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边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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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边坡工程施工安全作业指导
第一节路堑施工安全技术
一、路堑施工安全要求
1.路堑施工,无论采取何种开挖方法,均应保证在开挖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排水畅通。
施工时应及时做好堑顶截、排水及地下水的排水工作,排除一切可能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并随时检查和做到:
(1)开挖区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
(2)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等。
(3)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在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能继续开挖。
(4)岩溶地区,堑顶或基地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5)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它防渗措施,以确保边坡稳定。
(6)天沟、侧沟及其他引、截排水设施严禁挖筑在未加处理的虚碴、弃土上,沟坡、沟底要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
2.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
每次开工、收工前均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认真检查,对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
开挖坡面应尽可能地接近设计坡度,坡面上的松动块石应及时清除干净。
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3.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严禁掏底开挖。
4.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岩层的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及时采取措施:
(1)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
(2)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
(3)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的间距不得小于2~3M。
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数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6.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系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禁止穿高跟鞋、凉鞋及拖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系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系几个人。
安全桩必须牢固可靠。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及恶性贫血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9.改建既有线及增建第二线时,在原有路基稳定性可能受影响的地段,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防止变形或加固建筑物的措施。
10.在运营线上开挖路堑应周密安排施工,不应使轨道和设备受到损伤,并必须在封锁时间内完成作业,确保线路按时安全开通。
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则
路堑爆破施工的基本方法有:
裸露爆破法、炮孔法、深孔法、药壶法、小洞室法、大爆破等。
施工时,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地理环境,因地制宜地加以选择,做到合理确定爆破参数,正确布置炮孔和药包,既提高爆破效果和经济效益,又确保安全施工。
1.爆破作业的基本要求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铁道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4)人工打炮眼时,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聊天说笑,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如有冰雪应先清除,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5)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6)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
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联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7)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
制做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8)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到库房提取。
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工点,严禁乱丢乱放。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9)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应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
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
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0)爆破所用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还须检查电阻,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11)用电雷管起爆时,当电线敷设完毕后,应以经过定期检查合格的专用爆破电桥检查电路的总电阻,使其符合要求,炮响后必须立刻取下爆破机的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班(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12)爆破区近处有闪电和雷声的时候或在雨云弥漫,有可能突然发生雷电的时候,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13)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14)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2.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组织和管理
(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有组织的进行,做到统一部署,行动一致,并与邻队密切联系,做好协调。
(2)禁止吸烟,禁止将火柴、打火机、武器与其它易燃品带入工地。
(3)工地的道路要修整好,以便于工作人员行走和运输爆破材料。
(4)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一定数量的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警戒人员清场后必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干部报告,在确认爆破区安全的情况下,由值班干部下达起爆命令后方能起爆。
(5)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放炮时间。
