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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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西政发〔2010〕8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意见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战略和刘淇书记提出的四个“示范区”建设目标的要求,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结合西城区环境、资源和区域特征,在深入开展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西城区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四个服务”的示范区、高端服务业发展的示范区、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的示范区和社会和谐的示范区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新模式,积极适应西城区城市功能多样性要求,满足各个功能区域发展和多元化需求,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为城市经济社会活动提供良好的运行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氛围。
三、分类原则
(一)坚持区域功能主导的原则。
按照区域主导功能性强、业态特色突出、管理操作可行的要求,明确各个区域的城市景观风格特色、公共空间和公共秩序的管理目标,确定城市管理重点和作业标准。
(二)坚持公共空间全覆盖原则。
将不同管理层次、隶属关系、管理对象的城市公共空间纳入城市环境管理,划入相应的区域,实现公共空间无缝隙管理。
(三)坚持区域动态调整的原则。
划定城市管理区域后,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调整、城市规划升级和环境特征发展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将区域功能定位与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保持一致。
四、基本类型
按照西城功能定位和区情特点,依据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将全区划分为政务活动区、金融商务区、繁华商业区、传统风貌区、交通枢纽区、公共休闲区、生活居住区等七大基本类型。
(一)政务活动区。
为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的主要聚集区域。
辖区主要包括中南海周边、人民大会堂周边、西长安街沿线、全国政协礼堂周边及三里河等地区。
(二)金融商务区。
为金融机构、金融产业、金融商务服务的主要集聚区域。
辖区主要是金融街地区。
(三)繁华商业区。
指商业经营和服务场所聚集、人流密集度高的地区。
辖区主要包括西单、新街口、西外等地区。
(四)传统风貌区。
指文物古迹众多、传统文化风貌特色显著的区域。
辖区主要包括什刹海历史文化旅游风景区、阜景文化旅游街、故宫周边、西四北胡同保护区等地区。
(五)交通枢纽区。
指地上铁路、轻轨铁路、地下铁路和地面公交等现代化大型交通系统密集、具有较强通行能力和较高集散效率的集中性区域。
辖区主要包括西直门、动物园以及德胜门等地区。
(六)公共休闲区。
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和科教活动的开放式城市公共空间。
辖区的众多公园、集中绿地、体育场、电影院、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都属于公共休闲区。
(七)生活居住区。
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生活区域。
辖区包括楼房住宅小区、整片平房区等。
五、各区域环境特征、管理目标和管理标准
按照管理质量相同、管理标准分类、作业手段分级的管理原则,依据不同功能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管理重点与优先次序,制定如下城市管理目标和主要管理标准。
(一)政务活动区的主导功能是政治活动载体。
环境要求严肃安静、庄严大气。
管理目标主要是保持社会环境安全祥和,保证环境秩序良好、相关服务设施配套完好。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市政、市容、交通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中南海、人民大会堂周边和西长安街沿线、全国政协礼堂周边的景观设置、绿化建设实施特级作业标准,三里河地区实施一级作业标准。
(二)金融商务区的主导功能是金融管理中心。
环境要求服务品质好、国际化水平高、人文气息浓。
管理目标主要是保持社会环境安全、环境秩序安静井然。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城市景观建设与维护、国际化标识引导系统建设与维护、市政、市容、交通秩序管理。
市政道路、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作业标准保持一级以上。
(三)繁华商业区的主导功能是商业中心区。
环境要求商业氛围浓厚、环境休闲活泼、城市景观温馨、交通方便通达。
管理目标主要是保持市容环境秩序良好和安全、静态交通有序、动态交通顺畅。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市政、市容(城市家具)、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
西单地区作业标准保持一级以上,新街口、西外等地区保持二级以上。
(四)传统风貌区的主导功能是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居住生活和旅游休闲功能融合。
环境要求历史风貌保持完整、传统文化气息浓厚、市容环境秩序良好。
管理目标主要是历史风貌得以保护、文化品质得以彰显、生活环境更加适宜。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修缮历史文物、改善居民生活设施、维护环境秩序、加强旅游和业态管理、强化交通秩序。
作业标准总体要求在二级以上。
(五)交通枢纽区的主导功能是交通集散地。
环境要求交通秩序优良、人流秩序井然、治安环境秩序良好。
管理目标主要是完善交通功能、缓解车辆和人流拥挤、优化环境秩序。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加强道路微循环建设、完善标识引导系统、加强车辆人流疏导、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作业标准总体要求在二级以上。
(六)公共休闲区的主导功能是提供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
环境要求安静、整洁、舒适。
管理目标是保持环境整洁舒适,适宜逗留休憩。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和城市家具管理,提供和维护文化娱乐设施,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安全到位。
地处政务活动区辐射范围之内的实施一级作业标准,地处生活居住区的实施二级作业标准。
(七)生活居住区的主导功能是为居民生活居住提供良好环境。
环境要求安全、安静、清洁。
管理目标主要是保持居住区治安环境安全稳定,保证区域环境整洁温馨。
重点和优先的管理职能是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做好社区保洁、绿地和设施维护,强化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业标准总体要求在二级以上。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建东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曹长胜、区政府副区长陈蓓为副组长,区各级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专业作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市容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市政市容委作为城市维护和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部门,要按照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法规研究、规划和标准编制、信息综合职能,强化市政市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行保障的协调职能,强化非政府组织、市民参与环境建设的组织、策划和指导职能,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应急管理职能,合理配置城市资源,组织试点推行工作,组织好考评和监督工作。
城市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督促落实职能,提高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的统一性和整体效应,解决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职责不清、统筹协调不力、各方信息不畅、上下沟通困难等问题。
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防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西城规划分局、西城公安分局、西城工商分局、各个街道办事处、区流管办、区房管局、区应急办、西城交通支队、区房地中心、区环卫中心等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模式要求,细化具体标准,积极做好区域试点工作,负责各个功能区域的城市规划、基本建设、环境治理以及公共公益事业管理等职能。
各街道办事处要围绕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各个功能区域的统筹协调、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动员教育等工作。
