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汇总材料.docx
- 文档编号:11412426
- 上传时间:2023-05-31
- 格式:DOCX
- 页数:49
- 大小:101.97KB
六大系统汇总材料.docx
《六大系统汇总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六大系统汇总材料.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六大系统汇总材料
一、总则
矿山安全事故是世界矿业发展中永远的伤痛,每年矿难事故都会使全球数以万计的矿工失去生命。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随着煤炭需求和生产的快速增长,将给煤炭安全生产带来更加严重的挑战。
我国也是矿难发生最频繁的国家之一,每年因矿难死亡的人数占世界矿难总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有时高达80℅。
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横向比较仍然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机械化程度低、煤层地质结构复杂、高瓦斯矿井多等原因之外,矿山避险、救援水平落后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矿难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对矿业生产的可持速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重大的影响。
建立并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家安全发展的需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其中的紧急避险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设计、建设避难硐室和配备可移动式救生舱。
紧急避险设施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温湿度调节、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
并与矿井已有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为矿井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煤矿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安监总煤装【2011】15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江苏煤监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各矿建设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简介
2.1紧急避险系统简介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
2.2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基本依据
根据安监总局煤装[2011]15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设置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方案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
优先建设避难硐室。
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
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
避难硐室不宜设置在变电所、火药库或者停车点,因为它们存在火灾隐患;避难硐室还应该远离各种地质构造区域,如断层、岩层断裂破碎带,大的地下位移如地震有可能破坏避难硐室及其内部设备;避难硐室的位置还要考虑不能设置在井下容易积水的地点,避免水患;要选择在足够强度的煤层或者岩层中,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
2.3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
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具备自备氧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
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二氧化碳的能力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一氧化碳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分钟内将一氧化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
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中氧气含量应在18.5%~23.0%之间,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0%,甲烷浓度不大于1.0%,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0024%,温度不高于35摄氏度,湿度不大于85%,并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100帕的正压状态。
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的应有减压措施,以保证安全使用。
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能够对避险设施过渡室(舱)内的氧气、一氧化碳,生存室(舱)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湿度和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或监测。
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食品、饮用水、自救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辅助设施。
配备的食品发热量不少于5000千焦/天·人,饮用水不少于1.5升/天·人。
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应不低于45分钟。
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
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氧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钟·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
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
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
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及时补充或移动紧急避险设施,完善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
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
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
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
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
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
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
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米2;临时避难硐室不小于2.0米2。
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米,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
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
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米,每人应有不低于1.0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
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
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0.3米,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要求。
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
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
有条件的矿井宜为永久避难硐室布置由地表直达硐室的钻孔,钻孔直径应不小于200毫米。
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
避难硐室还应配备自备氧供氧系统,供氧量不小于24小时。
接入避难硐室的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避难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
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避难硐室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选用的救生舱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应符合所服务区域的特点,数量和总容量应满足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
救生舱应具备过渡舱结构,不设过渡舱时应有防止避险人员进入救生舱内时有害气体侵入的技术措施。
过渡舱的净容积应不小于1.2米3,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及单向排气阀。
生存舱提供的有效生存空间应不小于每人0.8米3,应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
救生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气密性。
舱体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
在+500±20帕压力下,泄压速率应不大于350±20帕/小时;舱内气压应始终保持高于外界气压100~500帕,且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
救生舱应选用抗高温老化、无腐蚀性、无公害的环保材料。
舱内颜色应为浅色,外体颜色在煤矿井下照明条件下应醒目,宜采用黄色或红色。
救生舱的设置地点和安装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在安装救生舱的位置前后20米范围内煤(岩)层稳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通风良好,无积水和杂物堆积,满足安全出口的要求,不得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通风。
接入救生舱的矿井压风管路、供水管路及通讯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具有抗冲击破坏能力,管路与救生舱应采用软联接。
救生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通过验收。
拆装、运输和移动救生舱时应有保护措施,编制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拆装、运输和移动过程中不损坏救生舱。
救生舱移动后应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和功能测试。
2.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目前使用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KJ70(N)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能够对避险设施生存室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湿度和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或监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矿调度室内安装了主机、显示终端和声光报警装置,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和生产调度系统联合值守,统一指挥且中心站实现了双回路供电,实现了双机备份。
在外网停电的情况下备用电源能正常投入使用,系统能在5分钟内完成自动切换。
