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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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
写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篇一: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有生命的东西。
书,是我的老师。
在我小学时,读过的书,不可计数,但其中最让我入迷的是《昆虫记》。
记得我五年级时去北戴河,一路上都在埋头苦读《昆虫记》。
读到了蜗牛这一章,我极其兴奋,盼望着早点儿到海里去捉海蜗牛。
在焦急等待之后,迎来的是一阵带有海腥味的凉爽的风。
我拎着《昆虫记》急忙跳下车,跑进海边。
正当我踌躇着在哪儿找海蜗牛的时候,我发现法布尔往我这儿一步一步走过来。
我忙向他打招呼,他也冲我友好地笑笑,便像大哥哥一样领着我到了一块礁石上,我低下头看了看法布尔所指的地方,原来那里居住着一群海蜗牛。
“拿起来看看吧,它的身体底下是不是有一层光滑的半透明的黏液?
”法布尔笑眯眯地问我,“对呀!
”“你知道这层黏液起什么作用吗?
”我仔细想了想,它能呆在礁石上不掉下来,是防滑作用吗?
法布尔似乎能猜透我的心思:
“你真聪明,再想一想。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
“我从墙上拿下来的蜗牛的黏液已经成了一层薄膜,是不是还有保护作用?
”“恭喜你答对了,送你一个礼物。
”只见法布尔从背后拿出一只小小的寄居蟹,它的两只小钳子胡乱挥舞着,长在头顶上的两只突出的小黑眼睛滴溜溜地打着转,背上的花壳带有螺旋的纹路,可爱极了。
我刚想伸手去拿,没想到法布尔缩回手,一脸严肃地问我:
“先回答问题!
提问,寄居蟹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我一心只想着快把它拿来玩,焦急地说:
“因为他生下来没壳,又怕其他猎食者把它吃了,所以居住在别的有壳的生物换下的壳中!
”法布尔的五官终于又舒展开来,露出会心的笑容,把小寄居蟹塞进我手里……
在读《昆虫记》的时候,我总是徜徉在无尽的想象中,法布尔的音容笑貌、动物们的生活习性,早就融入了我的生活。
书,真的是有生命的,引领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
【篇二:
我和书的故事】
我和书是好朋友——尤其是历史书。
嘘!
告诉你个秘密,每周六的清晨,可是我的“窃读”时间。
这不,我又准备“窃读”了!
周六的早晨,我早早地醒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好衣服,轻悄悄地从床上爬下来,敏捷地以“每秒180米的速度”冲向爸妈的卧室,这可要极其小心呀,一点儿声音就可能把他们吵醒。
默不作声地打开门,我窥视着大卧里的一切——要知道,如果被爸妈发现“窃书”并带到厕所里看的话,那我可就惨了。
看到爸妈依然睡得很香甜,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悄无声息地穿过卧室,快步走到了书房,随便抽出本历史书,胆颤心惊地沿原路返回,躲进WC,把门轻轻带上后,这一切才归于平静。
再看看我:
手心也湿透了,额头上也早已微露汗珠。
惊心动魄的环节终于过去了,我可以无所顾及、贪婪地吸取书上的知识了!
我“书性大发”,仿佛置身于“书的海洋”,又像是来到了“知识的乐园”,只等“轩轩,起床,没看历史书吧”的妈妈的呼喊声起,我的“窃读”时间就告一段落了。
我像是接收到了什么“危险信号”一样,依依不舍地把书藏在马桶后面的书籍暂存处,结束“窃读”,开始正常作息。
我与书可是铁哥们儿,到底有多少件与它相关的故事数也数不清了。
三岁时就与书结缘,《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第一代伴侣。
而现在——历史书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图书馆借书时,历史书首当其冲;书包里,历史书总放在最好取的位置……生活中、课余时,唐太宗、宋太祖与我形影不离。
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我对书的热爱以及对知识的渴望。
唐太宗说过:
“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
”我从历史书中获取的知识、经验和教训,也必将指导我的行为。
而我与书的故事,就也是一段历史,这历史见证了我美好的童年、少年时代,也将更好地引导我走好未来的路。
【篇三: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表姐整理柜子,扔出了好多旧书。
我问表姐:
“挺好的书,为什么扔掉呢?
”她回答:
“原来在书市上淘来的旧书,又脏又破,你要的话,拿去好了。
”
我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装在袋子里,抱回了家。
这些书大都是外国名著或者古文,不但落满了灰而且伤痕累累:
有的封面不见了,有的被撕了角,有的折了角,甚至有的扉页上还布满茶迹。
我不禁心疼起来,这么宝贵的书怎么被毁成这个样子?