(6)进行大爆破或特殊爆破作业时,现场应专门组织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
爆破技术组:
由主管爆破的技术人员和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①进行爆破设计并组织施工;
②负责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定爆破实施计划;
③组织爆破时的装药、网络联接和防护工作;
④负责爆破后爆区的检查及有关爆破事故的技术处理。
安全警戒组:
由主管安全保卫的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①爆破前负责与周围居民、单位的联系并确定爆破警戒范围;
②负责爆破材料的运输、发放、保管及销毁;
③检查爆破工地的安全情况;
④负责爆破前装药区的警戒,炸药加工房的警戒,并设立警戒标志。
⑤爆破时负责爆破区周围的人、畜、车辆撤离、警戒等任务,爆破后负责对周围的安全检查。
爆破技术组和安全警戒组要挑选有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并熟悉爆破作业,有一定的职权。
(7)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3.装药作业的安全要求
(1)装药作业必须是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
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离装炮地点。
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2)装填炸药应根据设计要求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
装药要分次装入,用竹、木棍轻轻压实,严禁用铁棒等金属器具或用力压入炮孔内。
炮孔内不得掉入石屑。
当炮孔深度较大时,药包要用绳子吊下,或用竹、木制炮棍送入,不得直接往孔内丢药包。
导爆索只许用锋利刀一次切割好。
(3)装药前应事先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避免在雷雨天装药。
万一遇上暴风雨或闪电打雷时,应停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
(4)爆破孔的堵塞,应保证其质量和长度,并保护好起爆网络。
堵塞材料宜用与炮孔壁摩擦力大,能结成一个整体,充填时易于密实,不漏气的材料。
堵塞直孔最好用1:
2~1:
3(粘土:
粗砂)的泥砂混合物,含水量在20%左右,分层轻轻压紧,不能用力挤压。
水平炮孔和斜孔宜用2:
1的土砂混合物,作成直径比炮孔小,5~8CM,长100~150CM的圆柱形炮泥棒(或泥蛋)进行填塞密实,泥团不可使用已干燥变硬的或过湿的,直井、平洞可在药包处铺水泥袋纸,用干砂或土砂填塞到距药室至少3M处,余下用砂袋或细石碴回填直至井口(或洞口)。
洞室导坑的横洞应用水泥袋装砂土或用黄土加砂混合料回填堵满,纵向导洞以干砌片石或细石碴封填。
填塞长度均应大于最小抵抗线长度的10%~15%。
堵塞时应注意切勿捣坏导火索和雷管的脚线。
4.瞎炮的处理方法和安全要求
(1)如炮孔外的电线、导火索或导爆索或浅脚经检查性能尚好,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当孔深在50CM以内时,可用表面爆破法炸毁;当炮孔较深且用药量不太多时,可以先把上部填塞物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小心掏出,再用压力不大的水浸泡并冲洗出,并将拒爆药包的雷管销毁,或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3)可在原炮眼四周60CM处打与之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销毁原瞎炮,但钻孔时,要避免钻头触及原孔雷管与炸药;且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4)对洞室瞎炮,可用重新起爆或小孔爆破的方法处理。
如未爆炸药包与塌下的岩石混合时,可将未爆炸的炸药浸湿,再进行清除。
(5)处理瞎炮时,禁止拉住电雷管的脚线,把雷管从药包内拉出;禁止把药包或带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掏出;禁止把残眼底部加深扩大,再装药爆破。
(6)处理瞎炮时,必须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三、弃土堆的规定
1.路堑弃土应按计划、整齐地堆在路的一侧或两侧,以及距铁路较远的荒山、空地等。
2.弃土堆位置与高度的确定应保证路堑边坡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对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影响。
3.弃土堆若置于山坡上侧时,应连续堆集,并应保证弃土堆本身及路堑边坡的稳定;若置于山坡下侧,则应间断堆集,每隔适当距离留有缺口,以保证弃土堆内侧地面水能顺利排出;当沿河弃土时,不得弃入河道,阻塞河流,挤压桥孔或涵管口,以免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或造成泥石流危害下游。
4.在地面横坡陡于1:
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堆置弃土;必须堆置时,应采取加强路堤边坡稳定的措施。
5.当路堑土质松软或在岩层倾向线路且倾角对边坡不利的地段,不得在堑顶设置弃土堆。
6.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造成偏压。
第二节路堤施工安全技术
一、填筑方法
路堤填筑应从地面逐层填起,一般采用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压实的方式。
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水平分层填筑。
即,填土时按横断面的全宽,分成水平层次,一层一层地往上填筑。
2.纵向(纵坡)分层填筑。
这种方法适用于铲运机、推土机从路堑取土填筑距离较短的山谷或泥沼等低凹地段的路堤。
3.横向填筑。
即,从路基一端按横断面的全部高度,逐步推进填筑。
该方法因不能分层压实,难以保证质量,不宜广泛采用;只有在陡坡、断崖或泥沼地段填筑高路堤,无法行车或大量爆破移挖作回填时才可以采用,并应用各种岩块、碎石、卵石、砂砾等填筑于路的下部,这样才能保证路堤的填筑质量和行车安全。
二、填筑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
1.路堤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的运、卸与填筑压实工作面应错开进行,避兔互相干扰。
砌筑边坡应与填土中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2.路基填筑一般采用机械化作业,为确保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填土边缘必须设置安全标杆。
3.路基填土需运输车辆远距离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
便道及其桥涵应根据通行车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养护。
在利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对其线路、桥涵的原设计标准及结构现状做详细调查研究,必要时应采取补强和加固措施。
所有运输车辆通过村镇时,应和有关方面协商,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铲运机运土时,道路应设在施工场区以内,与城乡公路分开,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若必须行经城乡公路或与其交叉时,应设立各种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交通。
铲运机运土道路严禁与既有铁路平面交叉。
5.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铁路的交叉口,应设立标志。
施工便道与铁路交叉,应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要求铺设临时道口。
所有运输道路的便桥,应在桥头设置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6.运输便道应避免在架空索道及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穿越,如因场地限制需穿越时,应有防护设备和安全措施。
7.在水中填筑路堤,必须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并制订打捞抢救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泥沼低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防洪工作。
在施工期间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突然坍滑。