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监测维护工人,有专用维修室及库房。
监测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5人员定位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目前使用江苏镇江中煤电子有限公司KJ106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
该系统在矿调度室内机(即地面中心站)两台,分为主、备机,KJ106-J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RS485传输接口1台,实现了人员定位系统和生产调度系统联合值守,统一指挥且中心站实现了双回路供电,实现了双机备份。
在外网停电的情况下备用电源能正常投入使用,系统能在5分钟内完成自动切换。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配有维护工人,有专用维修室及库房。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6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压风机必须在地面,不小于4台以上的压风机,二用二备。
在用压风管路必须延伸至所有掘进迎头和工作面。
井筒内管路为6寸管路,主要大巷及采区主管路为4寸的镀锌钢管,其他采掘头面压风自救管路为2寸的镀锌钢管。
管路均为镀锌钢管,坚固耐磨、抗腐蚀。
以上管路每96米设置一个三通阀,便于供气。
2.7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采用地面供水,地面建有两个200m3静压水池,地面静压水池与井下供水管路在副井下口通过减压阀和闸阀连接。
地面的水量和水压必须能够满足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井下主要大巷及采区主供水管路均为塑钢材料耐压6MPa4寸管路,每48米设置一个三通阀。
其材料坚固耐用、抗腐蚀,满足应急供水需要;其他采掘头面供水施救管路为2寸的镀锌钢管。
以上管路每48米设置一个三通阀,便于供水使用,其材料均坚固耐用、抗腐蚀。
2.8通讯联络系统
该通信联络系统为深圳市华仁达电子有限公司HRD-512C全数字智能宽带调度指挥系统。
对外、对内通信系统健全、可靠,通向井上、下各作业场所、施工地点。
安装远程控电话交换机,可实现外线到内线的转接。
该通信联络系统是由HRD-512C全数字智能宽带交换机、耦合器、调度台、录音系统、配线箱、蓄电池组和用户组成。
主机传输接口为网口,方便系统的维护。
调度台由2台256键触式调度台组成,调度台有液晶显示屏,显示呼出、呼入电话号码,并配有录音系统,所有通过调度台手柄的电话全部自动录音。
录音系统为全数字录音,硬盘存储,数据不易丢失,存储时间长,默认为一年。
在发生事故后可以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依据。
此调度台具有多方通话、强拆强插的功能,通过中继又能转到外网直拨电话中,使用既方便又简单。
所有用户使用情况调度台有显示,让调度值班员一目了然。
KHT-1017型与KTH8型本质安全自动电话机,其通话清晰、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
在硬件设施方面保障该矿井下通讯系统的稳定可靠。
井下防爆电话使用分布广,所有工作人员施工迎头及各个场所都有配备。
如矿井下出现突发事故,可以就近使用井下电话进行联系,最短时间内把事故发生地点、程度等迅速报告调度,以便矿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2.9紧急避险系统
紧急避险设施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温湿度调节、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
并与矿井已有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为矿井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六大系统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3.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3.1.1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制度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本制度:
1.监控值班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度,每班1人,一小班8小时。
2.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出整改指令,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作好备案记录。
3.值班人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否畅通,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无法解决立即上报领导。
4.值班人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5.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6.值班记录和煤矿井下反馈资料由接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
7.煤矿安全情况逐日汇总表由次日早班汇总后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值班档案归档负责。
8.值班期间严禁打游戏、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响工作的活动。
9.要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交代的工作。
3.1.2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⒈安全监测监控要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系统设备、仪表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系统检修记录表
(4)系统巡检记录表
(5)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6)中心站运行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7)安全监控班、日报表
(8)断电报警记录月报表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
(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季报表
(11)实时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位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
(12)系统及设备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
⒉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通防科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同时做好矿井安全状况分析。
⒊通防科每月向总工程师、矿长及公司生产部报送一次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表。
⒋矿井必须绘制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断电接点和编号。
5.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中心站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由值班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科部进行存档。
6.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旬设备校验保存记录,月底前交由科部存档。
3.1.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2.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
3.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10d。
因此。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
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4.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5.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
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
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校对。
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显示值、控制逻辑等。
6.所有传感器、便携式瓦检器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检查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的连接线缆接口、外壳、显示屏完好性,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机房应保持室内清洁,每班擦拭清理电脑及数据传输接口等设备的浮尘,试验鼠标键盘等是否能正常操作。
7.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以便备用。
8.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9.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10.检修人员要保证检修台的整洁卫生,要把检修好的设备有条理地放好,不准乱堆乱放、好坏不分。
3.1.4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②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矿里协调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
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监控维护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
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3.1.5安全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①瓦斯浓度超限;
②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③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④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
⑤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⑥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
⑦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
⑧其它异常情况。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2.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
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3.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4.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5.每班必须有一名调度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
6.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或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7.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8.调度员组长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主管领导或工程师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9.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0.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11.通防科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自然发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大 系统 汇总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