往后几日我都在补书。
封面没了的,我用硬皮纸裁剪好当封面;缺角的被我用宽胶带补上了;被折了页的,我一页一页地抚平压整;扉页上有茶渍的,我包上了书皮……经过几天的努力,这些书又获得了新生,放在书架上熠熠生辉。
是的,我爱护书。
是因为这些年,书以她无尽的学识教导着我,以她无尽的情感感染着我,以她无尽的内涵丰富着我。
《红岩》中的江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宁死不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会了我什么是坚强;《夏洛的网》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野生的爱尔莎》让我了解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这一切都吸引着我,让我投身到书的海洋中找寻着乐趣,有时甚至把看过的书重读一遍,进而体会到更深层的含义与境界。
又一日,表姐来我家,看到书柜里放着被我修好的书,说:
“你把书修补得像新的一样,真了不起!
”我用有些责备的口气对表姐说:
“你以后可不能因为书旧了、破了就抛弃它。
”表姐深深地点点头。
然后,她重新开始翻看这些书。
书是博学的老师,书是真诚的朋友,书是心灵的乐园,每当我捧起书,都享受着它们给我带来的快乐。
珍爱书吧,保护书吧,让书见证我们的故事,也让我们的生活中有书的故事。
【篇四:
我和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儿,闲来无事时,便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因为读书,我常会把一切都忘掉。
比如说那一次……
那天,写完作业,正好看到桌上有本书,拿来一看,是《小公主》。
我便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妈妈突然对我说:
“牛梦妍,去超市买十个鸡蛋回来!
”我漫不经心地答应了一声,实际上并没有听清楚,继续看书。
妈妈又吼:
“还不快去!
”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但我马上又有了主意:
把书塞到衣服里!
塞完之后,我就出去买东西了。
出门后,我的“书瘾”又犯了,就翻开书继续看:
萨拉刚开始的幸福使我也感到幸福,萨拉父亲离开女儿回国时萨拉的伤心,使我也感到难过……走着看书并不舒服,所以干脆坐到不远处的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看,我于是又沉迷于书中:
萨拉父亲的病逝使萨拉不再拥有幸福。
他被送去当女佣,没有朋友,受尽虐待,我也不禁同情她;但萨拉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又让我对她无比地敬佩……
是一阵吆喝声把我拉回现实的,我这才想起买东西的事儿来,便赶紧拿起书,奔向超市。
到了超市,找到卖蛋类的地方,便糊涂起来:
妈妈让我买什么蛋来着?
鸡蛋?
咸鸭蛋?
这时,一位热心的售货员阿姨看我迷惑的样子,便问:
“小朋友,你要买什么呀?
阿姨帮你挑挑?
”我这时依然没有想起买什么,但想到大家都很爱吃咸鸭蛋,家里又没了,便说:
“我要咸鸭蛋!
”阿姨便说:
“这个牌子的好,你就买这个牌子的吧!
”我谢过阿姨,却又忘了买几个。
我隐约记得是10个,就拿了10个赶紧结完账出来,回到公园继续看书:
萨拉最后终于被他父亲的朋友找到,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看完书,一看天色不早了,便赶紧把书塞回衣服里,回家去了。
刚进家门,妈妈一脸焦急地问:
“你这孩子,上哪去了,这么半天?
”我只好回答:
“买东西的人多,排了半天队。
”说完把那10个“鸡蛋”递给她,就回房间了。
只听妈妈一声大吼:
“你这孩子,去这么半天还买错东西!
叫你买鸡蛋,你买咸鸭蛋做什么?
”
从此,我虽沉迷于书中,也认真听妈妈的叮嘱,再也没有买错过东西。
读完《小公主》这本书,我懂得了乐观的面对困难,不向困难低头。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无论爸妈让我做什么事,我都做得很好,做事中遇到的困难,我也不向它们低头,努力去克服,不放弃。
高尔基说: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我不正是从书中学会道理,不断进步的吗?
读一本好书能让你获益匪浅,受益终身。
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汲取知识,不断进步!
【篇五:
我和书的故事】
自从两三岁时老妈第一次带我进书店,我似乎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老师“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教导下,我读了一本又一本书。
直到现在,功课再忙再累,我看书的兴致依然不减,读书已经成为相伴一生的习惯。
好读书之一目十行
“儿子,我又新给你拿来两本书,你看到没有?
”“哪儿呢?
哪儿呢?
”老爸向桌上一指:
“就在那啊!
”“嗨,”我叹了口气,“就那两本呀?
我已经看完啦!
”老爸惊得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小眯缝眼也几乎瞪圆了,随即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坏笑着说:
“吹牛吧!
就你那一目十行的,能读到什么?
你给我复述一下第某章节!
”“切!
听好了啊……”我不仅能复述,甚至背下了许多句子——这就是我的本事,过目不忘。
老爸捧着书,听得目瞪口呆,转而对我妈说:
“这孩子,才两天就看完600页!
怎么可能?
