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共1页)600字.docx
- 文档编号:11372457
- 上传时间:2023-05-31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8.31KB
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共1页)600字.docx
《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共1页)6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共1页)600字.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
开酒店订购厨器未付款,出欠据到期未还,被经销商告上法庭。
9月2日,@@**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胡晓平、黄爱生给付金凤娇厨房设备款4万元。
XX年3月22日,金凤娇与胡晓平、黄爱生签订供货合同,确定由金凤娇向胡晓平、黄爱生开办的酒楼提供厨房设备,并列出详细的设备种类、数量、价格等,还约定供货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结构、技术标准必须按需方提供的标准不准擅自改变。
XX年4月25日,金凤娇按约提供了设备并安装完毕。
上述设备经酒楼调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金凤娇所提供的厨器价值15.7万元。
除当场给付11.7万元后,尚欠4万元未付。
双方约定该4万元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的第三天内付清,并由胡晓平、黄爱生出具欠据。
到期后胡晓平、黄爱生以厨器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金凤娇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金凤娇与被告胡晓平、黄爱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供货合同合法有效。
原告按约提供了厨房设备,被告未按约付款显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原、被告所签合同约定“供方交付产品安装结束后,需方须及时调试、验收;如有异议在收货或者安装结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供方,逾期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原告交厨房设备安装在被告的酒楼后,被告一直使用至今,被告在约定的检验期内,甚至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前并未向原告发出厨房设备质量有异议的书面通知,故应视为该厨房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被告以原告供应的厨房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货款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遂川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共1页600字 酒楼 订购 厨器出欠据 自称 质量 问题 举证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