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1169920
- 上传时间:2023-05-29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86.75KB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x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建立和健全大学生服务保障制度,帮助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了解区情、了解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在校学生在学校的组织、指导下的一种个人输出劳务或知识,并取得报酬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脑力和体力劳动。
我校的勤工助学主要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
包括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学生从中取得相应报酬的助学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
第四条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三)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部(处)长、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兼任,成员由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后勤处、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组成。
负责领导和监督校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第六条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该中心设在学生工作处,是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机构,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组织实施。
中心设有办公室、校外服务部、校内服务部、信息管理部三个部门。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
(一)统筹管理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科学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学基金;
(三)调整、仲裁学生和用工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依据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建立和完善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档案。
第八条校内服务部职责:
(一)不断开拓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科学、合理设岗;
(二)根据岗位的设置,组织校内勤工助学的招聘活动;
(三)选拔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四)对参加勤工助学的人员进行考勤,拟定报酬标准;
(五)对参加勤工助学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校外服务部职责:
(一)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市场,筹集校外勤工助学基金;
(二)对校外勤工助学的单位及岗位进行论证、考察;
(三)选拔参加校外服务的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四)对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人员进行管理;
(五)建立和完善校外勤工助学人员档案。
第十条信息管理部职责:
(一)及时发布和更新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二)根据全校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贫困生动态资料库;
(三)根据岗位信息,办理岗位申请手续。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工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有关协议和各项义务。
对于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公共道德的行为,学校有责任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遵守工作协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勤工助学资格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校内、外企事业单位要录用大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须经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个人到社会兼职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到校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备案,否则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学生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任何用人单位或个人要为学生人生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第十四条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影响校园管理及学校正常的秩序。
禁止以宿舍为营业联系点,禁止学生个人从事各种贩卖、经商活动;禁止学生从事各种非法盈利传销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勤工助学应与育人相结合。
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应限于假期或课余时间。
如学生因勤工助学而影响专业学习,学校有权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第十六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安排特困生、贫困生。
第十七条常设工作岗位原则上不能更换。
因特殊原因需辞职或更换工作岗位,须向岗位接收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退岗登记表》或《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换岗登记表》,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后,方可离开或更换岗位。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十八条各用人部门可根据各自的需要,填写《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交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用人部门所需岗位进行审核后,确定各岗位服务人员数。
第十九条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程序:
(一)领取并填写《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下称表格;
(二)将填写好表格交各二级学院初审,签属意见并盖章;
(三)将表格交回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四)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作出安排,通知提出申请的同学参加用工单位的面试;
(五)通过面试的同学向勤工助学中心提交中国农业银行帐号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写清楚岗位名称和学院)以及一张一寸相片;
(六)领取工作证,正式上岗。
第二十条对于在工作中不服从安排、弄虚作假,给部门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情节严重可视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我们坚持以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谁用工,谁考核”,采取分层次、分岗位管理,确保勤工助学工作持续、健康的开展。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
根据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表现,给予确定等级:
A等级:
工作态度认真,待人接物礼貌得体,能按要求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优秀。
物品、工具保管较好,无丢失现象,获得部门表扬者。