”
好读书之反复欣赏
三个月前,有人给老爸寄了一本书,老爸又转送给我。
我用了两个小时读完了它,觉得真是一本有意思的书,而且越琢磨越有味儿。
之后的两个月,我每天的放松时间就是反复读这本书,真是爱不释手。
到后来,能把部分片段倒背如流,以至于一有机会就给朋友们讲上几段,分享乐趣。
每次老妈一见,就问:
“嘿,你都读了几遍了,行了,有空儿做点题不好嘛,成绩那么差……”我嬉皮笑脸地说:
“看书更能让我进步!
”
好读书之厕上求知
记得古人曾提倡在“马上”读书,而我却热衷于“厕上”读书。
既安静又有效地利用了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专用“书房”——厕所里有一根又粗又长的铁丝,原本是妈妈栓在墙边挂毛巾的,现在成了我的“书架”,很实用!
读到半截的书,横着往上一挂,嘿,能有书签的作用。
现在,那上面挂着若干本小说、漫画、杂志,甚至还有厚厚的英汉字典……上厕所时,我最爱问的一句话是“我的《某某某》书呢?
”“在下面压着呢!
”老妈不假思索地回答。
高尔基说: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伴我成长的阶梯”。
读书不仅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乐趣,更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越走越高。
【篇六: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我的益友,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书更是我的良师——教给我知识,更教会我做人。
小学四年级以前,我不喜欢团队合作,任何事都自己干,认为别人会拖累我!
而有一天,当我读了一本名叫《狼图腾》的书时,我才明白了“团结的力量”。
书中写道:
“狼是草原上最有灵性的动物,它们懂得合作,也懂得自我牺牲。
狼群若要去偷羊吃,便必须和蒙古人民斗争,作斗争必然要有牺牲。
老狼愿意为年轻的狼能茁壮成长,正值壮年的狼不希望任何狼受到伤害,它们愿意去做炮灰……”看到这里,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狼只是普普通通的动物,却有如此的情感。
它们的境界,已经远远超出了“团结合作”的范畴,而是为了团队,它们可以不惜生命的代价去奋斗,这是舍己精神啊!
它们那无所畏惧的勇气集中在一起,就是一辆挡不住的战车,所向披靡,发挥了无比的力量。
它们自我牺牲,便是“要让同胞更好地活”。
而我,所谓拥有最丰富情感的人类,现在做的如何呢?
我连简简单单的合作都做不到,就更谈不上去舍己为人了——此刻,我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舍己为人情怀完全被《狼图腾》唤醒了。
当时正值学校的跳绳比赛,其中有个项目叫“十人八字”。
我是一名摇绳的,之前练习时我只顾自己,从来都只是按自己的速度去摇动绳子,却不是配合运动员们的速度,影响了班级的整体效果。
但现在,我决定不再孤军奋战,而是选择合作。
我尽心尽力地根据运动员们的速度去摇绳,我发现每个人都跳得格外的顺畅,仿佛我们的心已经连在了一起。
我们仿佛就是一匹匹在草原上飞奔的狼!
我们仿佛就是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战车!
我们因我的改变,而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团队。
比赛当天,因为之前的练习太过卖力,我的胳膊酸痛难耐,但团队给我带来的力量是无比畅快的,我心中顿时充满了勇气,我要为我的团队最终能够取得好的成绩,坚持下去!
一分钟、两分钟,我的胳膊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实在太痛苦了!
但我的心中,我却仍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为团队的胜利,坚持!
赛后,从来都另眼看待我的同学,把我簇拥起来,一起庆祝着我们的胜利。
我忘记了胳膊的酸痛,尽情享受着这一刻的幸福,并在心中默念着:
“谢谢你,《狼图腾》!
”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导师,它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它在我误入迷途时,化作了一盏灯,点亮了我前方的道路!
【篇七:
我和书的故事】
人们读书往往为了获取更多的知识,吸收更多的养料。
但“尽信书,不如无书”,我偏爱给书找错。
小学五年级的寒假,我爱上了名著《三国演义》,罗贯中的文笔很好,书中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让我读得如痴如醉。
但读着读着,我又觉得书中的故事有的太神奇了,是否全是真实的呢?
于是,我自己跑到书店,买来原版的《三国志》,以历史对照小说,找茬。
《三国志》是我接触的第一本用人物传记来记载历史的书,而且茫茫的字海中又都是文言文,我的“找茬”工作困难重重。
虽然如此,但我仍乐在其中。
经过反复比对、研究,甚至是上网进一步地查阅史料,《三国演义》的有很多虚构成分,都被我揪了出来。
像著名的“空城计”就是虚构的,诸葛亮不善军事善内政,等等,每找出一处错,我就非常高兴,当然,有时也会让我觉得吃惊,火烧新野原来是刘备干的?
周瑜原来气量挺大?
诸葛亮只有五出祁山?
