五是针对事实、证据和案件性质,准确引用法律规定条款。
(三)结构完整、体例严谨1
●卫生监督文书是具有特定体例结构要求的法律文书。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体例结构规范要求,保证文书在结构上的完整性和体例上的严谨性。
●第一,不同种类的卫生监督文书,虽然在结构和体例上有所差异,但是总体上其结构固定化。
卫生监督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一样,在结构上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各部分的结构、项目也多式固定的,不能任意颠倒、取舍。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预先设定了文书栏目,制作卫生监督文书要逐项填写,按照固定化的结构,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首部:
包括标题、文书编号、案件来源、文书所达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等;
●正文:
是文书的主要部分。
主要是记述事实基本情况,有关法律根据或要求,处理意见或办法等;
●尾部:
是证明文书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制作人的姓名、制作文书的日期以及收文者的签注等。
●
●第二,用语程式化是所有法律文书的共同特征。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运用规范和程式化的固定用语形成不同卫生监督文书各自的框架和固定格式,保证卫生监督文书在结构上的完整性和文体上的严谨性。
(四)科学运用语言文字
●第一、 要保证语言使用的准确性,用语既要解释单一又要表意准确。
并准确的记述事实、准确的说明道理、准确的表达决定和意见、准确的引用法条。
●第二、 要保证语言的精炼性,一是简洁精炼、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二是言简意赅、文意赅备、一语破的。
●第三、要保证语言的严肃性,用语朴实、严肃,不夸饰、不虚构,意寓深刻、使人折服。
●第四、要保证语句完整规范,语言结构完整,句子成分齐备,不得随意省略。
在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方面,要符合公文用语规范性要求。
●第五、要恰当使用术语,卫生监督中的某些法律行为、法律事实,要使用必要的法律术语、专业术语,以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第六、要准确使用数量词,卫生监督文书涉及到的时间、数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数据等,在文书中对数量的表达,要求使用确切数字,力求具体、准确。
(五)内容完整、表达恰当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必须正确选择适当的表达方式。
●该记叙的要记叙清楚;
●该说理的要分析透彻;
●该说明的要写得清楚、明白、准确。
●
●一是记叙事实时不仅要把事实中的时间、地点、人物、方法、原因、过程、结果等基本要素记写清楚,还要重点、焦点问题突出,因果关系明确;
●二是分析说理要前后呼应,抓住关键问题,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规定为理论依据;
●三是说明事实经过要把握关键环节,阐述特点要有针对性和区别性,不能使人产生疑问。
(六)符合书写规范要求
●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应当按照法定的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特别是填写卫生部统一颁发的有固定格式的卫生监督文书,必须严格按照制发机关发布的书写规范填写。
例如:
●文书应使用蓝色或者黑色的钢笔,字迹清楚、工整,文字规范、书面整洁,符号正确,不得随意勾画涂改,空白部分要填充空白符号;
●填写内容不得任意涂改,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内容重要或对外发生效力的文书需要修改必须加盖公章,需要当事人签字的文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
●要求签名的文书,必须签署姓名,不能只签姓不签名等。
三、卫生监督文书的结构与写作要素
●卫生监督文书书面结构形式,一般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首部
●正文
●尾部
(一)首部
●首部是卫生监督文书的起始部分,必须有明确的主题、明确的当事人说明相关情况。
其主要写作要素包括5个内容:
●1标题。
应当点明主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的规范要求,一般不能自行创制。
●2编号。
应当按相应文书的规范标准编写,符合分类、查找统计、存档要求。
●3当事人身份事项。
其中应当写明: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
●4案由。
案由是案件内容的提要,一般统一写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例”,“例如XXX违反食品卫生许可管理案”表述应当简、要明确,一语破的。
●5必要的引言或导语。
(二)正文
●正文是卫生监督文书的主体部分和主要内容。
要根据文书的具体用途、主旨,具体写明相应的客观事实、有关事项、具体理由和处理意见、决定。
根据文书种类的不同正文中的构成要素也有所区别。
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卫生监督文书,其正文的写作要素一般包括四大要素:
1、正文的事实要素
●事实部分是卫生监督文书对处理事项、违法行为等事实经过的文字描述和记载,是卫生监督文书的关键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采取适当的叙述方式,要注明5件事:
●
(1)具体行为、事项发生发展的时间、顺序、具体地点;
●
(2)注明所有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3)违法行为的情节、动机、手段;
●(4)社会影响;
