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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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doc
“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六城联创”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三生融合·幸福xx”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社区是群众生活最基础的平台,是和谐幸福社会的基石,是老百姓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源泉。
近年来,随着我市“六城联创”和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深入开展,尤其是“两拆两绿”、“两无三化”等工作的扎实推进,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公共空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优化,群众对过上高品质的幸福生活有了更高期待。
对此,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坚持以人为本、重心下移,突出群众主体作用,作出了开展“幸福社区”创建的重要部署,这是构建和谐宜居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满足群众新需求、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对于提升城市美誉度,推动我市政府、社会和经济转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幸福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富”战略,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xx”的战略目标,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宗旨,以“幸福社区”星级创建为载体,以“五型五感”为创建内容,坚持“让社区更美好,让居民更幸福”的建设理念,积极探索符合xx实际、富有xx特色的“幸福社区”建设工作模式,努力把xx建设成为让xx人自豪、让世人向往的幸福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幸福社区”创建,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增强和改善社区服务功能,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生活便捷、管理高效、文明和谐、亲坊友邻、守望相助”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通过努力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市城乡社区均达到“幸福社区”星级标准,其中,15%左右社区达到幸福社区五星级以上标准,30%左右社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50%左右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
(三)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创建“幸福社区”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原则。
要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便民、创建靠民”的理念,着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搭建有利于广大市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使创建过程成为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发动群众参与、为民办好事、群众得到更多福祉的过程。
——城乡统筹,分步推进原则。
实行城乡联动、统筹安排,促进城乡社区创建均衡协调发展。
同时坚持分步实施、由点及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012—2013年为试点推行阶段,2013—2014年为完善推进阶段,2014—2015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逐步实现“幸福社区”创建目标。
——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原则。
要充分结合社区实际,分类指导,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城市社区,又要抓基础薄弱的农村社区。
要充分彰显社区个性魅力,突出特色,形成既有体现都市繁华景象的现代化社区、又有保留历史文化痕迹的古韵味社区,切实做到每个社区都有鲜明的创建特色和亮点,推动“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整体上水平。
——注重整合,资源共享原则。
要注重对各类社区单项创建既统又分、统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同推进,做到社区创建共检共推。
要注重对社区现有基础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辖区内单位文体设施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的整合,做到社区资源共驻共享。
要大力发挥社区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到社区组织共驻共管。
三、主要内容
(一)创建自治型社区,提升居民民主公平感。
坚持以民主自治为主线,建立社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打造“规范化”的组织家园。
积极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落实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深化社区民主管理与居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等活动,引导更多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议监会与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
探索建立驻社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
(二)创建生态型社区,提升居民环境舒适感。
以“洁化、绿化、美化”为目标,以社区内小街、小巷、小园为重点,着力改善社区环境,打造“健康化”的宜居家园。
强化清脏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点、乱停车、乱堆放”现象整治,保持社区环境整洁有序。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功能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依据“合理利用地形造景、科学搭配园林植物、发挥绿化生态效益”的原则,结合社区的地形位置、整体风格和历史文化特色,做好社区道路及住宅区周围绿化建设和养护。
充分利用社区边角地带、闲置空地,建设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园林小品。
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绿化美化,积极主动开展门前屋后、屋顶墙体的全方位绿化。
推行社区绿化认养、认种活动,大力倡导社区居民认种、认养社区绿地,形成人人爱种绿、家家有绿化、处处皆景色的社区绿化环境。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创建服务型社区,提升居民生活愉悦感。
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坚持“知民帮民、便民惠民”,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努力实现社区“零距离”服务,打造“便捷化”的生活家园。
积极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按照“服务设施最大化、办公用房最小化”的要求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人员、资金及扶持政策进行整合,形成社区便民服务、计卫食药服务、文教体活动、社会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等“五位一体”多功能服务网络。
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就业保障、社会治安、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维权援助、居家养老、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切实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社工办〉,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审管办、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创建文化型社区,提升居民精神富有感。
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精心培育社区共同价值观,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人文化”的精神家园。
开设社区“道德讲坛”,深化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社会文明新风。
坚持“以文化人”,加强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精心设计社区文体活动载体,开展社区邻居节、社区文化节、社区趣味运动会、社区主题日、“我们的节日”等特色文体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满足不同层次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
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春泥计划六大行动”,组织未成年人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深化学习型社区创建,依托城市大学的社区教学点、老年大学等社区教学资源,发挥社区网站、市民学校、宣传栏等学习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文明大学堂”、“百姓大讲坛”、“全民学习月”等形式,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使读书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五)创建和谐型社区,提升居民家园归属感。