当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小时(32)。
B等级:
工作态度认真,能按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良好。
物品、工具保管较好,无丢失现象。
当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
C等级:
工作态度较认真,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合格,工具保管较好,无丢失现象。
当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D等级:
工作态度不认真,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不合格,工具保管不能妥善保管,有丢失现象。
当月工作时间不足15小时。
第二十三条考核程序:
按照“谁用工,谁考核”的管理模式,分月考核及年终考核。
月考核:
以自我测评、部门考核、二级学院负责勤工助学部门考核、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考核的四级管理办法,既:
(1)自我测评:
由勤工助学服务人员根据以上考核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上岗情况进行自我评定,并填写等级评定表。
(2)用人部门考核:
用人部门须根据参加勤工服务人员劳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3)二级学院考核:
二级学院负责勤工助学部门,根据学生表现和用人部门的意见,进行考核,并填写《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4)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考核:
根据学生自我测评、用人部门、二级学院考核意见,给予勤工助学服务人员最后综合评定等级。
年终考核:
每年年末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根据个人表现及月考核情况,对参加勤工助学人员,进行年终考核。
第六章酬金管理与发放
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资金来源:
学校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参加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结果,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
第二十六条酬劳发放,以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第二十七条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对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年终表彰。
根据一年工作表现,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勤工中心综合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根据学校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中心工作流程
2.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广西中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4.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月度工作统计暨考核表
5.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年终考核表
6.劝退出勤工助学通知单
7.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退岗登记表
8.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换岗登记表
广西中医学院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一、岗位设立程序
二、学生申请程序:
三、
学生上岗流程:
四、
学生退岗程序:
广西中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2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用人单位
每周工作/小时
工作地点
岗位名称
建议酬薪/月
拟需人数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1)
(2)
岗位
的描述
岗位要求与
岗位职责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注:
根据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须进行岗前培训。
指导老师对学生有安全教育义务,且不能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性工作。
填表日期:
年月日编号:
姓名:
性别:
宿舍:
电话:
贴一寸相片
二级学院:
年级:
手机:
家庭住址:
是否特困生:
是()否()
月生活费:
来源:
农村()城镇()边远()
身份证号:
学号:
有何特长(计算机掌握程度):
是否曾参加学生工作(填写所有职务):
申请岗位
(可多选)
1.
2.
3.
申请原因
家庭成员及其经济状况及个人说明:
课表(有课打“√”)
123
45
678
91011
晚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奖学金及贷款
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缴交情况:
生活费来源:
是否获得贷款:
获奖学金或资助的名称和金额:
用人部门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生工作处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广西中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备注:
1、请各位学生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申请资格。
2、以上填写信息如有变动请尽快联系勤工助学中心(特别是联系方式和课表安排变更情况)
3、申请人填写后交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交学工处(电话:
3137562)
附件4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月度工作统计暨考核表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二级学院
年级专业
学号
备注
参加岗位名称
岗位用工部门
工作
内容
记录
明细
日期
工作内容
累计时间
老师签名
本月工作时间合计小时
小时
岗位
用工
部门
意见
综合评价:
评定等级
(√)
A等
B等
C等
D等
二级
学意
见
年月日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意见
年月日
备注:
1.请各二级学院、岗位用工部门于下一个月的5日之前上交学生工作处。
附件5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年终考核表
学生情况
姓名
性别
年级专业
二级学院
学号
政治面貌
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自我考核
自我
评定
等级
签名:
年月日
用人部门考核
用人部门评定
等级
指导老师签名:
年月日
二级学院考核
二级
学院
评定
等级
A级()B级()C级()D级()
签章:
年月日
学工处考核
学工处评定请打(√)
A级()B级()C级()D级()
学工处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6
劝退勤工助学通知单(存根)
编号:
同学:
因原因,
现单位提出劝你放弃该勤工助学岗位。
请你接到通后
于年月日起,停止该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年月日
┄┄┄┄┄┄┄┄┄┄┄┄┄┄┄┄┄┄┄┄┄┄┄┄┄┄┄┄┄┄┄┄┄┄┄┄┄┄┄
劝退出勤工助学通知单
编号:
同学:
因原因,
现单位提出劝你放弃该勤工助学岗位。
请你接到通知后,于年月日起,停止勤工助学工作,将精力放到学习上。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7
广西中医学院勤工助学退(换)岗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编号:
姓名
二级学院
原岗位
用工单位
工作地点
拟换岗位
上岗时间
年月日
退(换)岗时间
年月日
退(换)岗原因
用工
单位
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勤工
助学
服务
中心
意见
(盖章)
签名:
年月日
注:
1.此表由申请退岗的同学本人认真填写;
2.用工单位意见一栏:
请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的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回中心;
3.此表仅供勤工助学归档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 中医学院 勤工助学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