为强化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职能,解决其在城市管理中的“抓手”问题,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由本辖区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绿化、保洁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处理本辖区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推行问题,促进各专业作业部门工作到位,推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新模式及社区治理的新方式。
七、工作要求
各级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试点,全面推进,确保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能与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抓住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梳理城市管理的工作职责;各专业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标准,提高城市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的优势,强化属地职责,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形成联动协同的工作格局。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明确不同区域的城市环境要求,实现部门之间的流程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二)积极做好区域划分和试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区域划分原则和标准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相关基础数据的调查与分析,全面了解驻区单位、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对城市环境管理的意向要求,切实做好界定、核实城市环境区域分类工作,保证划分区域与街道辖区和功能街区的合理衔接、便于操作。
同时,确定区域试点工作,明确先行试点的区域与涉及地段;完善管理职能,细化管理目标和作业标准,确立考核监管指标,确保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在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体现城市功能定位要求与西城特色。
(三)全面增强创新意识和精细化管理理念。
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是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关键。
必须树立精细化的理念,充分认识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意义,将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奥运环境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各级部门、单位要坚持以区域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来指导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坚持以区域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合理配置资源、规划整治内容、修订管理标准、创新作业方式、完善考核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在区域分类分级管理中探索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和社区环境治理新方式,推动城市环境管理社会化,全面提升辖区城市管理效能和精细化水平。
八、制度保障
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的适应性原则和持续改革的渐进性原则,注重建立创新体制和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种非公组织参与、多方融资渠道的的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
(一)完善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等政策保障机制。
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制度基础。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规的统一性与可操作性;坚持把行政管理方法与经济、法律、宣传、教育等立法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充分发挥现有法规的作用,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政策教育和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制度,督促城管执法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引导和激励作用。
结合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新模式,统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费用核算体系,形成以街巷胡同区域级别为标准的财政保障机制。
加大城市日常维护资金的支出比重,以年度人均和维护面积为基准计算维护费用,每年以预算形式划拨各城市管理专业作业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形成以政府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区域保障资金管理体系。
推行公共财政对环境的保障支出随人均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不断提高支出结构中公共环境服务的比重。
将财力向环境建设薄弱区域倾斜,解决个别区域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
(三)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管理目标、管理标准、管理流程、效果评价、危机处理等一系列规范、科学、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使城市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评价有指标、检查有依据、监督有手段。
区监察局要为区域分类分级管理提供实时、有效的监察。
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要针对各功能区域主要环境特征实施相应的监督调整,强化对区域分类分级管理资源的信息支撑。
加强监察、监督考核结果的应用,强化对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
充分发挥社会单位和市民的监督作用,通过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和群众接待日等,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引进市场化监督机制,推行城市管理监督员社会化试点,将内部评判与外部评判、业务考核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监督考核的客观性与实效性。
(四)完善社会参与保障机制。
加强城市管理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环境管理上的自治作用,不断提高驻区单位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发动,促进环境分类分级管理顺利实施。
按照政府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适度竞争的方针与原则,积极探索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公共服务模式,形成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的合力。
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环境自治管理机制。
利用城市管理便民热线、值班电话、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和社会媒体,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诉求。
完善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大力发展公益性、自治性、志愿性、非营利性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城市环境管理,促进公共环境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附件:
《西城区实行城市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管理意见
抄送:
区委办公室、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
处、室,区政协办公室,西城公安分局,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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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西城区 人民政府 关于 实行 城市环境 分类 分级 管理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