茬找得多了,就越觉得《三国演义》“演义”的成分太多了,太不符合事实了,看着看着,我竟被《三国志》完全吸引住了,我开始痴迷于正史了。
同时,我对《三国演义》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
找茬初期,我认为这书有大量的不实信息,竟曾认为它一文不值过。
但后来,我渐渐发现它通俗易懂、情节曲折、吸引读者,对人物和事件的描写非常细致,作者塑造了许多家喻户晓的英雄形象。
我渐渐明白,它为什么堪称经典了。
躺在床上对改,坐在桌前对改,“找茬”工作给我开启了一个新际元,我成了个小小的三国通。
以后别人说起三国这些事,无论是“演义版”、还是“正史版”,我都不在话下。
别人错把虚构当成正史的时候,我也能一语点破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
我们应敢于求索、善于求索,在求索中拉近和事实的距离,在求索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
只有这样,我们和书的故事,才会更精彩、更有意义。
【篇八:
我和书的故事】
读书真让我着迷,让我着迷于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着迷于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但更让我着迷的还是深刻的哲理和启示。
我是一个贪吃的人,但贪的是精神食粮——书。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像一个不会饱和的海绵;在广阔的书海中,吵闹顽皮的我变得安静专一。
有一次,妈妈买回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这天,她把水烧上交待我看着,就出门了。
妈妈走后,我就像磁粉一样被那本磁铁般的书吸引着,把妈妈的嘱托忘到了九霄云外。
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在一个角落中找到了这本书。
不知礼仪,不知干净,跨过杂物,席地而坐,像虎狼一样大快朵颐着美味的精神食粮,在书海中航行。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冉阿让经历了长期的牢狱之苦,终于获得了自由。
当他一无所有地走上社会而又陷入衣食无着的困境时,受到了主教的关照。
然而,由于冉阿让犯有前科,尽管他有着强健的身体,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就连他的好意有时也往往会遭到人们的误解……读到这里,我不禁深深地同情他悲惨的命运,为他受到的不公感到不平。
厨房里,快乐的火焰在不知疲倦地燃烧着,委屈的水壶在痛苦地呻吟,用仅有的水来满足着火焰的欲望。
不知情的我还在书海中航行……冉阿让的又一次被捕让我对他所生活的黑暗社会更加不满。
我沉迷于故事情节之中,不知危险更近了一步……
厨房里,水壶已吐尽了自己最后的一滴水,被火焰吞噬着躯干。
书的结尾,年迈的冉阿让幸福地去世和象征统治阶级的警探之死的道理颇为深刻。
我也读懂了此书所蕴含的哲理——反对暴力,以爱制恶。
带着读完书的满足,我开始赏析全书,没有感到危险正在来临。
一声怒吼,是妈妈回来了!
我这才从书海中回到了现实。
收拾残局,等待训斥。
唉,谁叫这本书那么让我着迷!
经历了这件事,我虽然对生活多了一分警惕,但对书的热情却还是依然浓厚,只增不减。
我依然那样贪吃,贪精神食粮。
【篇九:
我和书的故事】
书,帮我成长,也伴我成长。
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看书,时常漫步于童话故事中,徜徉在寓言警示中。
然而,那时的我,也只是看书——只读皮毛而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满足于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而开始关注语言的好处和写法的多样。
但这些仅靠看是不够的了,还要品味。
品味之余,我还喜欢随手做读书笔记,记录下自己的阅读体验,积累自己欣赏的好词好句。
时间久了,读书笔记也就记录了不少。
这小小的成就,使我萌发了一个大胆而有趣的想法——写书。
我打算把我从小到大的点滴小事记录下来,这样等我长大了,每当我翻开这本书,就可以回忆起美好的生活点滴,那样的话,我心里该有多美啊!
写书的过程有笑、有泪,写到天真可爱处时常开怀大笑,写到坎坷碰壁处却又伤心落泪。
写书在兴头上时,竟随意便可用到曾经积累过的好词好句,有时也效仿某位名家的写作手法,甚至也曾借着过去的读书体验,评论评论自己的人生。
原来的那些书真的没白品,那些读书笔记真的没白写。
如今这写书成了我的一大要务,因为写书倾注了我太多的感情。
写着写着……小时候的事,有的记不真切了,可我又想写进书里,就去问大人。
有一次,姥姥跟我说,我小时候很爱看书,每天都能在一旁不声不响地看上一上午,而且我最爱看的故事是《海的女儿》,看得久了,最后我都能把它背下来。
姥姥还告诉我,每次出门,我总会自己拿上一本书,走到哪,就一直拿着那本书,生怕丢了我喜爱的书……我要赶快把这些写进书里,记录我小时候和书的故事。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看书、品书、写书,书帮助我成长,更记录着我的成长。
明天,我和书的故事,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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