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业务规范与资产负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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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业务规范与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业务规范与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法律规范与业务范围
一、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法律规范: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法的一般立法结构
1.总则
2.中央银行组织机构
3.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和工具
4.中央银行业务
5.中央银行的预算和决算
6.中央银行的法律责任
(二)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法
1.美国
1913《联邦储备法》:
联储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
1978《汉弗莱——霍金斯法》:
要求联储每年两次向国会提交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999《金融服务现代法案》:
金融混业,加强金融监管
2.英国
1844《英格兰银行条例》(《比尔条例》):
赋予英格兰银行发币权利
1919银行法:
赋予英格兰银行监管权利
1946银行法:
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
1979、1987银行法:
授予英格兰银行更多的监管权力
1997《英格兰银行条例》:
加强独立性
1998《英格兰银行法》:
加强其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自主调整利率
2000《金融市场与服务法案》:
监管职能分离
3.中国
1983《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赋予其央行地位
1995.3《中国人民银行法》
2003.12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
二、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范围
1.发行货币
2.办理金融机构的业务
(1)集中和保管存款准备金
(2)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
(3)再贷款和再贴现
(4)组织、参与、管理全国金融系统清算
3.发布行政命令和规章制度
4.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5.代理国库,代理国债发行和兑付
6.对金融业活动进行稽核、审计、调查
7.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中央银行的法定业务限制
1.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
2.不得向任何组织提供担保
3.不得从事商业性证券投资
4.不得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
5.不得直接包销国债等
一、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原则
1.以有利于履行职责为原则
2.不以盈利为目的
3.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
4.保持资产的流动性
5.保持业务的公开性
6.保持业务的主动性和一定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一、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基本结构
1.编制原则:
复式记帐原则
2.具体内容
(1)资产
国外资产 ForeignAssets
外汇 ForeignExchange
货币黄金 MonetaryGold
其他国外资产 OtherForeignAssets
对政府债权 ClaimsonGovernment
其中:
中央政府 Ofwhich:
CentralGovernment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 ClaimsonOtherDepositoryCorporations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ClaimsonOtherFinancialCorporations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 ClaimsonNon-financialCorporations
其他资产 OtherAssets
(2)负债
储备货币 ReserveMoney
货币发行 CurrencyIssue
金融性公司存款 DepositsofFinancialCorporations
其他存款性公司 OtherDepositoryCorporations
其他金融性公司 OtherFinancialCorporations
非金融性公司存款 Depositsof Non-financialCorporations
活期存款 DemandDeposits
发行债券 BondIssue
国外负债 ForeignLiabilities
政府存款 DepositsofGovernment
自有资金 OwnCapital
其他负债 OtherLiabilities
二、资产与负债方存在的对应关系:
前提:
资产引起负债
(扩大贷款引起R增加)
1.对金融机构债权和对金融机构负债的关系
央行通过控制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影响货币发行量
2.对政府债权与政府存款之间的关系
央行对政府债权过大,有通胀隐忧
3.国外资产和其他存款及自由资本的关系
国外资产过多,易导致基础货币净增
注意:
现实中,各项目之间相互冲销
第5章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
第一节 货币发行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一)货币发行的含义
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
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
(二)货币发行的原则
1、要有可靠的信用保证原则
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黄金或有价证券作保证,要建立必须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以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货币发行,避免出现财政发行。
2、垄断发行的原则
指货币的发行权必须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避免多头发行造成的货币流通混乱,保证中央银行能灵活有效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
3、弹性供应原则
指货币发行要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应重点把握好弹性适应度。
(三)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1、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
(1)现金准备:
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
好处:
使所发行的货币具有现实的价值基础,有利于货币的稳定。
局限性:
不利于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作弹性发行。
(2)有价证券准备:
证券包括短期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
说明:
这些证券必须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
好处:
有利于货币发行具有适应经济运行需要的弹性,大体保障货币的经济发行。
局限性:
控制上的难度较大,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管理及调节的技术要求更高一些。
2、货币发行准备金比率
货币发行准备金比率是指用作货币发行的准备与货币发行量之间的比率。
意义:
该比率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对经济增长适应程度的状况。
3、几种主要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1)现金准备发行制度:
货币发行必须以100%的包括黄金、外汇等在内的现金作准备;
(2)百分比率准备制度:
规定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与有价证券各占多大的比重;
(3)两级约束制度:
法律规定银行发行钞票在某一限额内不需要黄金保证,可以用商业票据和国家证券作担保;超出部分,必须以100%的包括黄金、外汇等在内的现金作准备;超过规定限额发行的钞票则必须有100%的黄金保证。
(4)证券保证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必须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作为发行准备;
(5)现金准备弹性比率制度:
增加发行的钞票数超过了规定的现金比率时,则国家对超过法定现金准备部分的发行课征超额发行税;如果钞票回笼或现金增加,且达到规定比例,则免征发行税,以限制中央银行过度发行钞票。
(四)货币发行途径
1、主要的发行途径
中央银行的纸币通过再贴现、贷款、购买有价证券、收购金银外汇等途径投入市场,形成流通中的货币。