按照“亲坊友邻、守望相助、网格管理、组团服务”的要求,依托高效管理服务体系,促进邻里和谐互助,打造“x馨化”的亲情家园。
建立健全“多网合一、一格多员、一员多责”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构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议事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格局。
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认真落实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普法”和“四防”教育,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治安环境。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行“邻里一家亲”志愿服务。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指导中心、志愿者服务站、志愿者服务队四级网络。
创新社区志愿服务机制,构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养老助老、种绿护绿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真正形成家庭成员互敬互爱、邻里之间守望相助、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
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农业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消防局)
四、申报评选和表彰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社区在班子建设、综治、计划生育等方面没有被一票否决事项。
(二)测评标准。
“幸福社区”测评标准由客观测评指标和主观测评指标两部分构成,总分值为1000分。
客观评价指标为700分(详见附表《xx市社区幸福指数测评体系》),主观评价指标为300分(社区居民幸福感调查)。
(三)测评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电话)调查、整体观察五种方法进行。
(四)星级评定。
“幸福社区”设一至五个星级。
根据测评结果,总分达到650分以上,为一星级“幸福社区”;总分达到700分以上,为二星级“幸福社区”;总分达到750分以上,为三星级“幸福社区”;总分达到800分以上,为四星级“幸福社区”;总分达到900分以上,为五星级“幸福社区”。
(五)评选程序。
“幸福社区”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同时对已获得“幸福社区”荣誉称号的社区,每年复评一次,符合标准的给予保留称号,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降星或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至三星级“幸福社区”由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委组织开展评选和复评活动。
四星级、五星级“幸福社区”由各县(市、区)文明委推荐上报xx市文明委,由xx市文明委在每年的第三季度,组织各责任单位及第三方对申报社区进行综合测评。
(六)表彰奖励。
一至三星级“幸福社区”的命名表彰及奖励由所在地党委政府负责,奖励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四星和五星级“幸福社区”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及奖励,四星级“幸福社区”奖励30万元;五星级“幸福社区”奖励50万元,从四星级晋升到五星级再奖励20万元。
四星和五星级“幸福社区”奖励经费市区的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担50%,县(市)的由市财政各奖10万元、2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由市文明委牵头,负责对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把“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强力推进。
牵头单位要主动有为,做好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对涉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
各县(市、区)、功能区、街道(乡镇)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快解决社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社区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
(三)强化舆论引导。
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创新,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分别开设专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
创建社区要广泛发动、引导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积极参与“幸福社区”创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财政资金专项投入、部门项目资金整合集聚、社会资金共建互动的经费保障机制。
市、县(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幸福社区”创建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配套资金,整体推进“幸福社区”创建。
同时,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幸福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幸福社区”共建共享。
附件:
1.xx市(城市)社区幸福指数测评体系(2012版)
2.xx市(农村)社区幸福指数测评体系(2012版)
3.xx市(城郊)社区幸福指数测评体系(2012版)
4.xx市社区分类名单
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1
xx市(城市)社区幸福指数测评体系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标准
牵头单位
及责任单位
自治型
社区
110分
组织
领导
35分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班子坚强有力,实现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有效管理。
8分
每一分支党组织未按规定换届的扣2分;重大事项未经支委讨论的每项扣2分。
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市纪委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住建委
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等都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8分
各种组织不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定的党建品牌,积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搭建平台。
6分
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扣的3分;未为党员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的扣3分。
重视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退休人员、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中党员的管理。
5分
未建立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扣3分;未对退休人员、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中党员实施有效管理的扣2分。
社区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学习活动。
8分
“三会一课”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
民主
自治
45分
社区自治组织及其配套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能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作用。
7分
组织不健全的扣4分;未建立统一协调机制的,社区内各类组织自主开展活动不协调的扣3分。
社区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达80%以上。
8分
未依法组织选举的扣5分;参选率达不到标准的扣3分。
自治型
社区
110分
民主
自治
45分
明确自治组织届内任期目标,定有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学习、会议、办事、管理、档案等制度。
8分
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的每项扣2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每项扣1分。
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
市纪委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住建委
健全和完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民主协商、矛盾纠纷调处、民情民意反映等机制健全。
10分
机制不健全扣5分;社情民意表达不畅通的扣5分。
深化社区民主管理与居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居务公开”,采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社区工作者的方式,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
12分