●(5)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等。
2、正文的证据要素
●证据是卫生监督文书中的重要一环,是证据运用科学性与艺术性在卫生监督文书中的具体体现。
●运用证据证明所陈述事实,要说明5个内容:
●
(1)证据的种类
●
(2)证据的来源
●(3)证据的方位
●(4)证据的特点
●(5)证据要证明的要点等。
3、正文的定性要素
●所谓定性是卫生监督文书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案件或事项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判断的文字描述,是为最终处理确定的事实根据。
●卫生监督文书对案件或有关事项作定性描述时,应当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说明案件的具体性质。
例如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表述为当事人“违反了xxx法xx条的规定”,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必须具体到条、款、项、目,不能出现错误,并要与最后的处理决定相呼应。
4、正文的主文要素A
●主文是指卫生监督文书中对案件或有关事项具体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的文字描述部分。
这一部分是卫生监督文书的核心部分,卫生监督文书的各个部分都要为主文服务。
主文的写作必须准确、具体,注意三件事:
●一是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正确地引用法律条文;
●二是正确的选择和表述处罚种类和幅度,并处处罚案件,不能出现处罚种类之间的矛盾;
●三是准确、具体、肯定的表达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意思。
●对笔录类卫生监督文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抓住重点按照事实要素的要求作客观记录。
(三)尾部
●尾部是卫生监督文书的结尾部分,虽然主要在卫生监督文书中起到附注和说明的作用,但是也非常重要一部分,一旦发生错误也会影响卫生监督文书的法律效力。
卫生监督文书尾部的写作要素一般包括:
1、尾部的告知权利
●告知当事人权利是卫生监督程序中的重要内容,是卫生监督合法、公正、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卫生监督主体实施卫生监督行为时的一项义务。
●卫生监督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实注明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如卫生监督主体在制作卫生监督文书时,没有依法告知相对人相应的权利,导致相对人逾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延长当事人的起诉期限。
2、尾部的告知义务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应当告知当事人执行的期限、承担的责任等。
3、尾部有关说明事项
●卫生监督文书的尾部应当将与卫生监督文书正文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例如执行行政决定的时间、地点、期限等。
4、尾部的署名盖章
●卫生监督文书的署名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出内部使用的文书外,文书应当签署具有卫生监督主体资格机关的名称和公章,不能签署内部机构的名称和印章。
5、尾部注明时间
●卫生监督文书的尾部应当准确写明文书制作和生效的时间,不能出现技术性错误,或者其他前后时间不一致的现象,特别是涉及相对人权利的时间项目不能出现过错误和颠倒,例如告知当时陈述申辩权的文书时间,在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之后,无论是何种原因都会导致行政处罚无效。
6、尾部其他应当标明的事项
●例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应当由被检查人、被询问人在签名时写明“以上笔录属实”的字样等。
第三节 卫生监督文书规范
一、卫生行政许可与预防性卫生监督类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与预防性卫生监督类文书,是卫生监督主体在实施卫生许可和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时使用的文书,主要包括三类:
●当事人在卫生监督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格式和内用要求制作的申请书;
●卫生监督主体依法进行预防性监督检查和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经审查合格后卫生监督机关依法颁发的有关许可证书。
(一)申请文书
●1、概念
●卫生监督文书中的申请文书,是在卫生监督主体的指导下,由提出卫生申请事项的卫生监督相对人书写并提交给卫生监督机关的书面请求。
是相对人要求卫生监督主体作出行为的意思表示。
●2、种类包括: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卫生许可申请书、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医疗机构注册申请书、
●医疗机构变更注册申请书、
●保健食品申请书、
●发布医疗广告申请书、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申请书、
●生产新药申请书等等。
●3、意义:
●是申请人愿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履行相应法律义务的书面承诺;
●是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起始的凭证和卫生监督主体进行卫生审查的根据;
●可以作为在今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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