2、电子货币的发行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影响
(1)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收入及独立性的影响
电子货币的竞争发行机制,使流通中的货币量减少,弱化中央银行货币的支付交易职能,使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收入减少,导致中央银行在资金需求上不得不依赖其他途径,使其独立性受到影响。
(2)对中央银行负债及能力的影响
使其负债规模大幅度萎缩,进而影响其资产业务的开展和各项职能的实施。
二、主要国家的货币发行制度
1.美国:
“发行抵押”
2.英国:
“超额发行”
3.日本:
“最高限额发行”
4.香港地区:
100%美元外汇准备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意义
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
一方面通过规定和调整法定准备金比率,直接控制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规模和能力,间接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另一方面可用集中的准备金开展资产业务,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
中央银行可集中利用准备金,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3、有利于国内资金的清算
二、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来源与种类
1、准备金存款业务
(1)存款准备金的含义:
是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提取的准备金。
(2)法定准备金在货币政策中的作用:
货币管理(短期)——避免日常利率的波动。
货币政策(长期)——影响银行本身的存贷利率水平和存贷款数量。
(3)准备金存款业务的基本内容
一是根据各类存款的货币性的强弱确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
二是按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的比率。
一般而言,银行规模大小与存款准备率的高低正相相关,银行经营环境好坏与存款准备率的高低正相相关。
三是规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幅度,目的是降低存款准备率调整中给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带来的巨大冲击。
四是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资产。
五是确定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础。
2、政府存款
财政金库存款;政府和公共部门经费存款。
其数额仅次于准备金存款。
3、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主要用于清算。
4、外国存款
外国中央银行或外国政府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主要是用于贸易结算和清算债务,存款数量的多少取决于他们的需要。
5、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
中央银行吸收这些存款,或是为了特定的目的,如对这些机构发放特别贷款而形成的存款;或是为了扩大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
6、特种存款
指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营运情况,及银行银根松紧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存款的方式向这些金融机构集中一定数量的资金而形成的存款。
它是直接信用控制的方式之一。
特点:
非常规性;
业务对象具有特定性;
存款期限较短;
存款数量和利率完全由中央银行确定,具有强制性。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一、中央银行债券
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面额和期限、到期由中央银行还本付息的记名式有价证券。
1、中央银行债券发行的对象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主动负债业务,发行对象主要是国内的金融机构。
2、发行目的
中央银行债券的发行、回购、抵押或兑付会直接减少或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是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
吸收流通领域中多余的货币,以便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
通常是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过多,而中央银行不便采用其他政策工具进行调节的情况下发行的。
3、中央银行债券与国库券的区别
一是政策目标不同。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目的为了调控流通中的货币量,即吸收多余的货币量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发行国库券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政府财政收支失衡或财政预算赤字,以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持有证券的主体不同。
中央银行债券的持有者是经过特许的金融机构;国库券的持有者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其他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的自然人。
三是金融运行的结果不同。
中央银行债券的发行或回购只影响流通中的货币量,其中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所获得的资金并不直接参加经济活动;发行国库券所获得的资金直接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影响流通中的货币量,其发行数量的多少也会对下一期的财政预算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对外负债
1、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主要内容
包括:
从国外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国外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等。
2、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目的
(1)平衡国际收支
为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对外负债通常采用国际贷款的方式,包括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性银行贷款等。
(2)维持本币汇率的既定水平
当外汇储备不足以干预外汇市场时,需要通过对外负债筹措外汇,以保持和增强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能力。
(3)应付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
三、资本业务
1、中央银行资本业务的含义
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实际上就是筹集、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
2、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的形成途径
(1)政府出资
指中央银行资本由中央政府拨款形成,并通常由政府财政部门代为持有,这是中央银行资本形成的主要方式。
(2)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
指政府不直接持有中央银行股份资本,而是由地方政府、国有银行、公共部门等出资构成中央银行资本(如瑞士)。
(3)私人银行和部门出资
指中央银行股份资本由私营机构,如银行、公司企业持有,但股东无权参与中央银行管理,也不能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主要有美国和意大利。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人民币的发行业务及管理
1、发行基金的含义
人民币的具体发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置的发行基金保管库办理
发行基金是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
2、发行基金来源
一是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印制企业印制解缴发行库的新人民币
二是各商业银行业务库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回笼款
3、人民币发行图示:
人民银行 出库(发行) 商业银行 现金投放 市
(发行库) 入库(回笼) (业务库) 现金归还 场
二、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三、人民银行的债券发行业务
中央银行融资券
中央银行票据
四、人民银行对外债务
1.种类 2.期限与利率
五、人民银行的政府存款
六、其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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