查财物账册,财务管理混乱的,酌情扣1-2分;未按规定实行居务公开的扣2分;公开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扣1-3分;未开展社区居民评议社区工作者的扣3分;有评议无结果运用的扣2分。
社区
共建
30分
有健全的共建工作机制,做到“五有”:
有一个共建领导机构、有一个共建工作班子、有一个共建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有一套共建制度和措施、有一笔必要的共建经费。
10分
“五有”每缺一项扣2分。
与辖区单位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做到“五联”:
思想道德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会治安联防、服务工作联做、文化活动联办。
10分
“五联”每缺一项扣2分。
有健全的资源共享制度,现有辖区内单位的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卫生等设施资源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使用,为社区居民服务。
10分
查5个单位,不符合要求每个扣2分。
生态型社区
200分
市容
管理
40分
社区内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5分
随机抽查10家沿街单位(商店),“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住宅区内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道路畅通;无占道经营、堆放和无照商贩。
5分
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社区内无乱搭乱建;建筑物外墙完好,立面整洁,无乱贴乱画;店招店牌统一规范、无破损;各种指示牌、广告牌、宣传栏设置得当;各类管线整齐有序。
15分
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乱搭乱建的扣1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扣完为止。
楼道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基本消除小广告;门窗无破损;楼道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完好。
5分
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完好,道路平整、无破损,排水设施完善,无坑洼积水。
10分
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卫生
保洁
45分
有固定的保洁队伍,清扫保洁到位;社区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定点投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无抛洒滴漏。
20分
无固定保洁队伍扣2分(2分);辖区内保洁不到位,有明显废弃物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6分);辖区内生活垃圾未袋装化,未分类收集,未定点投放的,每一项扣1分(3分);辖区内有垃圾死角或垃圾堆积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6分);垃圾收运车外观不整洁,未密闭清运,有抛洒滴漏现象的,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3分)。
生态型社区
200分
卫生
保洁
45分
垃圾房、垃圾箱、果壳箱等公共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整洁。
10分
未按国家规范设置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每项扣1-3分(6分);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等设施破损、不洁净、敞开,垃圾外溢,或周边有垃圾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4分)。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公共厕所免费开放,有专人保洁管理,通风照明良好,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无蝇无蛆,无异臭味。
8分
公厕未实行免费开放扣3分(3分);无专人保洁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2分);公厕内通风照明不良、不洁、杂物堆放,或有蝇蛆、有异臭味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3分)。
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和消毒,箱体加盖、加锁,箱内水体清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7分
经抽检,水质不合格的扣3分;每年清洗未达二次,或有关清洗纪录、化验报告不齐全的扣2分;水箱未加盖、加锁的扣1分;周边垃圾杂物堆积或污水横流的扣1分。
绿化
建设
45分
小区道路及住宅区周围绿化、美化,基本做到黄土不露;小区绿地率≥30%(老城区的绿地率≥25%)。
10分
绿地率≥30%得10分,绿地率25%-30%得8分,绿地率20%-25%得5分,绿地率<20%不得分。
(老城区均降5个百分点)
树木花草搭配合理,且提倡以乔木、乡土、常绿为主;园林小品和园林设施应具有当地文化特色。
5分
常绿乔木达70%以上且有乡土植物应用的得4分,常绿乔木达60%-70%的得2分,常绿乔木达50%-60%的得1分,50%以下不得分;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园林小品及设施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生态型社区
200分
绿化
建设
45分
无毁绿和非法占绿行为。
4分
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积极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推行社区绿化认养、认种活动,大力倡导社区居民认种、认养社区绿地。
4分
积极组织且效果明显的得4分,有组织的得3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
开展园林式小区(单位)创建活动。
3分
创成率≥50%的得3分,30%-50%得的1分,<20%的不得分。
立体绿化推广,试点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效果明显。
4分
试点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效果明显的得4分,试点面积100-500平方米以上且效果明显的得2分,试点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各类绿地日常养护计划合理,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
5分
绿化成活率95%及以上得5分,90%-95%得3分,90%以下不得分。
社区无黄土露天现象,各类绿地无杂草丛生、缺株、枯枝现象。
10分
公园、小游园、道路附属绿地类、居住区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类等五类绿地各抽查1-2个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生态型社区
200分
环境
管理
30分
小区所在区域环境噪声须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楼内其他公用设施采取低噪或减震减噪措施,不得对居民休息产生不利影响;设立禁鸣标志,机动车进入小区后禁鸣喇叭;不设置高音喇叭。
7分
未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的扣7分。
公用设施未与居民楼分离的扣4分;楼内公用设施对居民休息产生影响的扣5分;无禁鸣标志的扣5分;小区内禁鸣未落到实处的,酌情扣分;设置高音喇叭的扣5分。
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在小区人员集中的活动区域设立噪声显示屏;小区内无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小区内无产生高噪声的作业加工点;小区内开办的各类饮食、娱乐、服务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噪声污染源排放优于排放标准。
8分
无噪声显示屏的扣8分。
有生活噪声扰民投诉件的,每件扣3分;有高噪声的作业加工点的,每处扣5分;饮食娱乐、服务业等生产经营项目超标排放噪声的,每次扣4分。
扣完为止。
有完善的制度。
小区建章立制,对居民装修、生活噪声、饲养宠物等有明确的规定,公示小区居民,共同遵守,并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和投诉。
5分
没有制度的扣5分。
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制度未公示的扣4分;未设立热线电话的扣3分。
扣完为止。
无三废污染。
餐饮类经营企业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水、废气规范、达标排放;废渣实行分类收集,并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处理。
小区内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居民不购买、不使用散煤。
5分
废水、废气未规范达标排放的,每处扣3分;废渣未实行分类收集的,每处扣3分;未按卫生要求处理的扣3分;区内有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的扣3分;居民购买、使用散煤的扣3分。
扣完为止。
无河道污染。
居住区内河道等水域两侧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
5分
居住区内水域发现垃圾、漂浮物等,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生态型社区
200分
食品
安全与公共场所卫生
20分
辖区内商家店铺证照齐全,并上墙亮证,各类店铺达到《市区营业点卫生整治标准》。
5分
抽查5家单位,证照不全每家扣1分;证照未上墙每家扣0.5分。
扣完为止。
牵头单位:
市城管与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7分
抽查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管理制度和台帐的,每家扣1分;台帐和制度不全的,每家扣0.5分;发现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的,每家扣0.5分。
扣完为止。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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