第三节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技术
一、路基排水
1.路基必须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能迅速排泄最大降雨量时的地面水,并能排除影响路基稳定的地下水,或截流降低地下水位。
尤其是对受水浸泡易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于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稳定。
2.路基排水设施,应布置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互衔接配合,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3.路基排水设备,应考虑农田水利综合利用,不使农田失灌或冲毁。
4.路基排水要解决好地面水和地下水的排除,通常采用的方法如下:
(1)地面水的排除。
通常采用侧沟、排水沟、天沟、吊沟、跌水等施工方法。
选择何种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排水,其横断面必须要有足够的过水能力,并将水引排至路基以外,防止水流冲刷路基坡面。
(2)地下水的排除。
地下水的排除应根据地下水的类型、含水层埋藏深度、地层的渗透性等条件,选用适当的排水设备。
一般来说,当地下水埋藏浅或无固定含水层时,可采用明沟、排水槽、渗水暗沟等;当地下水埋藏较深或为固定含水层时,拟采用渗水隧洞、渗井、渗管或平式钻孔等。
采用此方法若需设置检查井时,检查井内应设检查梯,井口应设井盖,深度大于20M时,应增设护栏等安全设施。
二、路基防护
1.路基防护一般采用坡面防护、冲刷防护和挡土墙等方法。
采用何种方法,均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使之起到防护作用。
2.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
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排水设施,再作防护。
3.施工前应对防护的坡体表面进行检查处理,以保证施工安全,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牢实,排水畅通。
三、路基加固
1.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2.挡土墙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按设计要求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3.挡土墙基坑开挖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以防坍塌伤人;基坑周围应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应采取相应的排水疏干措施。
4.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施工,且基坑开挖面不能太大,也不能暴露太久。
一般不允许整段开挖,应按结构要求适当分段,集中施工。
每段长度不宜大于2~4M,一次开挖各段的总长度,以不超过建筑物总长的20%~25%为宜,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正常开展。
5.挡土墙端部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一起砌筑。
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其间空隙应予填实并封严。
6.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配合施工,必要时应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土层的稳定及施工安全。
第四节路基支挡结构物施工安全技术
一、路基支挡的重要性
路基支挡工程主要包括:
路基边坡的防护、挡土墙、支撑渗沟、抗滑(锚固)桩等。
路基支挡工程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路基和边坡的稳定,影响到行车安全。
因此,做好路基支挡工程显得十分重要。
二、路基支挡施工安全规则
1.路基支挡施工拟安排在适宜时间,并及时完成,使之起到防护作用。
2.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和地下水源等情况。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还应调查行车密度、线路坡度、原填方土质等情况,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准施工。
施工时应了解滑动面、裂缝、气象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砌筑时脚手架搭设、拆除的安全要求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
4.挡护伸缩缝制作、锚杆挡墙、锚定板挡墙的灌注、立模、吊装、架设钢丝绳柔性防护网及改河围堰等应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
5.喷射混凝土或沥青防护岩面时,应先清除坡面松动石块、浮土,对较大裂缝、凹坑应先嵌补牢实。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
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
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
机械作业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杆挂网前,应先射水冲洗锚杆孔,清除孔内泥碴,再放入锚杆,用水泥砂浆固定。
施工时必须搭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小锚杆整板式挡墙、悬臂式“L”形挡墙、檐式挡墙、托盘式路肩挡墙、槽形挡墙及其它结构形式的挡护工程,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8.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护墙面坡度在等于及陡于1:
0.5时,可采用普通脚手架施工;使用井字架、吊篮提升法时,按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护墙面坡度缓于1:
0.5时,应采用台阶式脚手架施工。
当选用爬坡车作提升设备时,其地垄、钢丝绳吊钩等设施应按《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3)爬车轨道铺设必须平顺、牢固,操纵室位置不得与轨道在同一轴线上,并有良好的了望条件。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
(5)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
(6)严禁作业人员乘吊斗或提升平板上下。
9.修筑路堑边坡护墙时,松动岩石应予清除;墙基应埋置在侧沟底的可靠岩层上;地基软弱时,应采取加深或加强措施;坡面有地下水出露时,要做好引水设施。
10.采用干砌、浆砌片石护坡时,基础及护坡拟在枯季完成,并留有时间余地,使坡面能在洪水来临前作好。
坡面铺砌应在填料和填筑压实符合要求或坡体沉落已趋稳定时进行。
护坡上下游两端及顶部与边坡或岸坡的衔接应做到牢固、平顺、密贴,使水无法流入护坡背面。
11.挑水坝、顺坝。
潜水坝等导流构筑物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坝基处理和坝根与相连地层或其它防护设施的嵌接。
改河工程施工,应通盘安排,宜在枯水时期突击施工。
12.挡护工程施工时,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13.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的工点,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14.严禁在砌好的坡面上行走,人员上下必须用爬梯。
15.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kg。
三、支撑渗沟施工的安全规定
1.支撑渗沟开工前,应准备好填筑材料,然后再行开挖。
挖完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引起坍方,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2.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
3.在路基填方边坡开挖支撑渗沟施工中,遇有列车通过时应停止工作。
渗沟开挖深入到坡脚时,线路应设吊轨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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